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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滨城区民政局滨 城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文件滨区民字201645 号关于印发滨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现将滨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滨城区民政局 滨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 年 11 月 21 日滨 城 区 民 政 局 办 公 室 2016 年 11 月 21 日 印 发 - 2 -滨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滨城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努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2、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 3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 11 号)、滨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滨民201650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 2016 年至 2020 年,规划基期为 2015 年。一、规划背景(一) “十二五”发展情况“十二五”是我区养老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民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体系
3、建设。“十二五”期间,在政策创制方面,出台了滨城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滨区政字第2013 21 号)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政府纲领文件引领、部门专项规定扶持、民政兜底政策托底的政策体系;在设施建设方面,全区共建设各类养老设施 99 处,床位 5829 万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0 家,农村幸福院 54 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提前一年实现省“十二五” 床位建 设目标;在综合改- 3 -革方面,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探索形成了以万寿堂老年公寓、颐寿苑老年公寓、区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 、滨北敬老院“ 一院多能 ”等为代表的一批典型改革措施;在队伍建设方面,依托
4、上级民政部门建立的民政部养老护理员滨州基地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第 047 站,积极参与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养老服务队伍;在体系建设方面,居家和社区养老破题开展,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在社会效应方面,我区养老服务品牌影响不断扩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二) “十三五”面临的形势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全区共有 60 岁(含 60 岁)以上老人 77227 人,老年人口已占到总人口(户籍人口 474973 人)的 16.3%;预计到 2015 年,全区老年人将达到 9.5 万人左右,老龄化率将提高到
5、20%。按照联合国的统计标准,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区远超出这个标准。人口老龄化已呈现出“ 高基数、高龄化、高增速” 的三高特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任务艰巨。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我区养老服务体系仍然处于建设起步阶段,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政策体系还不够完整,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进程缓慢;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养老床位供需失衡,利用率不高,医养融合型护理机构不足;三是服务功能不够齐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四是养老服务产业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市场化运营机制不- 4 -健全,养老服务业迟滞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五是
6、专业人才短缺,收入水平低,护理水平低,社会地位低。人口老龄化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为我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十三五”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解决养老方面日益凸显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优化产业结构,改革产品供给,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我区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学习会议时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
7、引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 的养老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总要求,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提高养老服务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让全区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必须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 5 -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创新供给方式,深入推进养老
8、服务市场化改革,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二是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做好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能量,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强大合力。三是坚持分类保障,统筹发展。合理配置各类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业软硬件建设,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联动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养老服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四是坚持务
9、实提效,聚力发展。对标先进,填补短板,因地制宜,狠抓推进,加快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内容规范化、手段信息化、人员专业化发展。加强与养老服务业发达国家、省份、地区之间的交流,加大引入省外、境外资本,积极开展项目合作,盯紧重点问题,勇于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三、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十三五”期间,按照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推行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提升居家养老、医养结合、人才培- 6 -养、基本养老水平,全面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
10、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全区养老服务的可得性和公平性,确保全面小康的领域全覆盖、人群全覆盖和区域全覆盖,在全区形成产业与事业兼具、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二)具体指标到2020年,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建立。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全区各类养老床位达到7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22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5张以上;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85% 以上。建成1处示范型公办医养结合机构,
11、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率(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服务机构)达100%。街道、乡镇建有一所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全部城镇社区,其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50%以上;农村幸福院或日间照料设施服务功能覆盖全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1000人,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养老照护人员持证上岗率、高龄津贴覆盖率、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达100%。四、主要任务- 7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1.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夯实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满足绝大多数自理老年人和半自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
12、健、精神慰藉等服务需求。 (1)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和扶持政策,出台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补贴政策,减轻子女的经济和照护压力。制定鼓励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带薪休假、经济支持、喘息照顾等政策。鼓励开发两代居、三代居等功能性住房,出台有关政策,给予资金、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支持子女与老年人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 (2)健全居家服务网络。大力扶持居家养老社会组织,到 2020 年,全区各街道、乡镇要建有一所示范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形成以社区为基础、辐射街道的“15 分钟养老生活服务圈”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
13、年人。实施老年人住房和环境无障碍改造,推动和扶持老年人集聚社区庭院、贫困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建设,并配备基本的生活辅助器具。(3)推进智能居家养老。利用“互联网 +”和信息化,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多种养老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新体系,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全区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纳入山东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和山东养老信息宣传网的“两台一网” 建- 8 -设。2.强化社区养老依托功能。强化社区依
14、托功能,提供社区日托、半托、短期留宿以及部分半自理老年人居家照护等支持功能。 (1)大力扶持社会组织。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质量。 (2)推进社区设施转型。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日间照料设施转型发展,逐步由专业机构托管运营、连锁化发展,完善日间照料、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养老服
15、务等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配备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娱活动等设备。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探索嵌入式养老机构、微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完善社区支援和照护服务功能,推动机构、社区、居家等多种养老形态在社区中融合发展。到 2020 年,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设施达到 100 处以
16、上。 (3)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实施信- 9 -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全面建设“智慧养老社区” ,推动养老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建成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工与周边社区居民的养老资源共享,提升养老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动态化和智能化水平。到 2020年底, “智慧养老社区” 要覆盖全区 80%以上的城镇社区。3.发挥机构养老补充作用。深化机构养老供给侧改革,发挥机构养老服务的补充功能,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积极优化既有
17、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用好财政资金、土地等政策杠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城区闲置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以及商品房等发展养老服务。根据不同类别和情况,加大对竣工验收、消防、环保验收等的指导力度,简化手续,调整标准,争取让更多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取得许可证。放宽民非类养老机构资产管理政策,探索社会企业模式,允许民非类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通过新建、改(扩)建,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各种专业化、社会化、效能化的养老服务。 (2)办好公办养老机构
18、。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坚持建设标准适度,避免铺张豪华,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重点保障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失独家庭老年人- 10 -和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等养老需求。到2020年,全区各类养老床位达到70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5张以上。(3)深化公建民营改革。建立健全“公建民营” 管理办法,加大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工作力度。鼓励政府投资新建、改建、购置的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设施,采取“公建民营” 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作。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在优先
19、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基础上,闲置床位全部向失能或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确保继续履行公益职能和确保资产安全。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服务外包,更好地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安全、便利服务。到2020年底,全区85%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现公建民营。(二)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1.推进机构医养结合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 (1)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型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对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 20%。50 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立卫生所(卫生室),500 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条件具备的可设立医院,符合条件的自愿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作为收治老年人后期康复护理场所。医疗机构可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分支机构,派驻医生护士,为老年人提供医护服务。 (2)支持养老医疗资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