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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编号:LZZ(2016)JQ085LZZ(2016)JQ085 号号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自治县文化体育自治县文化体育 和广播影视局和广播影视局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七年一月一七年一月目目 录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投 标 人 须 知.7三、投标保证金说明及网络注册须知.12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14一、合同格式.16二、合同专用条款.18三、合同通用条
2、款.19第四部分 技术参数要求.281、项目建设目标.29 2、设备预算.293、系统设计依据原则.35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36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3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无线城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经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的委托,对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1、招标文件编号:、招标文件编号:LZZ(
3、2016)JQ085LZZ(2016)JQ085 号号 2 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序号采购品目名称及代码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单位数量172 芯光分纤箱室外壁挂-SC 满配座32美化杆(包含地下基础和地面预埋件)根413室外无线 AP套444室外双频天线套445射频电缆1.2m-(N50 直公)-(COAX-LMR240 黑)条1766无线控制器台17路由器台18电力电缆RVV 3X1.5mm201 型米63009ONU01 型台4410网络综合机柜室外(带 5 孔插座带熔纤盘)座4411光缆GYT-6B1千米512光缆GYTA-12B1千米7.513五类双绞线300 米/箱箱314POE 供
4、电模块套44采购器材15太阳能板套5(详见招标文件) 3 3、采购预算总金额:、采购预算总金额:¥869800.70 元(大写:捌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柒角整) 4 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2)具有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硬件、软件相关经营范围; (4)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6 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报名时
5、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报名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3 7.7.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 (2)开 标 时 间:2017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地 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9.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6、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联系人:邓是君联系电话:17709373321 地址: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和平路 4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月联系电话:18793700390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四楼 415 室 10.10.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账户:账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51 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 :¥15000.0
7、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截止日期:保证金截止日期: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 16:00 分前到账,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 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2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八位数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 ,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
8、(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4 4)投标保证金 递交账户信息必须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时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5)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4 11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212、是否、是否 PPPPPP 项目:项目:否 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7 日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供应
9、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所需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关于所需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号内内 容容1项目名称: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2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安装费、运费、保险费和税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及采购内容报价的总和计价。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69800.70 元(大写:捌拾陆万玖
10、仟捌佰元柒角整)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所投产品为第三方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和售后服务函原件;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硬件、软件相关经营范围; 5、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6、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7、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在本单位人员社保缴纳凭证(三人以上含三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以上资料(2-62-6 条)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11、带至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条)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5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U 盘文档一份(word 版本) ;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示: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保证金:¥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2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9开标时间:2017 年 2
12、 月 17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根据阿政办发【2016】101 号文件,关于阿克塞县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规定,中标单位需向买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金额由买6方和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约定。7目目 录录1.1.说明说明1.11.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21.2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1.31.3 定义定义1.41.4 招标的费用招标的费用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2.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2.3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
13、充和修改3.3.投标总则投标总则3.13.1 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的编写3.23.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3.33.3 投标投标3.43.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3.53.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3.63.6 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文件的修改3.73.7 投标的撤回投标的撤回3.83.8 招标过程及评审招标过程及评审3.93.9 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4.4.签约及中标服务费签约及中标服务费8二、投二、投 标标 人人 须须 知知1.1. 说明说明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1.2 合格的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供应商须符
14、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供应商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代理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定义 (1) “委托人”系指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2) “招标机构”系指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3)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的法人。 (4) “买方”系指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5) “卖方”指中标的供应商,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6) “
15、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软硬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等。 (7) “服务”指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规定卖方须承担的附加工作(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 。1.4 招标的费用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其本身参加本项目投标和招标的费用。2.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文件 (4)技术参数要求9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审办法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发送至)2.3 招标文件的补
16、充和修改2.3.1 招标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2.3.2 所颁发的补充通知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往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予以签收确认。2.3.3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委托人和招标机构可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2.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3.3. 投标和招标总则投标和招标总则3.1 投标文件的编写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
17、国际单位。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3.1.3 供应商应按投标范围进行投标。3.1.4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投标。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3.2 投标文件的组成3.2.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函(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3)投标报价及开标一览表(4)投标报价明细表(5)技术说明文件10(6)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7)供应商情况介绍文件(8)资格证明文件(9)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10)售后服务、
18、优惠条件及培训计划承诺书(11)投标保证金(12)其它3.2.2 供应商可在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中对项目的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3.3 投标3.3.1 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2)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 ; (3)投标文件电子版 1 份:U 盘文档一份(word 版本)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当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由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任
19、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3.2 每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3.3.3 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供应商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供应商都应该按照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3.3.4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3.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11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
20、开启;3.3.6 招标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招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3.7 招标机构对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的招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 投标的有效期3.4.1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有的权利及责任也相应延续。3.5 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
21、的内容。3.6 投标的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3.7 招标过程及评审3.7.1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3.7.2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3.7.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 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3)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4 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
22、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 (5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 (7 7)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预算且用户无法支付的;)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预算且用户无法支付的;(8 8)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重要参数。123.7.4 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3.7.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根据采购的需要、实际情况及匹配性,在征得供应商同意的前提下,对供应商所报个别货物的品牌/型号/数量进行调整或替换。3.7.
23、6 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此造成对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不做任何解释。3.7.7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3.7.8 招标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理由。3.8 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8.1 接受投标后,直至中标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8.2 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供应商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供应商方面参与评审的
24、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4.4. 签约及中标服务费签约及中标服务费4.1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和交易局场地费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4.2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7 日内与买方签定合同。4.3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中标服务费不列在投标表中;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于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3三、投标保证金说明三、投标保证金说明及网络注册须
25、知及网络注册须知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1.1 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金额最高为预算价的 2%。 (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并务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 小时之前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不予受理。1.3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账户:1018 1200 0448 585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 51 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金额:¥1500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保证金截止日期
26、:于 2017 年 2 月 11 日 16:00 分前到账,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同时将电汇底单扫描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4 供应商投同一交易编号下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该按标段或应该按标段或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包号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如分标段)1.5 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2.1 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和交易中心场地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携中标通知书
27、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 日内,向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2 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于 5 日内,向未中标人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3 因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若供应商书面表达拒绝延长并放弃投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该供应商原账户电汇退回投标14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2.4 招标项目有投诉质疑的,在调查处理期间,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业监管部门或行业监察部门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后,按规定处理。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况3.1 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提交履约及
28、质量保证金;或提交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未能执行交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2 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或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帐户名称:岳瑛开 户 行:酒泉农商银行新城区支行帐 号:6230 6500 0350 0974 849地 址: 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四楼 419电 话:0937-59810066、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
29、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必须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15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 )16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LZZ(2016)JQ
30、085LZZ(2016)JQ085 号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买买 方: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方: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卖卖 方:方: 招标代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17一、合同格式一、合同格式本合同与 年 月 日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播影视局(以下简称“买方” )为一方和(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 )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设备(包括货物和伴随服务)即阿克塞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智慧旅游之无线城市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人民币 (
31、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 )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货物范围及分项价格表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评标期间的承诺文件4)中标通知书3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款项,卖方再次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安装、验收、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货物质量保证责任。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金额。18双方在上述
32、日期签署本协议。 (此页无正文)买方名称: 卖方名称: 买方法人签字: 卖方法人签字: 买方代表签字: 卖方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四楼 415 室邮 编:735000电 话:13893766611E - mail: 帐户名称: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酒泉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帐 号:3524 1012 2000 0409 41 19二、合同专用条款二、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
33、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应以本条款为准。序序 号号内内 容容1.1.买方名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2.2.卖方(中标人)名称:3.3.质量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10%4.4.质量保证金期限:设备最终验收后不少于 2 年(24 个月)5.5.应提供的伴随服务:选所有6.6.备品备件要求:选所有7.7.质量保证期:设备最终验收后起不少于 2 年(24 个月)8.8.1、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设备及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1小时响应,省内 12 小时到达现场,省外 48 小时到达现场
34、。2、质量保证期满后,出现维修及更换设备等问题,买方只提供材料费用,其他费用由卖方承担。9.9. 在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如 3 日内故障无法排除,卖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 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兼容性,在系统的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卖方必须注意并高度重视由于所选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10.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20 天)以内;11.11.付款方法和条件:1)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买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包括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后,买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完税发票支付给卖方合同货款的 90 %;2
35、)剩余 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正常运行 2 年(24个月)以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12.12.交货地点:货物必须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13.13.根据阿政办发【2016】101 号文件,关于阿克塞县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规定,卖方需向买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金额由买方和卖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20三、合同通用条款三、合同通用条款1.1. 定义定义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36、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硬件设备、软件和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工程及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 “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
37、用条款中指明。 9) “天”之日历天数。2.2. 适用性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3. 标准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
38、密并限于履行21合同必须的范围。 4.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 5专利权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 6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6.1 剩余货款的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二年(24 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7 7检验和验收检验和验收 7.1 设备
39、运达施工地点后,买方和项目监理方根据合同要求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制造厂、规格、型号、品牌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卖方开始施工。施工单位将各类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工程或货物不能满足设计、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工程部分或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买方技术要求。 7.3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7.4 在交
40、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7.5 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8 8包装包装 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22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
41、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 9装运标记装运标记 9.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8)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9.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有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010运输和保险运输和保险 10.1 卖方负责办理将货物
42、运抵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0.2 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 110%的运输一切险。1111服务服务 11.1 卖方必须负责系统集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1212伴随服务伴随服务 12.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系统集成和安装试运行;23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维护和修理,但前
43、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免费现场培训买方单位 1-2 名设备操作人员。12.2 卖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买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12.3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和“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313备品备件备品备件13.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
44、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3.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技术参数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414保证保证14.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 ,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4.2 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及工程最终验收后的 24 个月
45、内保持有效。14.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4.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在三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必须无条件予以更24换。14.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4.6 卖方对故障或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买方满意。14.7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30 天)以内1515索赔索赔 15.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3 条、第 14 条或合同
46、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节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 1
47、3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5.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616付款付款16.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717价格价格17.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818变更指令变更指令18.1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25 1
48、)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18.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五(15)天内提出。1919合同修改合同修改19.1 除了合同条款第 17 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020转让转让20.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1分包分包21.1 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
49、包的内容,卖方在未取得买方书面同意的通知,不得擅自进行分包,但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222卖方履约延误卖方履约延误22.1 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2.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2.3 除了合同条款第 24 条的情况外, 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21.1 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完
50、工延误,将按合同条款第 23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323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23.1 除合同条款第 24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完工工程部分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完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26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 23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424违约终止合同违约终止合同24.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