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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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27-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 清乾隆进士沈孝瞻原著清乾隆进士沈孝瞻原著 目录 一、论十干十二支 . 2 二、论阴阳生克 . 2 三、论阴阳生死 . 3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 3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 4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 4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 5 八、论用神. 6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 6 十、论用神变化 . 7 十一、论用神纯杂 . 8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 8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 9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 9 十五、论相神紧要 . 10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 10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 1

2、1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 12 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 . 12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 12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 13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 13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 14 二十四、论妻子 . 14 二十五、论行运 . 15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 16 二十七、论喜忌干支有别 . 16 二十八、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 16 二十九、论时说拘泥格局 . 16 三十、论时说以讹传讹 . 17 三十一、论正官 . 17 三十二、论正官取运 . 18 三十三、论财 . 18 三十四、论财取运 . 19 三十五、论印绶 . 20 三十六、论印绶取运 . 21 三十七、论

3、食神 . 21 三十八、论食神取运 . 22 三十九、论偏官 . 22 四十、论偏官取运 . 23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2/27- 四十一、论伤官 . 23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 24 四十三、论阳刃 . 24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 25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 25 四十六、论建禄月劫取运 . 26 四十七、论杂格 . 26 该书以月令用神为经月令用神为经,以诸神为纬诸神为纬,特别是对用神成败,用神与喜神忌神的生克制化,用神的透与会、有情无情、有力无力等等的解析,更加透辟。 民初滴天髓整理出版后,众多读者感到过于高深,纷纷呼吁出版一部命理入门书籍。如果说滴天髓是中华

4、传统命理学的高深学术,有如树顶的硕果,那么子子平真诠平真诠便是其循序渐进的课本,有如摘取硕果的阶梯。两书一浅一深,不可或缺,互相匹配,方成完璧。 一、论十干十二支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己。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

5、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

6、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

7、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 使发泄于外者藏收于内, 是杀正所以为生, 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 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3/27-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善恶(淑慝 te4)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

8、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三、论阴阳生死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 已详论于干支篇。 干动而不息, 支静而有常。 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长生沐

9、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 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 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 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 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 沐浴者

10、,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 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 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 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 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 病者,衰之甚也。 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 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 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 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 养者,如人养母腹也。 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

11、,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 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 河图之数, 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 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4/27- 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 水生木, 故丁壬化木又次之; 木生火, 故戊癸化火又次之, 而五行遍焉。 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

12、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 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岂能爱其妻

13、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 盖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此制于势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地则相远,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

14、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五阳逢财,五阴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 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 然到底终有合意, 但情不专耳。 若以两合一而隔位, 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

15、甲子、 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 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失时不弱 书云, 得时俱为旺论, 失时便作衰看, 虽是至理, 亦死法也。 然亦可活看。 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艳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而年时如值禄旺, 岂便为衰?不可执一而论。 犹如春木虽强, 金太重而木亦危。 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晃富,逢土生而必夭,是以

16、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5/27- 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 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 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 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 盖比劫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

17、不知命理,见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开之。此种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寅之类是也。 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 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 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 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 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 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 有亥与未,

18、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 有巳与丑, 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 是会合可以解冲也。 又如丙生子月, 逢卯则刑, 而或支中有戌, 则与戌合而不刑; 有丑, 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 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甲 卯 子 卯 戌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 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

19、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子 午 丑 巳酉 子 卯 戌 寅午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 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 而时逢子立, 则卯与子刑, 而月令官星, 冲之无力, 虽于别宫刑冲, 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丙 子 卯 酉 甲 酉 卯 子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己。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6/27- 八、论用神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

20、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 煞伤劫刃, 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 当顺而顺, 当逆而逆, 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略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 见偏印透食, 不以为泄

21、身之秀, 而以为枭神夺食, 宜用财制, 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 不为去食护煞, 而以为煞印相生, 与印绶逢煞者同论; 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 而以为七煞制刃, 与阳刃露煞者同论。 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 何谓成?何谓成? 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 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

22、格成也。 印轻逢煞, 或官印双全, 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 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 印格成也。 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 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 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 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 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何谓败?何谓败? 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 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 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 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 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 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

23、,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 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 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 何谓带忌?何谓带忌? 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7/27- 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 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 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 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 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 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 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何谓救应?何谓救应? 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 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

24、而合煞; 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 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 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 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 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 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十、论用神变化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

25、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 何谓何谓变之而善?变之而善? 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 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 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何

26、谓何谓变之而不善?变之而不善? 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 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8/27- 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 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 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

27、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十一、论用神纯杂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何谓纯? 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 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 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 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 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何谓杂? 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 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 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 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

28、用神, 必有格局, 有格局必有高低, 财官印食煞伤劫刃, 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 壬 丁 甲 酉 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乙 庚 甲 戊 辰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 丁 辛 乙 酉 官强财透, 身逢禄刃。 如丙生子月, 癸水透, 庚金露, 而坐

29、寅午, 三者皆均, 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庚 丙 癸 子 寅午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9/27-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壬 丁 甲 子 酉 丁 辛 乙 酉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

30、无情也。 伤官佩印, 本秀而贵, 而身主甚旺, 伤官甚浅, 印又太重, 不贵不秀, 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 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是故化伤为财, 格之成也, 然辛生亥月, 透丁为用, 卯未会财, 乃以党煞, 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

31、,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丁 辛 丙 癸 己 亥 卯 未 申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 煞刃逢食, 格之败也, 然庚生酉月, 年丙月丁, 时上逢壬, 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 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丙 戊 辛 壬 丙 丁 庚 壬 戌 酉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之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

32、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 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0/27-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 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

33、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春木逢火,则为木火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 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 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十五、论相神紧要十五、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

34、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相神

35、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 如甲用酉官, 透丁逢癸印, 制伤以护官矣, 而又逢戊, 癸合戊而不制丁, 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支取其清者用之,杂而不杂也。 何谓透干? 如甲生辰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正印,透乙则用月

36、劫是也。 何谓会支? 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透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1/27- 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 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逢乙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为官,或巳酉会成金局,而又透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何谓无情?逆而相背者是也。 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官与会支,

37、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则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则财印两伤, 又以贪财坏印, 是两干并透, 合而无情也。 又如甲生戌月, 透辛为官, 而又透丁以伤官,月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之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 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二者为月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又有无情而终有情者,何也? 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

38、,又有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即此为例,旁悟而已。 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十七、论墓库刑冲之说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即辰戌相冲,财格犹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

39、,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则灵,金木水火,岂取胜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头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也。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 而反为干头之壬, 逢辰入库, 求戌以冲土, 不顾其官之伤。 更有可笑者, 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40、 然亦有逢冲而发者,何也? 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 二者相仇, 乃冲克之冲, 而四墓土自为冲, 乃冲动之冲, 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2/27-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十八、论四吉神能破格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 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 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 煞逢食制,透印无功,印能破格也; 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药,参苓芪

41、术,本属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伤,财畏比劫,印惧财破,食畏印夺,参合错综,各极其妙。弱者以生扶为喜,强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 十九十九、论四凶神能成格、论四凶神能成格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 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 财逢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 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 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枪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

42、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 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后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殊。 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 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 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

43、,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癸 己 辛 辛 己 癸 卯 卯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3/27- 然犹吉凶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格大破矣。 癸 甲 丙 戊 癸 戊 丙 甲 寅 午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癸 辛 丙 己 酉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壬 戊 辛 丙

44、丙 壬 戊 申 戊 丙 壬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二十一、论星辰无关格局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满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人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

45、?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杂,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又若女命, 有云 “贵众则舞裙歌扇” 。 贵众者, 官众也, 女以官为夫, 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驰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则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驰马!又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主二德,则何不竟云

46、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必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右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二十二、论外格用舍二十二、论外格用舍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大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

47、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子平真诠子平真诠-沈孝瞻原著沈孝瞻原著 -14/27-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其由用神配之者,则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财受我克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则偏才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克制,夫为妻纲,妻则从夫。 若官煞则克制乎我, 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 财所生也, 财为妻妾, 则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48、 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则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物,然后以六亲配之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二十四、论妻子二十四、论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

49、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夫。其理不可执一。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 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 长生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沐浴一双保吉祥, 冠带临官冠带临官三子位

50、,旺旺中五子自成行, 衰衰中二子病病中一,死死中至老没儿郞, 除非养取他之子,入墓墓之时命夭亡, 受气为绝绝一个子,胎胎中头产养姑娘, 养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子细详”是也。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男女只论男女只论五行长生。五行长生。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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