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会所 参考资料消费税税目税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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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09 年版)年版)税税 目目 税税 率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2.雪茄烟 3.烟丝 45%加 0.003 元/支 30%加 0.003 元/支 25%30%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20%加 0.5 元/500 克(或者 500 毫升)240 元/吨 250 元/吨 220 元/吨 10%5%三、化妆品 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10%五、鞭炮、焰火 15%六、成品油 1.汽

2、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0.28 元/升 0.20 元/升 0.10 元/升 0.10 元/升 0.20 元/升 0.20 元/升 0.20 元/升 0.10 元/升 七、汽车轮胎 3%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250 毫升(含 250 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 250 毫升以上的 3%10%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 1.0 升(含 1.0 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 1.0 升以上至 1.5 升(含 1.5 升)的 (3)气缸容量在 1.5 升以上至 2

3、.0 升(含 2.0 升)的 (4)气缸容量在 2.0 升以上至 2.5 升(含 2.5 升)的 (5)气缸容量在 2.5 升以上至 3.0 升(含 3.0 升)的 (6)气缸容量在 3.0 升以上至 4.0 升(含 4.0 升)的 (7)气缸容量在 4.0 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3%5%9%12%25%40%5%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十一、高档手表 20%十二、游艇 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2 十四、实木地板 5%王组场 的 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范 围 税 率 纳税义务人 说 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4、、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

5、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

6、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3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 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印花税操作实务小手册 )(1)合同 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有合同就交没有合同就不交,例如同样性质同样金额的两笔业务,一笔业务签了合同,另外一笔没签合同,则前一笔交印花税后一笔不交印花税。这里的合

7、同不仅仅是指正规的合同,包括企业的自制订单、要货单、发货单、要货单等等有合同或者合约性质的文书,也包括电子文档、email 等,都算合同(email 等电子文档需要打印出来再贴印花)。因此如果你会计凭证后面附上了合同就必须交,出口销售和进口采购的必须交(因为报关单上有合同号码),当然你不把合同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就说没有合同,税务局也没办法,这就是税务局要求合同核定印花税的道理。记住唯一不交印花税的合同是电话订货。另外实际经营业务和合同不符的,仍按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例如合同金额 1000 万,实际业务只发生了 100 万,则仍按 1000 万计算印花税。这里的合同不仅仅包括采购合同和业务合同,

8、还包括财产租赁合同(税率 1)、仓储保管合同(税率 1)、财产保险合同(税率 1)、加工承揽合同(税率 0.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 0.5)、货物运输合同(税率 0.5)、产权转移书据(税率 0.5)、购销合同(税率 0.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 0.3)、技术合同(税率 0.3)、借款合同(税率 0.05)其中比较特殊是:1,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房子)税额不足 1 元的,一律按 1 元纳税。4 2,财产保险合同是按保费金额计算印花税,不是按保单金额缴纳印花税,例如财产保险标的是 1000 万,保费是 100 元,是按 100 元就算印花税100 x1 3,加工承揽合同(就是

9、工业的委托加工合同),凡是合同中分别表明了加工费和材料的金额,则加工费部分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率 0.5)计算印花税,材料费部分按购销合同(税率 0.3)计算印花税。如未分别表明了加工费和材料的金额,则一律按按加工承揽合同(税率 0.5)计算印花税。4,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费发票(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发票,不包括出租车发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例如一张运费发票中注明运费 500,装卸费 100,保险费50,则按 500 计算印花税。5.和会计师事

10、务所签订的审计约定书不贴印花税。6.银行贷款会代扣印花税,一般是贴在贷款的借据凭证上而不是贷款合同上,非银行贷款则要贴在合同上,并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另外根据省地税局规定,承兑汇票贴现的比照贷款缴纳印花税。(2)资金账户 就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户的合计数来缴纳印花税,只缴纳一次,如果增资则按增加部分再交印花税,其税率为 0.5。例如公司注册后实收资本 100 万,资本公积2 万,则按 102x0.5计算印花税,2 年后增资 50 万,增资后实收资本 150 万,则增资部分应交印花税50 x0.5 (3)帐薄 每本帐薄 5 元,按会计制度帐薄分为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收应付往来明

11、细帐、资产类明细账簿、负债类明细账簿、权益类明细账簿、损益类明细账簿、应交税金明细账簿。一共 9 本,因此严格说每年帐薄印花税最少 9x5=45 元,如果你再单独装订存货类明细帐,那就是 10 本了,因此单独装订的帐薄越多就交印花税5 越多。当然税务局对小企业没这么严格,但是最少是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 4 本,这是最少了,即每年 20 元印花税。用财务软件记账一样要交印花税,因为你要打印出帐薄来,即使你故意不打印,依法一样需要缴纳帐薄印花税,另外打印帐薄的也必须按会计制度分别装订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帐,因此也是最少每年 20 元。当然你要是赖赖乎乎就装订一

12、本就交 5 元,税务局一般也不会和你计较这点小钱。在营业帐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帐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应粘贴在帐夹上。(4)权利凭证 需要贴印花税的权利凭证有:工商执照、商标注册证、房产证、专利证、土地证共5 个,其余的一律不贴印花税,例如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劳动登记证、主管部门的企业成立批件、卫生许可证之类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注意视同正本使用的工商执照副本也要贴印花税。营业执照应统一粘贴在其左下角花边框内。另外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 0.1 元的免印花税,税额尾数低于 5 分的不计,超过 5分的算 1 角,例如计算印花税 14.52,应缴纳印花税 14.5,入计算印花税是 14.58,则应交纳印花

13、税 14.6。企业可以到印花税代理销售的事务所购买印花税票,可以打折啊,因为代销印花税是有手续费的,因此一些事务所会将手续费拿出一部分当做折扣反馈给纳税人,这样可以多卖一些,对企业来说也可以剩几个小钱。(5)技术合同的补充 技术合同这部分我讲的比较简单,一般企业较少这种情况。技术合同的详细规定如下: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 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6 术合同税目(税率 0.3);专利权转让

14、、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 0.5)。二、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 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 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税率 0.3)。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服务

15、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

16、、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四、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7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二、核定印花税企业 纳税人因凭证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完整准确的提供应税凭证和计税依据、正确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也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缴纳印花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核定征收印花税申请表,经核准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

17、(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核定征收印花税综合项目表 应税凭证类型 计税依据 核定比例 税率 购销合同 工业企业 销售收入 100%0.3 商业批发 销售收入 80%0.3 商业零售 销售收入 30%0.3 外贸企业 销售收入 120%0.3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收入 80%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入 100%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结算收入 100%0.3 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收入 100%1 8 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收入 100%0.5 仓储保

18、管合同 仓储保管收入 100%1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100%0.05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金额 100%1 技术合同 收入 100%0.3 注:当期应缴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税率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 10 日前计算、缴纳印花税。税额较小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可将纳税期限延长至一个季度或半年。注意这里核定的仅仅是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即企业经营业务的印花税,例如企业销售采购印花税是核定的,但是同时企业租赁房屋、帐薄等等其他业务的印花税还是要按非核定的规定来缴纳。三、印花税的划销 买回印花税票应贴在合同或者权利证照上,让后用红笔从印花税税票一侧的空白出划

19、直线到印花税税票的另一侧,要花两道线,即在印花税税票上划一个平行线。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税票和合同的骑缝处加盖财务章专用章,左右盖两个。印花税金额比较大的,可以到税务局直接缴纳,将纳税凭证贴在合同后面,纳税凭证不用划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5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自 1988 年实施以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不断强化征收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了有效的征管办法,保证了印花税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9 建立和发展,及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实施,印花税的一些征管规定已不适应实际征管需要,与税收征管法难以衔

20、接等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堵塞印花税征管漏洞,方便纳税人,保障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现就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十年。二、完善按期汇总缴纳办法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单位的纳税管理

21、,对核准实行汇总缴纳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核定汇总缴纳的限期;同时应要求纳税人定期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并定期对纳税人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进行检查。三、加强对印花税代售人的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代售人代售税款的管理,根据本地代售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代售人违反代售规定的,可视其情节轻重,取消代售资格,发现代售人各种影响印花税票销售的行为要及时纠正。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地情况,选择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信誉比较可靠的单位或个人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并应对代售人经常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四、核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 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

22、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10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 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

23、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数额或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明确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核定依据、纳税期限、核定额度或比例等,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8-09-06 19:09 分类:税收学习印花税 一、下列凭证免缴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

24、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的贷款合同;11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经财政部、确定免税的其他凭证。以上所称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是指凭证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不对外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凭证;以上所称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二、印花税的免税范围还包括:1.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2.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

25、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3.代购代销合同暂不贴花;4.凡直接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订立自产的农、林、牧、水产品预购、收购合同,暂免贴印花税;5.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6.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贴花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暂不贴花;7.征用土地、改造旧房、房屋搬迁订立的补偿协议不属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贴印花;8.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9.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10.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

26、构经营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11.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12.对办理借款延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延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13.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凡由个人支付保险费的暂免贴花;14.对社会劳动保险公司设立记载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基金)的账簿及其他内部核算的账簿,暂免缴纳印花税;12 15.对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6.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

27、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不贴印花;17.对一般按年(期)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只要在限额以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的合同的,就不另贴花;18.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19.军队企业管理工厂向军队系统由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和武警部队调拨军用物资和提供加工、修理、装配、试验租赁、仓储等签订的军队专用合同暂免贴花;三、对有关账簿免缴印花税的规定如下:1.对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

28、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薄、台账等,不贴花;2.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3.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于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4.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单位的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5.对担负着为国家储备物资、商品的特殊任务的工业、商业、物资企业的特种储备资金不计缴印花税。对企业的特种储备资金,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确定;6.对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

29、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不贴花;7.对银行、城市信用社开展储蓄业务设置的储蓄分户个账,暂免贴花。四、对货运凭证免缴印花税的规定如下:1.凡负有军事运输命令或使用专用的军事物资运费结算凭证,免税;2.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税;13 3.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税;4.对国际货运业务中,由外国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税。五、其他有关凭证免缴印花税的规定:1.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

30、的修理单,不贴花;2.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运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税;3.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2008-09-06 19:05 分类:税收学习城市维护建设税 1.海关代征税款免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时,不征收城建税。(85财税字第 69 号)2.个体经营征免税。个体户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临时经营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是否同时按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85财税字第 69 号)3.退税。对因免征、减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31、而发生的退税,可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85财税字第 143 号)4.困难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的,因此,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减税或免税的同时,城市维护建设税也相应减税或免税。一般不予以单独减免。但对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级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顾。(85财税字第 143 号)5.涉外企业和个人免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国税发199438 号)6.金融保险业减税。对提高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3%税率的部分,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国税发19975 号)7.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税。对三峡

32、工程建设基金,在 2003 年底前,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财税字199893 号)8.下岗职工收入免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下岗职工占总人数 60%以上的企业,2003 年底前,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国税发19994314 号)9.机关后勤服务收入免税。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中央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党委、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台联等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体制改革后,其为机关内部提供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 2005 年底以前,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财税字199943 号、财税2001122 号)10.黄金交易所免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

33、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免征城建税。(财税2002142 号)11.青藏铁路建设收入免税。对中标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从事青藏铁路建设的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取得的收入,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对青藏铁路公司在建设期间取得的临时管理运输收入,免征城建税。(财税2003128 号)12.转制科研机构自用土地免税。对经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经贸委所属 242 个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 11 个部门所属的 134 个科研机构,以及经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审核批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中,转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 年内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建土地使用

34、税。(财税2003137 号)13.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税。从金融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所属企业)财产用来清偿债务时,免征其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城建税。(财税2003141 号)14.资产处置免税。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免征其销售转让及利用该资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城建税。对港澳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内地公司的资产,在清理和处置时,免征其销售转让该资产应缴纳的城建税。(财税2003212 号)15.“非典”疫情免税。从 2003 年 5 月 1 日至 2003 年 12 月 31

35、日,对民航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城建税。(财税2003113 号、227 号)16.销售“非典”捐赠物资免税。对由政府组织拍卖或委托指定机构销售“非典”捐赠物资的收入,免征城建税。(财税2003231 号)17.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税。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财税2002208 号)18.受“非典”影响行业减免税。在 2003 年 5 月 1 日至 2003 年 9 月 30 日期间,各15 省级政府可根据“非典”疫情决定在本省范围或部分地区,对饮食业、旅店业和出租汽车

36、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减征、免征或缓征城建税。(财税2003113 号)19.新办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免税。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12 月底止,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30%(含 30%)以上,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3 年内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财税2002208 号、财税2003192 号)注册会计师 的 土地增值税及房产税的筹划 16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升温,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从纳税

37、人的角度出发,愿意付出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因此,对于土地增值税和房产税就有了 一定的税收筹划的空间。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把握税率临界点。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未超过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这里的 20%的增值额就是“临界点”。根据土地增值税临界点的税负效应,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要测算增值率(增值额与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然后设法调整增值率,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如在销售过程中增值率略高于两极税率档次交界的增值率,通过适当降低价格可减少增值额,

38、从而降低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减轻税负。因此,降低房地产销售中的土地增值税负担的关键就是控制房地产的增值率。在足额计算扣除项目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在制定房地产的销售价格时,对处于土地增值税临界点附近的情况。具体案例地处某省城的甲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普通标准住宅建造一栋 4000 平方米的商品房,现有两种销售方案:方案一:按照 2000 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假设扣除项目金额为 672 万元;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金额同为 672 万元。方案二:按照 2100 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则扣除项目金额为 674.2 万元6724000100100005.5(根据规定房地产企业相应印花税不得扣除)。方案一:

39、该房地产取得销售收入为 2000400010000=800(万元),房产的增值率为(800-672)672 100=19.05%,增值率小于 20%的临界点,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的税前利润为 128 万元。方案二:该房地产取得销售收入为 2100400010000=840(万元),房产的增值率为(840674.2)674.2)100=24.59%,增值率大于 20%,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165.817 30=49.74(万元),企业的税前利润为 168-49.74=118.26(万元)。从两个方案比较看,方案二的销售价格虽然提高了 100 元/平方米,但税前利润却下降了 128-118.2

40、6=9.74(万元)。所以,企业应采取第一种销售方案。(二)充分利用扣除项目。目前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为 5 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前两项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 20%的扣除。具体案例假设 A 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6 年初开发 B 项目普通标准住宅小区,到 2007 年初已经办理大部分开发项目成本费用结算,住宅也处于销售阶段。经过仔细测算,B 项目共发生成本费用如下: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400 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 600万元,开发土地和新建房

41、及配套设施的期间费用 100 万元,预计取得住宅房屋销售收入1720 万元,应缴纳税金及附加 94.6 万元(为方便,按 95 万元计算)。依据以上数据,计算 A 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之和=400+600+100+95+(400+600)20%:1395(万元),增值额=1720-1395=325(万元),增值率=3251395=23%,因此,应纳土地增值税=32530%=97.5(万元)。如果 B 项目尚未全部完工结算,A 公司为了节税,从美化小区环境出发,适当再投入一些开发费用,使增值率小于 20%.假设再投入 X 万元,只要符合1720-(1395+X)(1395+X)20%

42、条件,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计算得出 X38.33 万元。再考虑加计 20%的扣除因素,38.33(1+20%)=31.9(万元)。也就是说,只要再投入不到 32 万元,该项目的增值率就小于 20%,符合免税条件,可以不必缴纳 97.5 万元的土地增值税。这样,纳税人适当增加了开发成本 35 万元,既美化了住宅小区的环境,提高了购房户满意度,树立了企业良好的信誉,还节约了资金数十万元。当然,企业在进行这项税收筹划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就是该项目的增值率要在超过并接近 20%的比例幅度内。同时,在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时,还要考虑税法规定的计税18 成本和费用,要留有余地。同样的道理,在住宅尚未销售

43、完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降价让利销售住房,控制项目的增值率,也可以达到筹划的目的。(三)巧妙安排代收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政府收取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 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 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企业是否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企业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但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房地产的增值率,进

44、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数额。企业可以利用这一规定进行税收筹划。具体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一套房地产为普通标准住宅,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费用 300 万元,土地和房产开发成本为 800 万元,转让房地产税费为 120 万元,房地产出售价格为 1740 万元。为当地政府代收各种费用为 100 万元。方案一:如果企业将该费用单独收取,则: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为 300+800+(300+800)20%+120=1440(万元),增值额为 1740-1440=300(万元),增值率为 3001440100%=20.83%;应纳土地增值税 30030%=90(万元)。方案二:如果企业将为当地政府代收各种费用

45、 100 万元费用计入房价,则:该房地产可扣除费用为 300+800+(300+800)20%+120+100=1540(万元),增值额为 1740+100-1540=300(万元),增值率为 3001540100%=19.48%,则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省土地增值税 90 万元,即如果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将增加90 万元的收入(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即使因取得 100 万元代收费收入,相应增加了5.5 万元(1005.5%)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考虑是否获得相应的代收费手续费等额外收益,也仍可以获得 84.5 万元(90-5.5)的收益。二、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19

46、 按照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一)改出租为转租 具体案例)A 公司的一处两层楼房位于城市闹市区,专门用于对外出租。因该房屋建于上世纪 70 年代,设施陈旧,每年只能收取租金 60 万元。2006 年,该公司准备花 500万元对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预计装修改造后,每年可收取租金 200 万

47、元。但是,该公司在测算中发现,装修改造前后对比,与租赁收入相关的税收负担也大大加重了。装修改造前后税费负担对比如下(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 3%):装修改造前的税费负担情况:应缴营业税:605%=3 万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7%+3%)=0.3 万元,应缴房产税:6012%=7.2 万元,合计税费负担为3+0.3+7.2=10.5 万元。装修改造后的税费负担情况:应缴营业税:2005%=10 万元,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10(7%+3%)=1 万元,应缴房产税:20012%=24 万元,合计税费负担为 10+1+24=35 万元,装修后比装修前

48、增加税费负担 35-10.5=24.5 万元。如果 A 公司可以先将装修改造前的房产出租给关联方 B(B 可以是个人,如公司股东;也可以是企业,如公司股东投资的其他公司),并签订一个期限较长的房屋租赁合同(假设为 30 年),每年收取租金 60 万元。然后由 B 出资 500 万元进行装修改造,并对外转租,假设每年仍然收取租金 200 万元。按此方案实施后的税费负担测算如下:A 公司应负担的税费仍为 10.5 万元。B 应负担营业税 10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1 万元,B 不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合计应纳税费 11 万元。A 公司和 B 的税费负担合计为 10.5+11=21

49、.5万元,比筹划前可少负担税费 35-21.5=13 520 万元。按照房产税条例规定,此例中产权所有人是 A 公司,B 是房产转租人,而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不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本例 A 公司将房产出租给 B 应当按照正常交易价格收取租金,如果 A 公司为了降低税收负担,向 B 收取的租金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作相应调整。二)转出减值房产 具体案例C 公司有一幢综合楼土建部分的价值为 800 万元,2002 年,该公司花费 2000万元将综合楼装修为高档娱乐城,但是因经营管理不善,2006 年该公司决定停止娱乐城的经营活动,将娱乐城内的一些设施拆除,并改作其

50、他用途(自用),该房产的实际价值也大幅度降低。该房产的计税原值为 2800 万元,账面价值为 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下降为 1200 万元。C 公司每年应缴纳房产税为(按政府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2800(1-30%)1.2%=23.52 万元 如果 C 公司可将上述房产对外投资成立新公司或者投资于关联方,假设被投资方为 D 公司。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D 公司接受 C 公司房产投资的入账价值应为公允价值 1200 万元,D公司每年应缴纳房产税为 1200(1-30%)1.2%=10.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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