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镇总体规划要求资料讲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城镇总体规划要求资料讲解.doc(4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天津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天津市城市重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天津市重点规划指挥部200808前言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最重要的法定性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本要求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总结天津市在以往一系列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中的经验;适应天津当前发展的新机遇,和空间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同时规范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并统一编制
2、格式。天津市重点规划指挥部200808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编制组织要求3第三章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4第一节内容要求4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要求5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6第四节各项专业规划成果要求11第四章成果示例19第一节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示例19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形式示例20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形式示例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程序、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参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区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试行),制定本技术要求。第二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天津市域范围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区、县以及区、县人民
3、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第三条天津市域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除遵守本技术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和天津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四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努力使之成为当地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第五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
4、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第六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以上层次法定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发展战略,按照人口与产业、就业岗位的协调发展要求,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资源、改善人居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合理确定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第二章编制组织要求第七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第八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对当地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
5、做出评价;针对存在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从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城市长期的发展保障出发,依据有关规划,着眼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对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第九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一)按照本技术要求第八条规定组织前期研究,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再组织编制。(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按照国家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查。(三)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继
6、续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第十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果遇到涉及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统筹与城乡统筹、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或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重大问题,应当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研究。第十一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充分吸取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意见,并将其意见的采纳结果,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专题组成部分。第十二条在城市总体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第三章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第一节内容要求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国务院指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7、规划。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要求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文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市域城镇体系部分: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3.提出与相邻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协调的建议;4.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8、城市整体发展战略;5.确定规划期限、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预测人口规模、城镇化水平、用地规模,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6.研究并提出城镇体系内各个城镇的职能分工、重点发展城镇、发展规划等级、空间布局,明确各城镇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结构;7.研究并提出城市产业布局规划;8.研究并提出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9.研究并提出市域交通发展策略;10.研究并提出市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原则和标准。(二)中心城区部分:1.分析中心城区的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2.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的人口
9、规模及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3.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的空间增长边界;4.研究并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的空间管制区范围;5.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的空间布局,列出中心城区用地平衡表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6.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的布局原则;7.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8.研究并提出中心城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研究并提出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9.研究并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图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区域城市关系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5000001/1000000,标明相邻城市位置
10、、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区和风景名胜区;2.城市现状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3.城市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4.空间管制区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市域范围内各个空间管制分区;5.其它必要的分析图纸。第十八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根据具体情况可包括有关重点问题的研究报告。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第十九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
11、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二)规划图纸:用图象表达现状和规划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市域城镇体系部分:1.提出本次规划的依据、原则、期限和范围;2.提出市域城乡统
12、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3.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划定市域内重要防护绿地和大型公共绿地的控制界限(绿线)、市域内重要的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蓝线)和市域内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界限(紫线);4.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5.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
13、用地控制范围;6.提出市域产业发展模式,按一、二、三产业分别考虑,制定市域产业布局规划;7.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划定市域重大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线路的用地控制界限(黄线)、公路用地控制界限(红线)和铁路用地控制界限(黑线);8.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9.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二)中心城区部分: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并对人口的素质与结构优化及人口引导等方面提出指
14、导性原则;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列出中心城区用地平衡表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9.确定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提出产业发展的限制和引导措施,提出中
15、心城区就业引导策略;10.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界限(红线、黄线、黑线);11.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提出空间形态保护要求;12.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13.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
16、用地布局及标准;14.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15.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16.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17.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18.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19.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第二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城市规划区范围。(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
17、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
18、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第二十二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包括:1.市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1)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
19、心的位置;(4)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5)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6)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7)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8)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参数;(2)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4)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5)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
20、藏范围;(6)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4.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络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5.中心城区现状图;6.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7.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图;8.各项专业规划图,详见第二十四条到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应包括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所列各项。六度以上地震设防城市应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要相互协调,文本
21、和图纸要符合本条的规定。单独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要符合该专业规划的有关技术规定。第四节各项专业规划成果要求第二十四条综合交通规划(一)文本内容1.对外交通;(1)城市对外交通发展战略;(2)铁路站、线、场用地范围;(3)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4)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5)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交通的联系,长途客运枢纽站的用地范围;(6)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的衔接。2.城市交通;(1)城市交通系统发展战略;(2)各项交通预测数据的分析、评价;(3)主次干道系统的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4)公共客运交通和公交线路、公共电汽车线网、场站
22、分布;(5)客运换乘枢纽;(6)地铁、轻轨线路;(7)自行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8)货运网络和货源点布局、货运站场和枢纽用地范围;(9)交通管理系统。(二)图纸内容1.分类标绘客运、货运、自行车、步行道路的走向;2.主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3.重要道路交叉口、交通枢纽、广场、停车场、公交场站和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4.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界限;5.轨道交通走向、位置和规模。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用水量标准,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3.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
23、,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确定水厂等给水设施的规模、用地;4.输水管网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压站位置和数量;5.水源地防护措施,地下水开采的控制。(二)图纸内容1.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位置,供水能力;2.给水分区和规划供水量;3.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规模及位置。第二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含雨水工程与污水工程,必要时也可分开编制)。(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3.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4.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的措施。(二)图纸内容1.排水分区界线,汇水总面
24、积,规划排放总量;2.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管径和出口位置;3.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位置;4.污水处理厂位置、用地范围。第二十七条供电工程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分区负荷密度;3.供电电源选择;4.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敷设方式;5.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二)图纸内容1.供电电源位置、供电能力;2.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3.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4.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第二十八条电信工程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预测通信需求,确定各项通讯设施的标准和
25、发展规模(包括长途电话、市内电话、电报、电视台、无线电台及部门通讯设施);3.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4.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敷设方式;5.通讯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收发讯区和微波通道的保护范围。(二)图纸内容1.各种通讯设施位置,通讯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2.主要邮政设施布局;3.收发讯区、微波通道等保护范围。第二十九条供热工程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3.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厂;4.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5.联片集中供热规划。(二)图纸内容1.供热热源位置、供热量;2.供热分区、热负荷;3.供热干管走向、管径、敷
26、设方式。第三十条燃气工程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与目标;2.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3.确定燃气供应规模;4.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二)图纸内容1.气源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设备容量;2.输配干管走向、压力、管径;3.调压站、贮存站位置和容量。第三十一条绿地生态系统规划(一)文本内容1.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发展目标;2.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总体布局;3.绿化生态系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设目标;4.绿化与绿化指标。(二)图纸内容1.市、区级公共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大于2000m2的街头、居住区级绿地、
27、滨河绿地、主要林荫道)用地范围;2.苗圃、花圃、专业植物等绿地范围;3.防护林带、林地范围;4.河湖水系范围。第三十二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一)文本内容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划原则、标准和建设方针;2.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及布局;3.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二)图纸应标明主要环卫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可和环境保护规划图合并。第三十三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2.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3.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与控制,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监测与评估机制等内容。(二)图纸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
28、:标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质扩散范围、主要污染排放单位名称、排放浓度、有害物质指数;2.环境保护规划图: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分区质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第三十四条防洪规划(一)文本内容1.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2.城市需设防地区(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3.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4.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规模;5.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6.排涝防渍的措施。(二)图纸内容1.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水库、堤坝闸门、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2.防洪设防地区范围、洪水流向;3.排洪设施位置、规模。第三十五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规
29、划(必要时可分开编制)重点设防城市要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对地下防灾(包括人防)设施、基础工程设施、公共设施、交通设施、贮备设施等进行综合规划,统筹安排。(一)文本内容1.城市战略地位概述;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和重点;3.城市总体防护布局;4.人防工程规划布局;5.交通、基础设施的防空、防灾规划;6.贮备设施布局。(二)图纸1.城市总体防护规划图。图纸比例1/50001/25000。标绘防护分区,疏散区位置,贮备设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2.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标绘各类人防工程及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程位置及范围。第三十六条城市消
30、防系统规划(一)文本内容1.城市消防站的分布于布局;2.城市危险源和应急资源现状分布调查;3.其它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二)图纸1.城市消防系统规划图。图纸比例1/5000。标绘各级消防对、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疏散通道、危险源、应急资源等。第三十七条城市抗震及地质灾害防护规划(一)文本内容1.城市抗震及地址灾害防护规划的原则与目标;2.城市抗震设防标准;3.城市地震基本烈度分区及地镇安全性评价;4.与其它灾害的防御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圈的形成;5.抗震防灾空间的紧急避难场所分布;6.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防护规划;7.其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防护规定。(二)图纸1.地址灾害易发区划图;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31、图。图纸比例1/5000。标绘疏散通道、避难场所、次生灾害的油库、危险品等。第三十八条历史街区与地方传统特色区域保护(一)文本内容1.保护的指导思想与原则;2.保护的主要内容;3.各类保护区域范围与保护措施: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域;4.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二)图纸1.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分布图。图纸比例1/5000,在城市现状图上标绘名称和范围;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图。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地区的范围,有不同保护要求的要分别表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需保护地区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第三十九条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做专门的历史文化名
32、城保护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文本内容1.历史文化价值概述;2.保护原则和重点;3.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保护地区人口规模控制,占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单位的搬迁,调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规划格局、空间形态、视觉通廊的保护;4.确定文物古迹保护项目、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要求;5.确定需要保护的历史地段、划定范围并提出整治要求;6.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修整、利用、展示的规划意见;7.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二)图纸1.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分布图。图纸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现状图上标绘名称和范围;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地区的范
33、围,有不同保护要求的要分别表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及其他需保护地区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近期实施保护修整项目的位置、范围,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护措施示意。第四章成果示例第一节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示例(一)市域基础资料1.市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3.资源条件;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8.三废污染状况;9.土地开
34、发利用情况;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二)城市基础资料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1)气象资料;(2)水文资料;(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
35、,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等;(3)城市土地利用资料: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的综合评价;(4)工矿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5)对外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资料;(6)各类商场、市场现状和发展资料;(7)各类仓库、货场现状和发展资料;(8)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和发展资料;(9)科研、信息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10)行政、社会团体、经济、金融等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11)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状和发展资料。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
36、质量和分布状况;(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方面的资料;(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5.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1)环境监测成果资料;(2)三废排放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分布及处理情况;(3)其他影响城市环境的有害因素(易燃、易爆、放射、噪声、恶臭、震动)的分布及危害情况;(4)地方病以及其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三)与该城市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第二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形式示例一、文本(一)总则:包括本次规划编制的背景;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编制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和
37、原则: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等内容。(二)总体发展战略:包括全市的地位、发展条件、存在问题、机遇与挑战、发展战略,区域协调等方面内容。(三)市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包括城乡统筹目标;城乡统筹发展(城乡空间结构、城乡社会发展、城乡人口分布、城乡居民点等级结构及居民点规划、城镇及中心村职能、规模及总体布局、中心镇及重点镇、城乡产业布局、城乡综合交通、重要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等方面内容。(四)区域空间管制区划及措施:研究并提出区县域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及措施。(五)综合交通规划: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战略,包括对外
38、交通规划、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公交系统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等重要交通设施规划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方针。(六)城市发展战略:包括中心城区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等内容。(七)中心城区布局规划: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范围:中心城区布局结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八)历史文化街区和地方传统特色保护区域规划: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地区保护规划的原则与措施。(九)对城市能源、水源、生态环境建设、重要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环境保护等主要问题提出规划策略
39、。(十)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二、图纸此部分只列出需要绘制的主要图纸,规划成果应根据表达内容的需要绘制其他图纸(包括各类现状图、分析图、规划图、示意图等)。(一)市域总体规划部分主要图纸。比例为1500001100000;重点地区规划根据规划层次的不同,比例为12000110000。包括:区域位置图、区域发展分析图、市域综合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现状图、用地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图、市域空间结构图(城乡结构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含中心村)、市域空间管制分区图、市域产业布局规划图、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域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市域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市域各类防灾与公共安全设施
40、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及保护规划图、市域绿化生态系统规划图、自然保护区规划图、水源保护规划图。(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部分主要图纸。比例为l5000l20000:重点地区规划根据规划层次的不同,比例为150015000。包括: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现状图、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中心城区建设限制区划图、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包括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三、说明书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工作主要过程、城市基本情况分析、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第三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形式示例一、文本(一)总则:包括本次规划编
41、制的背景: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编制依据;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等内容(二)区域空间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1、区域协调策略:应包括中心城市与相邻区县、协调的建议、措施及策略等内容;2、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3、城乡统筹:应包括城乡统筹目标、城乡空间结构、城乡社会发展、城乡人口结构、城乡职能分工、城乡居民点发展策略及建设标准、城镇及中心村发展策略与总体布局、城乡产业、城乡综合交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等内容;4、城乡空间管制:应包括城乡空间管制目标、城乡空间管制分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协调建设区)、各分区空间管制分区的管理原则与措施、与下一
42、阶段规划相互协调办法等。(三)中心城区城市定位与发展策略1、中心城区定位:应包括中心城区性质和职能、定位、发展目标等内容;2、中心城区发展方针与策略:应包括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策略、文化与旅游发展策略、资源与生态保护策略、空间发展策略等内容。(四)中心城区规模l、人口规模:包括新城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人口引导与分布、优化人口素质与结构等内容;2、用地规模:包括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用地范围(新城规划区范围)、新城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规模与范围、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等内容;3、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安排。(五)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
43、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等相关技术表格;2、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包括城市空问结构、功能分区、居住人口分布等;3、用地布局原则;4、各类用地规划: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与其他区县城市建设关系较大的用地规划说明;5、用地发展方向;6、开发引导措施。(六)中心城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1、市区级和居住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2、公共设施布局、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包括行政办公、科技、教育、文化、文物保护、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邮政等重大公共设施。(七)中心城区产业发展1、产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2、产业发展的限制和引导措施;3、产业发
44、展: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4、就业。(八)城市综合交通(九)绿地生态系统(十)历史街区与地方传统特色区域保护(十一)住宅与社区l、居住空间分布;2、住宅类型;3、近郊农村居民点改造与住宅标准;4、低收入者住宅区布局;5、社区建设;6、社区配套设施。(十二)旧区改建1、旧区范围划定;2、旧区更新原则与方法;3、旧区环境标准;4、改造要求与措施。(十三)市政基础设施(十四)环卫设施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五)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十六)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十七)实施规划的措施l、规划实施政策;2、规划实施机制:包括组织协调机制、规划管理机制、健全监督机制等。二、图纸此部分只列出需要绘制的
45、主要图纸,规划成果应根据表达内容的需要绘制其他图纸(包括各类现状图、分析图、规划图、示意图等)。图纸中应明确表达区县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一)市域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比例为1500001100000;重点地区规划根据规划层次的不同,比例为l2000110000。包括:区域位置图、区域发展分析图、区县域综合现状图(综合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现状图、用地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图、农村居民点分布图、基本农田分布现状图、现状林业资源分布图、工程地质条件区划图、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图)、市域建设地质环境评价图、市域空间结构图(城乡结构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含中心村)、市域空间管制分区图、市域产业布局规划
46、图、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域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市域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市域各类防灾与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图、市域绿化生态系统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资源分布图和保护规划图、自然保护区规划图、水源保护规划图、市域旅游规划图。(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主要图纸。比例为15000l20000;重点地区规划根据规划层次的不同,比例为150015000。包括: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现状图、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中心城区建设限制区划图、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中心城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旧区更新分析图、中心城区居住区规划分析图(应标明各居住区服务人群及住宅标准控制)、城市设计引导分析图。(包括建筑高度分区、建筑密度分区、城市天际线、城市重要界面、城市视廊、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文化体系以及各类重要效果示意图等,相似相关图纸可以合并绘制)中心城区规划中的各项专业规划:如城市综合交通、环卫设施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绿地生态系统等。三、说明书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工作主要过程、城市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