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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外贸易额: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一季或一月)内出口额和进口额的总和。亦称对外贸易值。2、对外贸易量:为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它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3、净贸易条件:又称为商品贸易条件,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与进口的交换比价。4、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为对外贸易系数(传统的对外贸易系数),是指一国的进出口总额占该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5、按贸易国家记录和编制进出口的统计标准分类:总贸易和专门贸易6、关境:即国家(地区)行使海关主权的执法空间。又称“税境”或“海关境域”。海关合作理事会对关境的定
2、义是“完全实施同一海关法的地区”。一般情况下,关境等于国境。但有些国家关境不等于国境。第二章1、绝对优势论论点:p41贸易成因:两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生产成本的差异、价格的绝对差异。国际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家财富重要途径。国际分工的原则是绝对优势,基础是自然优势或获得性优势。贸易所得:贸易参与方双赢贸易政策取向:自由贸易与完全竞争。2、比较优势论:贸易成因:两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生产成本的差异、价格的绝对差异。国际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家财富重要途径。两优取其重、两劣取其轻(4)贸易所得:贸易参与方双赢(5)贸易政策取向:自由贸易与完全竞争。3、要素禀赋论贸易成因:两国生产要素禀
3、赋的比例不同和不同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要素不同分工原则:是它需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充裕而便宜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而进口的产品是它需在生产上密集使用该国相对稀缺而昂贵的生产要素生产的产品。贸易利益:双赢政策取向:自由贸易与完全竞争4、技术差距理论在创新国和模仿国的两国模型中,创新国一种新产品成功后,在模仿国掌握这种技术之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可以向模仿国出口这种技术领先的产品。随著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或国际贸易的发展,创新国的领先技术流传到国外,模仿国开始利用自己的低劳动成本优势,自行生产这种商品并减少进口。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
4、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5、产业内贸易理论一种是国家进口和出口的产品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比如出口初级产品,进口制成品,这种国际贸易称为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另外一种被称为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也就是一国同时出口和进口同类型的制成品需求方面:收入、偏好相似;需求结构越相似,两国消费者就越要求同等质量的商品、他们之间贸易的可能性就越大。供给方面:产品的异质性(产品的商标、款式、包装、规格、销售服务的差异);规模经济;运输成本,转口贸易、季节性贸易、消费者偏好、政府干预等也会导致同质产品产业
5、间进行贸易。自然条件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的相似性6、国家竞争优势理论(钻石模型)波特认为有四个基本变量来影响企业自国际市场上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辅助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两个附加变量是政府和机遇。第三章1、保护贸易理论 (重商主义)政策目标特点:增加货币财富,保证贸易出超、促进资本积累。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利益。政策手段:早期禁止货币出口、晚期奖出限入2、自由贸易(绝对/比较优势论)形成有利的国际分工,增加国民财富,加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资本积累,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3、关税税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普通关税、最惠国关税、普惠制、特惠制。4、非关税措施:指除关税
6、以外影响一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政策措施。非关税措施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海关估价、原产地规则,以及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等投资管理措施。5、进口配额:绝对配额、关税配额。绝对配额:全球配额、国别配额。6、技术性贸易壁垒:(1)技术法规技术法规是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可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如有关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2)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反 7、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
7、场的行为。8、补贴: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9、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10、反补贴: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第四章1、区域经济一体化按其一体化程度
8、来分从小到大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完全经济一体化2、wto的原则:非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允许正当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地区贸易原则、例外与免责原则、透明度原则。3、134页图第五章1、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通过以下四种形式提供的服务: 1.跨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国外
9、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指允许一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另一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律师事务所等.)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如一国的医生,教授,艺术家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 特征:1,服务贸易标的物是无形
10、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这就导致服务出口方式的多样化; 2,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将服务进行再生产和套利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 3,服务贸易主体的多重性4,服务贸易市场的高垄断性和保护性5,服务贸易保护方式更有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第六章(注意风险转移点)1、“F”组(FCA、FAS和FOB),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主要运费未付)。FCA(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
11、,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2、“C”组(CFR、CIF、CPT和CIP),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主要运费已付)。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
12、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
13、转移至买方。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D”组(DAT、DAP、DDP),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货到)。在原先的FOB、 CFR 和 CIF 术语解释中“船舷的概念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装上船”。之前关于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在新术语环境下变
14、化为“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第七章1、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一、实物表示方法以实物表示货物品质通常包括凭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表示方法。前者为看货成交,后者为凭样品买卖。看货成交若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易,通常是先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在卖方所在地验看货物,达成交易后,卖方即应按验看过的实物交付货物。只要卖方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货物品质提出异议。凭样品买卖用样品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称为凭样品买卖,是指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买卖方式。并不是所有的货物都可以凭样品买卖,在实际业务中,只有部分工艺品、服装、轻工
15、业品、土特产品及其他不易用文字说明品质的货物可采用凭样品买卖的方式。此外,买方还应保证做到未来提供的货物能与样品完全一致。1凭卖方样品买卖凭卖方样品买卖,即由卖方选择样品提供给买方凭以成交,这样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成交的,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在此种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日后,卖方所交整批货的品质,必须与其提供的样品相同,即合同一经成立,卖方提供的样品就成为履约时双方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因此,在凭卖方样品交易时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卖方所提供的样品必须是具有充分代表性的样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交货时货物品质与样品相符。通常卖方应选择中等货色的
16、货物做样品。 卖方寄出样品(称为原样)时应留存“复样”,其作用有三:一是将来加工生产的依据;二是交货时质量对比的依据;三是将来处理争议的依据。在寄出的样品(原样)和留存的“复样”上应编上相同的号码,以方便日后使用。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有些还须注意保管室的温度、湿度和采用科学的贮藏方法,防止变质。标准样品,通常由双方共同封存,称为“封样”。二、用说明表示(1)凭规格买卖。 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2)凭等级买卖。 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3)凭标准买卖。 指以
17、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 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质”和GMQ“良好可销品质”。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6)凭产地名称买卖。 有些商
18、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2、计重方法毛重是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即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其包装材料的重量净重是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净净重又称实际重量,是指除去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内包装)后纯 商品的重量。公量:有些商品,如棉花、羊毛、生丝等原料有比较强的吸湿性,所含水分受客观环境的影 响较大,其重量不稳定。对此国际上采用公量计重。 即用科学方法除去商品中的水分(干燥重量),加上标准3、溢短装条款:是指在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
19、货物的交易中,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因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通常是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这种条款一般称为溢短装条款。4、唛头:收货人或买方的代码简称、参考号、目的港名称或代号、件号或批号5、销售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网点和消费者或用户直接见面的包装。6、中性包装: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是指商品和内外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主要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要求,如转口销售,有可能你的买家
20、不是最终的买家,只是一个中间商。第十四章履行出口合同一般需要下列环节:备货,报检,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投保,装运,制单结汇。制单结汇:1、常见的三种结汇方式A、收妥结汇B、买单结汇是指银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贴现受益人的汇票或者以一定的折扣买入信用证下的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押汇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押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受益人的结汇做法。C、定期结汇2、单证不符的处理方法:表提、电提、跟单托收。第十三章发盘的构成要件:1,发盘的内容须十分确定2,发盘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3、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接受的构成要
21、件: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2、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3、接受必须在发盘明确规定的有效期或在合理时间内做出4、接受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第十二章检验的时间地点:(1)离岸品质、重量为准对卖方有利(2)到岸品质、重量为准对买方为准(3)离岸重量、到岸品质这是一种折中做法(4)装运港检验,目的港复验较为公平合理。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争议: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
22、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解决争议的方式:协商、调解、诉讼、仲裁。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的一向仲裁条款;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第十一章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主动将货款通过银行付给收款人。托收
23、:是委托收款的简称,在国际贸易中,主要采用银行托收,即债权人为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出具债权凭证委托银行代为收款。信用证:L/C是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三个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第十章价格换算方法:FO B、CFR、CIF三种价格换算方法:(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主运费 CIF价=(FOB价+主运费)/【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 FOB价= CFR价-运费 CIF价= CFR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 CIF
24、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主运费 CFR价= CIF价【1-(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出口商品效益成本合算1)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盈亏额=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FOB价)-出口总成本 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商品盈亏额/出口总成本)100%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外汇FOB价)3)出口创汇率:出口创汇额=成品出口外汇净收入(FOB价)-原料外汇成本 出口创汇率=出口创汇额/原料外汇成本100%若原料是进口的,外汇成本按CIF价,原料是本国的,则按FOB价p298案例第九章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补偿原
25、则、代位追偿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近因原则可保障风险:1、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2、外来风险包括一般外来风险、特别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运途中遭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船长为解除船与货的共同危险使航程得以继续,有意而合理的做出的特殊牺牲;或采取合理救难措施而引起的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构成共同海损同时具备以下三点:A、船货确实遭遇共同危险B、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有意识的C、牺牲和费用支出是非常性质的D、其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的直接结果E、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意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
26、所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表现在: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基本险:1、平安险2、水渍险单独海损负责赔偿除了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还包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还包括一切附加险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必须依附基本险项下,并另外支付保险费。仓至仓条款:不适用于战争第八章班轮运输的特点:1、“四固定”。即固定航线、港口、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
27、价2、四负责由船公司负责装卸配载作业及其费用,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3、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4、承运货物的品种和数量灵活,货物质量较有保证。租船运输:特点:1.以运输货值较低的大宗货物为主。2.无固定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3.无固定的运价。租船方式分以下几种:A.定程租船:是以整个航程为租赁期。按船东与租船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按时到达装货港口,装船后开航到卸货港卸货;卸毕即终止合同。是租船的基本形式。特点:船方应对货物运输负责。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速遣费。船租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定程租船合同为准。B.定期租船:船
28、舶在租期内的一切费用由租方承担C.光船租船: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担集装箱的型号规格:1A型 8ftX8ftX40ft 外径:2438mmX2438mmX12191mm 内径:238cmX238cmX1205cm 最大载货重量为24500kg(24.5t) 最大有效容积为55m31C型 8ftX8ftX20ft 外径:2438mmX2438mmX6058mm 内径:238cmX238cmX590cm 最大载货重量为17500kg(17.5t) 最大有效容积为25m3提单海运提单的简称,是承运人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正本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
29、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收到货物之后,在提单上加注了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货物存在缺陷和包装破损的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它是指在提单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名称。由于这种提单只能由提单内指定的收货人提货,所以提单不易转让。不记名提单,又称空白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填明具体的收货人或指示人的名称而留空的提单。装运期的规定方法:1、具体规定装运期限2、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的若干天装运3、收到信汇、票汇或
30、电汇后若干天装运4、采用笼统方法规定分批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UCP600中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视为分批装运 1,表明经由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时,只要显示相同的目的地,将不视为部分发运,即使运输单据上标明的发运日期不同或装货港、接管地或发运地点不同。 2,含有一份以上快递单据、邮局收据或投邮证明的交单,如果单据看似由同一块地区邮政机构在同一地点和日期加戳或签字并且表明同一目的地,将不视为分批装运转运:目的港没有直达船挂靠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允许转运,转运耽误时间增加费用的合同中应加订限制转运的条款速遣费是指租船人提前完成卸船,船方作为鼓励支付给租船人的奖金滞期费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作业的,租船人向船方支付罚金通常速遣费率为滞期费率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