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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编号:MHG2014-发包方:四川民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飞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成都精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决定将佳飞国际建材家具市场6号楼第2标段(6-106-18号楼,每三栋为一个建设批次)建筑工程 劳务部分分包给乙方。为了更好地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明确双方责任,顺利完成本劳务分包的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2、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建筑工程名称: 佳飞国际建材家具市场6号楼第2标段1.2建筑工程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1.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53500平方米1.4结构类型: 框 架 结 构 第二条 工程劳务分包范围: 2.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佳飞国际建材家具市场6号楼第2标段(6-106-18号楼)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图(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包括以上施工图纸或配套技术文件内的预留预埋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临时设施)内相关所有劳务作业等工作内容(注:甲方保留调整乙方承包范围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土石方工
3、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室内电气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安装工程、墙地砖粘贴、建筑涂料、脚手架等分项工程。但不包括以下工程项目(甲方单独分包项目):预应力管桩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讯工程、安防工程、总平面给排水管网工程、总平面散水及道路工程。2.2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外(图纸外)新增项目,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要求由乙方实施时,由乙方实施,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签订签证或补充协议,乙方不能以未定价或其它任何理由而停工或拒绝实施。若乙方因此停工或拒绝实施,则可以认定为乙方违约。2.3当发生乙方不能满足
4、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或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合同条件要求的状况,经甲方督促后仍无改进或改进不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将本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实施或重新对乙方的分包范围进行调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实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并加处以发生费用的20%的违约金。乙方承诺:此项事宜是甲方不得以而为之,甲方的此项权力不需要再经乙方同意,乙方也不会以此为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利润损失补偿。2.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建设完善,甲方负责场地平整及必要的场地硬化并承担费用,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生产、生活等板房(办公区、生活区、民工夜校、公共厕所等)、各类加工棚
5、(钢筋加工房、木工加工房、搅拌机防护棚等)搭设及硬防护、门卫房、岗亭房等。2.5乙方负责对甲方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另行向甲方指定的其他分包单位收取任何配合费用。第三条 合同工期3.1开工日期:2014年 9 月 28 日(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3.2竣工日期:2015年 5月 25 日竣工(甲方根据工期要求拟定工程进度计划表,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作为合同的附件),交付使用日期2015年 5 月 25 日前。3.3合同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240日历天,交付使用240日历天。第四条 质量要求及相关责任乙方须精心施工、加强对各作业班组的质量管理和实际施工过程
6、的管控,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要求、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第五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5.1本合同补充协议;5.2本合同;5.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谈判性文件。5.4项目管理规定第六条 劳务报酬:本工程的劳务报酬计取方式:以分部分项工程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注:本工程单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均已包含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工器费、低值易耗费、小型机械费、保险费、劳保和安全防护用品费、二次转运用工、任何间歇期间的停窝工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赶工费)、冬雨季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远程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费、政策性
7、调整费用、甲方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的管理费或配合费、临时设施费等相关费用。在整个施工期及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且不予调整)。最终结算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工程签证+或-甲供材料清算总价,其它各种扣款及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若发生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及投标文件已包含,但现场未实施施工的情况,该项工作的劳务报酬按实际情况应在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时按报价分项单价予以签证扣除。各分部分项工程分项单价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经甲乙双方最终洽商确认的报价文件)。固定综合单价详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双包工程,综合单价为除税金以外的全
8、费用综合单价,包括前述费用及其以外的主材、辅材和相关检验检测等所有费用(如外墙砖的拉拔检测、防水材料复检、植筋拉拔检测等)。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具、工器具及辅材:1、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斗车、灰盆、灰桶、铁铲、水平尺、赶枋、线坠、鱼线、水平测绘管、切割机、刀片、木砂板、锯子、火勾、卷尺、撮箕、扁担、扫帚、胶水管、十字镐、排刷、架板等。 2、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元钉、扎丝、高强丝杆、胶带、胶水、胶布、焊条、铁丝、拉片、止水拉杆、砼养护草垫、塑料薄膜等。 3、小型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钢筋加工机械、各类木工机械、各类砼浇筑施工机械、各类搅拌机械、手提电钻、震动棒、震动器
9、、电锤、切割机、打夯机等。4、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雨鞋、雨衣、手套、口罩、安全带、安全帽、防暑及防冻药品等。5、二次转运: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甲供材料地方材料、周转材料进场下车、退场上车、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场地堆码以及根据现场需要进行的其他转运工作。6、不可预见费:包括甲方原因造成的一个月内不连续超过十天的停工发生的费用,分包单位协作用工以及零星材料用工等。第七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 文冬申 ,联系电话: 。甲方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
10、量向业主单位负责。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劳务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除甲方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代表甲方发出指令、通知以及履约。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负责人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
11、。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本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2)向乙方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6)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7)乙方工人进驻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8
1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帮助乙方及时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使乙方顺利施工。(9)对施工质量、工作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处罚;对违反施工管理、未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0)定期组织召开每周施工现场例会,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处理设计施工技术问题。 (11)对主要工序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12)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核实与支付、办理竣工结算。(1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14)甲方应负责其他进场分包单位与乙方
13、的关系协调工作。(15)负责与质检、安监等部门的接待业务费用。2、乙方义务(1)、乙方委派的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陈钢 (身份证号: ,电话: ),负责代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工程管理、经营活动、预(结)算、工程款收支、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一切权力。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及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一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
14、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等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
15、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甲供材料及其他设施;(9)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工程师的指令。(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
16、担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1)乙方不得就本工程再行分包和转包。 (1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配备齐全各种低值易耗和小型机具,以及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满足质量、安全、工期要求。严格遵守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选派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进场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 (13)乙方必须做好每一名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人人签字。 (14)乙方施工班组达不到甲方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班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5)乙方人员进场后,应主动、及时向甲方
17、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四份及有效身份证,组织进场人员接受项目入场教育,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16)乙方人员进场和撤离须随时与甲方联系,不得使用无手续人员,施工工程中不得频繁更换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17)施工作业人员不准带小孩和家属进入施工现场。 (18)乙方人员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类保费及体检费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疾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经济责任。 (19)乙方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在施工现场及周边管理区域内打架、斗殴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1000元至20000元每次的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若出现
18、乙方人员(含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暴力威胁或殴打甲方、业主方、监理方的管理人员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50000元每次的违约处罚,乙方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乙方相关当事人员必须立即清退出场。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停工罢工,或乙方人员暴力威胁、围攻或殴打甲方、业主方、监理方的管理人员且情节恶劣,则按本分包合同第十三条执行。(20)为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乙方必须派专业负责人专门协调各种工程配合,并设人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配合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定。(2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期控制,并承诺配合甲方相关考核工作。如在施工过程及考核中发现乙方未按甲方项目
19、部与乙方共同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或未按工期节点完工,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违约处罚,并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乙方违约情节严重且无明显改善的,甲方有权延缓进度款的支付,直至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八条 工程价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分次支付;如有甲供材料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本合同附件工程综合单价清单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1、土建及装饰工程进度款支付1.1、0.000工程结束:工程进度款按每1栋完工支付一次,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73%且不大于75%基础工
20、程已完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 第一次支付约: 4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 第二次支付约: 4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 ),第三次支付约: 4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 );第四次支付约: 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第五次支付约: 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第六次支付约: 40000元(大写: 肆万元整);第七次支付约: 4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第捌次支付约: 40000 (大写: 肆万元整);第玖次支付约:40000 元(大写: 肆万元整;0.000进度节点共计支付工程进度款约 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1.2、主体工程封顶:工程进度款项按每1栋主
21、体工程封顶支付一次,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73%且75%不大于已完主体工程75%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但甲供材料全部除外),其中措施项目产值计算:脚手架工程量按60%计,垂直运输机械费计费按60%计;临水临电、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及标志标牌接装按60%计算;周转材料(含钢管扣件租赁、模板木枋摊销)按80%计量,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即第一次支付约: 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第二次支付约: 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三次支付约: 元(大写: 捌
22、拾万元整);第四次支付约: 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五次支付约: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六次支付约: 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七次支付约: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八次支付约: 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第九次支付约:元(大写: 捌拾万元整); 主体工程封顶进度节点共计支付约: 元(大写:柒佰贰拾万元整)。1.3、装饰装修完工:该款项按每1栋装饰装修工程完工支付一次,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报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73%且75%不大于已完工并验收合格工程约75%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但甲供材料全部除外)。第一次支付
23、约: 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第二次支付约: 元(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 );第三次支付约: 元(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第四次支付约: 元(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第五次支付约: 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第六次支付约: 元(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第七次支付约: 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第八次支付约: 元(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 ;第九次支付约: 元(大写:肆拾捌万元整),装饰装修工程进度节点共计支付约:元(大写:肆佰叁拾贰万元整)。1.4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工程中心、甲方工程项目部、业主方运营部、业主委托的物管公司、监理等单位内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该工程的总产值
24、报表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不大于总工程款的85%,约:元(大写:叁佰零壹万元整);土建及装饰工程甲方累计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约:元(大写:壹仟肆佰捌拾玖万元整)。1.5工程竣工:经业主方、甲方、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等相关单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工程结算报告并备齐相关附件资料,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附件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并最终审结,最终审结后1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最终审结结算款的97%。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交工程结算报告或相关必备要件缺乏导致甲方工程结算及工程审计最终审计滞后的,后
25、果由乙方自负。(注:如出现甲方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一个月以上;已完工程按此条款付款比例执行,未完工工程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总产值的90%支付)1.6、乙方留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结金额的3%作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若未发生质量保证金的扣除情况,除防水工程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天内甲方返还乙方最终审结金额的3%(无息)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乙方实施防水工程施工的,防水工程质保金按防水工程结算最终审结金额的3%作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的30天内甲方返还乙方最终审结金额的3%(无息)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2、安装工程进度款支付(栋与栋之间的连廊不计价,即连廊
26、建筑面积不计价)2.1、0.000工程结束:每1栋弱电避雷带等安装工程完成,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按建筑面积约1.00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一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第二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三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四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五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六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七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八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
27、伍仟元整);第九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0.000进度节点共计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约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2.2、主体工程封顶:每1栋按合同约定完成预留预埋、屋面避雷带等安装工程完成,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按建筑面积约1.00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一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第二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三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四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五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
28、伍仟元整);第六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七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八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第九次支付约: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主体工程封顶进度节点共计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约 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2.3、装饰装修完工:每1栋按合同约定完成桥架、配电箱柜、疏散指示灯等安装工程完成,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按建筑面积约3.50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一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第二次支付约:200
29、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三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四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五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六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七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八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九次支付约: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装饰装修完工节点共计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约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2.4房屋建筑部分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工程中心、甲方工程项目部、业主方运营部、业主委托的物管公司、监理等单位内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建筑面积约2.00元/建筑面积
30、平方米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一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第二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三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四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五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六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七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八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九次支付约:11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房屋建筑部分安装工程全部完成进度节点共计支付工程进度款约99000元(大写: 玖万玖仟元整)。2.5
31、总平面施工完毕:乙方完成总平面合同及计价清单约定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由乙方出具该阶段工程的进度和阶段产值报表及相关验收报告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甲方审批完成后5日内向乙方按建筑面积2.00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标准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即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平面完工进度节点工程进度款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安装工程总累计支付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元整)。2.5工程竣工:经业主方、甲方、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等相关单位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的工程结算报告并备齐相关附件资料,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附件资料后一个月内
32、完成工程结算并最终审结,最终审结后1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最终审结结算款的97%。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交工程结算报告或相关必备要件缺乏导致甲方工程结算及工程审计最终审计滞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注:如出现甲方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一个月以上;已完工程按此条款付款比例执行,未完工工程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总产值的90%支付)2.6、乙方留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结金额的3%作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若未发生质量保证金的扣除情况,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天内甲方返还乙方最终审结金额的3%(无息)质量缺陷责任保证金;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节点的工程进度款时,乙方须开具足额收据。4、甲方每次支
33、付工程进度款时,在工地现场各醒目位置张贴进度款支付告示,并有权全程监督乙方按月发放民工工资,在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乙方须妥善安抚及管理好民工,且承诺乙方所有民工(含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就民工工资问题向省市区三级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主张,不得干扰甲方、业主方的任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10.0万元/次。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供货计划:甲供(甲方提供)材料:由乙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以施工图设计要求为计算依据按照现行定额计算材料数量及其损耗(钢筋损耗约定为2%,除电线电缆4%+配电箱柜半周长外,强弱电安装不计其
34、余损耗)提出材料计划(需载明数量、质量、规格及技术要求等)交甲方审核并组织采购,若乙方提出的材料采购计划超出按施工图设计要求计算的材料数量以外的部分数量的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若节约归乙方。(注:地方材料系指砂石、水泥、页岩砖按本条款计算超损耗总金额5万元以上的由乙方负责)乙方或其授权人提前15天将下一阶段的材料使用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计划使用量不准确,导致材料计划使用量超过或不足实际使用量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停工待料等工程事件及经济损失,相关责任概由乙方承担。(2)交货期:乙方材料用量计划的任何变动应提前7天提交甲方确认,乙方计划必须准确,如因乙方报量不准
35、而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对有特殊要求需要加工的设施设备(如电缆、配电箱柜等)期限时间的,乙方应提前30天提报材料计划并按前述要求执行。(3)对于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认定的价格和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甲方可向材料供应商支付货款。(4)按照甲供材料进场通知,乙方应提前一天做好材料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疏通道路,指定卸货场地等),并及时组织人员下货且承担相关费用。(5)甲供材料由甲方的供应商负责运至施工现场乙方的仓库,甲供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与材料供应商办理交接手续(按规定及时办理材料的相关检测工作),由乙方对材料质量、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
36、题引起的返工、误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6)甲供材料质量如果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必须在甲供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拒收,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甲方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场及换货等工作,如甲方提供的材料未经二次抽检合格而乙方擅自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7)乙方自行组织本合同所涵盖的甲供材料的供货,并承担供货组织所产生的相应费用。(8)甲方供应的材料实物(包括土建、装饰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按结算工程量和定额消耗量计算用量向甲方领用,乙方领用量超过定额损耗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领用量超过结算用量的10%(含10%)属恶意超领,恶意超领的处以一倍三倍超领材料价值金额的违约金。(1
37、0)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准挪用及偷换,否则按其价值总额的二倍,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11)砼浇筑使用的泵管、管卡、胶圈等由商品混凝土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收集和管理,并与商品砼供应商办理领用手续,除正常损耗外,因乙方保管不善引起的损毁与灭失,概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2)对钢筋工程钢筋连接方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焊、竖焊、窄间隙焊、搭接焊等),甲方按检验批支付一次性检测合格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流原因、设备原因、焊工操作原因)导致双倍复检或改变钢筋的连接方式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含损耗增加)概由乙方负责。(13)所有甲供钢材乙方均必须在现场
38、进行加工,禁止乙方将钢材外运加工,各类钢筋加工机械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运输、采购、租赁费等)。第十条 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并配合甲方在收到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日历天内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甲方审查或委托审查的竣工结算审减率超过5%的部分,按以下第2条办理。审定结算价扣除已付进度款、质保金、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和其他因乙方违约应扣留的款项,甲方在结算审定后14日内支付完毕。2、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金额,不得高出最终审定的结算金额的5%,否则,乙
39、方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额外增加工作费用,甲方额外增加工作费用(甲方上报结算金额-审定结算金额1.05)10%,并在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劳务分包商评估体系中的排名。如工程结算审减额超过15%,甲方将罚没工程履约保证金组成中的工程量履约保证金。3、对甲供材料,工程竣工结算前双方须进行清算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行清算,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材料清算计价按甲方采购价及乙方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出库单价格执行。第十一条 合同履约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40、5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限定为现金或自乙方基本账户转账)。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履约保证金的组成及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组成:15%作为工程量承诺保证金;20%作为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15%作为工期承诺保证金;10%作为项目班组成员承诺保证金;15%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作为主要机械设备承诺保证金;10%作为廉洁责任承诺保证金;5%作为民工工资承诺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如乙方违反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约定,甲方有权罚没乙方上述相应履约承诺保证金,罚没履约承诺保证金与赔偿损失、违约条款不相关联,独立执行。如乙方全面履行承诺保证,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41、该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且工人退场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给乙方(无息)。(3)履约保证金金额:本标段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注:如出现甲方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一个月以上;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保修要求乙方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3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无息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乙方所承担本工程的范围和内容,即为本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缺陷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 2、质量保修期 乙方所承担本工
42、程质量保修期应符合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保修期规定。 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从甲方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间内派人维修,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甲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
43、程劳务款结算款的3%,甲方从乙方结算中扣除,不计利息。 (5)质量保证金的返回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30日内,据实将保修金返还乙方。 第十三条 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施工。如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乙方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甲方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乙方撤场。 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有意寻衅滋事,怂恿乙方人员(包括劳务作业班组、现场管理人员等)停工罢工24小时以上,围攻、封堵甲方和业主的办公
44、及经营场所2小时以上,谩骂或殴打甲方和业主单位的管理人员,对甲方和业主形成任何社会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强制要求乙方撤场,并处以2050万元罚款。3、因上述原因致使的合同解除,在乙方退场后,对乙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实体,甲方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5%进行最终结算,另25%工程费用于补贴甲方施工分包队伍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各项损失;对周转材料、垂直运输机械等按已完工程量占工程总量的百分比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所有人员在48小时以内无条件全部拆离施工现场1平方公里之外。4、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
45、甲方满意。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1、设计变更,甲方要求更改所造成的增加工作量或引起的返工费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经项目负责人及甲方造价部门负责人签字。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量增加的,则按本条第2款执行;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量减少的按实结算。 2、施工图范围内、合同附件计价清单范围以外的经济签证,由乙方提出并办理工程经济签证单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业主方方代表和甲方成控部门审核,对单项或单笔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甲方成控部门审核后金额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的进行签证支付,经甲方成控部门审核审核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内的甲方不予签证,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优惠。3、经济签证时效
46、:对所有经济签证,在签证事项实施前报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业主方代表和甲方成控部门审核,对符合本条第2款条件的签证事项在工作内容完成后7日内办结签证手续,凡超过时效的视为乙方对甲方的优惠,甲方不予补办。第十五条 对乙方人员的要求 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乙方必须保证派出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管理工作。 1、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随时调配施工人员,提前作好安排。农忙季节和节假日应提前作好施工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2、乙方法人代表每月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出勤不得少于80小时;派驻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出勤不得少于200小时;其余管理人员全勤(每月满勤)。凡月考勤达不到出勤标准要
47、求者,法人代表罚款300元/小时;项目经理150元/小时;其他管理人员50元/小时。3 、劳动力配置要求:为确保工期,在各施工阶段,乙方劳动力配备数量不得低于如下要求。(1)每批次(即每三栋)基础施工阶段,劳动力必须保证 83人以上。其中木工 30 人,钢筋工 20人,砼工 15 人,架子工 4 人,电焊工 4 人,其他配合用工 10 人。(2)每批次(即每三栋)结构施工阶段,劳动力必须保证 17 人以上。其中 8 人,钢筋工 40 人,砼工 20 人,架子工 10 人,电焊工 5 人,其他配合用工 15 人。(3)每批次(即每三栋)装修施工阶段,劳动力必须保证110 人以上。其中木工 8 人
48、,瓦工 30 人,架子工 10人,抹灰工 30人,油漆涂料工 10人,电焊工 2人,其他配合用工 20 人。4、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动力不足,经劳务作业发包人催促仍无效者,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另找劳务队伍,劳务费工日单价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新选择劳务队商定,其劳务费从劳务作业承包人的工作量劳务费中扣除,并对劳务作业承包人按分包工作量中应计取劳务费的10%进行罚款。5 、持证上岗:(1)成都市建委及青白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要有上岗证。(2)需持证操作的特殊工种:架子工、信号工、电工、电焊工等必须做到持证上岗。(3)经劳务作业发包人检查,需持证上岗人员没有上岗证,每人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到期仍存在无证操作现象,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对劳务作业承包人进行加倍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更换劳务施工队伍。6、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作到合法用工,及时办理注册、就业证手续,做到注册率、办证率均为100%,如违章用工,劳务作业发包人按劳务作业发包人规定给予罚款,因劳务作业承包人违章用工被有关执法部门对劳务作业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双方罚款及造成经济损失,均由劳务作业承包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