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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本讲稿第一页,共十四页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一、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和意义一、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和意义(一)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一)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l传统法律部门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并推出五大法典后即奠定了其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而经济法是在垄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中产生的新法律部门,其发生、发展和逐步被认识需要一个过程。l经济法产生之初,其自身理论尤其是具体制度不成熟、不完备,也导致人们对其地位问题众说纷纭。l经济法地位问题的争论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存在的缺陷密不可分。本讲稿第二页,共十四页一、
2、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和意义一、经济法地位问题的由来和意义(二)经济法地位问题研究的意义(二)经济法地位问题研究的意义l对经济法地位的论证和分析能推动法学基础理论尤其是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l只有科学证明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的地位,才能为其本身的制度设计提供理论指导,使其发挥独特功能。l研究经济法的地位问题有助于明确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与联系,以便从整体法律体系出发研究经济法。本讲稿第三页,共十四页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一)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标准(一)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标准l我国传统上认为,
3、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主要是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性质及由此决定的调整方法。否认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各种主张基本都以此为依据。本讲稿第四页,共十四页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二)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缺陷(二)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的缺陷l该理论把法律部门的划分归结为法对社会关系性质的机械映照,忽视了人类认识过程的能动性和创造性。l该理论对产生于19世纪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样式陷入盲目崇拜,忽视了法律科学的变化发展。l该理论将法律体系看作不同部门界限分明的整体,忽视同一种社会关系往往需要不同法律部门共同调整。l社会关系性质相对于法律规范而言是外部标准,据此划分法律部门违
4、背了按照分类对象自身特点分类的逻辑要求。l现代条件下对同一范围的社会关系往往运用多种法律手段综合调整,调整方法无法作为法律部门划分标准。本讲稿第五页,共十四页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问题(三)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缺乏令人信(三)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缺乏令人信服的解释力服的解释力l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许多发展中国家之间社会关系性质差别不大,而法律部门划分呈现出巨大差异。苏联东欧剧变后社会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而原有法律部门划分没有很大变动。表明法律部门划分与社会关系性质基本无关。l我国学术界对诸多法律现象分类存在争议,传统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不能为此提供科学依据。l传
5、统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不能适应实践需要,有必要以新的理论构建我国法律体系。本讲稿第六页,共十四页三、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经济法在其中的三、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经济法在其中的地位地位(一)法的部门划分(一)法的部门划分l法律部门划分是近代以来的现象,目的是便于对已有法律规范的运用、研究和完善,具有相对性、主观性、历史性和目的性,没有绝对的标准和划一的模式。l我国当前法律部门的划分可以主要以法的一定宗旨及所要解决的任务、调整的社会活动及其范围为依据,并考虑相关法规的数量。l数量适宜的一定的法规,只要有确定宗旨和一定的任务,调整的社会关系又属于一定的范围或领域,就可以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本讲稿第七页,共十四页三、
6、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经济法在其中的三、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经济法在其中的地位地位(二)经济法的独特任务和功能(二)经济法的独特任务和功能l经济法的特殊任务是在社会生产和交换社会化的条件下,从公共利益出发,调整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具有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l经济法的独特功能是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的统一。本讲稿第八页,共十四页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一一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l经济法与民法都调整经济关系,在调整中都可能运用民事的调整方法。l民法和经济法具有不同的视角、目标和价值取向。民法旨在保证民事交往合
7、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安全而有效率;经济法的调整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二者彼此协调、相互衔接、密切配合。l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也适用于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很多貌似商法的立法由于私法公法化的发展,已基本不能归入商法范畴。本讲稿第九页,共十四页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l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限于所谓纵向经济关系,也调整部分横向经济关系,这一部分与行政法区别明显。l行政法对纵向关系的调整是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行为和监督从一般程序上加以规制,不涉及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经济法对纵向关系的调整主要规定国家机关介入和参与经济关系的实体内容和具体
8、程序。l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视角和价值目标不同。行政法的价值目标是控制行政权力,经济法是在赋予国家机关相应职权的同时,将其责任建立在对其行为内容的妥当性审查之上。l不能认为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法都是行政法。l经济法中也要贯彻权力制约和可问责的法治原则,采用包括行政手段在内的各种方法控制其经济行为。本讲稿第十页,共十四页三、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的三、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的关系关系l在我国,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最初是在经济法的框架内建立发展起来的。l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具有相同的视角和价值目标,都从社会利益出发,具有社会性理念,并采用
9、多种调整方法综合性解决问题。l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有密切联系,其政策目标在实践中相互促进。l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的宗旨和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不同。本讲稿第十一页,共十四页四、经济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四、经济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l经济法和劳动法在调整视角、调整方法综合运用、社会利益优先等方面相同,在某些制度上彼此衔接,在具体的目标和调整范围上彼此区别。l社会保障法和经济法具有相同的社会本位和公共利益优先理念,综合运用多种调整方法,有密切联系,但调整宗旨和目标有所不同。本讲稿第十二页,共十四页五、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和国际五、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的关系
10、l涉外经济法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随我国入世和不断与国际接轨,涉外经济法内容上将逐渐并入经济法或国际经济法。l国际经济法与经济法都调整经济关系,渊源和调整手段也有相同之处。但调整对象、范围、宗旨各异,法律渊源各有侧重,调整手段是否具有国际性也有不同。本讲稿第十三页,共十四页思考题思考题l经济法地位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其意义如何?l为什么说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l经济法有何特殊的价值和功能?l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如何?l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如何?l经济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的关系如何?l经济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如何?l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如何?本讲稿第十四页,共十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