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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瑞松科技 股票代码:68809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1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2020 年 2 月 14 日 特别提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
2、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1-6 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3、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 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企业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
4、制比例为 20%。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 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12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公开发行 16,840,147 股,发行后总股本 67,360,588 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5,324,0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 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27.5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2.48 倍(每股收
5、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3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3.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5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
6、业为制造业(C)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 2020 年 1 月 2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9.93 倍。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43.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市盈率处于较高水平,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
7、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 发行人在产业链中业务定位的风险 机器人行业产业链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厂商、机器人本体生产厂商、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四个环节组成。一般来讲机器人本体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基础,系统集成为机器人商业
8、化和大规模普及的关键。从收入角度来看,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其他行业的生产线和机器人工作站业务等,并不从事机器人本体或其核心零部件的制造,发行人处于机器人产业链的系统集成环节。系统集成环节市场规模较大,但集中度较低,在产业链中相对处于弱势。若公司不能有效提升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 主要客户业绩波动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影响风险 汽车制造行业是自动化程度最高、机器人应用最深入的下游行业之一,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我国汽车制造行业形成了明显的产业集群特点,行业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01%、5
9、1.50%、76.82%和 72.64%,占比相对较高,若主要客户业绩发生波动,将对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稳定性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 下游应用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将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整体放缓影响,根据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的数据,2019 年 1-9 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814.9万辆和1,837.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1.4%和10.3%;2019 年 1-6 月,汽车工业重点企业(集团)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157.1 亿元,同比下降 8.1%;累计实现利税总额 2,578 亿元,同比下降 27.5%。根据公司主要汽车行业客户披露的产销快报,2019 年
10、 1-10 月,除广汽丰田、广汽本田的汽车销量保持增长外,广汽三菱、广汽乘用车、广汽菲克的销量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若我国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大幅下降,则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客户应收账款不能回收,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亦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 发行人销售区域相对集中且行业集中度较低导致未来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华南、华中区域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89.42%、92.26%、83.82%和 66.51%,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主要汽车行业的客户具有产业集群的区域特征,一般分为东北、京津、中部、西南、长三角和珠三角六大产
11、业集群;另一方面,我国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行业、汽车焊装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低。由于市场开拓需要一个过程,若未来华南、华中区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进度不及预期,将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降,发行人存在未来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五) 毛利率相对偏低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62%、21.84%、21.72%和 20.64%,处于相对偏低水平。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知名整车厂,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此外随着机器人产业的快速发展,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竞争不断加强。公司处于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领域,产业链利润附加值主要体现在针对不同客户生产线
12、的技术开发、工艺开发、方案设计、安装调试等环节,但由于直接材料比重较高,导致毛利率相对偏低。若未来下游客户集中度进一步加强、行业内竞争持续加剧,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六) 资产负债率偏高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61.52%、57.17%、61.30% 和 55.53%,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从银行获得较好的信用支持,但相应信用支持亦需要公司关联个人提供信用担保。但若未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
13、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 762.43 万元、1,166.57 万元、1,257.62 万元和 523.69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04%、17.76%、16.05% 和 28.65%,公司对税收优惠政策不存在重大依赖。 在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后,若存在主管部门认定标准发生变化、证书延展未能及时获批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不能享受优惠税率,从而影响发行人净利润。 (八) 政府补助金额较大对发行人业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
14、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239.78 万元、1,229.02 万元、2,471.16万元和576.5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21%、18.71%、31.53%和 31.55%。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较高主要是公司所处行业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业为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因此享受产业政策支持较多。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 开拓新客户存在不确定性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于存量客户的收入比例分别达到 89.77%、90.78%、97.62%和 94.67%,占
15、比较高;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在手订单中,来自于存量客户的占比达到 96.77%。若公司未来的新客户开拓不利,且存量客户订单出现显著下滑,则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显著不利影响,造成业绩下滑的风险。 (十) 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大且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风险 对于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元且超过一年或跨年度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具有非标定制、合同金额较大、项目周期较长等特点,因此存货余额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相对较大,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为发行人根据期末完工进度确认的项目收入中,尚未与客户进行结算确认应收账款的
16、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683.41 万元、20,361.36 万元、36,228.99 万元和 36,168.7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26%、22.99%、 29.18%和32.29%;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分别为16,632.44万元、18,293.30 万元、32,591.47 万元和 32,356.77 万元,占比分别为 76.28%、89.51%、89.72% 和 89.21%。发行人存货中部分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相对较长,存在不能向客户足额结算的风险,同时不排除未来可能发生的存货跌价风险。 (十一)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对发行人经
17、营影响的风险 对于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元且超过一年或跨年度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发行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发行人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结算进度向客户分阶段结算并确认应收账款,因此,发行人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时点要早于应收账款确认的时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058.77 万元、17,692.21 万元、18,575.01 万元和 21,210.3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08%、19.97%、 14.96%和 18.93%,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较大,与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结算方式、客户结构的特点相
18、符。受宏观经济整体放缓的影响,我国汽车制造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汽车产销量在 2018 年以来均出现了下滑。若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大幅下降,或客户经营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客户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计提坏账损失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十二) 发行人收入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主要依赖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为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具有根据客户需求高度定制化、单个项目规模大、项目周期长等业务特点。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元且超过一年或跨年度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其中,完工百分比按照期末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
19、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定。发行人期末完工百分比的计算依赖合同预计总成本和公司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为此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制造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等项目预算与成本核算内控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活动和成本归集严格依据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制造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但由于发行人期末完工百分比的计算依赖合同预计总成本和公司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主要依赖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风险。 (十三) 整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带来的经营风险 我国整车行业的发展现状包括以下特点: 1、 我国整车行业经过了多年快速发展,但受多方
20、面因素影响,2018 年我国汽车总销量 2,808.06 万辆,同比下降 2.76%,首次出现负增长,2019 年 1-9 月汽车总销量 1,837.1 万辆,同比下降 10.3%,发行人主要客户中,除广汽丰田、广汽本田的销量保持增长外,其他客户的销量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2019 年 1-6 月,汽车工业重点企业(集团)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9,157.1 亿元,同比下降 8.1%,累计实现利税总额 2,578 亿元,同比下降 27.5%。我国整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出现了消费需求放缓、用户换车周期延长、车企利润下滑等特征; 2、 我国整车产业的集中度较高,一般分为东北、京津、中部、西南、长三角
21、和珠三角六大产业集群,集中了全国汽车制造业产值的 90%以上;2018 年广东汽车产量达 321.58 万辆,排名全国第一,其中广州市汽车产量为 296.26 万辆,广汽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资公司是珠三角地区最具代表性汽车制造企业之一。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均相对较高,销售区域相对集中; 3、 根据 2018 年度中国汽车行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测算规模 276.94 亿元计算, 2018 年度汽车焊装行业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子公司天津福臻、上海冠致、鑫燕隆和德梅柯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36%、2.87%、4.70%和 3.41%,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为 2.66%。整体来看,我国汽车焊装自动
22、化系统集成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占有率均相对较低,整车企业在产业链中地位相对较为强势; 4、新能源汽车成为整车企业新的业务增长点,2016-2018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53.13%、53.25%和 61.65%,相比前几年的增长率已回到更为合理的水平,但仍处于发展阶段,渗透率仍然较低。新能源汽车在车身结构、焊装制造工艺等工艺流程上与传统能源汽车存在区别,因此整车企业需要投资建设新的生产线,从而产生新的因为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受上述整车行业发展现状的影响,且发行人作为非上市公司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发行人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3、;若整车行业景气度未来持续大幅下降,则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亦有可能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十四)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对发行人收入确认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300 万元且超过一年或跨年度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依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2017 年财政部印发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取消原 15 号建造合同准则,境内上市企业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约定了相关条款
24、,但部分业务合同存在未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条款,或只约定了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未明确约定甲方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况,该等合同中存在跨期的收入合计分别为 3,968.38 万元、3,574.66 万元、586.26 万元和 0 万元,占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0%、7.34%、1.04%和 0%,占比相对较低。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发行人将强化与客户的合同条款谈判,但若出现未明确约定合同终止补偿条款,且无法取得客户关于可以按照履约进度收取款项确认文件的业务合同,发行人将严格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于该等合同不按照“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的合同进行收入确认,而是按照“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
25、务”的合同进行收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因合同周期较长、合同金额较大的业务特点,虽然这类合同的占比预计相对较低,但可能会因此造成发行人收入和业绩的波动,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 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
26、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6 号)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6,736.0588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1,532.4068 万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瑞松科技”,证券代码为“688090”。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2020 年 2 月
27、17 日 (三) 股票简称:瑞松科技;扩位简称:瑞松科技 (四) 股票代码:688090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360,588 股(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840,147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324,068 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2,036,520 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配售数量为 842,007 股。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股东孙志强
28、、孙圣杰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柯希平、厦门恒兴、粤铂星投资、横琴广金、瑞方投资、张国良、颜雪涛、孙文渊、刘尔彬、赛富金钻、华融天泽、信德产投、国坤投资、蔡雄江、郑德伦、张伟君、陈华松、康远投资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 842,007 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29、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 233 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74,072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2%,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1%。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
30、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中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C50103 号),2017 年和 2018 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713.83 万元和 4,285.37 万元;2018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73,637.75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31、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27.55 元/股计算,发行完成后相应市值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 亿元的规定。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Riso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2 注册资本 50,520,441 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3 法定代表人 孙志强 4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32、8 日(2016 年 3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6 经营范围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制造;模具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设计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
33、工程设计服务;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灌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7 主营业务 专注于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成套智能化、柔性化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8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C类)之“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9 邮政编码 510535 10 电话及传真号码 020-66309188,020-66836683
34、11 互联网网址 12 电子信箱 ir 13 董事会秘书 郑德伦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志强,孙志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125,435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9.8772%。基本情况如下:孙志强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0 年至 1995 年,任广东省通用机电设备公司营业部经理;2002 年,创立广州日松并担任执行董事;2012 年 8 月,孙志强先生创立瑞松有限,任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裁、广州瑞北董事长、武汉瑞北董事长、瑞松威尔斯通董事长、创新中心董事、广
35、州日松执行董事;同时兼任国际机器人联合会委员、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机器人协会轮值会长、广东省焊接学会第八届副理事长、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广州市总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二) 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孙志强直接持有公司 29.877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孙志强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8772%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
36、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7 名,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1 孙志强 董事长 2019.04.10-2022.04.10 2 刘尔彬 副董事长 2019.04.10-2022.04.10 3 颜雪涛 董事 2019.04.10-2022.04.10 4 柯希平 董事 2019.04.10-2022.04.10 5 廖朝理 独立董事 2019.04.10-2022.04.10 6 张彦敏 独立董事 2019.04.10-2022.04.10 7 卢伟东 独立董事 2019.04.10-2022.04.10 (二) 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
37、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1 罗渊 监事会主席 2019.04.10-2022.04.10 2 蔡雄江 监事 2019.04.10-2022.04.10 3 叶王根 监事 2019.04.10-2022.04.10 (三)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1 孙志强 总裁 2019.04.10-2022.04.10 2 刘尔彬 副总裁、技术负责人 2019.04.10-2022.04.10 3 颜雪涛 副总裁 2019.04.10
38、-2022.04.10 4 郑德伦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19.04.10-2022.04.10 (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1、 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如下表: 姓名 现任职务 直接持股(万股) 持股比例 (发行后) 限售期 孙志强 董事长、总裁 2,012.5435 29.88% 36 个月 刘尔彬 副董事长、副总裁、技术负责人 128.5670 1.91% 12 个月 颜雪涛 董事、副总裁 160.7088 2.39% 12 个月 柯希平 董事 648.8308 9.63% 12 个月 蔡雄江 监事 64
39、.2835 0.95% 12 个月 郑德伦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2.2304 0.78% 12 个月 2、 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柯希平通过厦门恒兴间接持有公司 399.1203 万股,锁定期为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柯希平通过厦门恒兴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间接持股(万股) 持股比例(发行后) 限售期 柯希平 董事 399.1203 5.93% 12 个月 注:间接持股=厦门恒兴持有瑞松科技的股份数量*柯希平在厦门恒兴的持股比例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五)
40、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4 名,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尔彬 副董事长、副总裁、技术负责人 2 唐国宝 核心技术人员 3 何艳兵 核心技术人员 4 刘 益 核心技术人员 (二) 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技术负责人刘尔彬的持股情况具体详见本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之“1、
41、直接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间接持股(万股) 持股比例(发行后) 限售期 唐国宝 核心技术人员 5.0400 0.07% 12 个月 姓名 现任职务 间接持股(万股) 持股比例(发行后) 限售期 何艳兵 核心技术人员 3.3600 0.05% 12 个月 注:间接持股=瑞方投资持有瑞松科技的股份数量*核心技术人员在瑞方投资的持股比例 上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五)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的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股东瑞方投资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瑞方投资持有公
42、司 3.6080%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瑞方投资各合伙人在瑞方投资的出资比例、限售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陈任意 240 13.82% 普通合伙人 2 焦安强 120 6.91% 有限合伙人 3 何勇 120 6.91% 有限合伙人 4 罗磊 120 6.91% 有限合伙人 5 吴潮辉 120 6.91% 有限合伙人 6 徐奕条 120 6.91% 有限合伙人 7 张忠辉 60 3.46% 有限合伙人 8 李圣梅 60 3.46% 有限合伙人 9 朱谷波 60 3.46% 有限合伙人 10 张俊 60 3.46% 有限
43、合伙人 11 沈东兵 60 3.46% 有限合伙人 12 蔡新保 60 3.46% 有限合伙人 13 张东升 48 2.76% 有限合伙人 14 唐国宝 48 2.76% 有限合伙人 15 李华平 48 2.76% 有限合伙人 16 龚文志 40 2.30% 有限合伙人 17 谭志军 32 1.84% 有限合伙人 18 郑杰才 32 1.84% 有限合伙人 19 何艳兵 32 1.84% 有限合伙人 20 刘科 32 1.84% 有限合伙人 21 王再钦 32 1.84% 有限合伙人 22 刘冲 32 1.84% 有限合伙人 23 赖文城 32 1.84% 有限合伙人 24 何乃斌 32 1.
44、84% 有限合伙人 25 吴卫军 24 1.38% 有限合伙人 26 黄旋 24 1.38% 有限合伙人 27 周婷 24 1.38% 有限合伙人 28 陈文 24 1.38% 有限合伙人 总 计 1,736 100.00% - 瑞方投资承诺:(一)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配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
45、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机构的意见对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六)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520,441 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6,840,147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67,360,588 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孙志强 20,125,435 39.8362 20,125,435 29.8772 36 个月 柯希平 6,488,308 12.8429 6,488,308 9.6322 12 个月 厦门恒兴 4,017,720 7.9527 4,017,720 5.9645 12 个月 粤铂星投资 2,511,765 4.9718 2,511,765 3.7288 12 个月 横琴广金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