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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220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为16%。全镇共有流入人口91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60%。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
2、理,没有发现有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暂未出台与条例、全国规范、意见相配套的地方政府规章、制度。 (二)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柏隆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尚未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1.我镇现居住地为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纳入与本地户籍人员一同登记,目前尚无流入人员前来办理生育服务
3、证情况;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规定落实不理想,全镇已婚育龄妇女91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率仅为16%; 3.我镇没有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而是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情况,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达到90%以上; 4.全面应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全员流动人口入库率达到90%,已经取消由已婚育龄妇女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改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互相通报; 5.例会上专门对计生干部提出要求,流动人口隐私相关信息必须做到保密,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个人隐私。 (四)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1.服
4、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 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 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
5、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孩生育证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
6、情况。 三、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镇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11年1月截止到2011年7月,全镇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中生育子女的共16人,其中计划内14人,违法生育2人,计生率仅为87.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视程度
7、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村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村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村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
8、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
9、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 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
10、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镇计生办、各村(居)要认真组织“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吸纳群众呼声,并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
11、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苗店镇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口计
12、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和专项督查的工作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苗店镇地处XX县区东南,人口3.5万余。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基本无的特点。通过自查,全镇共有流出人口6000多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20人,已婚育龄妇女流出人口办证人数为151人,流入人口4人。 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1.经过清理,没有发现有与条
13、例、全国规范、通知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2.正在逐步落实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的XX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 (二)“一盘棋”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我镇建立有流动人口联席联席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组织,定期召开研究安排部署我镇流动人口工作。 2,对网络工作进行强化管理,全员人口进行网络登记,并有相应的档案记录。流动人口现居地与户籍地经常进行电话网络沟通,共同做好流动人口 工作。 3,网上信息及时反馈,分清情况。属于本地的,先进行调查确认,核实无误后进行反馈,实现双向管理。不属于本地的信息,与现居地进行沟通后进行反馈,争取不让任何一个网张信息失去意义。 4,对于流动人口的社抚费
14、征收。我们对办证前检查进行严格控制,出门后不但与对象户本人联系,同时也与现居地计生部门人员沟通。确实掌握育妇的孕育情况,出现计划外生育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反馈给现居住地。 5,现在我镇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在100%,重点信息通报率、接收率均在100%。省内共管率,跨省共管都在逐步提高。 (三)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自省政府150号文与省计生委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下发以后,计生中心认真对照上面规定,逐条予以落实办理。 1、我镇地处内陆,经济不是很发达,流入人口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最近半年来,流入人员在我镇进行生育证办理的数量为0。对于我镇一些难以管理的集体户口,单位户口等流动较
15、频繁人员的生育办证,也是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证发放。 2、对于无法返乡的外出流动人员,办理所需要的流动人口证明时,由其亲属或者代理人持需办理人的有效证件时,我们也是当场予以办理。遇有不明情况时,通过手机或者信函传真等方式确认属实后办理,并当场发证。迄今为止,已经有76多位育龄妇女通过这个途径获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已经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发证时直接告诉她证明可以长期有效,现我镇已经有23人持有长期有效证明。 2、对于流动人员发证对象,我镇严格落实规定,对18-49周岁之间的女性人员予以发证,其余人员不予以发证。 4、从08年开始,我镇就不再强制流动人员回乡后进行面检。外出人
16、员的孕情现在基本全是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督促育龄妇女自愿到现居地的计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对反馈过来的信息报告单,进行多方核实,没有问题的进行粘贴。发现问题时,及时与现居地联系,排查疑惑后处理。 (四)均等化服务维护权益情况 1.服务和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我镇流动人口户籍地都依法为流动人口落实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尽量通知当事人或家人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当时人不在家的都允许家人代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电话通知流动人口当事人到计生办办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在回不来的,都叫家人代为办理,
17、电话询问当事人基本情况,并将办理的资料邮寄给当事人签字,盖指模后,再请当事人将资料邮寄回来。我镇在开展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时,除了通知当地人参加,也通知流入人员免费参加;我镇流入人员依法免费享受避孕药具、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流动人口,按规定享受休假等优待政策;按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2.是否存在行政违规情况。我镇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程中没有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
18、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没有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3、在我镇流出人员外流时,我们发放有流动人口权益卡,卡上记载有流动人口应该享受的权益及优惠政策,内容包含独生子女奖励,特抚,生育证办理等等。上面还我我镇计生中心维权电话,当流动人员外出遇到各种难题时,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免费咨询维权。 (五)工作保障落实情况 1.苗店镇已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我镇已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19、;8个村配备的计生专职人员对流动人口事业也很热心,在每月的流动人口例会上反馈的信息全部真实有效。 3.已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4、每月的例会时,计生中心以会代训和研究工作相结合,督促各村落实流动人口信息上报统计工作,指导村级进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办理等。由统计,派出所,民政,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次例会,大家共思良策,交流各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促进共享。 5、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方面,我镇与现居住地通过各种方法进行沟通。打电话核实情况,发传真确认信息,电子邮件等高科技的应用为区域协作添加了
20、翅膀。我镇迄今为止,已经与郑州、北京等到地开展了区域合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6、与此同时,我们与流动人口现居地较集中的乡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双向目标考核责任书,建立双向考核,明确双方权责,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7、现阶段,省级智能平台的应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强化,与mis库 对接进行重新核查,加强共管多个渠道实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共管的对象。我镇全员入库率为100%,信息反馈准确率也在100%,通过智能平台,可以很方便地知道我镇每一个流动人员的务工经商居住地,同时对于他们的婚育状况也是了如指掌。 (六)督查考核情况 镇对各村流动管理下达有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村级流动人口管理必
21、须做到的各项工作和必须掌握的基本方法。查验证明,信息上报都有较为具体的要求。通过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也明确各自权限,形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合力。 三、存在问题 1、流动人口孕情难控。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虽然有网络化协作区域协作制度,但流动人员的流动性随社会发展愈来愈频繁,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计生率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甚至于违法生育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镇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村领导重
22、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村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虚以尾蛇较多。 4、综合治理力度有时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不强。 5、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和人员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 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23、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镇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四、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
24、三步工作法”推动我镇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三步工作法”即:一访、二建档、三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在入户时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现
25、有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机”三统一。 4、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于现下群众诉求的办证难问题,我们推出“一站式办公”办证服务,只要群众来访一次,能够提供办证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将证拿到手。平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要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的合理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
26、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中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苗店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流动人口自查报告富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口计生局: 根据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活动工作安排,我乡积极行动,严格对照XX县区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总结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
27、简称全国规范)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一)广泛宣传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做到流入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严格落实“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这一规定,积极免费为流出人员办理婚育证明。 -1- (三)严格禁止要求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或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积极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了解外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外出人员婚育情况。 (四)对于涉及流动人口隐私的相关信息做到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广大流动人员的隐私
28、。 (五)广泛宣传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条例第十条规定之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奖励和优待。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检查、孕环检以及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六)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证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收取押金保证金、故意刁难等行为;现居住地落实流动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服务、国家规定基本免费项目服务时没有乱收费行为;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时没有重复征收、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手续票据、随意更改征收标准等行为;不存在强制流动育龄妇女施行绝育手术、以罚代扎、随意更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和有效时间等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乡将在贯彻条例和全国规范方
29、面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在日常管理服务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 理职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富和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30、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形成了外出人口多、流入人员少这样“一多一少”的特点。通过自查,全县共有流出人口72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3968人,流出人口办证率为93%。全县共有流入人口25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9人,流入人口验证率为100%。 二、存在问题 1、低生育水平不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但是由于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占有较大比例,这些流出人员的婚、孕、育情况难以掌握,为人口目标的顺利实现留下了隐患,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的潜在因素。自查发现,从2005年截止到2007年年底,全县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共有出生92人,其中计划内78人,违法生育14人
31、,计生率仅为85%。 2、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有待提高。虽然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了多次宣传,但仍有大部分流动人口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存在宣传死角,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知晓率。 3、乡镇领导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些乡镇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流动人口是现居地管理为主,认为这项工作不会影响全局,使得流动人口工作很难被摆到重要位置,工作被动应付。 4、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乡镇主管领导不重视流动人口工作,因此有的乡镇对流动人口工作做不到专人专管。有的乡镇流动人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足,业务水平不高,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
32、作的需要。 5、综合治理力度不够。部门之间缺乏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使“一证管多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不能很好地落实,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形不成合力。 6、利益导向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流动人口经费投入的不足,对流动人口的免费技术服务、奖励、救助、优惠、节育补偿等多种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只存在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从而导致流动人口的办证和验证积极性不高,办证率和验证率达不到考核要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能回避,问题和矛盾的存在,是挑战更是机遇,也越能考验我们的工作水平。这些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对推动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上水平、上台阶具有积极作用。 三
33、、下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协调统一的抓好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让他们全面了解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和状况,从而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方法。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我们采取“五步工作法”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工作上水平,上质量。“五步工作法”即:一访、二送、三跟踪、四建档、五反馈。一访就是通过走访摸清我县流动人口底数,保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准确及时;二送就是在入户时
34、为流动人口送一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宣传单、一张生殖健康服务卡、还有一张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催办通知单;三跟踪就是对接受服务的重点流动人口实行服务跟踪,让他们了解计生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建档,根据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各种档案并保存;五反馈,根据所采集的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她们孕育情况。 3、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搞好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提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做到“证、卡、
35、机”三统一。 第五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马营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人口流动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随着我镇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群体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为了全面加强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根据高XX县区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自查的安排,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镇流动人口较多,主要集中在马营街道、高新大道等地,流动人口主要以务工经商为主。截止2012年五月,我镇流入人口1878人,(省内流动1711人,跨
36、省流动167人),流出人口268人(省内流动198人,跨省流动70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833人(跨省流动165人,省内流动66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采取药具避孕265人,口服避孕药206人,宫内节育器123人,女性结扎55人,皮埋1人,现孕2人。 二、措施 1.完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我镇围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管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 镇、村两级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明
37、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流动人口相关事宜,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服务到位。 2.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氛围,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流动人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另外,通过清理建立个人档案,落实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等,让每一个流出育龄群众清楚明白自己应尽的计划生育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掌握现
38、行的计生惠民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极大的提高了流动人口在婚育方面的法律意识和在生殖健康方面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他们参与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3.强化管理,加强服务 我镇对流入人口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孕检服务制度、流动人口出生统计制度、执法检查制度,积极主动为流入育龄妇女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和加强访视和随访服务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流动人口“四个一”活动,一是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计生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对流动人口开展一次优质服务活动; 三、对流出已婚育
39、龄妇女进行一次访视活动; 四、对流动人口对象提供一次帮扶救助活动。 在流动人口集聚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地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按照户籍人口同等的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1.流动人口办证率不高。 2.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3.综合治理力度不够,与房屋出租户缺乏沟通,使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加大。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两地协作”。外出人口流动随意性大,流出地点变换频繁,这给流动人口信息的收集也带来一定的不便
40、,我们要熟练运用全国共享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两地”信息交换,及时掌握流动人员的婚育动向,以便能真正做到“两地”有效及时准确的协同管理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在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上应把握流动人口的特点,搞好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流动人口能更多的掌握生育政策及计生惠民政策;同时还要搞好流动人口的计生服务工作,以提高我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3.依法综合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加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验证工作,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源头,建立完善的群众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有效防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马营镇计生办2012年5月25日 内容总结(1)流动人口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口计生局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题评估工作的安排,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按照上级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这项工作(2)认真对照专项实施方案,比照条例、全国规范、便民办证通知,深入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管理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