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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浅谈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和问题及措施概要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加快,对道路运输管理、运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运政执法工作为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强化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方法简单粗暴现象时有发生;重处罚、轻教育,重结果、轻程序,执法利益化倾向不同程度存在,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方式与依法行政、依法治运的要求有较大差距。现就结合我们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存在的问题以及改变的措施的思考,和大家共同
2、讨论一下: 一、运政执法的几个难点( 一、稽查活动中调查取证难 运政稽查是运输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运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经常有违法业户不配合检查,执法人员遭辱骂、被殴打是普遍现象,相当一部分运输经营者根本不予配合,部分群众也不理解,帮着违章经营者作伪证或不配合调查取证,这样的情况很多,使我们的执法工作难于开展;加之运管机构调查取证设备落后,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中又存在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使我 们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中或证据难以取得,或证据不够充分等,无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 二、处罚程序实施执行难 实施行政处罚是交通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普遍存在着处罚文书送
3、达难,执行更难的现象。一是行政处罚文书送达时一些违法当事人故意躲避,执法人员往返数次都不能送达;二是部分当事人(车主经济承受能力差,无钱交罚款;三是说情风较严重。找你不成,找你亲戚朋友,找你上级领导。 ( 三、源头监管秩序维护难 客、货运输市场是交通行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对外窗口,构建“统 一、竞争、有序”的客货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大多数道路运输企业依然处于规模小、粗放型、低层次状态,存在着市场发展不平衡,经营不规范,运输效率低,加上部分经营业户法律意识淡薄,对行业管理存有抵触情绪,导致运管机构无法对运输企业实施有效监督,特别是客运市场的“黑车”冲击
4、运输市场现象较为严重,处罚取证又困难,而且他们大多数是无业或企业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车辆状况极差,处罚很难实施,单凭几个执法人员去检查形不成气候,导致围攻、谩骂执法人员的有之,和你打游击战的不乏其数,合法经营者苦不堪言,执法者也很难处理好此局面。 ( 四、执法目的实现难 运政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处罚是一种手段,是为执法目的服务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缺乏严肃性,存在着畏难、畏权、碍人情的情绪,致使“重过轻处”、“有过不处”、“熟人不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品德不端。 ( 五、人员少加大执法检查力
5、度难 目前我们阿勒泰地区的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少,每个县局的执法人员最多不超过11人,就以北屯分局为例,北屯是阿勒泰地区的中心地带,是阿勒泰地区的交通要道,过往的车辆非常多,辖区内现有客、货运输车辆3148辆,维修业户140余户,驾校1所,客货运输企业13户,托运部13户,而执法人员仅有8人,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每百辆车一人来推算人员应当有执法人员30余人,才能完成业务大厅办理大量的车辆年度审验、二级维护签章、新车落户等日常业务,还要对违章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专人做执法案卷,还要及时的报送上级部门各处室各类报表和其他相关的资料,并且要做好党建、财务、机动车维修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安全检查、投诉处
6、理、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等大量工作,而就凭这8个人的力量能够很好的完善各项工作几乎不可 能,往往是顾此失彼,何谈能够做到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呢,现有的执法人员,办理办公室内的工作都困难,更不要说能够经常到客货运输站场、公路、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了,所以这就造成了许可后的监管缺失,以及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和对“黑车”的打击力度不够,不能很好的维护好道路运输市场的秩序。 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执法定性不准确 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难以界定,以货物运输为例,为便于自己的工地购买生活物资而购置使用的小型货车,是否应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营运证;执法检查中,对
7、于个体工商户自购车辆空驶情况下如何认定,是否参与了道路运输经营等,类似这样的问题使运政人员很难把握。二是非法营运罚款额度起点高、幅度大,具体执法时难以掌握。例如:查处了一辆家用车从事了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车辆本身的价值也就在3到4万元之间,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要处以3至10万元的罚款,而且从事非法营运的当事人家庭条件也很差,那么这么大的处罚额度如何能够执行。自道条实施至今,非法营运案件的处罚均未达到标准。对处罚的数额如何裁量,法规没有明确,自由裁量到底是在3万至10万之间裁量呢,还是在3万元以下进行裁量,这就难免发生同案情不同处理结果的现象,客观上导 致运政执法部门“办人情案”“
8、随意办案”问题的出现。( ( 三、执法检查的范围不明确 许多县局片面的认为执法检查就是到公路上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和处罚,而对于机动车维修、检测、驾校、托运部的日常经营行为没有开展好执法检查,造成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无证经营、出具虚假竣工出厂合格证、出具虚假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报告单、教练车无证上路、教练员无证从事教练等等各种违章现象的发生。 三、改善和加强运政执法质量的措施及思路 道条及相关部门规章全面出台,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行业管理法规体系,依法治运、依法行政时机和条件已完 全成熟。运政管理人员能否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9、”的24字依法行政要求,提高执法质量,切实担负起维护道路运输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摆在道路运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强化法制培训,提高依法治运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执法检查、执法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加大运政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的培训力度,通过相互学习、探讨和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调查取证行为,保证执法活动合法性在执法文书制作方面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制作笔录要完整。重点要把握好七个细节: 1、制作现
10、场笔录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现场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这是证据合法的关键; 2、执法人员与记录人要分别签名,不能代签,否则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 3、笔录的制作时间要详细,地点不能笼统含混; 4、违章行为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拉得什么货、运了多少人、收了多少钱、从事营运有多长时间,有什么相关证件; 5、为了有效防止出现“不亮证执法”问题,笔录当中应当在开始就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询问意6图; 6、在笔录中要尽量避免下定性的语句,只调查、不结论; 7、经被询问人(或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并签字。 (三)、慎用自由裁量权,维护执法权威和 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规定的罚款额度比较高,运政执法
11、人员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也相应地增大,运政执法人员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量体裁衣”,在作出裁决时慎用自由裁量权,做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执法人性化相结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正确行使好自由裁量权。切忌像自由菜场一样和违法经营人员对罚款额度进行讨价还价,尤其是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权义气用事罚态度款,同样情节的违法行为不同的处罚,对违法行为人造成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伤害,同时这也会严重损害行业管理的权威性、公正性。 (四)、严格程序流程,把查处案件办成“铁案”要提高运政执法质量,必须以规范执法程序为根本,严格程序流程。首先严把程序审核关,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违章证据的收集、违章
12、行为的认定、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文书制作内容的审查,把好调查取证、送达告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整理每一环节,坚持“四不罚”原则,即“违法事实不清不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不处罚,调查取证不足不处罚,法律依据不足不处罚”;其次是严格履行告知义务,要注意违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的告知及陈述、申辩内容的记载,7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保存,即使是简易程序同样也应该留下当事人接受处理的记载,这些文字资料的存在一方面可以作为处罚裁量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以以备将来发生行政诉讼或复议举证用;再者是推行重大事项合议制,对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要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严把案件的文书质量关、案件的定性关,做到立案有据,取证规范,处
13、罚公正,防止因执法程序错误,导致行政诉讼中运政机关处于被动的局面。 (五)、综合治理,促进和提高运政执法质量改善装备,提高取证技术能力。运用高科技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处理,以提高办案质量,同时降低执法成本和提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和效率。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提高执法的执行力度。通过部门联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增大其逃避执法对抗执法的成本,让其得不偿失,同时也增强运管执法机构的管理权威。健全机制,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完善责任机制,实行“责任过错”追究,把责任机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具体的每一个执法岗位、落实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使每一个参加执法的人员都有危机感、紧迫感,通过内外监督、评价结合,增强
14、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文明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促使运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及时 纠正执法活动中的不良现象。建议作为全国道路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国家交通运输8部,应当注重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在全国实现名称统 一、身份统 一、职级统 一、服装统 一、隶属关系统一,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能够在社会上提高认知度。进一步提高法律层次,在条件和时机成熟的情况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同时,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大对行业管理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群众了解道路运输行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社会和群众都能够支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综上所述,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我们要把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
15、平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只有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的实现管理好道路运输市场职责。撰稿人:王建2021年4月18日9 第二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制问题研究.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制问题研究朱鸿娟(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沈阳110003摘要:阐述了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设定依据和种类,并针对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实际,分析行政强制法对道路运输管理的影响及在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行政强制的应用问题,着力解决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难问题。关键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强制 中图分类号:u4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6052(2021100108032021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正式实施,这是
16、一部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及实施程序,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它明确规范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种类、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兼顾公民权利和行政权力,对行政强制权规范和保障并举,确立了行政强制合法、适当、教育和强制相结合、正常程序等基本原则,统一了实施行政强制的基本规则,有利于解决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强制“乱”、“揽”、“软”等突出问题,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执法界限,为行政机关更加合法、合理地实施行政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产生积极意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法
17、规授权单位,依法行使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在行政监管工作中,有对违法行政相对人进行依法查处的权力,这就涉及到行政强制的适用问题。行政强制法出台后,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查处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下面本人结合行政强制法,就行政强制的概念、种类、设定依据及道路运输行政强制问题做一分析。 1行政强制的基本概念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1行政强制措施的认定要素 认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要素。(1应当是针对公民人身自由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物实施的措施;(2应当是采取的暂时性限制或者控制行为;(3是由行政机关(包括法律
18、、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强制行为;(4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 1.2行政强制执行的认定要素认定行政强制执行,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要素:(1应当是强制履行行政决定的行为,即先有行政决定,再有执行行为;(2是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履行的执行行为,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是强制当事人自己履行,也可以由行政机关代履行;(3实施主体是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应当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执行事项的设定。2行政强制的设定依据(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在各自的权限内设定,规章无权限定。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行政机关的直接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设定。但有四个例外:一是
19、突发事件的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法规规定;二是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对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行政强制执行规定了普遍授权;三是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对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四是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对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的,行政机关可以立即代履行。符合上述四类情形的,可以适用上述相关条款的普遍授权,即可以不需要直接上位法的法律依据。3行政强制的种类 3.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 801北方交通2021物,扣押财物,
20、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五类。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这两个部令中均有关于暂扣道路运输证件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种类中规定了“扣押财物”这一行政强制措施,而道路运输管理中暂扣的道路运输证件是否属于“
21、扣押财物”中的“财物”,即暂扣证件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一下分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作为行政强制措施需具备其一要素为:应当是针对公民人身自由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 (1关于对道路运输证件是否属于“扣押财物”中财物的理解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暂扣的道路运输证件体现为。一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二是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颁发的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道路运输证件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准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质、证明,是道路运输从业 人员和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申请而
22、取得的,这是一种资质权,通过证件形式体现,证件反映该资质权的所有者,这不同于通过购买、转让等方式获得的设备、设施等具体实在的有形物体。本人认为,道路运输证件属于财物,它既是真是存在的物质,背后也代表了所有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资格,具有价值性,应属于违法相对人的财物。 (2关于对财物暂时性“控制”的理解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本人认为此处“控制”既可包括对财物的直接控制,如查封、扣押,也可包括对财物的间接控制,如暂扣行政相对人所拥有的设备设施的资质证明,使该设备设施失去暂时
23、使用性,即通过间接控制公民财物,便于约束、限制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控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等行政目的的实现;道路运输行业的暂扣道路运输证件措施,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暂扣行为,控制违法从业人员或非法车辆继续参与营运,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保存违法证据、避免危害发生等而采取的行政强制行为,而且是依附于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的,是为行政决定服务的。因此,应当认定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暂扣道路运输证件的规定,在实际中能有效约束、制止违法行为,保证执法行为通畅,行政处罚决定得到及时、有效执行。但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规章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该条文应予删
24、除,但这无形中给原本执法难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带来巨大的挑战。保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国条第六十三条暂扣车辆规定,也仅是对无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车辆予以暂扣,执法方式单一,执法难度加大。 3.2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六类。 国条及其部令规章均未涉及该六类行政强制执行,我省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了关于拍卖暂扣车辆、设备、工具的行政强制执行:“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车辆、
25、设备、工具被暂扣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违法当事人。违法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拍卖暂扣的车辆、设备、工具。拍卖价款扣除拍卖费用、暂扣期间保管费用、抵扣罚款、滞纳金后,余款退还违法当事人。”因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省条例关于拍卖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法规定相违背,现已删除。在实践中,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
26、制执行。对依据国条第六十三条已采取暂扣车辆措施的,运901 第10期朱鸿娟: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强制问题研究管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 起行政诉讼,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将暂扣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4 关于行政处罚中罚款与行政强制中加处罚款的关系问题道路运输法规、规章中的罚款条款是行政决定 本身,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到期不缴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予义务的
27、,行政机关可 以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由于加处罚款属于间接强制,虽然能起到督促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作用,但如果当事人不理会、不畏惧加处罚款带来的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这种间接强制有可能就对当事人起不到应有的作用,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仍得不到履行,行政管理目的有可能落空,就有可能损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采取直接强制的手段方式可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这里的加处罚款都是属于为了使违法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而设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是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普遍授权性条款,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违法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以直接依据上 述规定,向其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
28、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5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涉及到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切身利益,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具有快速、流动、分散的特点,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法律知识,特别必 须熟悉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到准确、合理、有效地执法。因此,为从根本上强化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必须把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作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根本措施。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预先设定的,它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过程设置的一种制约。在道路运输执法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涉及立案、违法行为调查、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作出
29、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回证等多个程序,执法人员如果缺少其中某个步骤,就可能涉及程序违法。因此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于改善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做好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行政处罚案卷可以反映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全部过程,正确填写、使用处罚文书,做好案卷归档工作,既有助于对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又有助于在行政争议中对所实施行政行为进行举证,为行政处罚争议的解决提供证据支持。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m.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9.2袁曙宏.行政强制法教程m.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9.3全国人大
30、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 m.法律出版社,2021.8.4莫于川.行政强制操作规范与案例 m.法律出版社,2021.9.researchonadministrativecoercionin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lawofroadtransportabstractbasicconcept,setbasisandcategoriesofadministrativecoercionarediscussed,theinfluenceoflawonadministrativecoerciononroadtransportcontrolandtheap
31、plicationproblemsofadministrativecoercionin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roadtransportareanalyzed,basedontherealityofroadtransportindustrymanagement,andeffortsaremadetoresolvethedifficultyin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froadtransport. keywordsroadtransport;administrativecoercion;administrativeenforcemento
32、flaw011北方交通2021 第三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化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多媒体培训课件 概述 为适应大规模干部培训的需求,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协作组在已开发培训课程的基础上,组织制作了一系列多媒体培训课件,以方便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培训学习。 本系列课件可供交通运输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时使用,也可作为交通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辅助课件。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是系列多媒体培训课件之一,本课件内容包括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理念、主体、范围、行为、法律适用、程序、证据、文书、职责履行
33、规范化等方面的问题。本课件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主讲。 第四篇: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和操作流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和操作流程 从事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的人员,应持有交通部统一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在法定职责和辖区范围内从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应遵守以下检查规范和流程: 一、执法人员检查规范 (一)仪容仪表和着装要求 1、男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蓄胡须,剃光头,女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长发时应当束发,不得头发披肩,染彩发。 2、女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化浓妆、染指甲,不得佩戴与执法环境不相称的饰品,如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 3、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
34、得佩戴有色眼镜,不得戴围巾、耳套,不得纹身。 (二)执法动作要求 1、指挥车辆接受检查时,指挥手势参照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执行。 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应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不得有双手抱胸,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打哈欠、伸懒腰,与行政相对人有身体上的接触等。 (三)执法语言要求 1 1、基本要求 (1)执法过程中应当用语规范、准确、文明,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2)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不得使用恐吓、威胁、诱导性的语言; (3)执法人员应以理服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不准出口不逊、讽刺挖苦、冷淡刁难; (4)执法人员应当耐心回答当事人的各种咨询,完整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各项权
35、利。 2、常用执法用语 (1)应当按照下述语句表明身份: 你好,我们是单位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调查(检查),请你配合。 (2)当事人对依法进行调查或检查不予配合,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说: 根据法律规定,你有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的义务。 (3)检查证照时,应当说: 你好。请出示证。 (4)核实登记被调查人身份时,应当说。请出示你的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 2(5)开始调查时,应当说: 请你陈述一下关于(涉嫌违法的行为)的情况。(6)制作询问笔录或录音录像时,应当说: 现在向你询问有关问题,我们依法对询问情况制作笔录或录音录像,请如实回答,如果你
36、不如实回答,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确认询问笔录时,应当说: 这份笔录是根据你刚才的陈述和我们询问的内容制作的,请你仔细阅读笔录内容并确认,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 (8)请被调查人签名时,应当说: 核对无误的话,请你在笔录的结束部分写上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所说一致并签上你的姓名和时间。 (9)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说: 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条例第条款的规定,依据条例第条款的规定,依法对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请你在(指出具体位置)签名,并于七日内到政强制措施凭证上载明的地址接受处理。 (10)送达通知书时,应当按照以下语句告知当事人:你的(列举具体违
37、法行为)涉嫌违反了条例第条和规定第条的规定,依法对你处 3以罚款,请你在(指出具体位置)签名,并于七日内到政强制措施凭证上载明的地址接受处理。 (11)应当按照以下语句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有权利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12)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应当说: 拒绝签字,法律文书同样有效并视为送达。请你在工作时间到单位领取有关文书并接受处理,具体地址是。 (13)应当按照以下语句告知听证权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你要求组织听证,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地址是。 (14)应当按照以下语句宣告决定书: 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条
38、例第条款的规定,依据条例第条款的规定,对你处以元的罚款,请你在(指出具体位置)签名,并于十五日内到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银行缴纳罚款,具体地址是。如有异议,请于六十日内到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5)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或经调查未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说: 4请注意遵守道路运输法规。谢谢合作。(16)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罚款时,应当说:对不起,依据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当场收缴罚款。(17)当事人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应当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努力改进或者感谢你的批评,我们愿意自觉接受监督。 (18)行政执法检查完毕时,应向对方的配合表示感谢。例
39、如:谢谢。谢谢你的配合,再见。耽误你的时间了,请走好。 二、执法检查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填写执法工作日志,重大执法活动前应召开准备工作会议,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2、进行工作部署,明确人员及职责分工。 3、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着装整齐,佩带执法证件。 4、检测执法车辆,装有示警灯的执法车辆应当开启示警灯。 5、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可以根据执法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配备反光指挥棒、反光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对讲机、摄像机等必备的执法装备。 6、备齐执法文书、法律法规原文。 7、保持联系畅通,行动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公路路口车辆检查 1、
40、在公路路口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 2、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防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检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3、在距离检查现场200米、100米、50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示警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 4、采用徒手指挥和使用停车示意牌(灯)两种方式指挥停车,夜间一律使用车示意灯进行指挥。 5、执法人员指挥停车,应站在道路中线的左端,面向来车,在与来车相距150米时,连续发出停车检查讯号,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停靠位置。 6、被检车辆停稳后,执法人员应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 7、不得同时拦截3辆以上车辆进行检查,不得双向拦车检查,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
41、8、遇有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不得强行迎车拦截或强行扒蹬车辆。当事人驾车逃逸的,执法人员不得驾驶执法车辆追缉,可记录车号,事后追究其法律责任。 9、在公路路口检查车辆时,不得检查与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检查完成后,对检查所涉及的物品要尽可能复位。经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应交还有关证件,对行政相对人和其 6他人员表示感谢并立即放行;如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批评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如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42、调查取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调查取证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1、依靠高科技,实行科学化取证。 充分发挥天眼数字远程监控系统的作用,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在现场检查时利用照相机、摄相机进行全程照相、摄相和录音,取得第一手视听资料。 2、按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取证。 调查现场要有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与调查并制作相应笔录,要着装规范,出示证件,说明检查、询问目的。 收集物证要有针对性。一是收集直接证据,如非法营运客车自制的线路牌、宣传品等;二是收集相关证据,如车辆相关证件界定的车辆使用性质、相关合同等;三是注意证据的取得方式、方法必须是
43、正当、合法的。 3、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加强取证效果。 准确、客观地记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做到检查的内容、过程,结果具体清晰。 一是笔录当中应当在开始就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询问意图; 二是笔录的制作时间要详细,地点不能笼统含混;三是违章行为发生(发现)的时间、地点、拉得什么货、运了多少人、收了多少钱、从事营运有多长时间,有什么相关证件要记全; 四是在笔录中要尽量避免下定性的语句,只调查、不结论; 五是经被询问人(或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六是执法人员与记录人要分别签名,不能代签,否则会影响证据的合法性。 七是证据文书制作,要登记清楚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存放地点; 八是要搞清被取证人员和当
44、事人之间的关系,被取证人不愿意签字一定要注明理由,并摄录拒签过程佐证。当事人拒绝到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其他材料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4、现场文书齐全,相互关联、印证。 8现场常用文书: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立案审批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陈述申辩书车辆暂扣凭证实施行政强制现场笔录行政强制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履行告知义务 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使当事人知道自己的违法事实、被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1、要注意违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告知后的陈述、申辩内容的记载
45、,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保存,即使是简易程序同样也应该留下当事人接受处理的记载。 2、当场处罚的应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 3、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前,告知被采取强制措施人享有的陈述、申辩以及复议、诉讼的权利。 4、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以及复议、诉讼的权利。 实施行政强制 法制监督把程序审核关,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违章证据的收集、违章行为的认定、 9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文书制作内容的审查,把好调查取证、送达告知、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整理每一环节,坚持“四不罚”原则,即“违法事实不清不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不处罚,调查取证不足不处罚,法律依据不足不处罚”案件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连同立案审批表和证据材料,移送本交通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证明事项、案件性质、自由裁量理由、处罚依据、处罚建议等;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应当移交其他单位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当制作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