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doc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51448232 上传时间:2022-10-18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doc(2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等制度 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体现了现代国家政务管理应当具有的社会正义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政治法律思想中的精华。 一、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

2、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一)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所有执政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这一属性决定了我们的政权运作方式都是公开的。 (二)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

3、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推行政务公开的实质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把权力运作过程是否向人民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让群众可以随时就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感受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具体的,真实的。 (三)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环节,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和途径法律化,使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各级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方式,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

4、,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确保人民群众权利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 (四)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权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政权机关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当前干群关系,关系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因此,推行政务公开,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办事作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入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五)推行政务公开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就需要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实行政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 (六)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因此,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向社会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推行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实质是接受群众监督。要让群众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就必须做到真公开。 (一)深入开展民

6、主评议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首先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第二,在决策、程序、监督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民评议制度、考评奖惩办法,设立举报投诉中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评议监督,通过评议促公开,利用公开抓监督。 (二)结合实际抓公开评议,完善责任追究制,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了使人民评议真正发挥作用,从而把开展人民评议为推动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应该从政府窗口单位“政务大厅”作为评

7、议对象,发动群众对这些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着力在突破“实公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四个难点上下功夫,评议代表要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全国、省、州劳模、服务对象的集体、个体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阶层的评议代表对这些窗口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评议,通过评议要评出考核等级,等级分为人民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对群众评议满意达95%以上的各级政府要作为该部门主要领导物质上的奖励和提拔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不足60以上意见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要作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在年终考核中主要行政一把手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行政问责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

8、、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建设工程招投标、劳动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公开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廉洁自律方面都要应当出示制度,使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出民主听证会制度,领导值班制度,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围绕政务公开评议,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公开和监督是相辅相成,公开必须依靠有效的监督作保证。而实现有效的监督,必须形成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且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对权力实行更有效的监督,争取有效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把政府及其部

9、门为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经常性开展群众评议,争取“面对面评议、背靠背测评、心连心整改”的方法,对应该公开内容没有公开、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实、没有按规定范围进行公开,不按法定程序或无法定依据对管理对象行使行政处罚的、符合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条件而不予颁发,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无正当理由拖绝办理政务公开项目,对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抵制、顶着不办拖着不办,擅自提出额外的条件和要求,在办事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等有过错行政行为的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强,公开内

10、容过于笼统,不真实、不具体,公开阵地不完善,形式单一,公开程序过于简单,违规操作,甚至搞间歇运行、假公开的一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总之,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政府的运作方式正在逐步发展和根本性的转变。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进政府机关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是我们党对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解放思想、扩大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使广大干部树立民主、效率、服务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只有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

11、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才能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服务。 一、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

12、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一)推行政务公开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政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所有执政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这一属性决定了我们的政权运作方式都是公开的。 (二)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章,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推行政务公开的实质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人民政府的良好形

13、象,把权力运作过程是否向人民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让群众可以随时就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感受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具体的,真实的。 (三)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环节,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和途径法律化,使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政务公开作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各级政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方式,也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确保人民群众权利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证。 (四)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

14、权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政权机关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当前干群关系,关系到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因此,推行政务公开,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和办事作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入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五)推行政务公开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实行政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率,促进政府管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 (六)推行政务

15、公开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 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因此,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使权力的行为向社会公开,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推行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推行政务公开,实质是接受群众监督。要让群众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就必须做到真公开。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 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首先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把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第

16、二,在决策、程序、监督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第三,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民评议制度、考评奖惩办法,设立举报投诉中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评议监督,通过评议促公开,利用公开抓监督。 (二)结合实际抓公开评议,完善责任追究制,让人民群众满意。 为了使人民评议真正发挥作用,从而把开展人民评议为推动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应该从政府窗口单位“政务大厅”作为评议对象,发动群众对这些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监督,着力在突破“实公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四个难点上下功夫,评议代表要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全

17、国、省、州劳模、服务对象的集体、个体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阶层的评议代表对这些窗口部门单位进行现场评议,通过评议要评出考核等级,等级分为人民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对群众评议满意达95%以上的各级政府要作为该部门主要领导物质上的奖励和提拔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不足60以上意见较大的部门和单位要作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在年终考核中主要行政一把手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责成行政问责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建设工程招投标、劳动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公开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廉洁自律方面都要应当出示制度,使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

18、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出民主听证会制度,领导值班制度,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三)围绕政务公开评议,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公开和监督是相辅相成,公开必须依靠有效的监督作保证。而实现有效的监督,必须形成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且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政务公开的实质是对权力实行更有效的监督,争取有效的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把政府及其部门为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经常性开展群众评议,争取“面对面评议、背靠背测评、心连心整改”的方法,对应该公开内容没

19、有公开、未及时公开、公开内容不实、没有按规定范围进行公开,不按法定程序或无法定依据对管理对象行使行政处罚的、符合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条件而不予颁发,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证、登记;无正当理由拖绝办理政务公开项目,对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抵制、顶着不办拖着不办,擅自提出额外的条件和要求,在办事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贿赂、吃、拿、卡、要等有过错行政行为的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强,公开内容过于笼统,不真实、不具体,公开阵地不完善,形式单一,公开程序过于简单,违规操作,甚至搞间歇运行、假公开的一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总之,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体

20、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政府的运作方式正在逐步发展和根本性的转变。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进政府机关方式和工作作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是我们党对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解放思想、扩大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够使广大干部树立民主、效率、服务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只有推行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把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才能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安定团结的

21、政治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服务。 第三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和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峡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是指政府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的政策规定、程序、过程、结果等,凡不属党和国家秘密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

22、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是政府健全民主政治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有不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的,依照本制度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不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的行为是指: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部门、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要事项,使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 (二)未按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进行政务公开,又未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正的; (三)在政务公开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应公开而不公开或经责令限期公开仍拒不公开

23、的; (四)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和上级组织,逃避监督或骗取荣誉的; (五)授意、指使或者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实行政务公开,或者人为设置障碍,抵制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的。 第五条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一定范围内通报、诫勉谈话、组织调整; (二)情节较重的,依据党纪、政纪处分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违反政务公开管理规定,致使矛盾激化,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

24、,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程序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对违反本制度,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党纪政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一条为切实保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政府组织社会各界对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开展情况实施民主评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民主评议活动以“三个代表”重

25、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确保取得实效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着力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四条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标准是是否做到领导重视、工作制度健全、公开内容全面、档案管理规范,做到群众满意。 第五条各级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的评议活动。 第六条民主评议人员从本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限额以上企业法人代表、民营业户中确定,参评人员在年度内原则上不重复。 第七条评议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原则上每年不

26、少于两次。 第八条民主评议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采纳民主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九条对不组织评议活动或组织评议活动不认真,走过场,不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一条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街道政务公开定期审计制度。 第二条定期审计的范围。纳入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

27、自身、政府所属的部门和基层单位及需要政务公开的部门、单位。 第三条定期审计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应酬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燃修费、办公费、医疗保险费、重大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及福利分配等。 第四条定期审计的方法。采取月审、季审和半年审的办法,年初由审计机关拟定审计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施行。对领导人员调整的部门、单位,将定期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 第五条定期审计的结果,由审计机关汇总上报市政府。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按审计程序处理。 第六条纳入定期审计的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审计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

28、求是。对在审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负责人或审计人员,将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政务公开决策、预公开、咨询、通报制度 为适应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政务公开有关制度。 第一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公开,应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须由第一责任人分别征求其他

29、成员的意见。 第二条政务听证制度。对涉及物价、城建、环保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要通过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三条预公开和社会公示制度。对涉及个人和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由决定部门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行决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大厅以及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第四条定期通报制度。对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查,及时向社会通报。 第五条专家咨询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前必须邀请专家对

30、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防止出现决策失误。 第六条群众列席制度。政府召开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领导成员办公会议以及各有关专业性会议,要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信息公开制度。对应予公开的政府作出的决策和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通过电子信息网站,将政府应公开的文件资料及时在网上公开;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立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便于档案材料的保存和查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开有关材料要按照文

31、书档案管理标准和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二条档案室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三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查阅档案内容由档案人员提供,与查阅人工作不对口或带保密内容的档案一般不予查阅。 第四条凡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必须办理查阅手续。查阅档案原则上限在档案阅览室内,确因需要外借的,须征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办理手续,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到期仍需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阅后要及时归还。 第五条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凡需摘录、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意及档案管理人员

32、审阅确认无误后方可。 第六条爱护档案。查阅文件,不得涂改、污损或抽动。 第四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二、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 四、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责任与处理相适应的原则。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没有实行政务公开; 2、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政务活动中搞“暗箱操作”,承诺

33、不践诺; 3、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 4、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的问题。 六、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工作时间脱岗、漏岗,延误正常公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正常公务; 2、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的批准; 3、不履行服务承诺; 4、拒绝,干扰,阻挠政务公开主管机关的检查与监督,或者编造假情况,隐瞒问题; 5、擅自提出额外的办事条件和要求; 6、对手续不齐的办事当事人不做具体说明,态度生、冷、硬; 7、其它

34、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之行为。 七、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 (一)责任的区分 1、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直接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二)责任的追究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

35、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 4、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被责任追究的个人,如对处理的结果有异议,可向局党委提出书面申诉意见,也可按程序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诉。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第五篇:乡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乡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保证全镇依法行使行政职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全镇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 果应承担的责

36、任。 第三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一)该公开而不公开的; (二)对公开办事内容该办而不办的; (三)不履行工作人员职责的; (四)违反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它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应追究责任的。 第四条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一)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单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经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给违反政务公开当事人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 、个人被发告诫书的,当年不

37、能被评为任何优秀、先进。 、单位被发告诫书二人次以上的,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被评为先进。 (三)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凡属于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和政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错误,并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接到通知10日内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诉意见后,应于10日内完成复核并做出裁决意见,下达书面通知。 第七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 第八条本制度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 21 页 共 2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