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开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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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玉林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开展玉林市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 46 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 56号)精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决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开展玉林市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三农” 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服务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职业化为导向,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开展以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为重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为玉2林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和“五彩玉林 田园都市” 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1.统筹谋划、分类培训。发挥供销社的引导支持作用,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基础性工程,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谋划推进。立足地方资源禀赋,依托产业优势,针对农民需求,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实施培训。2.整合资

3、源、分工负责。根据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要,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农民培训资源资金,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管培训资金使用。落实各级社分级负责管理责任制,强化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形成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合力。3.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主动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支持的培训资金的撬动效应,运用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级社积极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青壮年农民、有生产劳动力的贫困户、返乡农民工和农科类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

4、,加强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创新方法手段,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得到提高、经济收益得到增加。(三)目标任务2017 年至 2020 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100 人以上,力争到 2020 年,累计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00 人,形成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有效引领和带动全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实现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发展。二、重点工作(一)落实培训主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供销社组织、指导、督促开

5、展相关培训工作。各县(市、区)供销社负责开展具体培训工作。(二)确定培训对象。职业农民培训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不同类型的培训对象为:生产经营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有生产劳动力的贫困户等。专业技能型: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农业劳动、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农业技术工人、农业雇员等。4社会服务型: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农事服务人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培训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遵纪守法、热爱农业、有志务农、身体健康。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个别特殊者可适当放宽

6、年龄条件。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以农业为主要职业,收入主要来自农业。5.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愿意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采取自愿 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择的形式,广泛发动,认真核查,分产业、分类型开展培训对象遴选,要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把具有生产劳动力的贫困户优先纳入培训范围,贫困户占培训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20。各县(市、区)供销社要通过逐级推荐、登记造册、审核公示确定培训学员名单,建立内容真实、信息完整、统一规范的学员档案。要广泛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培训需求、

7、政策要求等信息,按类型建立培训对象数据库。5(三)精选培训内容。突出需求导向,以贴近生产、方便农民、鼓励创业为目标,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开展农民职业化培训,使受训学员掌握 12 门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素养、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农业绿色增产增效攻关模式、良种良法配套、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 农业 、农产品电子商务知识、网络店铺建设、产品包装、客户服务、网络店铺营销等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四)创新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

8、、分阶段、参与式、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开展产业培训和跟踪服务。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农时季节和农民对技术的需求等,分时段培训;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合理安排实践课时间,推行农民田间学校,提高农民的参与性、实践性和互动性;利用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等手段,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推进“ 互 联网三 农” 培育工程 实施,做到系 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培训手段相结合。(五)健全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好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以玉林市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广西玉林职业农民学院各县(市、区)6分校,乡镇职业农民培训服务站为重点构建的

9、市县镇“三级” 职业农民培训网络及全市供销社系统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乡镇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等相结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六)组织开展培训。实行市、县(市、区)两级联动,以县(市、区)为主的机制参与开展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根据需求确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以集中培训为主,分批次、分专业开展为期不少于 3 天的集中培训,做到理论学习、实习实训和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要制定具体培训工作方案和明细培训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建立有方案、有计划、有内容、有师资、有实效的培训台账,

10、做到“一班一案” 。培训机构要精选师资和教材,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提高培训质量。全市供销社系统重点安排培训对象为新型农民社员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经纪人培训,每年要组织开展 2期以上专项培训,每期培训人员 50 人以上。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根据培训任务安排(附件 1),结合年度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迅速行动,尽快组织开展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实际安排,培训方案报市供销社审批。7(七)做好资格认定管理。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供销社配合培训机构采取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市、

11、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的农民,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业发 201562 号)文件要求,开展新型 职业农民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健全新型职业农民的考核制度、淘汰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八)加强扶持引导。制定完善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相关工作措施,积极争取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补贴、保险、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办各类经营实体。把持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的农民,优先

12、作为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遴选的对象,对其进行更长时间、更专业的培训。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将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为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示范户,实行农技人员与其对接服务、提供技术帮扶,帮助其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效益。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中、高职学历教育、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8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相衔接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对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职业农民,可优先推荐为各级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候选人。三、实施安排(一)精心准备。2017 年 39 月初,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挑选培训对象,认定培

13、训机构,建立培训师资库,筹措培训资金。当年承担培训任务的各县(市、区)供销社,于 9月中旬将培训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报市供销社。(二)开展培训。2017 年 410 月,根据培训方案和计划,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手段,提高培训质量,组织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完善培训台账。(三)认证服务。2017 年 1112 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平台和档案,制定并落实扶持措施,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四)总结提升。2017 年 12 月底,对全年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归纳经验,分析问题,形成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

14、织领导。全市供销社系统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把其摆在服务“三农” 工作的突出位置,切 实加强9组织领导,建立责任落实、分工明确、落实有力的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参与开展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二)争取经费支持。市、县供销社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县的资金支持,整合盘活本单位的有关资源力量和资金项目,要严格管理培训资金,细化资金使用办法,规范经费支出,严禁违规使用。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督查指导。市供销社要加强与各县(市、区)供销社的对接联动和服务指导,在资金、项目、政策、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供销

15、社参与开展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及社会效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的良好氛围。附件:1.玉林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开展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任务分解表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登记名册表10附件 1玉林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开展玉林市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行动任务分解表单位:人对 象 类 型县市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民社 员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 人、 农民经纪 人培训)其中贫困户不少于 备注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北流 50 10容县 50 10陆川 50 50 10 10博白 50 10兴业 50 10玉州 50 10福绵 50 10合计 100 100 100 100 20 20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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