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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GB9656-2003汽车安全玻璃-GB9656-2003代替GB9656-1996前言本标准第4.1条、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他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的ECER43-2000安全玻璃材料的统一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技术差异为:本标准未对塑料安全材料及经过处理类夹层玻璃进行规定;ECER43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应同时满足制品人头模型冲击及试样片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本标准规定风窗夹层玻璃只需满足上述两种人头模型冲击试验要求之一即可。本标准将塑玻复合材料耐燃烧试验速率降为100mm/mi
2、n。本标准代替GB9656-1996汽车用安全玻璃,与GB9656-1996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取消了第3章中对具体术语的解释,所有术语均采用相关的汽车玻璃术语标准及汽车术语标准;取消了A、B类夹层玻璃分类,统称为夹层玻璃;限制使用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增加了风窗及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增加了风窗以外用中空安全玻璃;允许时速低于40km/h的机动车风窗使用钢化玻璃;对生产汽车安全玻璃的原片质量提出了要求;增加了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温度变化性、耐燃烧性、耐化学侵蚀性试验;增加了一般技术要求条款。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委员会归
3、口。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军、莫娇、石新勇、韩松、王文彪、张大顺、王睿、周军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56-1988、GB9656-1996汽车安全玻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也适用于农用车及其他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2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4、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16外径千分尺(GB/T1216-1985,neqISO3611-78)GB/T5137.1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GB/T5137.1-2002,ISO3537:1999,MOD)GB/T5137.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GB/T5137.2-2002,ISO3538:1997,MOD)GB/T5137.3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GB/T5137.3-2003,ISO3917:1999,MOD)GB/T8410汽车内饰
5、材料的燃烧特性GB11614浮法玻璃GB/T17339汽车安全玻璃耐化学侵蚀性和耐温度变化试验方法GB/T18114玻璃应力测试方法GB18045-2000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JC/T512汽车安全玻璃包装3分类3.1按加工工艺分类a)夹层玻璃;b)区域钢化玻璃;c)钢化玻璃;d)中空安全玻璃;e)塑玻复合材料。3.2按应用部位分类3.2.1风窗玻璃(前风窗玻璃)a)夹层玻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b)区域钢化玻璃适用于不以载人为目的的载货汽车(N类汽车),不适用于以载人为目的的轿车及客车等;c)塑玻复合材料适用于所有机动车;d)钢化玻璃适用于设计时速低于40km/h的机动车。3.2.2风窗以外玻璃(前
6、风窗以外玻璃)a)夹层玻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b)钢化玻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c)中空安全玻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b)塑玻复合材料适用于所有机动车注:风窗以外玻璃包括车门、角窗、侧窗、后窗及顶窗玻璃等。4总则4.1用于生产汽车安全玻璃的原片应符合GB11614汽车级玻璃的要求。4.2技术要求分主要技术要求和一般技术要求。主要技术要求为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一般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5主要技术要求应用于汽车不同部位的不同种类安全玻璃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中空安全玻璃应由安全玻璃材料构成,构成中空安全玻璃的安全玻璃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表1主要技术要求及其试验
7、方法条款试验风窗玻璃风窗以外玻璃试验方法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塑玻复合玻璃中空安全玻璃厚度5.15.15.15.15.15.15.15.17.1可见光投射比5.25.25.25.25.25.25.25.27.2副像偏离5.35.35.35.3-7.3光畸变5.45.45.45.4-7.4颜色识别5.55.55.55.5-7.5抗磨性5.6-5.6-5.6-5.6-7.6耐热性5.7-5.7-5.7-5.7-7.7耐辐照性5.8-5.8-5.8-5.8-7.8耐湿性5.9-5.9-5.9-5.9-7.9人头模型冲击5.105.105.10-5.10-5.105.
8、107.10抗穿透性5.11-5.11-7.11抗冲击性5.12-5.125.125.125.125.12-7.12碎片状态-5.13-5.13-5.13-7.13耐温度变化性-5.14-5.14-7.14耐燃烧性-5.15-5.15-7.15耐化学侵蚀性-5.16-5.16-7.165.1厚度偏差按7.1进行检验,制品的厚度及其偏差符合表2的规定。表2厚度及厚度偏差单位为毫米种类公称厚度t厚度及偏差夹层玻璃原片玻璃与中间层的总厚度t0.2n塑玻复合材料原片玻璃、塑料材料及中间层的总厚度t0.2n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tt0.2中空安全玻璃构成中空安全玻璃的安全玻璃与间隔层的总厚度构成中空安全玻
9、璃的安全玻璃的厚度及偏差应符合上述要求注:n为构成夹层玻璃或塑玻复合材料的原片玻璃层数。5.2可见光透射比5.2.1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按7.2进行试验,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风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种类汽车种类试验区可见光透射比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M1B或b70%M1以外I或a注1:M1类汽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注2:试验区是B、I、a、b及后面提到的试验区A见附录A。5.2.2风窗以外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按7.2进行试验,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70%,其余风窗以外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可由共需双
10、方商定。注:风窗以外玻璃驾驶员视区部位是指驾驶员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5.3副像偏离按7.3进行试验,风窗玻璃的副像偏离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风窗玻璃的副像偏离种类汽车种类试验区副像偏离最大值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M1A或a15B或b25M1以外I或a15注1:制品边缘100mm范围内包含的试验区A及I的部分允许为25。注2:制品边缘有装饰边时,装饰边不得进入试验区。后视镜粘块不得进入A区或I区。注3:距风窗玻璃周边25mm及装饰内测25mm区域不作试验要求。5.4光畸变按7.4进行试验,风窗玻璃的光畸变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风窗玻璃的光畸变种类汽车种类试验区光畸变最大
11、值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M1A或a2B或b6M1以外I或a2注1:制品边缘100mm范围内包含的试验区A及I的部分允许为6。注2:制品边缘有装饰边时,装饰边不得进入试验区。后视镜粘块不得进入A区或I区。注3:距风窗玻璃周边25mm及装饰内测25mm区域不作试验要求。5.5颜色识别在风窗玻璃试验区内带色的情况下,按7.5进行试验,其颜色识别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风窗的颜色识别种类汽车种类试验区颜色识别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M1B或b能识别白、黄、红、绿、蓝、琥珀各色M1以外I或a5.6抗磨性按7.6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抗磨性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12、抗磨性种类试验面因磨耗而引起的雾度夹层玻璃外表面2%塑玻复合材料外表面(玻璃面)2%内表面(塑料面)4%5.7耐热性按7.7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耐热性符合表8的规定。表8耐热性种类试验后的状态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允许试样有裂口存在,但超出边部15mm(新切边部25mm)或超出裂口10mm的部分不能产生气泡及变色等其他缺陷5.8耐辐照性按7.8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耐辐照性符合表9的规定。表9耐辐照性种类适用部位汽车种类试验区紫外线照射后的状态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风窗M1B或b1.Y/X100%95%;2.Y70%;X为紫外线照射前的可见光透射比;Y为紫外线照射后的可见
13、光投射比;3.用白色背景检查时,不可有显著变化(变色、出泡、浑浊等)M1以外I或a风窗以外-注:Y70%的要求仅适用于驾驶员视区部位。5.9耐湿性按7.9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湿性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10耐湿性种类耐湿试验后的状态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超出边部10mm(新切边部15mm)的部分不可有显著变化(变色、出泡、浑浊等)5.10人头模型冲击风窗玻璃的人头模型冲击试验,符合5.10.1和5.10.2任意一条为合格;风窗以外玻璃的人头模型冲击试验,符合5.10.2为合格。5.10.1以制品为试样按7.10.1进行试验,风窗玻璃的人头模型冲击应符合表11的规定。表11制品的人头
14、模型冲击种类落下高度a/m冲击后的状态夹层玻璃1.51.试样必须破坏,并以冲击点为中心许多环状和放射状裂纹,离冲击点最近的环状裂纹的半径不得大于80mm;2.玻璃必须粘附在中间层上,在以冲击点为中心的60mm直径圆外,允许宽4mm以下的碎片剥离;3.在试样的冲击侧不允许有面积大于20mm2的中间层裸露;4.中间层的裂口长度在35mm以下塑玻复合材料1.玻璃层必须破坏。并以冲击点为中心产生许多环状和放射壮裂纹,离冲击点最近的环状裂纹的半径不得大于80mm;2.玻璃必须粘附在中间层上,在以冲击点为中心的60mm直径圆外,允许宽4mm以下的碎片剥离;3.中间层的裂口长度在35mm以下试样必须破坏区域
15、钢化玻璃a落下高度是指从试样上表面到人头模型下端点的高度5.10.2以试验片为试样按7.10.2进行试验,风窗及风窗以外玻璃的人头模型冲击应符合表12的规定。表12试验片的人头模型冲击种类适用部位落下高度/m冲击后状态夹层玻璃风窗41.试样必须破坏,并以冲击点为中心产生许多圆形裂纹;2.允许中间层破裂,但人头模型不得穿透试样;3.无大碎片剥离风窗以外1.5塑玻复合材料风窗41.玻璃必须破坏,并以冲击点为中心产生许多圆形裂纹;2.允许中间层破裂,但人头模型不得穿透试样;3.无大碎片剥离风窗以外1.5区域钢化玻璃风窗1.5试样必须破坏中空安全玻璃风窗以外1.51.由两层钢化玻璃构成时,两层均必须破
16、坏;2.由夹层玻璃和/或塑玻复合材料构成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两层构件均应破裂,并以冲击点为中心产生许多圆形裂纹;b.中间层允许斯裂,但人头模型不得穿透试样;c.无大碎片剥离3.由一层钢化玻璃和一层夹层玻璃或塑玻符合材料所构成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钢化玻璃必须破碎;b.夹层玻璃或塑玻复合材料应破裂,并以冲击点为中心产生许多圆形裂纹:c.中间层允许撕裂,但人头模型不得穿透试样;d.无大碎片玻璃注:对结构不对称的中空安全玻璃,三次冲击在一测,三次冲击在另一侧。5.11抗穿透性按7.11进行试验,风窗玻璃的抗穿透性应符合表13的规定。表13风窗玻璃的抗穿透性种类落下高度/m冲击后状态夹层玻璃塑玻复合
17、材料4冲击后5s内钢球不可穿透试样5.12抗冲击性5.12.1风窗玻璃的抗冲击性5.12.1.1按7.12.1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抗冲击性应符合表14、表15的规定。表14风窗玻璃的抗冲击性种类冲击后的状态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1.钢球不可穿透试样;2.试样不允许断成几块;3.a如果胶片无裂口,从冲击表面反侧剥落的碎片总质量不可超过表15的规定。钢化玻璃试样不可破坏a塑玻复合材料不适用表15抗冲击性的冲击高度及碎片质量种类公称厚度,t/mm落下高度/m碎片质量/g-202402室温夹层玻璃t4.58.59-124.5t5.5910-155.5t6.59.511-20t6.51012
18、-25塑玻复合材料t4.58.59-4.5t5.5910-5.5t6.59.511-t6.51012-钢化玻璃t3.5-2-t3.5-2.5-5.12.1.2按7.12.2进行试验,钢化玻璃的抗冲击性应符合表16的规定。5.12.2风窗以外玻璃的抗冲击性按7.12.3进行试验,风窗以外的玻璃的抗冲击性应符合表16的规定。表16风窗以外玻璃的抗冲击性种类公称厚度,t落球高度冲击后状态夹层玻璃t5.551.钢球不可穿透试样;2.试样不能断裂几块;3.如果胶片无裂口,从冲击面反侧剥落的碎片总质量不超过15g5.5t6.56t6.57塑玻复合材料t3.551.钢球不可穿透试样;2.试样不能断裂成几块3
19、.5t4.56t4.57钢化玻璃t3.52试样不可破坏t3.52.55.13碎片状态5.13.1区域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按7.13.1进行试验,区域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应符合表17的规定。表17区域钢化玻璃碎片状态分区碎片状态周边区1.在任一50mm5mm的正方形内,碎片数不少于40块不多于350块。在少于40块的情况下,如果含有该部分的100mm100mm正方形内的碎片数不少于160块也是允许的;2.在上述规定中,横跨正方形边界的碎片应计半块;3.制品边缘20mm范围内的碎片不作检查,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75mm圆内的碎片数也不作检查;4.超过3cm2的碎片不多于3块,但在直径100mm的圆内不允
20、许有2块以上大于3cm2的碎片;5.允许有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且其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度不得大于45主视区1.大于2cm2碎片的累计面积应不小于评价区500mm200mm长方形面积的15%;但如果风窗玻璃的高度小于440mm或风窗玻璃的实车安装角不大于15,大于2cm2碎片的累计面积应不小于评价区a长方形面积的10%;2.不得有大于16cm2的碎片;3.在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10cm的圆内允许有3个大于16cm2、小于25cm2碎片;4.碎片形状应基本规则且不带尖角。但在任500mm200m矩形中允许有不多于10块不规则碎片b,整个风窗玻璃不规则
21、碎片数不多于25块。但按注b定义的尖角长度大于35mm的碎片不允许存在;5.允许有长条形碎片存在,但其长度不得超过100mm过渡区碎片状态必须处于两相邻区的碎片允许状态之间a当试样的高度尺寸小于440mm时,评价区取500mm150mm长方形;当试样高度尺寸为440mm以上时,评价区取500mm200mm长方形。b不规则碎片是指不能容纳直径40mm的圆内且至少有一个长度大于15mm的尖角,以及有一个或一个以上顶角小于40的尖角的碎片。尖角长度是指尖角顶部到尖角宽度等于玻璃厚度那部分的长度。5.13.2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按7.13.2进行试验,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应符合表18的规定。表18钢化玻璃
22、的碎片状态种类碎片状态钢化玻璃1.在任一50mm50mm的正方形内,碎片数不少于40块但不多于400块。若厚度不大于3.5mm,则碎片数在40块以上,450块以下;2.在上述规定中,横跨正方形边部的碎片应计作半块;3.制品边缘20mm范围内的碎片不作检查,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75mm圆内的碎片也不作检查;4.除上述第3条规定的部位外,不允许有超过3mm2的碎片;5.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且具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度不得大于455.14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温度变化性按7.14进行试验,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温度变化性应符合表19的规定。表19塑玻复合材
23、料的耐温度变化性种类应用部位试验后状态塑玻复合材料风窗试样不可有明显的裂纹、浑浊、脱胶或其他显著的变质现象风窗以外5.15塑玻复合材料的耐燃烧性按7.15进行试验,塑玻复合材料的耐燃烧性应符合表20的规定。表20塑玻复合材料的耐燃烧性种类应用部位燃烧速率不超过塑玻复合材料风窗100mm/min风窗以外5.16塑玻复合材料的耐化学侵蚀性按7.16进行试验,塑玻复合材料的耐化学侵蚀性应符合表21的规定。表21塑玻复合材料的耐化学侵蚀性种类应用部位试验后状态塑玻复合材料风窗试样不可有软化、胶粘、龟裂或明显失透现象风窗以外6一般技术要求应用于汽车不同部位的不同种类安全玻璃的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2相应
24、条款的规定。表22一般技术要求极其试验方法条款试验风窗玻璃风窗以外玻璃试验方法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塑玻复合玻璃中空安全玻璃钢化玻璃边缘应力6.16.1-6.16.1-7.17表面应力-6.2-6.27.18耐模拟气候性-6.3-6.3-7.19露点-6.4-7.20加速耐久性能-6.5-7.21注:边缘应力试验仅适用于弯型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6.1边缘应力按7.17进行试验,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边缘应力符合表23的规定。表23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的边缘应力种类适用部位边缘应力/mpa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风窗边缘张应力7边缘压应力4风窗以外6.2表面应力按7.18进行试验
25、,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应符合表24的规定。表24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种类适用部位试验后状态钢化玻璃风窗表面压应力105风窗以外6.3耐模拟气候性按7.19进行试验,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模拟气候性应符合表25的规定。表25塑玻复合材料的耐模拟气候性种类适用部位试验后状态塑玻复合材料风窗试验后试样的可见光透射比值的降低不超过5%,风窗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员视区的部位试验后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70%。可以出现变色,但不应出现变色以外的缺陷,如气泡,脱胶等。风窗以外6.4露点按7.20进行试验,中空安全玻璃的露点应-40。6.5加速耐久性能按7.21进行试验,中空安全玻璃的加速耐久性能应符合GB18045-
26、2000第5.3.7条的规定。7试验方法7.1厚度的测量使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千分尺或与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每边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厚度值,测量值作为厚度值,测量值应精确到0.01mm。7.2可见光透射比的测定取3块试样按GB/T513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3副像偏离取4块试样按GB/T513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4光畸变取4块试样按GB/T513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5颜色识别取4块试样按GB/T513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4
27、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6抗磨性对每一试验面,各取3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7耐热性取3块试样按GB/T5137.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新试样,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8耐辐射性取3块试样按GB/T5137.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新试样,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9耐湿性取3块试样按GB/T5137.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3块试样全部
28、符合规定时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新试样,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0人头模型冲击7.10.1取4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2块或2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格。当3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4块新试样,如果4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0.2取6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4块或4块以上符合时为不合格。当5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6块新试样,如果6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1抗穿透性取6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
29、,4块或4块以上符合时为不合格。当5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6块新试样,如果6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2抗冲击性7.12.1风窗用夹层玻璃或塑玻复合材料的抗冲击性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40及-20下各取10块试样进行试验,每组8块或8块以上试样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块或7块以下符合时,再追加10块新试样,如果10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2.2风窗用钢化玻璃的抗冲击性取6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5块或5块以上试样符合规定时为合格,3块及3块以下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4块试样符合时,在追加6块新试样,如果6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适用时,可用制品
30、代替试验片进行试验。7.12.3风窗以外玻璃的抗冲击性a.取4块夹层玻璃及塑玻复合材料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4块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2块或3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4块新试样,如果4块全部符合规则为合格。b.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5块或5块以上试样符合规定时为合格,3块及3块以下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4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6块新试样,如果6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适用时,可用制品代替试验片进行试验。7.13碎片状态7.13.1区域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7.13.1.1区域钢化玻璃的分区a.周边区:离玻璃周边至少7
31、0mm宽的区域。b.主视区:司机目视前方至少为高200mm、长500mm的长方形。c.过渡区:主视区与周边区之间的区域,一般宽度不超过50mm。7.13.1.2区域钢化玻璃的冲击点位置冲击点位置如图1所示。图区域钢化玻璃试样冲击点位置点1:在主视区的中心;点2:位于过渡区最接近主视区;点3及点3:在试样最短中心线上,距边30mm;点4:在试样最长中心线上的曲率最大处;点5:在试样的角上或周边曲率半径最小处,距边30mm。7.13.1.3取6块区域钢化玻璃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6块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3块及3块以下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当6块试样中有1块不符合规定,但碎片
32、状态没有超过以下范围:周边区:长度为75150mm的长条形碎片不多于5块;主视区:以冲击点为圆心为半径100mm的圆外,面积16cm220cm2之间的碎片不多于3块;过渡区:长度为100mm175mm的长条形碎片不多于4块。此时,再追加试验1块新试样,进行相同冲击点的重复试验,如符合规定,或在上述范围内时则为合格。当6块试样中有2块不符合规定,但其碎片状态没有超过上述规定的范围时,再追加试验6块新试样,如果6块都符合规定,或不多于2块在上述范围内时则为合格。7.13.2钢化玻璃的碎片状态7.13.2.1钢化玻璃的冲击点位置冲击点的位置如图2a、图2b及图3所示。点1:试样角部曲率半径最小处,从
33、角顶沿角平分线向中心30mm的点,左侧右侧皆可;点2:在试样最长或最短中心线上距边30mm处;点3:试样的中心点;点4:位于试样最长中心线上的曲率最大处。图中某冲击点如有两处以上时,可选择满足上述条件的任一点。7.13.2.2对于平型钢化玻璃或单曲面弯型钢化玻璃,取3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3块试样全部符合表18的规定则为合格。7.13.2.3对于复合曲面弯型钢化玻璃,取4块试样按GB/T513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如果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1块符合时为不合格。当7.13.2.2或7.13.2.3所述一组试样中有一块不符合规定,但其碎片状态不超过下述范围:6
34、0mm75mm长的长条形碎片不多于5块;75mm100mm长的长条形碎片不多于4块。此时,再追加试验1块新试样,进行相同冲击点的重复试验,如符合规定,或在上述范围内时则为合格。当一组试样中有2块不符合规定,但其碎片状态没有超过上述规定的范围时,对一组新试样重复进行所有冲击点试验,如符合规定,或此组新试样不多于2块在上述规定范围内时则为合格。7.14耐温度变化性取2块试样按GB/T1733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2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7.15耐燃烧性按GB84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16耐化学侵蚀性对每种用于试验的化学物质,取2块试样按GB/T17339进行试验,2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
35、为合格;当1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2块新试样,如果2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7.17边缘应力按GB/T181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18表面应力按GB/T181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19耐模拟气候性按GB/T5137.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20露点按GB18045-200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7.21加速耐久性能按GB18045-2000规定的方法的进行试验。注:当用品作为试样进行试验时,如果检验项目对其性能不产生影响,则该试样可以用来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当用试验片进行试验时,试验片必须是与产品同样材料、同等条件下生产的。8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8.1.1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
36、标准第5章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8.1.2认证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该产品主要技术要求中除厚度偏差以外的全部性能要求。8.2型式检验组批、抽样、判定规则8.2.1型式检验组批、抽样规则对于产品所要求的主要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产品中随机抽取,当
37、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片时,以500片为一批分批抽取;若用试验片进行试验时,试验片数量按照检验项目要求的数量制作。8.2.2型式检验判定原则按本标准第5章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产品单项性能合格判定。如果5.15.16条各项性能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8.3认证检验组批原则8.3.1风窗玻璃的认证检验组批规则8.3.1.1风窗玻璃的形状参数a)展开面积;b)拱高;c)曲率半径。8.3.1.2同一厚度风窗玻璃组成一组。8.3.1.3按展开面积的大小分为A、B两系列,其编号如下:A系列:1#为展开面积最大的2#为展开面积小于1#的3#为展开面积小于2#的4#为展开面积小于3#的
38、5#为展开面积小于4#的B系列:1#为展开面积最小的2#为展开面积大于1#的3#为展开面积大于2#的4#为展开面积大于3#的5#为展开面积大于4#的8.3.1.4在A系列及B系列中分别按拱高编号如下:1#为拱高最大的2#为拱高小于1#的3#为拱高小于2#的等等8.3.1.5在A系列及B系列中分别按曲率半径编号如下:1#为曲率半径最小的2#为曲率半径小于1#的3#为曲率半径大于2#的等等8.3.1.6将A系列及B系列中每种风窗玻璃三个参数的编号分别加在一起。a)对A系列中编相加总和最小的风窗玻璃和B系列中编号相加总和最小的风窗玻璃应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全部主要性能试验,其中夹层玻璃的人头模型试验应同
39、时符合5.10.1和5.10.2的规定。b)A系列及B系列中剩余的风窗只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光学性能试验。注:对区域钢化玻璃A、B的系列所有样品应进行全部主要性能试验。8.3.1.7对于拱高及曲率半径与选出的两个系列的风窗玻璃有显著差异的风窗玻璃,根据情况也需进行光学试验。8.3.1.8根据风窗玻璃的展开面积确定其分组范围,如果扩大认证的风窗玻璃的展开面积超出已批准的范围和(或)拱高过大,曲率半径过小,则应重新按8.3.1.38.3.1.5的方法分系列,并按8.3.1.6中a)及b)决定试验项目。8.3.2风窗以外玻璃的认证检验组批规则8.3.2.1钢化玻璃a)试样选取:每种形状及每个厚度试样应按
40、下列准则选取。1)平型玻璃,应提供下列两种试样:第一组:面积最大;第二组,两相邻边之间夹角最小。2)弯型玻璃,应提供下列三种试样:第一组:展开面积最大;第二组:两相邻边之间夹角最小;第三组:拱高最大。b)试样数量:按风窗以外玻璃的形状分类,每类玻璃的试样数量如表26所示。表26种类试验组数试样数量/片平型(2组)弯型(3组)24358.3.2.2除钢化玻璃以外的其他安全玻璃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及中空安全玻璃按每一厚度及结构进行组批检验。9包装、标志、运输、贮存9.1包装、标志、运输每片出厂产品需印有企业名称或注册商标等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擦去,具有永久性。产品最终包装、标志、运输应符
41、合JC/T512的规定。9.2贮存产品应垂直贮存在干燥的室内。附录A(规范性附录)风窗(前风窗)安全玻璃试验区的确定A.1根据V点及O点决定的试验区A、B、IA.1.1适用范围本附录规定的是V点及O点相关的风窗试验区的决定方法。以下所规定的试验区的决定方法适用于左驾驶盘的车辆,对右驾驶盘的车辆,调换Y轴的正负方向即可适用。A.1.2定义A.1.2.1H点:H点是指乘客舱内坐着的乘客的位置,是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的人体模型的躯干和大腿之间的理论旋转轴线与纵向垂直平面的交点。A.1.2.2R点或座位基准点:R点是制造厂规定的基准点,该点具有与车辆结构相关的固定的坐标,对应于驾驶员座位在正常的最低及最后
42、位置时的躯干和大腿旋转点(H)点的理论位置,或各座位在车辆制造厂规定的使用位置时的H点理论位置。A.1.2.3车辆中心线:汽车俯视平面图(图A.1)上符合下列要求的直线。对四轮以上的车辆,通过左右前车轮及后车轮各自的设计中心点连接线的垂直平分线。对三轮车辆,连接左右后(前)车轮的设计中心点的线的中点和前(后)轮设计中心点的直线。对有履带的车辆,与左右履带中心线等距离的直线。A.1.2.4车辆中心面:包含车辆中心线的垂直面。A.1.2.5X轴:通过R点,且在R点所在的水平面,与车辆中心线平行的轴。+X:汽车的后方向;-X:汽车的前方向。A.1.2.6Y轴:通过R点,且在R点所在的水平面,与X轴垂直的轴。+Y:汽车行驶方向的右侧;-Y:汽车行驶方向的左侧。A.1.2.7Z轴:通过R点,且在R点所在的垂直面,与X轴及Y轴垂直的轴。+Z:汽车的上方向;-Z:汽车的下方向。A.1.3试验区的决定办法A.1.3.1由V点1)确定的试验区A及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