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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习题1.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调整的是哪两种关系?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2)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3)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2.一般公民具备哪两种民事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1)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
2、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和资格。3. 联营有哪几种方式?联营有法人、合伙和合作三种形式。4. 法人的概念?法人应具备哪几方面的能力?(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5. 代理的概念是什么?法定代理是为什么人而设立的?代理的特性包括? 代理的种类包括哪些?(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主要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3)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
3、为。以本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是代理区别于行纪或信托、居间等行为的重要特征。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4)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6.民事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对不履行民事义务产生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7.什么是诉讼时效?有哪几种?(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2)诉讼时效一般有 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8.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9.合同法的基
4、本原则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原则;3)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5)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10.合同的订立是指什么?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11.合同主体包括哪三类?法人 、自然人 和其它组织。12.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哪两种? 要约 和 承诺 两种。13.要约的概念是什么?常见的要约邀请有哪些?要约什么时候生效?要约什么时候可以撤回
5、?(1)是指要约人希望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商业广告。(3)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4)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4.承诺的概念是什么?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15.约定生效、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的概念是什么?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6、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6.不安抗辩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
7、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7.合同变更的概念及条件,合同变更的形式?(1)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2)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8、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3)变更合同的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18.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后,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制裁。19.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性; 3)不可克服性; 4)履行期间性。20. 合同争议的概念是什么?合同争议有哪几种解决方式?其中哪种是代表国家权力的?(1)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与利益分配有不同的观
9、点、意见、请求的法律事实。(2)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3)诉讼。21.建筑法的概念是什么?是指调整建筑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22.施工许可证由谁领取?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多久应开工?申请延期开工的处理?(1)建设单位。(2)建设单位(发包人)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3)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23. 建筑法27条对联合承包有何规定?28条对工程转包有何规定?29条对工程分包有何规定?(1)建筑法第27条规定:“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
10、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总包单位分包部分工程需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4.强制实施监理的范围有哪几方面?(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
11、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25.建筑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26.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7.财产保全有几类?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28.合议仲裁庭成员是怎样产生的?实践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则仲裁员的选任需经过以下阶段:首先,由当事人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这样就产生了2名仲裁员;其次,由双方当事人共同
12、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再次,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未选定仲裁员或者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则仲裁委员会主任可以行使职权指定仲裁员。29.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应怎样处理?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30.担保有哪几种方式?保证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什么是抵押?质押有哪几类?(1)担保的方式有 保证 、抵押、 质押、留置和 定金 五种情况。(2)1)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必
13、须具有代偿能力。2)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通过保证人代为清偿或承担连带责任实现担保,该特征与物保方式相区别。3)保证具有从属性和补充性。从属性是指以保证所担保的主合同债务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补充性是指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3)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4)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31.什么是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怎样处理?(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2.工程保险有哪三类
14、?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33.建筑市场体系有哪几类?建筑市场客体的概念?有哪几类?(1)1)由业主、承包商和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机构组成的市场主体;2)不同形式的建筑产品组成的市场客体;3)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市场要素;4)保证市场秩序、保护主体合法权益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2)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作建筑产品,是建筑市场的交易对象,既包括有形建筑产品,也包括无形产品各类智力型服务。(3)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服务,以及各种商品化的资源要素。34.建筑产品的特点有哪些?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2)建筑产品的固定性。3)建筑产品体积大、价值高、用途具有局限性。4)建筑产品
15、生产过程中具有需求在先,供给在后的特点。5) 建筑产品的社会性。35.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有哪些?1)信息服务功能。2)集中办公功能。3)监督管理职能。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原则是什么?1)信息公开原则。 2)依法管理原则。3)公平竞争原则。4)属地进入原则。5)办事公正原则。36.按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承包的范围工程招标分哪几类?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按工程承包的范围可将工程招标划分为项目总承包招标、项目阶段性招标、设计施工招标、工程分承包招标、及专项工程承包招标。37.工
16、程招标方式有几类?他们各自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1)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公开招标是不限定范围的招标,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投标。 邀请投标主要是在自己想要的小范围里招标。公开招标的优点可能价格会更低, 缺点是不了解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背景。 邀请招标一般是在已经合作过的单位里招标, 优点是对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背景都比较了解 ,但是相对价格可能较高些。38.建设单位招标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四)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二)至(五)项
17、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招标。39.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何时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0.投标文件应怎样修改及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41.哪些可以作为投标保证书?4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的分类及用途?一类是 按“单价”计价 项目,另一类是按“项”包干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
18、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43.投标单位参加资格预审应提供哪些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资质情况:经营、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资格资质等级 3)业绩情况,尤其是招标货物供货同类业绩清单,用户评价 4)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 5)企业介绍:人员、组织机构、生产检测装备、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措施和手段 6)荣誉情况,获奖证书 7)投标人的
19、质量、服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介绍 8)其他材料44.什么是标底?由谁审定?编制标底的依据是什么?(1)是指由招标单位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代理机构,根据国家(或地方)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统一的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的技术标准、经济定额所编制的工程价格。(2)招标管理机构。(3)工程标底价格一般依据工程招标文件的发包内容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参照现行有关工程消耗定额和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平均价格,结合常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45.开标时间及地点有何规定?开标由谁主持?(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
20、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开标时间,可以确保所有投标人事先知道准确的开标时间,按时参加开标活动,使开标过程公开透明。将开标时间规定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是为了防止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利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间的一段时间间隔进行暗箱操作,确保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开标地点,可以使所有投标人事先完成参加开标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到达开标地点参加开标活动。(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简单的说就是谁招标,谁主持,如果是甲方直接招标,由甲方派人主持,如果是甲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则由代理机构派人主持。46.评标委员
21、会组成成员有哪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有何要求?(1)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 招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 受聘专家 组成。(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7.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签订合同的时间及合同价、条款有何规定?对中标单位拒签合同有何处理方法?(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2)中标人无正当
22、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8.投标决策分那几个阶段?开标前的投标技巧有哪些?按投标性质及效益分哪几类标?(1)投标决策可分为 前期 和 后期 两阶段进行。(2)开标前:1)不平衡报价法;2)零星用工(计日工);3)多方案报价法; 4)其他(如成本加酬金法)。(3)投标按性质分为风险标和保险标,按效益分为盈利标和保本标。49.投标单位的实力表现在那几个方面?
23、技术方面实力、经济方面实力、管理方面实力、装备方面实力和信誉方面实力50.国际工程投标的程序是怎样的?代理人有何职责?(1)1)工程项目的投标决策;2)投标前的准备工作;3)计算工程报价;4)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送达。(2)5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计价有哪几种方式?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施工投标策略有哪些?开标前:1)不平衡报价法;2)零星用工(计日工);3)多方案报价法; 4)其他(如成本加酬金法)。开标后:5)降低投标价格:降低投标利润、降低经营管理费、设定降价系数;6)补充投标优惠条件。5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3)建设工程
24、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5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体及客体各是谁?他们是什么关系?(1)监理合同的主体是工程业主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权利客体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理工作。(2)建设工程的业主与监理单位,为完成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54.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是谁?保险合同有哪几类?(1)保险人与投保人(2)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险 和 人身险 两类。55.施工分包合同的双方是谁?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包合同的签订是否需要发包方同意?分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及要求?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签订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5、。从合同法角度分析,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文字明确。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施工合同。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确定的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发包方应依据合同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承发包双方对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56.施工合同文件
26、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是怎样的?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57.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要求怎样处理?58.项目经理的职责有哪些?1)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完成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各项工作 ;2)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的责任,并组织施工 ;3)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超越自己权限范围的事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请示 ;4)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
27、。59.施工合同的价款有哪三种方式?各种方式的适用范围?(1)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2)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最终产品的要求又非常明确的工程项目,这就要求项目的内涵清楚,项目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工作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确切。单价合同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却急需开工的紧迫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60.工程师计量的规定有哪些?(1)承包单位统计经专
28、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61.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分那几个阶段?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可分为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 阶段和竣工阶段等三个阶段。62.对发包人及承包人原因延期开工怎样处理?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延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
29、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63.工程分包的概念?是指经合同约定和发包单位认可,从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行为。施工合同文本对分包合同的签订有何规定?(一)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主合同为准。(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会被业主视为违约行为。因此,总承包方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6
30、4.FIDIC合同条件分哪几部分?指定分包商的概念?(1)分为一般条件、专用条件和特殊条件三部分。(2)由业主选定,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承包商。65.FIDIC关于暂定金额的定义及使用方法?是指包括在合同内并在建筑工程量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供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供不可预料事件之用的一项金额。这项金额应按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66.如何理解施工索赔现象?按索赔目的及处理方式分哪几类?(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出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
31、补偿的权利。(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索赔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索赔可以分为单项索赔和综合索赔。67.施工单位处理索赔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或过程?要准备哪些证据资料?索赔报告的编写有哪些时间及方式上的要求?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哪些?(1)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 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
32、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2)(1)招标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3)索赔报告一定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一般为28天)内报送,过期索赔无效。对于新增的工程量、附加工作等应一次性提出索赔要求,并在该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能计算出索赔额时,提交索赔报告;对于已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同外工作项目的索赔,可以在每月上报完成工程量结算单的同时报送。(4)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经济索赔的计算主要有总费用法、分项法和因素分析法。68.比例计算法的公式?69.分项法计算时分哪些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