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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教高函2017158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747 号) ,我省决定启动 2017 年度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及数量(一)面向范围面向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依托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016-2017 年(含 2017 年即将认定)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本年度项目认定的范围涵盖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
2、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 8 个类别(对应的专业详见附件 2) 。 2 (二)申报限额我省限额推荐 15 项。符合条件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每校限报 1 项。二、申报注意事项(一)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认定的专业类,对现有实验项目、虚拟方式等进行有效整合,做到“ 能实不虚、以虚补实” ,突出虚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突出虚拟手段和技术水平,能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 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三)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
3、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三、推荐程序(一)本次遴选推荐按照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公示推荐等程序进行。学校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公示,公示后向教育部推荐。 3 四、材料报送(一)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 of
4、fice 2003)版本文件 1 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 3。(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3。以上 2 个电子文件组成 1 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请各高校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将推荐公函及学校盖章后的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
5、总表(附件 4,一式 1 份) 、 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我厅高教处(广州市东风东路 723 号高教大厦 1116 室) 。推荐汇总表电子稿(excel 格式)发至电子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联系人:高教处 沈慧、李成军;电话:020-37626882,37629463。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 4 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2.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3.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4.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广东省教育厅2017
6、 年 9 月 22 日 5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附件 1教高厅函201747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17-2020 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教高厅20174 号) ,经研究,我部决定启动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与数量根据“2017-2020 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
7、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 8 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 个。2017 年度认定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 1) 。 6 二、申报与推荐(一)申报与推荐主体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军队高等教育院校中的本科以上高校可以参与申报。(二)申报材料1.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 )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 OFFICE 2003)版本文件 1 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8、.doc,具体内容见附件 2。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 -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 3。以上 2 个电子文件组成 1 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申报主体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将学校盖章后的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四)申报注意事项 7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
9、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 ,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 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五)推荐主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推荐主体,负责所在省级区域范围内申报主体的推荐工作。(六)推荐数量省级教育
10、行政部门在认定分类范围内,按照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省推荐计划表(见附件 4)提出推荐意见,并具函报送推荐结果。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确定推荐结果时,在同等申报条件情况下,优先支持军队高等院校申报的实验教学项目。(七)推荐材料 8 1.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 5。2.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表和电子文件。(八)推荐程序1.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前将本单位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发送至 。电子文件格式为EXCEL( OFFICE 2003)版本,命名格
11、式为: XXXX(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xls。电子邮件主题为:XXXX (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联系人。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前将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表、存储推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逾期推荐不予受理。三、评价与认定(一)申报材料公示1.申报主体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2.我部将对申报
12、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 9 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申报主体或推荐主体今后的申报推荐行为进行适当限制。(二)综合评价认定我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提出 2017 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公示名单。四、认定后管理(一)持续改进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相关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 十
13、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支持。军队和地方所属高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支持。(二)持续开放服务对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相关高校要确保项目被认定后 1 年内面向高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1 年后至 3 年内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 50%,3 年后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不少于 30%。(三)持续监管我部将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的对外联通和服 10 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 10 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相关高校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称号。五、联系方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联系人:李泰峰,咨询电话:010-66096987,电子邮箱:。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推荐工作。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