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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心备案编号:HBZX-201606FJ-286001 招标编号:HBCZ-1602420-160684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盖章)2016 年 6 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申请人资格要求44资格预审方法4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的媒介58联系方式5第二章申请人须知6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91. 总则91.1 项目概况9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9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91.4 申请人资格要求91.5 语言文字1
2、01.6 费用承担102. 资格预审文件10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0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0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12.4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1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1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1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12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1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2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2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35.1 审查委员会135.2 资格审查136. 通知和确认136.1 通知136.2 解释146.3 确认146.4 有限数量制的特别规定14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3、148. 纪律与监督158.1 严禁贿赂15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58.3 保密158.4 投诉15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9.1 申请规定159.2 招标人的权力159.3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5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6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18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19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20附表四:异议函21附表五:异议答复函22附表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凭证23附表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澄清通知24附表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问题的澄清25附表九: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26附表十:资格预审结果解释申请函27附表十一: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
4、过通知书)28附表十二:投标确认书29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30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0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331. 审查方法332. 审查标准332.1 初步审查标准332.2 详细审查标准332.3 评分标准333. 审查程序333.1 初步审查333.2 详细审查3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343.4 评分344. 审查结果344.1 提交审查报告34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34附件 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35A0总则35A1基本程序35A2审查准备工作35A3初步审查37A4详细审查37A5评分38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9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
5、9附表 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41附表 A-2:资格审查专家声明书42附表 A-3:初步审查记录表43附表 A-4:详细审查记录表44附表 A-5:评分记录表47附表 A-6:评分汇总记录表52附表 A-7: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表53附表 A-8: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54附表 A-9: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名单55附表 A-10: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说明表56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7目录59一、资格预审申请函6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61三、联合体协议书63四、申请人基本情况65五、近 3 年财务状况72六、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74七、正在施
6、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76八、企业信誉情况78九、其他材料82十、原件清单表83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心备案编号:HBZX-201606FJ-286001 招标编号:HBCZ-1602420-160684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社会【2015】25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约 1:4,招标人为枣阳市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7、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枣阳市车站路西、园林路南;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42546.67 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 31083.28 平方米,地下面积约 11463.39 平方米,地上 9 层,地下 1 层;。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 9221.02 万元;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 2016 年 8 月;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验收,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
8、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内(竣工验收日期在 2011 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6 月 16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0 平方米的类似单体公共建筑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
9、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 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下同), 明确所申请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 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
10、支付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 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贰佰元,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 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 A 座 10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2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 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2 根据本章第 5.2 款、第 6.1 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 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枣阳市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车站路 14 号地址:东湖西路特 2 号平安财富中心 B 座 邮编: 441200邮编: 430071 联 系 人: 李院长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话: 0710-6311902电话: 027-87816666-8207传真: 传真: 027-87235796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63488网址: 网址: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
12、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枣阳市中医院 地址:枣阳市车站路 14 号 联系人:李院长电话:0710-631190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 2 号平安财富中心 B 座七楼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7-87816666-8207电子邮件:29634881.1.4项目名称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枣阳市车站路西、园林路南1.1.6设计人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1.1.7监理人/1.1.8代建人/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1.2.2出资比例约 1:41.2.
13、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验收,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8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7 月1.3.3质量要求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申请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件 财务要求:见本章附件业绩要求:见本章附件且与资格预审公告要求一致 信誉要求:见本章附件 项目经理资格:见本章附件 其他要求:见本章附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23 日 12 时
14、 00 分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的 其他材料/3.2.3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 5 年内(竣工验收日期在 2011年 6 月 17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 平方米的类似单体公共建筑业绩3.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无副本)4.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 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4.2.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52 号普提金商务中心 A 座10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15、002 号开标厅4.2.4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退还5.1.2审查委员会人数审查委员会构成: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 表不超过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3、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5.2.1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6.1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 7 日内6.3投标确认时间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的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8.4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8 号电话:027-87238106 传真:027-8783871
16、7邮政编码:4300719.1.2多标段申请申请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 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9.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按原件清单表的要求同时提交相应原件。原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识(1)所提交的原件应密封在档案盒(袋)内并随资格 预审文件同时递交。 (2)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原件清单表均应按原 件清单表的格式准确填写并加盖公章。 (3)原件包封套上应写明: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原件原件总数 : 件(份)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2016 年月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原件的递交与领回(
17、1)招标人将拒收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密封和标识 的原件。(2)原件密封盒(袋)中的原件一定要真实,份数准确,如发生疑义,由申请人负责。(3)原件当天可退回。)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标段设计人:见申请人须知前
18、附表。1.1.7 本标段监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标段代建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
19、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
20、更换成员。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
21、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申请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的;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
2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 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 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3、 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2.2.3 澄清通知发出的同时,“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陆平台查看。申 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 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2.3.2 修改通知发出的同时,“省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申请人登陆平台查看
24、。 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 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4 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2.4.1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包括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1 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 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本处所称异议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
25、、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而向招标人 提出的质疑。2.4.2 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规定办理。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 3 年财务状况表;(6)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企业信誉情况表(10) 拟投入
2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11) 项目管理机构(12) 近 3 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已完工程获质量奖项情况表(13) 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 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
27、本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 成员的真实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3.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采用 A4 规格纸张(图表可例外)打印。(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申请人均应加盖 申请人的单位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字。(3)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应
28、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 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 单位章。(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2)“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3)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章。(4)未按本章第 4.1.1 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2 资格预审申请
29、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本章第 4.1.1 项要求分别密封和加 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向申请人出具签 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4.2.3 根据本章第 4.1.1 项、第 4.2.1 项、第 4.2.2 项和第一章第 5.2 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 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30、。4.2.4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 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审查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人数、比例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来源组建。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1.3 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
31、影响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资格审查、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2 资格审查5.2.1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 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确认6.1 通知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备案后,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
32、请人登 陆平台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预审。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申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6.3 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 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 “省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确认书”,“投标确认书”应当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未按要求递交“投 标确认书”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
33、得再参加 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 招标。6.4 有限数量制的特别规定6.4.1 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的人数超过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规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以下简称“规定数量”) 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分为“正选” 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将不超过“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正 选)”,其余的申请人依次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6.4.2 根据本章第 6.1 款的规定,招
34、标人应当首先向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正选)发出投标邀请 书。6.4.3 根据本章第 6.3 款的规定,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 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导致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通过资格预 审申请人(候补)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6.4.4 根据上述第 6.4.2 项、第 6.4.3 项的规定,收到投标邀请书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参加投 标的申请人达到“规定数量”后,招标人向其余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书。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
35、生变化时, 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 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或影响本 次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 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 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
36、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 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 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 2.4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 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37、处理办法或湖 北省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 申请规定9.1.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9.1.2 各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标段数应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9.2 招标人的权力招标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申请人应当配合。若招标 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 在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后,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后,在相关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38、信息发布平台予以公告。9.3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医疗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要求备注资质 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 要求1. 申请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2.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1000 万元。业绩 要求申请人近 5 年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 8000 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0 平方米的类似单体公共建筑的业绩。信誉 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
39、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 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岗位资格要求数量项目 经理 资格项目 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 有效的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1 人其他 要求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其项目 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 的临时)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6年以上施工项 目管理经验。1人项目技术 负责人具备建筑
40、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10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1人合同商务 负责人具备 土建 专 业 注 册 造 价 师 执 业 资 格 或 具 备 建筑工程专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或持有预算员 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员持有土建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质量员持有土建施工专业质量员(质检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安全员持有安全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1人他 主 要 人 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标准员持有土建施工专业标准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材料员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机械员持有机械员岗位培
41、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劳务员持有劳务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资料员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主要施工机 械设备要求/分包要求主体、关键工程不分包。附表一: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备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申请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
42、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 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编号: (申请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备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四:异议函异议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你方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资格预审文件,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1.2.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备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适用本格式。附表五:异议答复函异议答复函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