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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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操作实务问答 第一章总则类1、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答:我国现代担保业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4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2188家,筹集担保资金657。2亿元,累计担保3237亿元,1884万户。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超过50。担保作为一个行业越来越显示出了它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同时加强担保业的管理工作也显得十分迫切。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是与担保机构控制防范风险实现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工作,由于处在探索发展中的诸多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国家统一的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各担保机构制定的核算办法差别较大,造成会计信息的

2、不可比,不能准确反映担保业的整体状况,十分不利于担保业的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无论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还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此,财政部从规范担保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控制担保风险出发,总结了我国担保机构会计核算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担保业的特点,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适时制定了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2、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为什么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答:担保机构是从事风险管理、出售信用产品的专业机构,信用是金融的本质。所以,担保业务的实质是一种金融业务。担保通过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用增级来

3、获得贷款,同时增加自己的或有负债,从而影响社会资金的流向和大小,使资金流向收益较高、风险较低的地方,充分体现了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资金配置和风险配置。担保业务是专门从事资金风险价值管理的衍生金融业务,担保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与金融业务风险的规律特点基本相同。所以,办法应当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体系内。3、办法出台对担保机构有什么样的作用和意义?答:专业担保在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只有几年的时间,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充分体现担保业务的特点,更没有把担保业务作为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至多是就重要的担保合同对企业财务产生重大影响予以表外披露。各地担保机构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尽相同,重要的会计信息没有得到反

4、映,同行业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人们难以通过会计报表来认识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因此,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的担保会计核算,是一个很现实的基础工作,迫切需要从制度和方法上加以解决。财政部针对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办法,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下,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金融特点,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保业务规律、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在风险控制环节的衍生金融特点,明确、详细地规定了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对认识担保机构保证

5、金性质,规范担保机构保证金的存人、存出业务意义十分重要。3)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高风险特点,体现了“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规律性,详细地规定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包括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4)办法,遵循国际惯例做法,充分体现信用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特点,在担保风险损失补贴、担保资本投入、担保扶持基金、代管担保基金、担保减免税等方面都做出详细的规定。5)办法,充分反映了担保机构的收入特点,详细规定了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包括: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追偿收入等,对指导担保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担保业

6、务定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办法,在现有会计基本制度体系下,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或有性。尽管没有将担保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但在表外设计了“担保余额变动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7)办法,对反映担保业务的基本指标做出了明确的内涵定义和外延描述,这对统一担保行业信息标准、制定担保行业监管考核办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当然,担保行业发展才有几年时间,担保业务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暴露还很有限,作为记录、反映担保业务规律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可能达到很成熟的程度,需要广大业内专业人士不断探索总结担保业务规律,不断提出完善担保会计核算方法的建议。尽管如此,丝毫不影响财政部此时出台担保企业会计

7、核算办法的重要意义,她为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础。4、“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其中“规定程序”有哪些?答:“规定程序”是指:设立的担保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政府有关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规定程序。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的“规定程序”,是指国家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建住房;2000108号文件,即“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内容。二oo五年七月十日后设立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定程序”还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20051257号文件,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

8、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内容。“跨省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区开展担保与再担保业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大”是指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包括哪些?答:从我国担保行业的实际情况看,“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还包括: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事业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各级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的社团法人性质的担保机构。6、“企业应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其中“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指那些?答:“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

9、原则是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章总则”部分的会计核算的“四大前提”和“十三项原则”。“四大前提包括: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十三项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7、“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担保机构应该自行确定的有哪些明细科目?答:企业主要根据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核算需要来确定明细科目。如:1)“应收代偿款”科目。除按代偿单

10、位设置明细科目外,为了方便对“应收代偿款”的管理,还应设置“本金”、“占用费收人”和“相关税费”等专栏反映。2)“坏账准备”科目。为了方便合理地冲销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应该在“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应收担保费坏账准备”、“应收分担保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明细科目。3)“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为了编制会计报表的方便,应该在“未到期责任准备”科目下设置“短期责任准备”、“长期责任准备”明细科目。 8、“相关附表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分部报告(不要求编制和提供分部报告的企业除外)等”。“分部报告”指什么? 答:分部报告是指:担保机构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近两

11、年的收入、支出、利润及资产、负债等基本财务情况报告。 9、“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果具有实质控制权,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实质控制权”如何判断? 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规定: 一、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 (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

12、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母公司对于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

13、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内: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第二章资产类 10、企业资产是如何界定的? 答:“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

14、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企业资产应具有以下特征: 1)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 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3)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也是资产特征中最重要的特征。 企业资产界定就是依据资产定义。从实际看,只有那些确定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才能够作为资产列入财务会计报告。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流人的资源,则不能够认为是企业的资产,不能继续作为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任何一项资源,如果不具备未来经济利益,即便企业过去为取得这项资源曾发生过巨额耗资,也不能作为资产。即使已确认为资产的,也应予从账面上剔除。比如,以

15、前有过的科目叫“递延资产”、还有一些预计不能回收的委托贷款、应收担保费、应收代偿款以及企业一些老化的固定资产等,实际上企业已不具备控制或无法拥有了,就不应该作为企业的资产。企业确认资产还要能够符合可靠地计量,要求有确凿可靠的证据,也就是指交易发生或完成时所形成的各种交易凭证。11、办法中新设的资产科目及其特点有哪些?答:1)办法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一般原则,将“存出保证金”项目引用到办法中,更加细致地划分出了保证金业务与货币资金的核算界限,反映了受到监管、暂时冻结的“存出保证金”已不具备货币资金的高流动性特征。2)在应收项目中为担保核算设置了“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科目,反映了

16、担保业务的特点。3)为反映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特征,还专项新设了“应收代偿款”、“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等特定的科目。12、在货币资金的核算管理上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组织会计核算中,货币资金核算并不复杂。但由于货币资金具有高度的流动性,担保保证金业务又决定着货币资金往来较多,因此,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是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要求。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应当设置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有外币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

17、算。在货币资金管理上,要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因为管理担保风险而将客户销售回笼资金纳入本企业账户管理。 13、担保企业存出保证金如何核算?答:办法设置“存出保证金”科目,包括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中明确规定作为担保机构存出的保证金和财政部财金字(200177号规定用于清算目的存出的保证金两项内容,目的就是要将担保业务存出保证金与一般性存款区别开来。按照会计核算中资产处于何种状态的准确性判断以及货币资金的流通性较强的特点,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明确规定作为担保机构保证金用途的存款,不应在货币资金项下的银行存款科目核算,而是在应收款项项目中的“存出保证

18、金”科目核算;未作特别用途规定的在合作银行的存款,在货币资金项目中核算。存出保证金与银行存款的差别主要是运用性质、流通性有所不同,存出保证金在用途和使用条件上受到合作银行的约束和限制,已不具备货币资金的高流动性特征。14、在应收款项中哪些科目应该计提坏账准备的科目?答:应该说,担保机构的主要应收款项都计提了坏账准备。在应收款项的科目中,办法规定“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这三个科目属于应该计提坏账准备科目。15、不作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类科目无法收回,将如何处理?答:1)应收票据,在持有期间是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到期而无法收回或出现损失后,应转入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

19、款科目中,再按规定进行计提坏账准备。2)其他应收款项,如“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到期而无法收回或出现损失后,应转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再按规定进行计提坏账准备。16、不能收回的带息票据期末是否还继续计提利息?答: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票据,期末不再计提利息,直接将票面余额转入“应收担保费”等科目,未计提的利息只在备查中登记,在实际收到时机入当期的“利息收入”科目。17、“应收利息”科目具体核算的范围有哪些?答:“应收利息科目一般核算的是企业因债权投资而收取的利息。包括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

20、资:短期投资应收利息等。 企业购人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一应计利息”科目中核算,不在该科目中核算。委托贷款应计利息,应设置在“委托贷款一利息”,不在该科目中核算;“应收利息”科目规定“应按债券种类及委托贷款设置明细账”其中的“委托贷款”有误。未到期的带息应收票据在期末计提利息,增加的是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和利息收入,不在该科目核算,利息已在票据账面余额中体现,只是还未兑现。“银行存款”、“存出担保保证金的利息核算,不经过“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在实际收到利息时核算。“应收代偿款”的利息,应设置在“应收代偿款一占用费收人”,不在该科目中核算。18、如何理解“应收担保费”

21、的核算处理过程? 答:“应收担保费”是办法新设置的科目,是就担保行业业务核算特性和要求,在应收款项中专门设置这一科目,是对担保主业的核算过程的规范。 在理解的过程中掌握要点: 1)掌握该科目的核算范围。主要核算的是担保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和手续费。 2)要掌握账务处理过程。 A发生应收担保费时, 借:应收担保费 贷:担保费收入(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B收回应收担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C对不能如期收回的应收担保费,按办法规定要求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一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D按照报批程序,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担保费作坏账处置, 借:坏账

22、准备 贷:应收担保费 E已确认为转销的坏账损失又得以收回,按收回的金额进行反方向结转, 借:应收担保费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费 1 9、“应收担保费”项下的“逾期”和“即期”明细科目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应收担保费科目项下设置的“逾期和“即期”明细科目,其分类标准是按委托担保合同等协议中关于应收担保费的支付约定期限。不超过支付约定期限的应收担保费,为“即期”;超过支付约定期限的应收担保费,应当转入“逾期”,并按规定要求计提坏账准备。 20、如何理解“应收代偿款”的核算处理? 答:在流动资产核算中,“应收代偿款”科目的核算是较为重要的内容。重点需要掌握的是: 1)核算

23、范围:本科目核算的是企业接受委托担保的项目,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被担保人不能归还本息时,企业代为履行责任支付的款项。 2)本科目不仅核算代偿款的本、息,还包括代付的相关税费。按照费用性质的不同设置本科目项下的明细科目。 3)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时,按照确认的损失金额处理。损失确认必须是要有确凿证据表明的。会计分录: 借:担保赔偿准备 担保赔偿支出 贷:应收代偿款 4)企业以后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本息和赔偿损失(已部分确认为损失),主要有三种核算处置: A归还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

24、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B归还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原代偿款已部分确认损失并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 担保赔偿准备(已确认损失的部分) 追偿收入(按实际收到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C归还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又分三种情况处理: a如果原代偿的款项,没有确认损失,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担保赔偿准备(按小于原代偿款的差额) 担保赔偿支出(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于上述差额时)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ii)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已

25、确认应收代偿款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代偿款(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 、 担保赔偿准备(按大于已确认应收代偿款部分的差额) 21、担保代偿损失确认标准是什么? 答:办法中列举的担保代偿损失确认标准有: 1)债务单位已撤销; 2)债务单位破产; 3)债务单位资不抵债; 4)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 5)债务单位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6)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我们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颁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结合担保机构实际情况,建议担保损失的确认标准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造成企业代偿后3年内对被担保人和反担

26、保人实施依法追偿,仍然不能收回的代偿债权,可以被确认为坏帐损失: 1)被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 2)被担保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和死亡; 3)被担保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和全部债务; 4)被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停止经营活动,被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 5)经法院对被担保人强制执行,被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 6)被担保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 对于确认的代偿损失,必须要建立健全代偿损失核销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

27、制。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方式,聘请会计师等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外部监督的职能是个相对较好的选择。 22、代偿损失的核销原则是什么? 答:代偿损失的核销原则主要是: 1)穷尽原则。对被担保企业、反担保物、反担保人都要进行追偿,直至有充分证据表明都已穷尽。 2)责任追究原则。对造成代偿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进行责任追究。 3)批准原则。要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4)帐销案存原则。 23、可否就“应收代偿款”的核算举例? 答:举例分析: 某担保企业接受委托,为A公司在当地商业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费为3,收取履约保证金5,款项收到。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

28、定借款期限自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止。发生相关业务和基本会计分录如下: 1)2003年3月,担保合同成立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800,000 贷:存入保证金一A公司500,000 担保费收入300,000 2)2004年3月,A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而未能归还银行借款,该担保企业履行了代偿责任,支付了代偿款1000万元并与A公司约定代偿资金月占用费为1,会计分录: 借:应收代偿款一本金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3)2004年6月,有确凿证据表明,确认有300万元造成损失不能够收回,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250万元。会计分录: 借:担保赔偿准备2,500

29、,000 担保赔偿支出500,000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3,000,000 4)2004年9月,通过追收从A公司收回款项500万元。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000 贷:应收代偿款一本金5,000,000 5)2005年3月,A公司被其他公司重组,又收到本金500万元、资金占用费90万元。50万元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弥补担保企业无形资产损失。会计分录: A借:应收代偿款占用费900,000 贷:追偿收入900,000 B借:银行存款5,900,000 贷:应收代偿款本金2,000,000 应收代偿款占用费900,000 担保赔偿准备3,000,000 C借:存人保证金一A公司500

30、,000 贷:追偿收入500,000 24、“担保赔偿准备”和“担保赔偿支出”之间的运用关系如何? 答:“担保赔偿准备”、“担保赔偿支出之间运用关系是:“担保赔偿准备”和“担保赔偿支出”虽在使用性质上相同,均属于应收代偿款损失的核销列支科目,但其顺序不同:发生应收代偿款损失时,先使用“担保赔偿准备”;“担保赔偿准备”不足以核销部分,再由“担保赔偿支出”列支。两者的科目性质也不同,“担保赔偿准备”属于负债类科目,“担保赔偿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 在收到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时,曾经核销列支的“担保赔偿准备”可以还原,而曾经核销列支“担保赔偿支出”却不可以还原。 25、如何理解和把握“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31、”的核算? 答:“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在执行和运用中,要很好地分析、判断和把握它的核算条件和核算范围。“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的核算范围是: 1)企业应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的定额补贴款项,如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按担保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风险损失包干的定额补贴; 2)发生代偿损失后按规定应收国家或有关部门给予的补贴,如政府部门文件规定按代偿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在补贴收入核定文件已下达,款项未收到时核算 借: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贷:担保赔偿准备 在款项收到时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下列应收款项不在“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中核算,于实际收到时在有关科目核算: 1)企业按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

32、后返的应收补贴款; 2)企业按规定实行流转税先征后返的应收补贴款; 3)国家拨人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 4)国家财政扶持的担保等领域而给予的补贴(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担保风险损失补贴以外的担保补贴)。 在账务处理时,对应科目应尽量冲减担保企业风险成本,在“担保赔偿准备”科目比较恰当,主要是取决于本科目的补贴的性质要求。 26、“存出担保保证金”的利息如何核算? 答:在存续期内对存出担保保证金利息的账务处理把握,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情况:到期还本付息并存人在该保证金专户l的利息,它的性质与保证本金一样,与保证金一起受到约束和限制。应在本科目项下设置应收利息明细科目。其会计分录: 借:存出担保保证金一应收

33、利息 贷:利息收入 27、如何理解“短期投资”核算要点? 答:1)准确把握短期投资科目的核算范围,是企业购人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问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企业购人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以及企业不超过1年(含1年)的委托贷款不在本科目核算。 2)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指担保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会计分录: 借: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

34、银行存款等 3)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时,按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即持有期间的损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做法不同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超过已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部分的差额,不确认投资收益,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成本。 4)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即派送红股)或转增股份不在账内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因为股票股利(即派送红股)或转增股份在获得后,其短期投资价值不一定增加,而是随行情波

35、动,并且期末数均以市价计量反映,因此元需作账务处理。 5)出售时投资收益确认。短期投资在处置时应将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值的差额,计人当期投资损益。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一) 贷:应收股利(按购人时已确认的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按购入时已确认的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十) 6)期末计价方式和账务处理:办法要求,在期末时按市价计量反映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账面额。账面余额与市价之间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是直接计人当期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 市价高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短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市价低于本科目账面价值的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做法

36、不同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期末计价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8、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按市价计量的意义如何? 答:办法关于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不同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而按市价计量方法。其意义主要在于: 1)符合会计原则和核算原理。“短期投资期末数按市价计量反映,其价值差异随市场波动加以调整,是企业资产的实际价值体现。 2)是遵循国际化准则的做法,尽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性,促使企业按国际市场规则运行。 3)是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判断能力要求提高。在没有市价总量的条件下,需要靠会计人员职业判断。 29、能否举例分析短期

37、投资初始成本确定的账务核算过程? 答:(例甲担保企业于2005年5月5日以其存在证券公司帐户的存款购人A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现金股利的股票25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6元,其中O1元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不含税),另支付相关税费800元。甲企业于6月5日收到A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计算及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计算初始投资成本: 成交价 (250006元)1 50,000元 加:税费 800元 减:已宣告现金股利 (2500001元)2,500元 初始投资成本: 148,300元 2)购入短期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投资一股票A148,300元 应收股利一股票A2,500

38、元 贷:其他货币资金一存出投资款150,800元 3)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一存出投资款2,500元 贷:应收股利一股票A2,500元 30、能否举例分析短期投资持有股票期间获得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账务核算过程? 答:例)甲企业持有B公司20000股,若在持有B公司股票期间,B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发放股利,每10股派2股股票股利,按宣告日所持有股数每股派01元现金股利。编制会计分录如下:1)收到现金股利时:借:其他货币资金一存出投资款(20000O1)2,000元贷:投资收益2,000元 2)分派的股票股利时:企业不做会计分录,只作备查登记,登记增加股票B:20000

39、股1024000股。31、能否举例分析短期投资期末计价的账务核算过程?答:;例甲企业短期投资科目2005年5月31日时(股票A)账面余额(25000股)148,300元,当日收盘市价为018股,合计140,000元;(股票B)账面余额(24000股)100,000元,当日收盘市价O12股,合计120,000元。期末余额按市价计量方法的会计分录: 1)当市价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148,300140,000)时, 借:投资收益一短期投资跌价8,300元 贷:短期投资8,300元 2)当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120,000100,000)时, 借:短期投资2,000元 贷:投资收益一短期投资溢价2

40、,000元 32、如何理解决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 答: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即成本法与权益法,企业在核算中应选择哪一种方法,应根据办法规定执行。 通常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是: 1)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 2)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 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是: 1)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 2)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有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 在这里所指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主要是指: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3

41、)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资料; 5)其他能足以证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33、在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内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能否直接确认投资收益? 答:不能,应视情况而定。 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 (例)甲担保企业于2005年1月5日投资A公司2,000,000元股权,占总股本的10,A公司2005年净利润3,000,000元。2006年1月10日

42、通知甲担保企业2005年分得利润400,000元。 计算及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A公司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甲担保企业应得分配额为:3,000,00010 96=300,000元超过A公司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甲担保企业应得分配额的部分为:400,000300,000100,000元 借:应收股利4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100,000 34、如何理解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核算? 答:初始投资或取得投资时,办法规定,投资最初以初使成本计量;取得时,应按应享有取得日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的变动,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

43、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处理,并按规定期限平均摊销(方法:合同规定期限的按合同规定;没有规定的按不超过10年),记人当期损益。当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调减投资成本;当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调增投资成本。 会计分录: A、初始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B、取得投资时, 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摊销股权差额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的权益分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例B企业以120万元购买A企业50的股权,A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200万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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