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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聚苯硫醚公司风险管理计划聚苯硫醚公司风险管理计划目录一、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3二、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4三、 风险回避和损失控制5四、 风险自留6五、 合同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10六、 决策树分析法11七、 效用期望值分析法13八、 纯粹风险概念17九、 责任损失度量17十、 财产损失度量21十一、 人力资本风险25十二、 责任风险26十三、 产业环境分析32十四、 完善产业发展生态37十五、 必要性分析38十六、 公司简介39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40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40十七、 SWOT分析41十八、 组织机构管理47劳动定员一览表47十九、 法人治理49一、 风险管理信息
2、系统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运用信息技术对风险进行管控的系统,它是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人员可借用信息技术工具嵌入业务流程,实时收集相关信息,从而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预警,制订对应的风险管控策略,处理现实的或者潜在的风险,控制并降低风险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信息化风险管理应从组织、规划和实施控制三个方面着手。1、建立切实能推进信息化的组织为使信息系统能切实发挥作用,企业自身应该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组织,参与信息化的全过程。这支队伍应该由企业的高层领导挂帅,以信息服务专职人员为主,业务部门代表参与。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信息化风险。2、专业咨询机构协助进行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建设的经验表明,大多数应用
3、不理想的信息化项目都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规划缺失对信息化带来的风险是毁灭性的,所以进行信息化规划是完全必要的。专业咨询机构相对于企业和系统实施商、软件商来说处于中立的地位,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及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3、监理机构承担系统的实施控制以往的信息化系统实施依赖企业用户(甲方)对实施方的监督控制和实施方的自觉自律来保证上述三大目标。但是由于甲乙双方天生的利益冲突性,这种方式很难保证系统实施目标实现,尤其是质量难以控制。这就需要专业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来承担这个任务。信息化监理机构作为中立第三方向甲乙双方负责,保障双方的利益。二、 控制型风险管理措施的目标在风险成本最低的
4、前提下,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的目标分为两种:(1)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2)在事故发生时,控制损失继续扩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这两个目标都是为了改变组织的风险暴露状况,从而帮助组织回避风险,减少损失,在风险发生时努力降低风险对组织的负面影响。这个目标在实践过程中可以用链式过程来说明。这个链式过程遵循了“发生”“发展”“结果”的顺序。首先,控制损失根源着眼于损失发生的最根本原因,意在从损失的源头入手进行控制。如在建筑物建设时就增加其防火性能,在汽车设计时就考虑其必要的减震系统等,其次,除了损失根源之外,可以减少已有的风险因素。如强调对可能受损的标的物进行持续检查,监督员工遵守安全
5、规章制度等。最后,如果损失根源和风险因素都没有控制住,风险事故发生了,还可以做一项工作,就是减轻损失,如准备必要的器械和设备、快速有序的现场反应等。三、 风险回避和损失控制风险回避是指有意识地回避某种特定风险的行为。风险回避是最彻底的风险管理措施,它使得风险降为零。其方法主要有两种:(1)放弃或终止某项活动的实施。(2)继续该项活动,但改变活动的性质。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
6、或转移风险。(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程度。降低损失的可能性即降低损失频率称为损失预防,减少损失程度称为损失减少,也有的措施同时具有预防和损失减少的作用。1、损失预防损失预防系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杜绝损失发生的可能。例如,房屋建造者通过改变建筑用料以防止用料不当而倒塌;供应商通过扩大供应渠道以避免货物滞销:承包商通过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以防止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或罚款:生产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强化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等等,在商业交易中,交易的各方都把损失预防作为重要事项,业
7、主要求承包商出具各种保函就是为了防止承包商不履约或履约不力;而承包商要求在合同条款中赋予其索赔权利也是为了防止业主违约或发生种种不测事件。2、损失减少损失减少系指在风险损失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措施以遏制损失继续恶化或局限其扩展范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也就是说使损失局部化。例如,承包商在业主付款误期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情况下采取停工,或撤出队伍并提出索赔要求甚至提起诉讼:业主在确信某承包商无力继续实施其委托的工程时立即撤换承包商;施工事故发生后采取紧急救护;安装火灾警报系统;投资商控制内部核算;制定种种资金运筹方案等。四、 风险自留风险自留也称为风险承担,是指企业自己非理性或理性地主
8、动承担风险,即一个企业以其内部的资源来弥补损失。它和保险同为企业在发生损失后主要的筹资方式,是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风险自留既可以是有计划的,也可以是无计划的。无计划的风险自留产生于以下几种情况:(1)风险部位没有被发现。(2)不足额投保。(3)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补偿损失,比如偿付能力不足等原因。(4)原本想以非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移至第三方,但发生的损失却不包括在合同的条款中。(5)由于某种危险发生的概率极小而被忽视。在这些情况下,一旦损失发生,企业必须以其内部的资源(自有资金或者借入资金)来加以补偿。如果该组织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则只能停业。因此,准确地说,非计划的风险自
9、留不能称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措施。有计划的风险自留也可以称为自保。自保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它是风险管理者察觉了风险的存在,估计到了该风险造成的期望损失,决定以其内部的资源(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来对损失加以弥补的措施。在有计划的风险自留中,对损失的处理有许多种方法,有的会立即将其从现金流量中扣除,有的则将损失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分摊,以减轻对单个财务年度的冲击。风险自留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很多自留财产损失和责任损失的决定都不包括任何正式的预备基金,损失发生后,组织只是简单地承受这种损失,将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摊入经营成本。这种方法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细节,但
10、是如果损失在不同年度里波动很大,那么较大的损失会使企业陷入困境。企业可能被迫在不利的情况下变卖资产,以便获得现金来补偿损失。此外,企业的损益状况也有可能发生剧烈波动。显然这种方法只适用于那些损失概率高但是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企业可以通过风险识别将这些风险损失直接计入预算。(2)建立意外损失基金。意外损失基金的建立可以采取一次性转移一笔资金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定期注入资金长期积累的方式。企业愿意提取意外损失基金的额度,取决于其现有的变现准备金的大小,以及它的机会成本。企业每年能负担多少意外损失基金,则取决于其年现金流的情况。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的方法能够积聚较多的资金储备,因而能自留更多的风险。但是,
11、它有一个不足之处:按照税务和财务法规,损失费用不可预先扣除,除非损失实际已经发生,而向保险公司缴付保险费却是税前列支,建立此项基金的财源一般是税后的净收入。这一缺陷也说明了为什么许多大公司要设立自己的专业自保公司。(3)借入资金。风险事故发生后,企业可以通过借款以弥补事故损失造成的资金缺口。企业某部门受损,可以向企业或企业其他部门求得内部借款,以解燃眉之急,这样会有一定困难。即使借贷成功,由于需求的迫切,也将导致利率提高或其他苛刻的贷款条件。当意外损失发生后,企业无法依靠内部资金度过财务危机时,企业可以向银行寻求特别贷款或从其他渠道融资。由于风险事故的突发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也可以在风险事
12、故发生前,与银行达成一项应急贷款协议,一旦风险事故发生,企业可以获得及时的贷款应急,并按协议约定条件还款。(4)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是企业(母公司)自己设立的保险公司,旨在对本企业、附属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的风险进行保险或再保险安排。中国石化总公司试行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算是我国大型企业第一个专业自保公司的雏形。建立专业的自保公司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保险成本降低,收益增加。专业自保公司由于可以不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展业,节约了大笔的佣金和管理费用,其保险费率与本公司或行业内部的实际损失率比较接近,因而可以节省保险费开支。优于其他自保方式的一个因素是,向专业自保公司缴付的保险费可从公司应税收入中
13、扣除。承保弹性增大,传统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充分,保险公司仅承保可保风险,其风险范围不能涵盖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不能满足被保险企业多样化的需要,而专业自保公司更易于了解客户面临的风险类别和特性,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险限额,可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更为灵活的经营方略,开发有利于投保人长期利益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项目。可使用再保险来分散风险。许多再保险公司只与保险公司做交易。通过设立专业自保公司可以使企业直接进入再保险市场,以此分散风险,扩大自己的承保能力,有剩余承保能力的还可以接受分保。五、 合同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除了保险、套期保值这些比较常用的风险转移措施之外,还有一些基于合同的融
14、资型风险转移方式。财务租赁合同就是一种合同融资型风险转移措施。在财产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常会在出租物的质量责任、维修保养责任和损坏责任等问题上产生纠纷。为了转移此类责任风险,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租赁要求和选择,出资向供货商购买出租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可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续租或者退租,这就是财务租赁合同。在实践中,大多数融资租赁交易均把承租人留购租赁物作为交易的条件。这是因为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目的,并不是要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于通过向承租人融通资金来获得利润。其之所以在租赁期间要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主要是为担保能取得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
15、租赁期满,出租人无保留租赁物的必要,而租赁物对承租人仍有价值。而且,对承租人来说,虽然承担了风险,但可以从其他渠道取得资金以保证正常经营。六、 决策树分析法在风险管理措施多阶段决策问题中,前一个阶段的决策会产生一些附带结果,这些结果对下一个阶段的风险管理决策会产生影响。此时需要利用这些新的信息再次进行决策,这样又会产生一些新的情况,又需要决策。这样,决策、新情况、决策、新情况构成一个按时间先后顺序相互依赖的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描述以及用于这种序列的有效工具就是决策树分析。它是利用决策树描述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问题,并直接利用决策树进行计算与决策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决策树分析法是指分析每
16、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时,都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和不同的结果,并把这种决策或事件的分支画成图形,这种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分析法。一般都是自上而下生成的。每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都可能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导致不同的结果,把这种决策分支画成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决策树分析法通常有五个步骤。第一步,明确决策问题,确定备选方案。对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有清楚的界定,应该列出在不同决策时点的所有可能的备选方案。第二步,绘出决策树图形。决策树用三种不同的符号分别表示决策点、状态点、结果点。决策点用方框表示,放在决策树的左端,每种备选方案即状态用从该结引出的树枝(线条)表示;实施每一
17、个备选方案时都可能发生一系列风险事件,用图形符号圆圈表示,称为机会点,每一个机会点可能会有多个直接结果,例如,某种治疗方案有三个结果状态(治愈、改善、药物毒性致死),则状态点有三个枝。中间结果与最终结果都用有圆心的圆形节点表示,称为结果点,总是放在决策树每一枝的最右端。初始状态点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左端,最终结果点放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右端,从左至右状态点的顺序应该依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关系而定。但不管状态点有多少个结果,从每个状态点引出的结果必须是互相排斥的状态,不能互相包容和交叉。第三步,确定并注明各种结果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益值。所有这些概率都要在决策树上标示出来,在为每一个状态点引出的结局枝标记
18、发生概率时,必须注意各概率相加之和必须为1.0.运用期望效用准则还要对中间结果及最终结局标注适宜的效用值赋值。第四步,计算每一种备选方案的决策变量值。计算期望值的方法是从“树枝末端”开始向“树根”的方向进行计算,将每一个状态点上所有风险状态的损益值或效用值与其发生概率分别相乘,其总和为该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在每一个决策点中,将各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分别与其发生概率相乘,其总和为该决策方案的期望效用值,选择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最高的备选方案为最优方案。如果多阶段的时间跨度大,就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第五步,应用敏感性试验对决策分析的结论进行测试。敏感分析的目的是测试决策分析结论的真实性,
19、敏感分析要回答的问题是当概率及结果效用值等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变动时,决策分析的结论会不会改变。七、 效用期望值分析法以损失期望值为标准选择风险管理的方案得到广泛的应用,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局限。比如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到同一损失对不同主体的影响可能是不同的,如10万元的损失也许能导致一家小企业破产,但对大公司而言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不同的风险主体对同一损失风险将采取的态度可能截然不同,而这种主观反应的差异是难以用损失期望值分析法衡量的。潜在损失的严重性可以用效用期望值这种方法来衡量。1、效用及效用理论效用是经济学中最常用的概念之一。一般而言,效用是指对于消费者通过消费或者享受闲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欲望
20、等得到的满足的一个度量,可以解释为人们由于拥有或使用某物而产生的心理上的满意或满足程度。例如,在现实生活中,一本中学课本对中学生的效用是很大的,而对文盲和大学生的效用却很小。在经济社会中,同样数量的损失将会给穷人带来的艰难和困窘远大于对富人的影响。从而,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必然与决策人的经济实力、风险反应产生不可割裂的关系。效用理论为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提供了一种定量分析的工具。效用理论认为人们的经济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从增加货币量中取得最大的满足程度,而不仅仅是为了得到最大的货币数量。一般的做法是,通过特别的方法,主要是询问调查法,了解决策者对不同金额货币所具有的满足度(量化指标为效用度,为010
21、0),然后计算不同方案的效用期望值,以决定方案的取舍。2、效用函数与效用曲线效用函数原本是表示消费者在消费中所获得的效用与所消费的商品组合之间数量关系的函数。它被用以衡量消费者从消费既定的商品组合中所获得满足的程度。运用无差异曲线只能分析两种商品的组合,而运用效用函数则能分析更多种商品的组合。在运用效用函数进行风险决策的首要工作是确定决策主体对收益或损失的量化反应,反应效用度与金额之间对应关系的函数为效用函数,如用图像表示则为效用曲线。从人们对损失的态度来看,理论上可以分成三种类型:漠视风险型、趋险型、避险型。漠视风险者对损失风险没有特别的反应,他的决策完全根据损失期望值的大小而确定。若要达到
22、相同的效用度,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所要求的拥有的价值是不同的。漠视风险者的效用曲线是通过(0,0)的一条直线、为了转移风险,漠视风险者不会付出比期望损失更大的转移费用,显然他很难成为商业保险的投保人。避险型即风险厌恶,表明经济代理人对于风险的个人偏好状态,其效用随货币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增加率递减。具体分析,无论人们对风险承担者的概念做何种理解,我们都可以肯定地认为,获取随机收益W比获取确定收益W=EW所承担的风险要大得多。如果某个市场参加者总是宁愿获取W=EW的收益,相应获得U(EW)的效用,然而,他不愿意承担风险获取风险收益W,相应获得的预期效用为E(UW),那么,我们就称这个市场参加者为风险
23、厌恶者。也就是说,当面临多种同样货币预期值的投机方式时,风险厌恶考将选择具有较大确定性而不是较小确定结果的投机方式。在信息经济学中,风险厌恶者的效用函数一般被假设为凹性。效用随货币收益的增加,但增加率递减。效用函数的二阶导数小于零。趋险型的效用随货币收益的增加而增加,但增加率递增。效用函数的二阶导数大于零。当面临多种同样货币预期收益值的方式时,风险爱好者将选择具有较小确定性而不是较大确定结果的投机方式。漠视风险型的效用随货币收益的增加,但增加率不变,效用函数的二阶导数等于零。在面临不确定性时,行为人的选择就是追求财富的期望效用最大化过程。不确定性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虽然结果是不确定的,但每种结
24、果本身和出现的客观概率(或密度函数)是已知的,此时行为人对结果出现的主观概率预期当然和客观情况一致,期望效用最大化就是在客观概率下的效用最大化:另一种情况则是不但结果是不确定的,而且每种结果出现的客观概率(或密度函数)也是未知的,但此时行为人对每种结果出现的概率会有一个主观预期,此时期望效用最大化就是主观期望效用(SEU)最大化。八、 纯粹风险概念纯粹风险是指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一般而言,危害性风险,如房屋所有者面临的火灾风险、汽车发生碰撞,几乎都是纯粹风险。纯粹风险通常是静态风险,即在社会、经济、政治、技术以及组织等方面正常的情况下,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或人们的过失行为所致的损失或
25、损害的风险,如地震、暴风雨与意外伤害事故等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纯粹风险通常也是非系统性风险,即风险效应能被抵消的风险。如在保险公司的运行中,保险人通过汇集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转移的风险,利用大数法则和风险自发机制的作用,可以分散或互相抵消一些风险效应。企业所面临的纯粹风险主要包括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和人力资本风险。九、 责任损失度量法律责任中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相应的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界定,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依据合约规定界定责任方的责任大小,因此本章的责任损失度量是指民事侵权责任损失的度量,侵权责任损失主要是指企业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大小而承担的经济赔偿,以及相应的诉讼费、
26、辩护费等法律费用支出。损害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具体表现为受害人的死亡、人身伤害、精神痛苦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害,相应的赔偿原则因损害类型而异。1、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其财产受到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它是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的损失。第一,财产损害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被侵权人的财产减少,如侵犯财产权而造成的财物的损坏、灭失,都属于直接损失,都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也应当全部赔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被侵权人
27、本应当得到这些利益,只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才使这些可得利益没有得到。这种损失虽然与直接损失有些区别,但这种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并没有区别。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不能全部予以赔偿,被侵权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全部保护,同时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间接损失也应当全部赔偿。这里所说的间接损失,是客观的、实际的损失,是有切实依据的可得利益损失,并不是主观臆想的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必须予以全部赔偿。第二,需要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体
28、现的就是赔偿合理损失,按照这一规定,计算财产损失的基本方法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这个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低而案件审判时市场价格较高,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就对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不利。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高而案件审判时价格较低,则这样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对此,应当着重解读后一个说法,即“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可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法确定损失范围,确定赔偿数额。第三,实行损益相抵。实行全部赔偿,必须从全部损失中扣除新生利益,实行损益相抵。对此,应当依照损益相抵原则,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对其相抵以后的损失额,予以全部赔偿。第四,财产损害赔偿是
29、否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专家对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应当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进行了研究,最终立法没有采纳,但这种规则是应当考虑的。例如,沈阳故宫门前上马石毁损案中,上马石被新手司机在倒车中撞折,经过鉴定,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多,但侵权人无此巨额利益的损害预期。北京市植物园试验栽培的葡萄被他人偷吃,损失价值也达数千万元,侵权人也无此预期。如果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亦不公平。如果适用预期利益损失原则,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则较为稳妥。故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将来在司法解释中解决。2、非财产损害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所造成的物质机体的损害,根据
30、损害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伤害、残疾和死亡三种类型。无论是一般伤害、残疾还是死亡,均属于对他人身体的损害。因此,人身损害的赔偿首先涉及的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然而,人身损害不能仅以受害者遭到损害的物质机体本身的价值作为赔偿的确定标准,还应考虑受损机体得以恢复所需的全部费用。(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是指当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精神上的痛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
31、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做了界定,扩大了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表现为生理上或者心理上痛苦的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它不能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加以确定,对于精神受到损害的人给予金钱赔偿,并不具有等价性,而是具有补偿、惩戒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列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注意事项:第一,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以支持。第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
32、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十、 财产损失度量在风险度量中,对直接损失幅度的估算有时候并不是直接应用实际直接损失金额,而是用财产的价值乘以损失率。因为损失率相对于各项财产的损失金额来说,更容易有一个大致的标准,因此,在对公司财产进行风险分析时,就要评估其财产的价值。财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和清算价格法等。本章重点讲述重置成本法。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资产的价值,就是用这项资产的现时特价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即:资产评估价值=资产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
33、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1、重置成本的估算(1)重置核算法。它是指按资产成本的构成,把以现行市价计算的全部购建支出按其计入成本的形式,将总成本区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来估算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直接成本是指直接可以构成资产成本支出的部分,间接成本是指为建造、购买资产而发生的管理费,总体设计制图等项支出。(2)物价指数法。这种方法是在资产历史成本基础上,通过现时物价指数确定其重置成本。物价指数法估算的重置成本,仅考虑了价格变动因素,因而确定的是复原重置成本;而重置核算法既考虑了价格因素,也考虑了生产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因素,因而可以估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同时,物价指数法建立在不同时期的
34、某一种或某类甚至全部资产的物价变动水平上:而重置核算法建立在现行价格水平与购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上,一项科学技术进步较快的资产采用物价指数法估算的重置成本往往会偏高。物价指数法和重置核算法也有其相同点,都是建立在利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3)功能价值法,也称生产能力比例法。这种方法是寻找一个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资产为参照物,计算其每一单位生产能力价格或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生产能力的比例,据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前提条件和假设是资产的成本与其生产能力呈线性关系,生产能力越大,成本越高,而且是呈正比例变化。(4)规模经济效益指书法。由于规模经济效益作用的结果,资产生产能力和成本之间只呈同方向
35、变化,而不是等比例变化。(5)统计分析法。在用成本法对企业整体资产及某一项同类型资产进行评估时,为了简化评估业务,还可以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某类资产重置成本。第一,在核实资产数量的基础上,把全部资产按照适当标准化分为若干类别:第二,在各类资产中抽样选择适量具有代表性的资产,估算其重置成本:第三,依据分类抽样估算资产的重置成本额与账面历史成本,计算出分类资产的调整系数。根据调整系数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2、实体性贬值的估算实体性贬值的估算,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观察法。(2)公式计算法。3、功能性贬值的估算功能性贬值是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功能性贬值的估算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
36、1)将被评估资产的年运营成本与功能相同但性能更好的新资产的年运营成本进行比较。(2)计算二者的差别,确定净超额运营成本。净超额运营成本是超额运营成本扣除所得税以后的余额。(3)估计被评估资产的剩余寿命。(4)以适当的折现率将被评估资产在剩余寿命内每年的超额运营成本折现,这些折现值之和就是被评估资产功能性损耗(贬值)。4、经济性贬值的估算经济性贬值是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十一、 人力资本风险企业的生产性质资本包括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所谓人力资本,著名经济学家舒而茨的定义是: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质资本而非人力资本而言的,是体现在人身上的,可以被用来提供未来收入
37、的一种资本,是指人类自身在经济活动中获得收益并不断增值的能力。人力资本不等于人力资源,人力只有经过培训,才能真正成为资本。换言之,人力资本风险就是指由于个人的死亡、受伤、生病、年老或其他原因的失业而造成的损失的不确定性。人力资本投资,是指对人力资本进行一定的投入,使其在质和量上都有所提高,并期望这种提高能最终反映在劳动产出增加上的一种投资行为。人力资本投资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投资主体对人力资本投入结果的不确定性,企业的人力资本风险与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一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是随着公司内部、外部的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但其损失形态仍不外乎以下几种:死亡、疾病、工伤和年老。(1)死亡。影响
38、员工死亡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身高和体重、生理状况、职位、个人嗜好、个人病史与家族病史等。(2)疾病。与其他损失形态相比,员工遇上疾病的可能性最大,可以说难以避免。风险管理者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类风险,那么此类风险将成为公司的一个很大的隐患。(3)工伤。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各种意外或因职业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的总称。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人为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统计资料显示,人为因素引起的工伤事故在所有的工伤事故中占较大比例。由此可见,风险管理者完全可以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下来。(4)年老。与其他人身风险损失相比,年老更具有可预见性。其实年老对公司的威
39、胁并不像其他人身风险损失那样明显,但如果风险管理者对此掉以轻心,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员工的养老问题将成为公司的一个沉重包狱。十二、 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个人或单位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法律责任一般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企业经常面临的责任风险主要是民事责任风险,民事责任又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法定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保险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它是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灭或人身伤亡。在合同、
40、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又可细分为对人的赔偿风险和对物的赔偿风险。如对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依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责任风险从其分摊原则来看,包括免责、过失责任、严格责任、绝对责任和连带责任五种。1、免责法院在很多情况下对慈善机构和政府的行为实行免责。慈善事业的财产不能被用于支付判决,因此,很长时间以来慈善机构在进行自己的活动时不必因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担忧。但现代的普通法已经规定,慈善机构对以下两种情况要负责任:第一,因该机构挑选员工的过失,使得本应从机构活动中受益却受到伤害的人:第二,其他因该机构员工的行为或者
41、过失而受到伤害的人。对政府的一些行为实行免责,是为了维护与保持公众利益,如果政府总是因其过失与错误行为而被诉讼纠缠的话,这种经济负担就会使其不能提供有利于大众的服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政府所享有的相当广泛的豁免权开始不同程度地减弱,但大多数情况下,立法性的或纯粹的政府管理行为还是会受到法律的豁免。2、过失责任过失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因任何疏忽或过失违反法律应尽义务,或违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例如违章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肇事人就应承担法律赔偿责任。过失责任是一种普遍的分摊责任的方法,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往往是侵权行为。但过失行为属于
42、非故意侵权行为,它与故意侵权行为不同。故意侵权行为是指有预谋或有计划,但不必事先预料到后果的行为,如非法侵占、侵占他人财产、胁迫、殴打、非法监禁、人格诽谤、侵犯他人隐私、诬告、破坏他人合同关系等。而过失侵权行为则表现为行为人“丧失他应有的预见性”而未达到应有的注意程度的一种不正常或不良的心理状态。过失分为两种:一种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另一种表现为虽然预见到了其行为的后果,却轻信这种后果可以避免。在法庭上以过失为由起诉被告的时候,原告要举证说下述四个方面:被告具有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履行注意义务;对义务的违反是导致伤害的近因:这种伤害造成了实质的人身伤
43、害或财产损失,同时,被告拥有一定的抗辩权利。3、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本质上是一种归责原则,并非在此归责原则下实现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难后果与状态。在过失责任下,侵害人要承担由于自己的疏忽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如果侵害人没有疏忽,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但由于许多行为的危险性较大,即使施加了合理的注意,侵害人也应该为损失负责。因此,很多情况下只要证明了行为的危险性,就可以起诉侵害人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就承担了严格责任。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是指违约责任发生以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责任,应主要考虑违约的结果是否因违约的行为造成,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和过失。严格责任是一种既不同于绝对责
44、任,又不同于无过错责任的一种独立的归责形式。与其他归责原则相比,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严格责任的成立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而并非以债务人的过错为要件,这是其区别于过错责任的最根本的特征。因而在严格责任下,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有无过错进行举证的责任,而债务人以自己主观上无过错并不能阻碍责任归加。在这一点上,似乎有理由认为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相一致。但是,过错推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违约当事人的过错,而严格责任考虑的则是因果关系而并非违约方的过错。例如,在严格责任下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并不能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而此种情形无论如何不能推定债务人存在过
45、错。因此,二者仍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二,严格责任虽不以债务人的过错为承担责任的要件,但并非完全排斥过错。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容纳了行为人的过错,当然也包括了无过错的情况;另一方面,它虽然不考虑债务人的过错,但并非不考虑债权人的过错。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履行,则往往成为债务人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可见,虽然严格责任往往被我国学者称为“无过错责任”,但其与侵权行为法中既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也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过失)的无过错责任是存在一定区别的。第三,严格责任虽然严格,但并非绝对。这一点使之与绝对责任区别开来。所谓绝对责任,是指债务人对其债务应绝对地负责,而不管其是否有过错或是否由于外
46、部原因造成。严格责任在19世纪英美古典合同理论中也曾经是绝对责任,发展至后来,出现了诸如后发不能之类的免责事由,因而出现了严格但不绝对的严格责任。在严格责任下,并非表示债务人就其债务不履行行为所生之损害在任何情况下均应负责,债务人可依法律规定提出特定之抗辩或免责事由(例如不可抗力等)。4、绝对责任绝对责任是指当某人需履行某项义务时,无论情况如何都必须承担责任。绝对责任常见于爆炸实例中。许多汽车法往往规定,即便被保险人有过失或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也必须对第三者承担责任。某些法律明文规定这样一种责任:某种被认定为违禁的事件发生便可构成责任,无须考虑被告人注意程度或已采取的预防措施,也不需要提供有关
47、过错的证据。绝对责任较之严格责任标准更高。承担严格责任的行为人有法定的抗辩事由可援引,而承担绝对责任的行为人不能援引任何抗辩事由。5、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由于连带责任后果较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时比较慎重,凡法律无明文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一般不能判由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
48、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十三、 产业环境分析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集聚,致力打造半导体、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三星项目为引领,构建存储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完整产业链,培育壮大电子级多晶硅、大直径单晶炉和硅片制造等配套产业,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芯片产业基地,在下一代新型存储器产业中保持世界领先。依托中兴、华为、酷派等重点企业,带动整合智能终端整机及零部件、芯片、系统和应用软件研发设计制造企业,打造千亿规模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