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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实验室用电、用水、防火、防爆等平安规定 一、用电平安相关规定: 1. 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治理,必须符合平安用电治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防备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 实验室用电容量确实定要兼顾事业开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同意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定可用状态。 4. 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
2、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平安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展自动操纵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平安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 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
3、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 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 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 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备,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二、用水 1、节约用水,用完后随手关掉阀门。 2、用水是要用器皿盛水,不得将水淋在化学药品上。 3、治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上下水是否完好。 三、防火 1. 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
4、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 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留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截了当接触; 4. 万一着火,应平复推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按照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 四、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 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防爆措施 1. 关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 关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复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牛家梁镇九年制学校中学部教务处 20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