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隐患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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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隐患整改方案 瓦斯治理攻坚排查隐患及问题 整改方案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隐患及问题整改方案 按盘安办发201551号关于对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进行排查的通知精神,5月13日,我矿由矿长组织,各部门、科室参加,对我矿瓦斯治理攻坚进行了专项排查,排查工作按盘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排查表要求对井上、下逐项进行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及问题26条,为及时落实整改,促进矿井瓦斯治理攻坚工作圆满实现,就查出的问题,现按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组织制定整改方案。 一、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成员: 组长:负责隐患整改工作领

2、导,保证整改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副组长: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领导、督促和组织验收,确保各项隐患、问题按方案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成员。在组长、副组长领导下,负责按方案及措施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由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 二、隐患、问题 1.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 22.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不完善。 3.未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 4.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不完善。 5.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不完善。 6

3、.部分通风管理制度不完善。 7.防范井下火源管理制度不完善。 8.通风系统图不完善,部分图纸未及时更新。 9.部分通风设施未建立验收记录。 10.21162补运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撤人制度不完善。 11.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不完善。 12.无恢复供电管理制度。 13.无电气设备安装制度。 14.未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用账户。 15.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专用账户。 16.瓦斯参数基础数据库不完善,未编制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 17.部分巷道地质素描图绘制不及时。 18.未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瓦斯抽采计划。 19.未制定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判机构。 20.21162运输巷掘进面抽采设计不完善。 21.

4、未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 22.钻孔验收制度不完善。 323.瓦斯抽放参数观测台账不完善。 24.未建立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25.未定期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 26.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未到县安监局备案。 三、整改方案 1.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 整改措施:建立矿井瓦斯治理专项责任制。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2.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

5、15年6月10日验收人: 3.未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 4整改措施:建立建全瓦斯治理责任倒查机制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4.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不完善。整改措施:完善生产现场各工种、各岗位、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流程整改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及机电部分)、(负责“一通三防”部分)、(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部分) 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10日验收人: 5.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不完善。整改措施:完善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整改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及机电部分

6、)、(负责“一通三防”部分)、(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部分) 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10日验收人: 5 6.部分通风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对现有通风管理制度进行排查修订完善,满足矿井通风安全管理需要。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10日验收人: 7.防范井下火源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对防范井下火源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8.通风系统图不完善,部分图纸未及时更新。 整改措施。按规定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以后,图纸每季度首月前填绘并打印,每月及时修订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

7、6月5日 日5验收人: 9.部分通风设施未建立验收记录。 整改措施。对矿井防突风门、防火密闭建账情况、现场质量进行一次摸排,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未建立验收记录的及时补办验收记录,不合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在整改复验合格,方可补办验收记录。 整改责任人:(负责现场设施整改),(负责设施联合验收建立验收记录) 整改资金:2万元 整改时限:2015年6月5日验收人: 10.21162补运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撤人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对21162补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放炮撤人制度进行完善,一并排查完善其他采掘面作业规程放炮管理制度。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11.安

8、全生产培训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培训7的实施与管理等作出规定。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12.无恢复供电管理制度。整改措施:建立恢复供电管理制度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13.无电气设备安装制度。整改措施:建立电气设备安装制度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14.未建立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用账户。 整改措施。按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以吨煤30元标准提取,并建立专用8账户,安全费用在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

9、年6月5日验收人: 15.未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专用账户。 整改措施。按规定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列出本年度使用明细。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5日验收人: 16.瓦斯参数基础数据库不完善,未编制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整改措施:完善矿井瓦斯参数基础数据库,编制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整改责任人:(负责完善矿井瓦斯参数基础数据库)、资质部门(负责16号煤层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 整改资金:10万元整改时限:2015年7月31日验收人: 917.部分巷道地质素描图绘制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时补齐巷道地质素描图,在以后工作中,随井巷掘进及时安排编制。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

10、/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18.未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瓦斯抽采计划。 整改措施。按矿井年度及中长期接续计划,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瓦斯抽采计划。 整改责任人:(负责提供矿井年度及中长期接续计划)、(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及中长期瓦斯抽采计划) 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10日验收人: 19.未制定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判机构。 整改措施。及时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区域消突和抽采达标评判机构。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10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20.21162运输巷掘进面抽采设计不完善。整改措施:完善21162运输巷掘进面抽采设计。整改责任人:整

11、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21.未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整改措施: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负责制。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22.钻孔验收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对钻孔验收制度进行完善。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 11验收人: 23.瓦斯抽放参数观测台账不完善。 整改措施:及时完善瓦斯抽放参数观测台账。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24.未建立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整改措施:建立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

12、月31日验收人: 25.未定期组织开展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 整改措施。从6月份起,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全员安全培训。 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6月30日 12验收人: 26.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未到县安监局备案。整改措施:到县安监局办理矿安全管理人员聘用、解聘备案手续。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2015年5月31日验收人: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根据盘安办201528号文件盘县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年实施方案“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十个攻坚”,牢固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和两个“四位一体”瓦斯治理工作体

13、系的要求,认真对照我矿“一通三防”存在隐患,严格进行整改。 2.严格落实瓦斯隐患治理资金投入,确保“一通三防”隐患得到整改,保证构建安全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 3.全面落实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区域防突措施,在巷道开掘前必须做好区域防突设计,防止误揭煤层,做好安全揭煤工作,严格各类钻孔验收,指标考察,强化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建立钻孔设计、施工、验收终身责任制。 4.及时制定瓦斯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工作。 5.所有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瓦检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瓦检员必须每班检查监护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备。 7.当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

14、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篇:杉垣煤矿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XX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综合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4年1月10日 XX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全面掌握瓦斯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二、定期对矿井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工作。 三、对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审核

15、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四、每周由通风科对工作面进行一次瓦斯综合治理隐患排查,排查内容:本工作面范围的通风设施、管路设施、监控探头、线路的完好状态,以及瓦斯、风流状况。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分析隐患,并责成区队解决排查出的隐患。 五、每月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对瓦斯综合治理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分类,隐患限期进行解决。 六、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七、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确定的工作量全部完成;治理效果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不会导致事故发生经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注销。 八、瓦斯综合治理隐患的认定

16、 (一)重大隐患: 1、矿井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4、新井、改扩建矿井、新水平开拓延伸、采区准备,没有形成正规通风系统开掘其他巷道的; 5、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9、井下爆破材料库、采区变电所没有形成独立通风系统的; 10、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实行分区通风的,或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11、未按规定对盲巷、窒息区进行封闭管理的; 12、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

17、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13、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的; 14、使用3台(含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或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15、主提升兼作回风井无控制外部漏风措施,或漏风超过规定的; 16、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17、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18、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19、井下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放炮时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2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出现瓦斯

18、报警未及时汇报的; 22、监控机房没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守的; 23、擅自调高瓦斯报警点和断电点、擅自甩掉监测断电装置或不能实行自动断电的; 24、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现“瓦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控制的; 25、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发出声光报警的; (二)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之外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 XX市杉垣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第三篇:财源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财源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根据XX县区林口煤炭分局2011年12月1日召开的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面临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决定针对全矿井继续开

19、展每天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消灭一切隐患的存在,杜绝各种事故。特制定我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以促进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及办矿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巩固和发展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呵五大系统建设的成果。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构 我矿由安全办,生产技术办联合组成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矿今年春节前,零隐患,零事故的目标和两项基本建设的巩固和发展。 组长:李启其(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李俊(总工程师)陈波(生产副矿长)杨继广(机电副矿长)王庆布(安全办主任)周文中(调度室主任)以及

20、我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采煤队长、掘进队长、顶板管理员、通维队。 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组长。李启其、负责对每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并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得留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由李国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天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将每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理后归档,并组织上报给林口煤炭分局。 3、成员。陈波负责对每天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确保按时,按质量整改到位。 4、成员。杨继广,重点负责,机电运输和五大系统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5、成员。李俊,负责将每天排查的隐患,制定相

21、应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负责每天隐患排查上报工作。 6、其余成员。服从安排,服从调度,负责完成每天落实的工作,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汇报。 三:工作要求 所有涉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分管的工作认真完成,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治理达标,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区财源煤矿 2011年12月2日 第四篇:煤矿瓦斯治理方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文件瓦斯文件

22、治理工作精神,认真落实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

23、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同现(矿长) 副组长:范振国(矿总工程师)、赵恩义(生产矿长)、付墙头(安全矿长)、赵新宽(防突矿长)汤立新(机电矿长) 组 员:杨新宇(通风科长)、王升(防突科长)、杨俊杰(安全科长)郑国印(调度主任) 张相臣(机电科长)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范振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赵新宽。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安排。 3)、王升。负责南北翼采面瓦斯治理具体工作。 4)、汤立新: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5)、张相臣: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6)、杨新宇。负责全矿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

24、完善的组织实施工作。 7)、李建伟。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8)、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我矿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 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每吨煤提取10元。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1)矿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工作由通风科配合技术科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

25、产。2)为确保井下通风畅通,减小通风阻力,全井主要进风巷,采区上下山和回风巷的净高必须符合要求,以及巷道的杂物清理,坑木堆放整齐等工作。 4)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审批,方可实施。5)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机电矿长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6)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水泥、沙浆、砖砌碹安装并做摸面,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7)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分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8

26、)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区域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不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1)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矿长负责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2)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 3)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机电矿长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总工办配合机电队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4)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要平直,风筒接头必须采用双翻边接头法接严密。不能转直角,以确保

27、工作面风量。风筒必须使用阻燃,防静电风筒。 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应采用设置风障法处理。 3、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掘进巷道贯通前,安全员负责在巷道相距20m前,向井口、生产班组下达贯通通知书,同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由通风队负责编制调整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事先做好调整风量,改变系统的准备工作。2)井口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安排生产班组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且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 3)贯通时,各负责人必须负责现场指挥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监测监控

28、系统 1)地面建立瓦斯治理监控室。 2)井下总回风巷,各区域回风巷各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均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各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台瓦斯监测传感器,总回风巷配备一台风速传感器。 3)井下每台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都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及局扇开停传感器。4)新购监测监控系统产品,由机电负责人负责严格检查其产品的“三证一标志”即“防爆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计量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5)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悬挂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都由监控员负责设置,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

29、 6)监控员负责每月对监控设备进行1次调试和校正.7)每班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监控室,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5、瓦斯检查及瓦斯排放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 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挂点、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3)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0、。 4)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负责人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技术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其措施进行瓦斯排放。5)井下配电硐室,在恢复送电前应由瓦斯检查员全面检查被送电区域,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送电。6)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首先检查局扇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才能按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7)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进行多次排放,严禁“一风吹”,使排放出来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

31、得超过1.5%,在排放瓦斯之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6、防灭火管理 1)由技术负责人制定地面防灭火措施,井下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按其实施。 2)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由通风队负责把供水管路敷设到井下各作业地点,采区回风巷并兼用于防尘。 3)各井口检身工,必须负责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杜绝井口20米范围内的任何火源。 4)采区设计都采用后退式布置,盲巷密闭都必须用防火材料(如红土、沙砖)掏槽密闭,以防止采空区漏风产生煤炭自燃,设置一台一氧化碳传感器 5)在井下各个机电硐室,电气设备旁都由机电科负责设置一台便携式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 6)任何人发

32、现井下火灾后,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必须由通风科和安全科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 7、综合防尘管理 1)完善防尘管路系统。通风队负责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每隔100米处安装一个三通闸阀;每个采掘作业点,调扩作业点必须有洒水装置;每个装车站煤仓放煤口必须有喷雾装置;

33、并且保持供水正常。 2)洗尘队经常清除作业点及其它巷道的浮煤、粉尘,并冲洗巷道帮壁。 3)主井口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 4)通风队负责控制选择合理的供风量,风速一般在1.2m/s左右,即能稀释瓦斯又不会导致粉尘飞扬。每季度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量1次。 5)在每个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回风巷设置一组隔爆水棚(袋),且每组水棚的水量必须有300kg,并不定时地更换水。6)掘进工作面钻眼采用湿式钻眼,爆破采用水炮泥。7)对于个别作业点,除上述防尘措施以后,仍有大量粉尘悬浮于空中,则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8、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每个爆破作业点的爆破工作必须由一名专职放炮员担任,使用专

34、用发爆器,爆破母线采用绝缘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且不能与电缆挂在一起(0.3米)。 2)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并严格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3)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4)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查”制度。 5)若通电后不响,必须把母线取下扭接短路,等15min后方准沿线路检查,若因线路联接不良造成的,可重新联线起爆,若是残药瞎管,则必

35、须待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组长共同到迎头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6)如出现瞎炮,则不准用手拉、镐创、压风吹,不得沿残眼打眼,必须在距瞎眼0.3m以外的地方打一平行新炮眼,重新装药、设警戒、起爆。放炮员必须在起爆后详细检查煤矸,找出未爆的残余炸药、雷管。 9、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负责人组织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上、下装设防雷电装置;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

36、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 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井下供电应做到“两全”、“三坚持”、“三无”、“四有”、“两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风电闭锁。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保护装置。 4)矿灯集中统一管理,进行严格的领退登记记录。严禁在井下拆修或搞打矿灯。 10、安全培训 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员职工大会,进行以瓦斯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全员熟练

37、掌握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工种(岗位)的基本要求。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六、本方案若与上级法规相抵触时,则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实施。 第五篇:煤矿瓦斯治理方案刘家祠联办瓦斯治理方案 矿井瓦斯治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XX县区煤炭局关于煤矿瓦斯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38、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书(法人、矿长) 副组长:刘威(工程师) 组员:胡仕均刘元润杨泽书吴德强彭从武

39、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光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李华书。负责全矿瓦斯专项治理全面工作。 2)、刘 威:负责全矿瓦斯治理技术方面的工作 3)、胡仕均。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4)、冯光均。负责瓦斯治理具体工作的人员安排。 5)、聂多永。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6)、吴德强。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7)、胡付强。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井瓦斯治理包括: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3)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制度; (4)严格执行盲巷管

40、理制度; (5)严格执行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规定; (6)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及检查次数规定等。 (二)、瓦斯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2、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合格;入井时应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温度计等,以检查高冒处的瓦斯浓度。 4、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各副矿长、各采掘机运通区(队)长、爆破工、电工、班组长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

41、甲烷检测仪。 5、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瓦斯检查程序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6、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超过3.0)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矿长汇报。 7、瓦检工作不得发生空班(瓦检员未上班)、漏检(瓦检员不负责造成当班有一处或者多处未检查瓦斯)、少检(瓦检员不负责,没按规定次数检查瓦斯)、假检(瓦检员没有实地检查,而是填写虚假检查数据),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检查日期、地点、每次检查

42、时间、班次、数据等必须完全一致)。 a)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盲巷区域。 b)通风瓦斯日报表,每天必须送交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三)、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为了防止瓦检员迟到、早退或无人接班,避免分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从而保证能及时发现、处理通风瓦斯隐患,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1、井下交接班地点 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入口的新鲜风流处交接班; 掘进工作面。在局部通风机处交接班。 2、井下交接班时间 早班:不超过7:30 中班:不超过15:30 夜班:不超过23:30 瓦检员不得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 3、

43、交接班内容 (1)分工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煤尘、防突、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或者采取措施。 (2)分工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3)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矿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4、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班人和接班人必须在交接班手册(记录本)上相互签字,记录备查。 5、防止“空岗”。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值班矿领导,听候安排,不得擅自下班。 (四)、排放瓦斯制度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瓦斯排放措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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