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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建造师法规笔记目录(一)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共7类)2.法的效力层级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3.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法律关系(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
2、识产权的法律特征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七)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及担保合同的规定2.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3.抵押权、质劝、留置权、定金的规定(八)建设合同保险制度1.保险及保险索赔的规定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九)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
3、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范围3.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1.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投标方式和交易场所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4.禁止串通投标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5.联合体投标的规定6.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投标投诉处理7.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
4、律责任(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1.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三)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得公布和奖励机制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一)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2.合同的要约及承诺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4.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5.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6.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7.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8.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9.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件的性质及作用(二)劳动合
5、同及劳动关系制度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合法用工方式及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4.劳动保护的规定5.劳动争议的解决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相关合同制度1.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2.买卖合同的法定规定3.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4.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7.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8.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3.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施工节约能源制度1.施工合理使用及节约能源的规定2.施工节能技术进
6、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1.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4.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编
7、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费用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定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4.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5.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五)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1.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3.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4.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一
8、)工程建设标准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3.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4.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5.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6.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4.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2.施工单位应提交的
9、档案资料3.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4.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5.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五)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2.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3.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二)民事诉讼制度1.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2.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3.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4.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5.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6.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三)仲裁制度1.仲裁协议的规定2.仲裁的申请和受理3.仲裁的开庭和裁决(四)调解、和解制度及争议评
10、审1.调解的规定2.和解的规定3.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1.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的种类及法定程序2.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3.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4.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5.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6.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的赔偿责任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共7类)习惯法、宗教法、判例在我国不属于法的形式法律(法)是人大或其委员会通过后由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行政法规(条例)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地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级人大批准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2.法的效力层
11、级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有矛盾,由国务院提意见,如果用部门规章得报人大裁决;如果用法规则不用报人大各种法、条例、规章等制定公布后30天内要报上级备案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有4个特点:一是主要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二是主体平等;三是主要是财产关系;四是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也就是主要用钱来谈事)(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合法、有钱、有人、能抗事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企业法人经核准登记后才取得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成立起取得法人资格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3.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法律关系(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2、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二传手不行、肢解分包不行、主体结构得自己施工)招标代理机构只能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委托代理终止:已经完成、分道扬镳、不能继续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没必要了、不能继续、不再有关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无权代理:没授权、超授权、授权完了表见代理:使人信、有过错、没坏意法律责任:对外抱成一团,对内各算个各的(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财产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收益权本身是一项独立的权能,使用权并不包
13、括收益权用益物权就是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不是国家的就是农民集体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后可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要转让、互换、抵押等的,要采取定立书面合同,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土地上的附着物一并处分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甲有偿的借乙小区里的路拉材料搞建设)地役权自地役合同生效时生效地役权涉及的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
14、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3权打包。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地役权例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可分2类:著作权包括邻接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二是专有性;三是地域性;四是期限性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发明专利权的
15、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以上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或申请文件的邮戳日(发明专利)审批制度: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最晚18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公布,申请人可以请求早日公布;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逾期不请求的视为撤回;实质审查后,主管部门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批制度:除了没有实质审查外,其他同发明专利。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注册商标要改变其标志的,要重新提出注
16、册申请;需要变更注册人、地址等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商标局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行的公告,不行的驳回不公告;如果审查过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别人可以提出异议。3个月内,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则商标局应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6个月)做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若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请复审,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准备之日起算,以后每10年在期满前12个月可续注册一次。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
17、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得私下交易,必须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可以私下签订合同。在我国,著作权等同于版权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作者,但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创作的作品,作者可在作品上署名,但是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作者所在单位或组织。(地图、计算机软件、工程或产品设计图)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办,没有约定的归受托方著作权的保护期:署名、修改无期限;公民作品(包括软件)的发表、使用、获得报酬的权利为作者死后50年;单位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第50年12月31日,作品创作完后50不发表,不受保护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
18、护:申请人提出维权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共8种,可单独用,也可合并用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方法确定:实际损失、实际获利、许可费倍数、法院定(专利权:1-100万;著作权:50万以内;商标权:300万以内)(七)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及担保合同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一般保证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由保证人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的,默认为连带责任担保3类不得作为担保人:国家机关、公益单位、金融机构一般转让债权不用征得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应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主合同协议
19、变更内容的,应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失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默认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6个月2.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银行出具的叫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叫保证书预付款担保(某建设单位甲及某施工单位乙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甲须支付给乙预付款500万,乙应该在甲支付500万的7天前为这500万预付款提供担保,在这500万被扣完前,担保要一直有效,但担保金额可以随着预付款的减少而减少)3.抵押权、质劝、留置权、定金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公益单位的设施设备、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房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造中的房子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生产设备
20、、交通工具抵押权及其担保的债权合同同时存在还不出钱,先商量卖抵押物还钱,商量不成,抵押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卖(甲有一房子,签订抵押合同向乙借了10万,同一天签订抵押合同向丙借了15万,但均未登记,一周后又签订抵押合同向丁借了20万,并进行了登记。一个月后甲破产,甲的房子经法院拍卖得30万,则丁得20万,乙得4万,丙得6万)质押的只能是动产或权利留置的只能是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动产一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八)建设合同保险制度1.保险及保险索赔的规定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发包人(建设单位)必须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通常
21、加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非人为、不可抗、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的损失赔的钱单项有顶、总额有顶,以保单为准有加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也由保险公司出安装工程一切险通常有一个试车考核期,合同没有明确考核期长短的,通常不超过3个月保险代理人帮卖保险保险经纪人帮买保险(九)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法律责任认定和追究由国家机关干,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保障2.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折价返还:甲让乙盖房子,乙打好地基的时候,甲又不让盖了。此时若已无效的合同中有约定价款就按约定甲支付给乙钱,若无约定,则按市场价计算甲给乙的钱3.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行政处罚(对外):
22、拘留、责令、罚款、取消、吊销、降低等行政处分(对内)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主刑:管制、拘役、判刑附加刑:定金、瞎指挥或质量引起事故:5或拘役+罚金、5-10+罚金安全设施、条件或管理引起事故:3或拘役+罚金、3-7+罚金串通投标罪:3或拘役+罚金二、施工许可制度(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30万以下或300m以下的小工程、抢险救灾或自建低层住宅、已办开工报告、军用设施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此处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后面施工单位想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也叫做开工报告):钱是否到位、设计是否科学、项目市场预测、现场
23、条件(3、5、7通1平)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可领取施工许可证:用地已审批、符合规划、拆迁符合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企业、有施工图纸和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钱落实、该监理的已委托监理强制监理的范围:外、国、大、片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钱落实50%,超过1年的钱落实30%要增加申领条件只有全国人大或国务院有资格自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给答复(批准或否定)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建设单位领到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须开工,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提请延期2次,每次不超3个月。否则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正在施工的工程中停施工的,自停之日起1个月内,建设单位须报告,重新开工还得报告。中停超
24、过1年的,重新开工前要向发证者核验施工许可证取得开工报告的工程,不能按期开工超6个月的,要重新办理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没证就干:建设单位处以1%2%合同价的罚款肢解工程规避干:建设单位同上,施工单位罚款3万以内造假骗证干:建设单位被罚款13万罚了单位钱还要罚单位主管人员:5%10%(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有钱(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或当期合法财务报表中净资产为考核标准,一、二、三级资质分别为1亿、4000万、800万)、有人(P61)、有业绩(P61-62)、有装备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国务院(总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专业承包涉及基础工程的一级、民
25、航和铁路二级)、省(总包二级、铁路和通信三级;专业承包除基础工程外一级、民航和铁路三级)、地级市(以上除外)企业资质首次申请或增项,应从最低等级开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期满3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做出前出现坏事情(共11项,P64),不允批准中外合资建筑企业,中方出资不得低于25%外资建筑企业在资质范围内可承包下列工程:一是全外资建设工程;二是50%的钱是外资;三是外资不多或没有,但自己技术不行2.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无资质无越级承揽工程中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均无效,但“实际施工人”(通常是建设工地的农民工)的利息受损时,可以向合同相
26、对方主张权利(农民工在讨薪的时候可以找一串)3.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挂靠不行不分包,但用的人不是自己的,视同允许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办理资质过程中有问题,当场识破1年内不得申请,后来识破3年内不得申请无资质承揽工程的,发包人罚款50100万,承包人罚款合同价款的2%4%瞎装修的,罚5001000元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挂靠承揽工程的罚款均为合同价款的2%4%违法分包或转包的,对施工单位罚款为工程合同价的0.5%1%,对接包的人罚款13万元(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2年考过4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3年内找单位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
27、证书,3年不注册需要继续教育激活。注册后每3年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延续注册有效期。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下列申请人不予注册:呆子、脚踏两船、继续教育不及格、判刑中、因执业活动被判刑,刑满不足5年、其他原因判刑,判刑后不足2年、申请前3年干项目经理出重大事故、单位资质不够、退休年龄了继续教育一个专业共120小时学时,60必修课60选修课,增加一个专业需增加60学时。学时可集中参加也可分段参加。2.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范围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2个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下列情况除外(相邻分段、非承包方原因停工120天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担任项目经理期间原则上不得换人,下列情况除外(
28、承包合同解除、发包方同意、植物人),如果变更了项目经理,发包人5个工作日内上报行政主管部门3.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接受继续教育义务: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平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犯事的,由犯事地省级主管部门将处理意见移交给注册地省级主管部门,注册地主管部门在14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告知犯事地主管部门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法注册:当场识破1年不得注册;后来识破的,撤销注册后3年不得注册,没违法所得的罚1万以内,有违法所得罚所得3倍,但不超过3万不注册执业:签字无效、可罚款13万执业违法:罚款同违法注册执业违规或过错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1.建设
29、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投标方式和交易场所必须招标的项目:外、国、大公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实体施工、采购、服务,200万依次减半;总投资3000万以上可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没他不行、不宜招标、自己能干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通常应公开招标,但因技术复杂、要求特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数量稀少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经国务院或省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两阶段招标中,第一阶段只设计技术方案,第二阶段才设计报价,只有参及第一阶段的单位可参加第二阶段。2.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自己有能力(技
30、术、经济、专家)的可自己招标,自己没能力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有场地有钱、有专业力量、专家库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一个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一致,这个时间也是投标有效期的起算时间。需要修改已发售的招标文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并书面通知收受人投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短20天潜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书有异议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停止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设置一个唯一的标底,也可以设置一个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标底必须保密,拦标价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
31、标限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中必须设拦标价,并采用工程量清单价资格审查可在招标文件发售前也可在开标后,在前的,资格审查文件发售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投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后3天内做出答复,期间招投标活动停止。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地方进行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2/3,评标委员会可以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问题,被问的投标人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做出说明。但投标人不得主动解释。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定所有投标,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应不超过3人,并排序,并将评标结果向招标人做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委员
32、会成员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委员应该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和意见,不签字的又不给书面理由的委员视为同意。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自行选定中标人,也可以委托委员会直接选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日内,招投标双方应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书面合同签订后5天内,招标人应退还已经收取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招标人及投标人在招投标合同外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引起纠纷应以备案的招投标合同为准。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甲招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2017.09.22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X天。
33、则09.22 为开标日期,也是投标有效期的起算时间。甲最晚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09.02,发售的时间不少于5天,也就是最早发售到09.07结束。期间甲若对已发售的文件中的内容需补充或修改,则最晚在09.07前书面通知。投标人乙对招标文件的某些条款有异议,则最晚在09.12前提出。甲自收到异议后,最晚09.15作出答复。)3.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应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有权逾期拒收但无权废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两阶段招标的保证金应在第二阶段提出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
34、件的,招标人自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退还保证金。4.禁止串通投标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5.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资质就低不就高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及招标人签订合同6.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投标投诉处理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第一名的不干或干不了,则可选第二也可重新招标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应,一经发出,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需承担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的10%(甲招标,评标委员会给甲的评标报告中乙、丙、丁分别为中标候选人的1、2、3名。则甲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应该将这3人进行公示,公示最短3天。公示期间有人举报乙违规
35、,甲在3天内核实后认定乙违规确实,公示结束后甲选定了丙为中标人。甲应该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15日内甲应将招投标情况向有关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报告,30日内甲及乙应根据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有利害关系的人认为投标活动有违规的,应该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谁先收到,谁处理,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结果7.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招标人违法罚钱:肢解招标、自作主张招标、招完标定阴阳合同一般为项目金额的5/100010/1000;排斥限制招标为1万5万;故意露底的1万10万招标代理机构违法罚钱:单位5万2
36、5万,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罚款的5%10%评标委员会违法罚款:30005万投标人(中标人)违法(P102)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处分(二)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发包单位不得干涉承包单位材料采购有关的事(要么别给我,给我就别咧咧)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1.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2.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3.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单位要将所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他人要么总承包合同中有分包规定,要么事先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但并不意味着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指定的,总包有权拒绝除了专业分包中的的劳务作业可以发包给劳务分包企
37、业外,其他均不允许再分包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发包给没资格或资格不够的人,罚款50万100万;肢解发包,罚工程合同价的0.5%1%承包单位越级承包或挂靠承包罚款所获得酬金的12倍或工程合同价2%4%;违法转包或分包,罚酬金的25%50%或工程合同价的0.5%1%2年2次违法转包、分包,停业6个月;2年3次则降资质(三)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2.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施工单位不良记录认定标准:资质、承揽业务、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拖欠工程款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得公布和奖励机制处罚做出后7日内公布,公布时间为6个月3年,改的好的可以缩短公布时间,但最短不少
38、于3个月招投标中的处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对外公告,公告期限6个月不仅当地公布,而且全国也公布4.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四、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2.合同的要约及承诺要约:提出明确的合同条款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邀请: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没有明确条款要约到达受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要约可以撤回,应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也可以撤销,但应在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约人。承诺就是完全同意要约人提出的要约的意思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3H5W)发包人应及
39、时检查隐蔽工程,隐蔽前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导致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隐蔽隐蔽工程前应通知发包人检查4.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后者是指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按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暂停施工的指示通常由监理人发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仍未复工,视为承包人不履行合同违约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自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42天内不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验收不签发工程接收
40、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3中: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3者可任选一种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非招标工程则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甲为发包人,乙为承包人。某工程完工后,乙向甲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若甲没意见,双方在文件上签字,依据此文件支付工程款。若甲有意见,可以跟乙协商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后再及乙协商,协商没不成的,1个月内,乙可以申请有关行业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若甲为国有资金投资,则必须
41、委托第三方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每个行为均有期限,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均为28日)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以下3个时间中的一个起算:建设工程交付之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当事人提起诉讼之日工程垫资的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算,但不利率高于银行的不予支持,没有约定的没利息。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已付大部分款项的小业主承包人的工程款其它5.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补偿损失的特征:补偿性、任意性、以赔偿非违约方全部损害为原则(保险额70万,损失60万,则赔60万)约定赔偿损失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都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但有约定赔偿的通常应先采用约定赔偿。因一方违约,另一方也不
42、能任凭损失扩大6.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免责条款不能包括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待定的3种合同,追认有效期均为1个月:呆子签的合同、无权或越权签的合同、无权处分行为7.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甲欠乙5块钱,乙欠丙5块钱。乙让丙向甲要钱,不告诉甲,则无效;告诉甲,则有效。乙让甲还钱给丙,丙同意,则有效。丙不同意,则无效)想撤销合同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撤销请求8.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定金和违约金两者只能选择一个9.建
43、设工程合同示范文件的性质及作用(二)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1.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能收押金、不能扣押证件、不能要求提供其他担保超过2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没犯错,又没提出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及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劳动者自己要求外,以下情况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参考上条、一个单位连干10年、一个单位连干10年,且离退休不足10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及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的1个月内,应当书面签订劳动合同每天干活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合同里没谈好钱和福利等
44、,闹矛盾后,先协商,不成找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设试用期;合同期限312个月,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1年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3年或无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以及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已经付出的劳动,报酬仍需被支付集体合同的草案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工会代表职工及用人单位订立。没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或劳动者推举代表及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15日内没异议,则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合同发生矛盾,先协商、再仲裁、最后起诉。2.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拖欠或少付工资的,
45、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此处不等同于诉讼。用人单位发生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须劳动者有情况、提前30日书面告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单位没钱、要不了那么多人、破产重整)的规定:裁员20人以上或职工总数10%以上,用人单位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他们的意见,拿出裁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裁经济性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人,被裁的优先录用有些人不能裁:在单位连干满15年,且离退休不足5年、工伤保险规定:4
46、级以上,单位养着:5、6级的,单位安排合适工作干着;7-10级的干到合同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6个月以上算1年)补1个月工资,最多补12个月工资。工资按合同终止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算,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地区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3.合法用工方式及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劳务派遣的好处是聘用及使用分离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及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活干的时候付最低工资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被派遣的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受伤,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帮其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总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2年以上备查4.劳动保护的规定缩短时间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