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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筑工程体系形状记忆合金公司建筑工程体系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4第二章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6一、 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6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22一、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26一、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26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33一、 招标投标法33第六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40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40二、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48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56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56二、 工程施工合同订立61第八章 建筑智能化64一、 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在建筑业的应用64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
2、度及法律地位68一、 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68二、 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71第十章 装配式建筑评价79一、 评价时点与方法79二、 评价单元及内容80第十一章 绿色建筑特征及相关政策标准82一、 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及标准82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形状记忆合金是一种通过热塑性与马氏体相变及其逆变而具有形状记忆效应的由两种及以上金属元素所构成的材料。形状记忆合金是目前应用最多的形状记忆材料品种,我国形状记忆合金产业链初步成型,上游原材料市场规模庞大,下游应用领域趋向成熟,其中生物医疗是最为主要的市场。形状记忆合金行业发展至今一经发现上百种具有形状记忆效应的品种,但考虑到大多元素难以获取以及环境因素
3、,目前能够实现大规模应用的主要有钛基合金、铜基合金、铁基合金等,其中钛基合金是应用场景最丰富的形状记忆合金,尤其是钛镍合金为主的产品。从市场消费来看,铜基合金、铁基合金生产成本较低,在中低端领域应用需求较高,发展前景较好。得益于形状记忆合金具备形状记忆效应、超弹性、高阻尼特性以及电阻特性等优势,难以被其他材料所替代,目前在生物医疗、航空航天、机械电子等多个领域得到应用,但考虑到形状记忆合金价格昂贵,且产能有限,因此目前主要被应用到生物医疗领域,该领域占据形状记忆合金市场总需求的85%左右。形状记忆合金下游应用产业均处于发展阶段,对于形状记忆合金需求量较高,在市场需求带动下,我国形状记忆合金市场
4、规模不断扩大,到2019年市场规模70亿元,其中医疗器械领域市场规模约为60亿元。未来随着形状记忆合金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产能的提升,其将在航空航天、机械电子、汽车制造中得到普及,市场规模不断扩增,到2024年达到240亿元左右,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7.9%。从生产方面来看,我国形状记忆合金行业发展较晚,当前处于早期阶段,相关企业数量较少,约有40多家,代表企业有有研新材料、鹏达记忆、江苏鑫长、法尔胜等,产量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因此跨国企业抓住机遇纷纷布局我国市场,当前国内市场被日本大同钢铁、日本精线株式会社、ATI等占据。形状记忆合金性能优越,在众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下游医疗产业
5、带动下,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在生产方面,我国形状记忆合金产业链初步成型,中游生产加工企业较少,且规模偏小,因此形状记忆合金产能较低,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当前国内市场大半份额由外企占据。第二章 建筑与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一、 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在房地产市场中,市场主体有房地产需求者、房地产供给者、房地产中介,市场客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房地产市场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下运行的。(一)房地产市场供求1、房地产市场需求(1)房地产市场需求构成。房地产市场需求是指在特定时期内、一定价格水平上,愿意购买且能够购买的房地产商品量。房地产市场需求包括以下三类。1)生产性需求。物质生产
6、部门和服务部门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形成的房地产商品需求,其需求主体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如企业厂房、商店商铺、办公用房、服务行业用房及其他生产经营性用房等产生的需求。这类需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是房地产作为生产要素存在而形成的需求。2)消费性需求。由人们的居住需要而形成的房地产需求,主要是居住房地产需求,其需求主体是居民家庭。这类需求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按住宅分类,居住消费需求又可分为花园别墅需求、高层住宅需求、多层住宅需求等不同档次的居住房地产需求。政府购买市场销售的房地产作为办公楼、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房源时,也构成房地产市场的消费性需求。3)投资性需求。人们购置房地产不
7、是为了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而是将房地产作为一种价值形式储存,在合适的时候转售或出租,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投资性需求是由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属性引起的,本质上属于获利性投资行为,房屋转售是为了获取差价收入,房屋出租是为了获得租金收人。投资性房地产需求的存在对房地产市场有双面作用。积极的一面是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时,可以增加房地产需求;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时,可以增加房地产市场供给。消极的一面是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市场需求泡沫,造成需求旺盛的假象,加剧供求失衡,引起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因此,对投资性房地产需求应加以适度控制。国际上通行的适度量化标准是,投资性购房量控制在房地产
8、交易总量的20%以下。(2)房地产市场需求影响因素。1)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投资规模,反映生产者对厂房、办公楼等的需求水平;二是国民收入水平,反映国民对住宅、娱乐设施、科教文卫等房地产的需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与房地产需求呈一种正相关关系。2)房地产资本收益。从生产者角度分析,房地产资本收益水平的提高会导致资本流向房地产业;从消费者或投资者角度分析,房地产资本收益水平的提高会导致投资目的和消费目的的需求水平和比例发生变动。一般来讲,收益水平提高会增加投资需求比重。但房地产资本收益提高通常意味着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会引起需求下降,因此,房地
9、产资本收益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影响是复杂的。3)利率水平。利率对生产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生产性房地产需求可以看作为一种投资,收益提高使得其与资本的边际效率相比差距减小,对投资有抑制作用。利率对消费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房地产消费作为一种必要的消费品,且在消费结构中占很大比重,利率对其影响可能微不足道。利率对投资性房地产需求的影响是:实际利率的提高会降低房地产需求水平,反之会提高房地产需求水平。4)通货膨胀。从长期来看,房地产商品有保值功能,在存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房地产需求水平也会出现增长。5)消费者收入水平和结构。消费者收入水平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直接影响表现为对消费性房地产的需求,两者基本上
10、呈正相关关系;间接影响表现为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导致对消费需求的增加,消费需求的增加导致生产规模的扩大,进而导致对生产性房地产需求的增加。6)房地产商品价格、其他商品价格及消费结构。房地产商品价格上升,需求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他商品价格上升会引起房地产市场需求下降,但由于消费结构中房地产消费占有绝对地位,其他商品价格对其的影响不明显。7)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很多,但对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而言,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未来房价走势,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作用下,若预期未来房地产价格上升,则会增加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二是对未来经济形势和家庭收入的预期,若预期末来经济形势
11、和家庭收入向好的方向发展,则会增强当前消费信心,增加当前房地产市场需求。2、房地产市场供给(1)房地产市场供给构成。房地产市场供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拥有者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在一定价格水平下,对某种房地产所愿意且能够提供出售的数量。房地产市场供给分为增量房市场供给和存量房市场供给。1)增量房市场供给。增量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发建设完成的房地产,可以增加社会房地产总量(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房地产不纳入市场范畴考察)形成房地产市场供给。就某一时间段考察,新建房地产市场销售包括现房销售和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竣工房屋面积约占全国房屋竣工面积的30%。2)存量房市场供给。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
12、的,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可以进入市场增加市场供给量,但不会增加社会房地产总量,存量房市场也被称为二手房市场。随着房地产业发展和社会房地产总量增加,二手房市场交易比重呈现出逐步上升趋势。(2)房地产市场供给影响因素。1)土地供应量。土地(指开发建设用地)是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资源,与一般供求规律样,开发建设可供利用的资源是制约房地产供给的因素,但特殊的是土地有限且不可替代,若加上政策的调整和限制,土地供应量是直接影响房地产市场供给量的首要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历年来都将土地供应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2)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地产市场价格是影响房地产市场供给的一
13、个重要因素。房地产市场供给与其他商品供给一样,房地产市场价格越高,房地产市场供给也就越大。但由于土地资源的约束和开发建设周期长这两个主要因素的制约,房地产市场供给价格弹性比较小。3)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通过影响生产供给的利润,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供给。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开发成本上升,利润下降,供给量减少。4)房地产开发建设技术水平。房地产开发建设技术水平对房地产供给的影响通过两个途径传导:一是开发技术水平提高,能够提供新型优质的房地产,刺激需求,从而推动供给增加;二是开发建设水平提高,能够缩短开发建设周期,降低开发建设资金成本并增加当前房地产市场供给量。5)政府政策。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
14、大、占用和消耗社会资源多,通常被政府作为调控投资的一个手段;同时作为占用社会资源大且需求广泛的商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措施也较多。因此,政策变动通常会对房地产市场供给产生较大影响。6)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拥有者对未来的预期。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长,从投资开始到建成交付使用过程中可变因素多、风险大。在房地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项目时,对未来预期是占比很重的一个因素。未来预期良好,会增加一定时期内的供给量。(二)房地产市场运行特点(1)区域性市场。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因而地域性很强,与周围环境关系极为紧密,因而房地产市场属区域性市场。周围环境因素包括风俗习惯、气候条件、地质状况、交通设施
15、、市容与环境、商业设施、灾害情况、污水处理、通信、给水排水、电力设备、学校、医院、公共设施、休闲娱乐设施等众多物质设施和自然条件,还包括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口状况等社会经济因素。特定房地产项目与周边环境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2)周期性波动。房地产供求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也表现出周期性波动,但两者不完全同步,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滞后于经济周期性波动。具体而言,房地产市场需求能够较快地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滞后性不明显;但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长,房地产市场供给滞后性相对明显。其原因是房地产
16、业的复苏与发展是经济复苏后固定资产投资增加的结果,而在经济衰退时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马上减少。(3)不完全竞争性。由于房地产供给市场进入的资格要求、资金能力限制、信息不对称比较突出,因此,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这种不完全竞争市场在不同的市场层级表现不同。房地产一级市场(土地出让市场)可以认为是卖方垄断市场,买方之间竞争;房地产二级市场属于有限竞争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相对一级、二级市场而言,是竞争性更强的市场。(4)层次性。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决定了不同房地产市场的层次性,如常说的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等。层次性还表现在同一区域内房地产供给市场与需求存在档次、标准等差
17、异,如高档住宅市场、普通住宅市场等。(5)多重性。房地产市场需求有生产性需求、消费性需求、投资性需求,因而房地产市场所交易的产品既是生产资料,又是消费资料,还是投资品,因此,从交易客体用途分析,房地产市场具有多重性。(6)多样性。首先是交易对象的多样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其次是交易方式的多样性,包括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多种交易方式。(7)价格确定的复杂性。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价格确定复杂,需要房地产评估、咨询等专业机构运用专业知识才能合理确定。(8)风险性。所有市场都有风险,但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来自:政策性风险,是指因政府的
18、产业政策、经济政策及某些干预措施而导致的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对供给方和需求方都产生影响。在预售情况下按期交房的风险,这种风险在供给和需求双方均存在财务风险,包括生产供应商财务状况恶化、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买方由于各种情况变化引起的支付能力风险。结构性供求不均衡的风险,如住宅市场、商业地产市场结构性供求不均衡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存在于供给方。开发建设周期长引起的内外风险,包括不可抗力风险等。(三)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房地产价格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外,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房地产自身因素和周边环境因素自身因素主要是指房地产自身状态,如土地的位置、面积、
19、形状,建筑物的外观、朝向、内部格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等。这些因素首先对房地产开发成本产生影响,而成本是确定价格的基准,是价格的下限。环境因素主要是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教育、医疗、民风民俗、社会治安等状况及气候条件、地质地貌、水文、环境污染等情况。这些因素影响消费者对房地产效用的评价,从而影响房地产价格。环境因素是由房地产项目的区域决定的,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价格第一位的决定因素是“位置”。2、行政与政治因素行政因素主要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住房、行政隶属关系调整、城市规划与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行政措施。政治因素主要是指政治体制、社会稳定、外交和军事等。由于
20、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变现性差,行政与政治因素是消费者评估房地产价格的重要指标,因而其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很大。与环境因素中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不同,行政与政治因素对房地产价格影响作用的速度相对较快,而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作用则是渐变式的。3、区域社会因素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区域社会因素包括区域人口、家庭状况、心理、城市发展、城市化程度、社会治安、文化等因素。其中,区域人口因素包括人口的数量、密度、结构(如文化结构、职业结构、收入水平结构等)家庭状况因素是指家庭数量、家庭构成状况等,文化因素主要是指文化氛围、风俗习惯、大众心理趋势等。区域社会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作用,除供求关系影响外,更多的是心理因素影响
21、。如-线城市和三线城市,沿海城市与内地城市之间房地产价格的巨大差异,不是简单的供求关系差异或者房地产造价差异造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因素的影响。4、区域经济因素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区域经济因素主要是地区或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增长状况、产业结构、就业情况、居民收入水平、投资水平、财政收支、金融状况等。这些因素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特别是影响需求。通常来讲,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增长越快、产业结构越合理,就业率、收入水平和投资水平就越高,财政收入越多金融形势就越好,房地产市场需求也就越大,房地产价格总体水平也相应越高。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从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2、增强预见性、加强营销管理、重视新产品开发和应用、增强开发建设管理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入手,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企业和个人等微观主体在市场运行中的行为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局限性,从而会导致市场供求不均衡状况突出、引起市场波动,为避免这种不均衡和市场波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一方面需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四)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1、宏观调控政府宏观调控大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制定法律、法规。(2)制定规范与标准(国外大多由行业协会或专业组织编制)(3)对建筑市场承包商、专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管理。(4)安全和质量管理(国外主要通过专业人员或机构
23、进行监督检查)(5)利用行业资料进行分析统计。(6)公共工程管理。(7)国际合作和国际市场开拓。2、市场监管在政府干预市场的内容中,除制定有关市场运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利用行业运行资料进行行业分析,推进国际合作和国际市场开拓等外,政府对于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和手段有以下六个方面。(1)市场准入管理。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方式,但要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2)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现有审批制的基础上,减少审批内容,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合理划分审批阶段,推行告知承诺制,缩短审批流程的时间。(3)政府投资项目(公共工程)管理。强化
24、政府投资项目(公共工程)管理,包括: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的方向和结构;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
25、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4)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随着放管服深入推进,有关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方式不断深化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资质资格,减少考核指标,简化证明材料,推行网上审批和告知承诺制。(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项目建设事中和事后有关监管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6)实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
26、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五)诚信体系建设1、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1)工程建设市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2)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标准制定。(3)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或网站,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或者推动建设全国性综合检索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一站式”综合检索。(4)开展工程质量诚信建设。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大
27、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5)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取消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6)建立科学、有效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将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2、个人诚信建设个人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1)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广泛开展信用宣传;积极推介诚信典型;广泛开展信用教育培训。(2)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推进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3)建立个人信息安全
28、、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隐私保护。(4)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积极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5)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第三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一、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可分为以下三类。(一)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补偿费(1)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是指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和临时土地使用费,以及由于使用土地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2)其他补偿费。其他补偿费是指项目涉及的对房屋、市政、铁路、公路、管道、通信
29、、电力、河道、水利、厂区、林区、保护区、矿区等不附属于建设用地的相关建(构)筑物或设施的补偿费用。(二)与工程建设过程有关的费用(1)建设管理费。建设管理费是指在建设期内为组织完成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管理性费用。该项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监造费、招标投标费、设计评审费、特殊项目定额研究及测定费、其他咨询费、印花税等。(2)可行性研究费。可行性研究费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以及编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所需的费用。(3)专项评价费。专项评价费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专项评价及有关验收工作产生的
30、费用。该项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费、安全预评价及验收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安全完整性评价费以及其他专项评价及验收费。(4)研究试验费。研究试验费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参数、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试验,以及设计规定在施工中必须进行的试验、验证所需要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的专题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试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等。(5)勘察设计费。勘察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收集已有资料,踏勘现场,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
31、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设计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等。(6)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场地准备费是指为使工程建设场地达到开工条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使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而产生的费用。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单位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提供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信、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等建(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租赁等费用。(7)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其他费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产生的但未计入引进技术费和设备材料购
32、置费的费用,包括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出国人员费用、来华人员费用、银行担保及承诺费、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等。(8)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是指对在施工现场安装的列入国家特种设备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应列入项目开支的费用。(9)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市政公用配套设施费是指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等。(10)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产生的费用。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种、工程质量保险、进口设备财产保险和
3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11)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取得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和特许经营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包括工艺费,设计及技术资料费,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技术保密费和技术服务费等,以及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软件费等。(三)与工程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1)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或新增生产能力的工程项目,在交付生产前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整个生产线或装置进行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该项费用包括试运转所需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料消耗,机械使用费,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
34、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工费,专家指导费,以及必要的工业炉烘炉费等;不包括应由安装工程费开支的单台设备调试费及无负荷联合试运转中的试车费用等(2)生产准备费。生产准备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建设单位为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而产生的人员培训、提前进场费,以及投产使用必备的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的购置费用等。除以上费用外,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必须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应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一、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主要环节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等。(一)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
35、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出投标邀请书。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工程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是否参加投标的确认,
3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前需从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等方面审查投标人资格。(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
37、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8、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员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6)勘察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勘察设备。(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确。2、投标人违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违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
39、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40、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
41、澄清以投标。投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的,应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也可由招标人在接到申请后及时邮寄给有意参加投标者。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
42、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能按时参加,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
43、断和决策负责。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一、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招标1、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
44、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
45、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其他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二)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
46、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如果准备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7、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联合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
4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