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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ongsheng Auto Parts Co., Ltd. (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
2、(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俞龙生家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宗佩民、常毅、陈昌略等 3 位自然人股东和浙江鑫华丰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富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3 位法人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董事俞龙生、郑玉英、俞赟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0 号”文核准,本公司不
4、超过1,933.8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933.8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381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552.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1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3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龙生股份”,股票代码“00262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552.8
5、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1 年 11 月 3 日 3、 股票简称:龙生股份 4、 股票代码:002625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33.80 万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933.80 万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俞龙生家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6、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宗佩民、常毅、陈昌略等 3 位自然人股东和浙江鑫华丰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富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3 位法人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董事俞龙生、郑玉英、俞赟承诺: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
7、定三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552.8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俞龙生 2,088.00 27.00% 2014 年 11 月 3 日 郑玉英 1,682.00 21.75% 2014 年 11 月 3 日 俞 赟 580.00 7.50% 2014 年 11 月 3 日 俞静之 580.00 7.50% 2014 年 11 月 3 日 浙江鑫华丰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8、67.69 3.46% 2012 年 11 月 3 日 常 毅 187.39 2.42% 2012 年 11 月 3 日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62 2.08% 2012 年 11 月 3 日 陈昌略 124.92 1.62% 2012 年 11 月 3 日 浙江富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3.69 1.21% 2012 年 11 月 3 日 宗佩民 35.69 0.46% 2012 年 11 月 3 日 小 计 5,800.00 75.00%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股份 381.00 4.93% 2012 年 2 月 3 日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1,552.80 20.07%
9、 2011 年 11 月 3 日 小 计 1,933.80 25.00% - 合 计 7,733.80 100% -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市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中文名称: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Longsheng Auto Parts Co., Ltd. 2、 法定代表人:俞龙生 3、 注册资本:7,733.80 万元(发行后) 4、 设立日期:2001 年 7 月 18 日 5、 住所:桐庐县富春江镇机械工业区 6、 经营范围:生产
10、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销售汽车内饰件,汽车零件,汽车(不含小轿车)普通机械,仪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7、 主营业务:汽车座椅功能件及其他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9、 电话:0571-64662918 传真:0571-64651988 10、 互联网址: 11、 电子信箱:longsheng 12、 董事会秘书:贾坤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任
11、职期限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俞龙生 董事长 2010.5.28-2013.5.27 2,088.00 27.00 郑玉英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1,682.00 21.75 俞赟 董事 2010.5.28-2013.5.27 580.00 7.50 张旭伟 董事 2010.5.28-2013.5.27 0 0 朱杭 独立董事 2010.5.28-2013.5.27 0 0 竺素娥 独立董事 2010.5.28-2013.5.27 0 0 李再华 独立董事 2010.5.28-2013.5.27 0 0 朱伟荣 监事 2010.5
12、.28-2013.5.27 0 0 陈樟材 监事 2011.4.10-2013.5.27 0 0 孙江 监事 2010.5.28-2013.5.27 0 0 周志强 副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0 0 吴土生 副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0 0 李党生 副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0 0 刘志钧 副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0 0 贾坤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10.5.28-2013.5.27 0 0 郑雷 财务总监 2010.8.25-2013.5.27 0 0 合 计 4,350.00 56.25 (
13、二)间接持股情况无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俞龙生和郑玉英夫妇。 俞龙生:男, 1960 年出生。1986 年 3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桐庐严陵汽车配件厂厂长;1993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桐庐县第一汽车配件厂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杭州市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郑玉英:女, 1963 年出生。1993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桐庐县第一汽车配件厂副厂长;2001 年 8 月至 2010
14、 年 4 月,任杭州市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5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俞龙生夫妇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全资控制桐庐玉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实业”),除此之外,未投资其他企业。玉龙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0 年 5 月 6 日注册资本:1,500 万元实收资本:1,500 万元 住 所:桐庐县县城富春江路 893 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目前,玉龙实业除持有 809.71 万元浙
15、江桐庐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项目 2011.6.30 /2011年1-6月 2010.12.31 /201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612.90 1,601.35 净资产(万元) 1,611.47 1,501.01 净利润(万元) 110.46 1.01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1,065 户。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01 俞龙生 2,088.00 27.00 02 郑玉英 1,682.00 21.
16、75 03 俞 赟 580.00 7.50 04 俞静之 580.00 7.50 05 浙江鑫华丰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67.69 3.46 06 常 毅 187.39 2.42 07 浙江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60.62 2.08 08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27.00 1.64 09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7.00 1.64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连个险投连 127.00 1.64 合 计 5,926.70 76.63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1,93
17、3.80 万股。 二、 发行价格:11.18 元/股。 1、24.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8.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381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3,429 万股,网下摇号配售中签率为 11.11111111%,认购倍数为 9.00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
18、行 1,552.80 万股,中签率为 0.3685826930%,超额认购倍数为 271 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 216,198,84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446 号验资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3,757.3338 万元。 1、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2,936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230 万元 律师费用 120 万元 股份登记、印花税及上市初费等 22.3338 万元 信息披露费 414 万元 材料制作
19、费 35 万元 小 计 3,757.3338 万元 2、 每股发行费用:1.94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 募集资金净额:178,625,502 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72 元(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0.45 元/股(按 2010 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 年 1-9 月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201
20、1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可比的 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11 年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109,821,492.60 132,497,901.81 -17.11% 流动负债(元) 44,243,394.77 49,233,305.63 -10.14% 总资产(元) 238,590,629.63 213,701,615.34 11.65% 股本(股) 58,000,000.00 58,000,000.00 - 归属于发行
21、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94,347,234.86 164,468,309.71 18.1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5 2.84 18.17% 项目 2011 年 7-9 月 2010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454,418.24 39,903,217.42 16.42% 157,717,998.02 130,913,485.02 20.47% 利润总额(元) 8,885,498.80 7,914,613.17 12.27% 35,106,083.23 2
22、7,171,741.85 29.2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7,603,762.01 6,875,819.64 10.59% 29,878,925.15 22,947,255.16 3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 10.59% 0.52 0.40 3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2 10.59% 0.52 0.40 30.21%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3.91% 4.71% 下降0.80个百分点 15.37% 15.73% 下降0.36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5,123,431.74 16,126
23、,322.10 -68.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元) - - - 0.09 0.28 -68.23% 二、2011 年三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1 年 1-9 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771.80万元、3,510.61万元和2,987.8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47%、29.20%和 30.21%。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其中,7-9 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64
24、5.44 万元、888.55 万元和 760.38 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6.42%、12.27%和 10.59%,增速较 2011 年上半年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三季度厂房搬迁所致。 2011 年 1-9 月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79.66 万元,增长 158.66%,其中, 7-9 月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44.94 万元,增长 181.69%,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以及应收票据贴现增加形成利息支出上升所致。 2011 年 1-9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389.50 万元,增长 136.30%,主要系公司收到“自主创新奖励”和“工业重点技改企业奖励”等政府补助所致。其中,
25、7-9 月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184.38 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 150.8 万元的“龙头企业”奖励等原因所致。 (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1、 主要资产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减少 3,317.83 万元,减少 87.42%,主要系公司本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相应增加设备采购减少货币资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 472.49 万元,减少 71.75%,主要系公司提高了应收票据的流转效率,及时进行背书转让或贴现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 2,631.06 万元,增长 65.77%,2011 年 1-9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26、3.96(年化),属正常范围,2010 年底应收账款余额偏低,主要系当年公司加大了收款力度以及江铃李尔缩短了付款期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 1,176.23 万元,减少 86.23%,主要系前期预付设备款因设备到库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2、 主要负债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 400 万元,增加 40%,主要系公司新增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期初减少 1,000 万元,减少 100%,主要是因为上年末应付票据已到期支付,本期末未有未到期的应付票据。 3、 主要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化 报告期,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7、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2,330.76 万元,减少 97.81%,主要系 2010 年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083.31 万元,增加 38.06%,主要系四期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对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 2011 年 10 月 1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
28、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 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 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 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 公
29、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501室 邮 编:250001 电 话:0531-68889761 传 真:053168889221 保荐代表人:陈伟、柳淑丽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齐鲁证券愿意推荐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