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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塑木复合材料公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目录第一章 宏观环境分析2第二章 项目简介3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3二、 项目建设地点3三、 建设规模3四、 项目建设进度3五、 建设投资估算3六、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第三章 公司简介6一、 基本信息6二、 公司简介6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7第四章 行业背景分析9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11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11第一章 宏观环境分析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2010年同口径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起支撑区域发展的产业新体系。城市品质更加优良。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第二章 项目简介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塑木复合材料公司项目单位:xxx有限公司二、 项目建设地点本
3、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50.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3333.00(折合约50.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54262.78。其中:主体工程37137.03,仓储工程8073.5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282.27,公共工程3769.97。四、 项目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五、
4、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4537.0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202.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4.19%;建设期利息470.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2%;流动资金5864.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90%。(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8202.8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5602.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1.47万元,预备费398.77万元。六、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49100.0
5、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40886.94万元,纳税总额3969.64万元,净利润6001.5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61%,财务净现值3096.55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41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3333.00约50.00亩1.1总建筑面积54262.78容积率1.631.2基底面积19333.14建筑系数58.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50.842总投资万元24537.062.1建设投资万元18202.822.1.1工程费用万元15602.58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201.472.1.3预备费万元398.772.2建
6、设期利息万元470.122.3流动资金万元5864.123资金筹措万元24537.063.1自筹资金万元14942.803.2银行贷款万元9594.264营业收入万元491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0886.94""6利润总额万元8002.09""7净利润万元6001.57""8所得税万元2000.52""9增值税万元1758.15""10税金及附加万元210.97""11纳税总额万元3969.64""12工业增加值万元13850.03&qu
7、ot;"13盈亏平衡点万元18375.40产值14回收期年6.41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7.61%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3096.55所得税后第三章 公司简介一、 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程xx3、注册资本:56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3-2-167、营业期限:2013-2-16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塑木复合材料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8、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 公司简介公司不断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服务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公司积极申报注册国家及本区域著名商标等,加强品牌策划与设计,丰富品牌内涵,不断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高区域内企业影响力。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
9、产总额9341.977473.587006.48负债总额4786.833829.463590.12股东权益合计4555.143644.113416.36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2754.1418203.3117065.60营业利润4601.803681.443451.35利润总额4222.143377.713166.61净利润3166.612469.962279.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6.612469.962279.96第四章 行业背景分析塑木复合材料又称“塑木”、“生态木”、“环保木”,是以木屑等初级生物质材料为主原料,利
10、用高分子界面化学原理和塑料填充改性的特点,配成一定比例的塑料基料,经特殊工艺处理后加工成型的一种可逆性循环利用的基础性材料。塑木复合材料具有阻燃性、防霉性、耐腐蚀性、高实用性等特点外,还具备了原料多样化、制备可塑化、产品环保化、应用经济化等优势。正因塑木复合材料具有众多优势,欧美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便开始生产塑木复合材料。而我国相较于欧美国家起步较晚,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才开始研究塑木复合材料,对木粉和废旧塑料的复合进行了初步的探索研究并开发了几种产品。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塑木复合材料的产业化研发工作才真正开始。但是得益于国家环保和资源节约政策的大力推行以及相关科学机构的不屑努力,
11、我国塑木复合材料行业发展异常迅猛,目前已经成为了一个基本不附着于其他产业而自成体系的新兴行业。2008年,国内具中型以上木塑生产线超过1000条,木塑材料年总产量达15万吨,居于世界第二位,不仅领先欧洲各国,还超过了木塑强国日本。2016年,我国开始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塑木制品生产和出口国。2019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产量超过300万吨;2020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产量已经超过350万吨。不过,目前我国国内塑木复合材料使用普及率较低,大多生产的塑木复合材料以出口为主,2020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的销售量约为351万吨,本土销量仅为111万吨左右。但是,从趋势上看,随着我国环保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
12、国内塑木复合材料的消费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根据国际知名咨询机构ReportLinker测算,2019年我国塑木复合材料市场规模约在7亿美元左右,2020年约为8亿美元左右。木塑复合材料能够替代原木、塑钢、塑料、铝合金、陶瓷与其他相似复合材料的应用,目前已渗透到园林、家装、汽车、交通、包装甚至军事等领域,其应用范围仍在不断扩大。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塑木复合材料生产国,拥有生产优势。同时,塑木复合材料行业属于新兴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并且它还符合国家“碳中和”发展战略,未来我国塑木复合材料产量和消费量有望进一步提升。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一、 工程勘察合同管理工
13、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勘察单位为完成工程勘察任务,明确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的协议。根据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应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务;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支付报酬。(一)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勘察单位后,需要通过谈判明确勘察合同相关内容,就合同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工程勘察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且通常会参照国家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除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确了勘察合同条款及格式。勘察合同
14、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以合同附件格式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保证金格式。1、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包括15个方面: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发包人管理、勘察人义务、勘察要求、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暂停勘察、勘察文件、勘察责任与保险、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合同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不可抗力、违约和争议解决2、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3、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
15、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1、发包人主要义务(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日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2)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将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任务书等)交给勘察人
16、。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3)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勘察人。(4)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勘察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日向勘察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日期起计算。(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勘察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17、。(6)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勘察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批准。(7)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发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时,应向勘察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8)发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9)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勘察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
18、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日。发包人逾期未作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过发包人审查。(10)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或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发包人应当组织勘察技术交底会,由勘察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勘察交底,对工程勘察意图、勘察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的说明和解释。2、勘察人主要义务(1)勘察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
19、意,并应提前14日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日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2)勘察人应在接到开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勘察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勘察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勘察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勘察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勘探负责人、试验负责人等,作业人员包括勘探描述(记录)员、机长、观测员、试验员等(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
20、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勘察责任险的保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建房地严经济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4)勘察人应做好勘察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察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勘察人应当强化现场作业质量和试验工作管理,保证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6)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勘察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勘察工作质量报表,报
21、送发包人审查。(7)勘察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8)勘察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发包人要求的基准点及合同中对工程精度的要求进行测绘。(9)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土特性,合理选择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勘察任务创造条件。勘察人对于勘察方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10)勘察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备条件和试验
22、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并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11)勘察人应当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和测试方法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测试。原位测试成果应与室内试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检验其可靠性。(12)勘察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勘察设备进行作业。勘察人更换合同约定的勘察设备的,应报发包人批准。(13)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14)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15)勘
23、察人完成勘察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编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设计需求。(16)勘察人应当根据设计工作需要,对勘察报告和资料文件中的不完善或者错误之处进行验证、补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勘察人应与设计人研讨并提出解决建议。(17)勘察人应在工程施工期间,积极提供勘察配合服务,进行勘察技术交底,委派专业员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时解决与勘察有关的问题,参与基坑基底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3、违约责任(1)发包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3)
24、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发包人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的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人损失等(2)勘察人违约。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芝的,属勘察人违约: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2)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勘察任务;3)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4)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生勘察人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勘察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