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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法 5 5 则则范文范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一总则1 创新基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2 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3
2、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4 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二支持对象与方式5 创新基金面向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其支持的项目及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是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企业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第 2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职工人数原则
3、上不超过 500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30%。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其企业人数和科技人员所占比例条件可适当放宽;企业应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 3%,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 10%以上。对于已有主导产品并将逐步形成批量和已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必须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6 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
4、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出口创汇的项目。7 创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单纯的基本建设、技术引进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8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 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 100 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数额一般
5、不超过 100 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 200第 3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万元,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它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 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组织机构及职能9 科技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审议和发布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审议创新基金运作中的重大事项,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
6、作计划,并会同财政部审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向国务院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等。10 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参与审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分两批将创新基金经科技部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用帐户,同时对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 组成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具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12 组建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科技部和财政部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
7、作。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第 4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管理的评估机构及其它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委托或组织有关单位或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全面负责创新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四项目申请与评审13 科技部每年发布创新基金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
8、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其中申请贴息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银行的承贷意见。14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15 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创新基金项目评估、招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16 管理中心按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送有关评估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评审或咨询;符合招标条件的,须进行标书制定和评标选优。17 评估机构和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第 5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目
9、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客观评估、评审,并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18 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和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科技部和财政部可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审定批准后,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合同,并据以办理相应手续。19科技部和财政部每年分批向社会发布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20 对未通过形式审查和经评审、评估、招标后明确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在项目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报企业。五经费管理与监督检查21 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财政部确定。科技部根据财
10、政部的有关规定,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财政部监督。22 管理中心应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将创新基金拨至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创新基金不得用于金融性融资、股票、期货、房地产、赞助、捐赠等支出,更不得任意挪用。23 管理中心用于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招标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费用,实行预决算管理,报财政部审批后从创新基金利息收入中列支。24 项目承担单位每年应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管理中心应向科技部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科技部每年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25 因客观原因,企业需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第 6 页 共 6 页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撤销时,应
11、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科技部和财政部审批后,方可执行。26 已签合同项目经管理中心批准撤销或中止,企业应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如数上交管理中心。27对在项目申报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或挪用创新基金的,或者在项目执行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企业,将取消或者停止对其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金。28 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项目推荐单位、评估机构等有关人员在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管理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而造成创新基金流失或其他损失的,由有关主管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六附则29 根据本管理办法,由管理中心提出有关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的实施细则,报科技部和财政部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