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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燃料电池汽车公司风险管理燃料电池汽车公司风险管理目录一、 决策树分析法1二、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4三、 纯粹风险管理7四、 责任损失度量8五、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12六、 公司简介17七、 产业环境分析18八、 发展目标18九、 必要性分析21十、 法人治理结构22SWOT分析说明33(一)优势分析(S)331、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创新能力突出33公司在研发方面投入较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与质量优势。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线为使用自有技术开发而成。33一、 决策树分析法在风险管理措施多阶段决策问题中,前一个阶段的
2、决策会产生一些附带结果,这些结果对下一个阶段的风险管理决策会产生影响。此时需要利用这些新的信息再次进行决策,这样又会产生一些新的情况,又需要决策。这样,决策、新情况、决策、新情况构成一个按时间先后顺序相互依赖的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描述以及用于这种序列的有效工具就是决策树分析。它是利用决策树描述风险管理多阶段序列决策问题,并直接利用决策树进行计算与决策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决策树分析法是指分析每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时,都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和不同的结果,并把这种决策或事件的分支画成图形,这种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分析法。一般都是自上而下生成的。每个决策或事件(即自然状态)都可能
3、引出两个或多个事件,导致不同的结果,把这种决策分支画成图形很像一棵树的枝干,故称决策树。决策树分析法通常有五个步骤。第一步,明确决策问题,确定备选方案。对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有清楚的界定,应该列出在不同决策时点的所有可能的备选方案。第二步,绘出决策树图形。决策树用三种不同的符号分别表示决策点、状态点、结果点。决策点用方框表示,放在决策树的左端,每种备选方案即状态用从该结引出的树枝(线条)表示;实施每一个备选方案时都可能发生一系列风险事件,用图形符号圆圈表示,称为机会点,每一个机会点可能会有多个直接结果,例如,某种治疗方案有三个结果状态(治愈、改善、药物毒性致死),则状态点有三个枝。中间结果与最终结
4、果都用有圆心的圆形节点表示,称为结果点,总是放在决策树每一枝的最右端。初始状态点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左端,最终结果点放在整个决策树的最右端,从左至右状态点的顺序应该依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关系而定。但不管状态点有多少个结果,从每个状态点引出的结果必须是互相排斥的状态,不能互相包容和交叉。第三步,确定并注明各种结果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益值。所有这些概率都要在决策树上标示出来,在为每一个状态点引出的结局枝标记发生概率时,必须注意各概率相加之和必须为1.0.运用期望效用准则还要对中间结果及最终结局标注适宜的效用值赋值。第四步,计算每一种备选方案的决策变量值。计算期望值的方法是从“树枝末端”开始向“树根”的方
5、向进行计算,将每一个状态点上所有风险状态的损益值或效用值与其发生概率分别相乘,其总和为该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在每一个决策点中,将各状态点的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分别与其发生概率相乘,其总和为该决策方案的期望效用值,选择期望值或期望效用值最高的备选方案为最优方案。如果多阶段的时间跨度大,就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第五步,应用敏感性试验对决策分析的结论进行测试。敏感分析的目的是测试决策分析结论的真实性,敏感分析要回答的问题是当概率及结果效用值等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变动时,决策分析的结论会不会改变。二、 损失期望值分析法损失期望值法,首先要分析和估计项目风险概率和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或收益)大小,然
6、后二者相乘求出项目风险的损失(或收益)期望值,并使用项目损失期望值(或收益)去度量项目风险。在使用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作为项目风险大小的度量时,需要确定的项目风险概率和项目风险损失大小的具体描述如下:1、项目风险概率项目风险概率和概率分布是项目风险度量中最基本的内容,项目风险度量的首要工作就是确定项目风险事件的概率分布。一般说来,项目风险概率及其分布应该根据历史信息资料来确定。当项目管理者没有足够历史信息和资料来确定项目风险概率及其分布时,也可以利用理论概率分布确定项目风险概率。由于项目的一次性和独特性,不同项目的风险彼此相差很远,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很少的历史数据样本对项目风险概率进行
7、估计,甚至有时完全是主观判断。因此,项目管理者在很多情况下要运用自己的经验,要主观判断项目风险概率及其概率分布,这样得到的项目风险概率被称为主观判断概率。虽然主观判断概率是凭人们的经验和主观判断估算或预测出来的,但它也不是纯粹主观随意性的东西,因为项目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是依照过去的经验做出的,所以它仍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2、项目风险损失项目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后果大小需要从三方面来衡量:(1)项目风险损失的性质。项目风险损失的性质是指项目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是经济性的,还是技术性的,还是其他方面的。(2)项目风险损失的大小与分布。项目风险损失的大小和分布包括是指项目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严重程度和这些损失
8、的变化幅度,它们需要分别用损失的数学期望和方差表示。(3)项目风险损失的时间与影响。项目风险损失的时间分布是指项目风险是突发的,还是随时间的推移逐渐致损的,项目风险损失是在项目风险事件发生后马上就能感受到,还是需要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显露出来以及这些风险损失可能发生的时间等,项目风险影响是指项目风险会给哪些项目相关利益者造成损失,从而影响它们的利益。3、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的计算项目风险损失期望值的计算一般是将上述项目风险概率与项目风险损失估计相乘得到,然后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即选取损失期望值最小的风险管理方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即使自留风险方案的损失期望值小于投保方案,很多人仍宁愿选择购买保险作
9、为风险管理决策方案。对这种行为的一种解释就是由于不确定性存在的隐性成本忧虑因素的影响。不论选择哪一个风险管理方案,风险的不确定性都是客观存在的。即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损失程度可能很大,也可能很小。风险管理人员对于可能出现的最坏后果心存忧虑,这种忧虑无论未来风险事件是否发生都将存在。在运用数量方法选择风险管理决策的过程中,需要把忧虑因素的影响代之以某个货币价值,从而产生了风险管理方案的忧虑成本。忧虑成本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忧虑成本是一个极为主观的因素,然而仍然可以从分析影响忧虑成本的因素入手寻求估计忧虑成本的可行途径。首先,损失的概率分布,尤其是程度严重的损失和发生概率高的损失对
10、风险管理人员的心理反应有直接的影响。其次,风险管理人员对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的把握程度也对忧虑心理的产生有直接影响。由于忧虑成本的加入,各种风险管理方案的损失期望值增加。对于投保方案而言,付出较净损失期望值更多的保险费后,将损失的不确定性化为确定性支出,能够大大减少管理者的忧虑心理,一般此时的忧虑成本为零,如果企业决定部分或全部自留风险,即使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也只能减轻而无法消除忧虑成本。忧虑成本的确定可以用调查问卷的办法,询问风险管理人员愿意付出多大的经济代价来消除由于损失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忧虑心理。三、 纯粹风险管理纯粹风险具有可保性,因而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和人力资本风险这三大类纯粹风
11、险主要是通过保险进行管理,保险的具体方法在第6章详细介绍。现代公司无一不是把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和企业生存的宗旨。但是,大多数公司都在全力以赴地提高公司营业额,和利润,忽略了努力降低企业风险也是扩大股东价值的重要一环。商业决策和投资总是与冒险相伴而行,有些企业家因为敢于冒险、抓住机遇;而企业管理则不然,保证稳健运营才是制胜的关键。然而,商业经营永远处于种种威胁之中:计算机故障、火灾、环境污染、财务欺诈、决策失误、产品被迫招回等。风险的存在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严肃对待企业风险。怎样界定商业经营中哪些是最重要的危险、如何减少这些危险发生的概率一如果真的发生的话,又该如何把危险的影响控
12、制在最低限度之内?商业风险范围很广,这里只讨论纯粹风险。纯粹风险管理的本质是将未来不确定的损失以最经济的方式转变为现实的成本,诺基亚公司关于纯粹风险管理的案例将揭示这个如此简单的道理是如何通过最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来实施的。四、 责任损失度量法律责任中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根据相应的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界定,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依据合约规定界定责任方的责任大小,因此本章的责任损失度量是指民事侵权责任损失的度量,侵权责任损失主要是指企业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大小而承担的经济赔偿,以及相应的诉讼费、辩护费等法律费用支出。损害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一种后果,具体表现为受害人的死亡、人身伤害、精
13、神痛苦以及各种形式的财产损害,相应的赔偿原则因损害类型而异。1、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其财产受到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它是可以用金钱的具体数额加以计算的实际物质财富的损失。第一,财产损害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是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所直接造成的被侵权人的财产减少,如侵犯财产权而造成的财物的损坏、灭失,都属于直接损失,都应当全部赔偿,间接损失原则上也应当全部赔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被侵权人本应当得到这些利益,只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才使这些可得利益没有得到。这种损失虽然与直接损失有
14、些区别,但这种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实质上并没有区别。对于间接损失如果不能全部予以赔偿,被侵权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全部保护,同时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也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间接损失也应当全部赔偿。这里所说的间接损失,是客观的、实际的损失,是有切实依据的可得利益损失,并不是主观臆想的损失,对于这样的损失,必须予以全部赔偿。第二,需要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体现的就是赔偿合理损失,按照这一规定,计算财产损失的基本方法是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这个
15、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低而案件审判时市场价格较高,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就对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不利。如果损害发生时市场价格较高而案件审判时价格较低,则这样的计算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对此,应当着重解读后一个说法,即“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可以采取实事求是的方法确定损失范围,确定赔偿数额。第三,实行损益相抵。实行全部赔偿,必须从全部损失中扣除新生利益,实行损益相抵。对此,应当依照损益相抵原则,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对其相抵以后的损失额,予以全部赔偿。第四,财产损害赔偿是否适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专家对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应当适
16、用预期利益损失规则,进行了研究,最终立法没有采纳,但这种规则是应当考虑的。例如,沈阳故宫门前上马石毁损案中,上马石被新手司机在倒车中撞折,经过鉴定,损失达数千万元之多,但侵权人无此巨额利益的损害预期。北京市植物园试验栽培的葡萄被他人偷吃,损失价值也达数千万元,侵权人也无此预期。如果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亦不公平。如果适用预期利益损失原则,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则较为稳妥。故应当在司法实践中总结经验,将来在司法解释中解决。2、非财产损害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所造成的物质机体的损害,根据损害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般伤害、残疾和死亡三种类型。无论是一般伤害、残疾还是死亡,均属于
17、对他人身体的损害。因此,人身损害的赔偿首先涉及的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然而,人身损害不能仅以受害者遭到损害的物质机体本身的价值作为赔偿的确定标准,还应考虑受损机体得以恢复所需的全部费用。(2)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是指当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时精神上的痛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做了界定,扩大了赔偿
18、范围。精神损害表现为生理上或者心理上痛苦的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它不能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加以确定,对于精神受到损害的人给予金钱赔偿,并不具有等价性,而是具有补偿、惩戒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列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注意事项:第一,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以支持。第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
19、地平均生活水平。五、 人力资本损失度量人力资本损失风险的大小需要从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两个方面来考虑。1、损失频率的估算(1)死亡。死亡的频率即处在各年龄段的人的死亡频率,一般从寿险业的生命表中可以得到各年龄段有关死亡概率的信息。(2)健康状况恶化。健康状况恶化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很难用某一个指标来描述健康状况恶化,只能从某一个角度侧面来看,比如致残率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等。致残率可以反映比较严重的健康状况恶化,集体来说,活动受限天数、病人卧床天数及误工天数(耽误工作或耽误上学的天数)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致残率。而同医疗保健机构的接触主要是指看医生的频率,一般可以从历史平均数据得到。(3)年老和
20、退休。年老和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问题,这意味着收入减少,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可能会增加,而且这个数量非常不确定。有关平均剩余寿命的数据可以由中国经验生命表编制委员会所制“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查到。(4)失业。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但仍然找不到工作的现象,指的是非自愿失业。它不是由健康状况恶化引起的,也不是由死亡和年老引起的,而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失业是另一个威胁个人收入能力的重要因素。很多公司,都会通过政府强制的失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失业方面的保障;国外也有一些公司为员工提供了间接的保险项目,常常是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支付失业补偿和在员工的薪水中连续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21、。失业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每个人所经历的失业的本质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种类型,可以分为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是指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由于转换职业等原因而造成的短期、局部失业。这种失业的性质是过渡性的或短期性的。它通常起源于劳动的供给一方,因此被看作是一种求职性失业,即一方面存在职位空缺,另一方面存在着与此数量对应的寻找工作的失业者,这是因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不完备,厂商找到所需雇员和失业者找到合适工作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摩擦性失业在任何时期都存在,并将随着经济结构变化而有增大的趋势,但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失业存在是正常的。结构性失业是指劳动力的供给
22、和需求不匹配所造成的失业,其特点是既有失业,也有职位空缺。失业者或者没有合适的技能,或者居住地点不当,因此无法填补现有的职位空缺。结构性失业在性质上是长期的,而且通常起源于劳动力的需求方。结构性失业是由经济变化导致的,这些经济变化引起特定市场和区域中的特定类型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低于其供给。造成特定市场中劳动力的需求相对低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技术变化,原有劳动者不能适应新技术的要求,或者是技术进步使得劳动力需求下降;二是消费者偏好的变化。消费者对产品和劳务的偏好的改变,使得某些行业规模扩大而另一些行业规模缩小,处于规模缩小行业的劳动力因此而失去工作岗位:三是劳动力的不流动性。流动成本的存在制约
23、着失业者从一个地方或一个行业流动到另一个地方或另一个行业,从而使得结构性失业长期存在。周期性失业是指经济周期中的衰退或萧条时,因社会总需求下降而造成的失业,当经济发展处于一个周期中的衰退期时,社会总需求不足,因而厂商的生产规模也缩小,从而导致较为普遍的失业现象,周期性失业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需求的收入弹性越大的行业,周期性失业的影响越严重。风险管理者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员工所面临的失业情况,因为每种失业引起的问题都各不相同,降低这些失业概率的措施也各不相同。2、损失幅度的估算人力资源风险的损失主要来源于收入的减少和费用(主要是医疗费用)的增多,但精确估计这种损失非常困难,因为我
24、们无法准确预计如果继续工作,我们的收入会是多少。所以人力资本风险的损失幅度都是一个近似的估计。(1)生命价值法。生命价值法是从收入的角度来评价雇员的损失。当雇员死亡或永久性残疾时,其损失主要是收入损失,并且是永久性的,与时间长短呈正相关。这样就可以通过计算雇员在继续工作的情况下所得到的收入来估计员工或其亲属所遭受的损失,即计算每年的税后收入减去员工自身消费后所剩金额的现值总和,这就是生命价值其具体计算步骤为:第一步,预测雇员在退休前每年能得到的税后收入。第二步,如果损失原因是死亡,就要减去用来支付雇员自身消费的那部分收入。第三步,把每年的收入贴现后相加。生命价值是一个近似的估计值,之所以这样说
25、,原因有几点:第一,收入贴现和的估计是近似的。员工的年收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受到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影响,同时还受总体工资水平的影响,但在计算生命价值时,必须事先预计出年收入,这个预计值和实际值之间就可能存在差异。第二,消费的估计是近似的。员工自身的消费也是近似的估计值实际中可能会发生变化。第三,利率的估计是近似的。在贴现中所用的利率也是一个平均的估计值。第四,收入流与消费流发生的时间是近似的。(2)需求法,需求法是从支出的角度来评价损失,它是指雇员为保持家属当前的生活水平所需支出的现值。用需求法来估计损失,不需要考虑雇员的收入以及家属能使用的部分所占的比例,只需考虑家属的正常支出,以及这种正
26、常支出如何受员工死亡的影响。需求法在计算时考虑到了家庭收入的补偿因素,如社会保障计划中为死者家属提供的福利,其具体的计算步骤和生命价值法类似。两种方法相比较,从理论上说,生命价值法是一种更为正确的方法,因为它主要考虑潜在的损失,而非不同家庭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偏好。但在实际中,人们更喜欢用需求法,因为需求法更简洁明了,并且能直接描述雇员家庭的经济福利。六、 公司简介(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闫xx3、注册资本:124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5-3-147、营业期限:2015
27、-3-14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人本、诚信、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顾客为中心”的企业服务宗旨,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欢迎各界人士光临指导和洽谈业务。七、 产业环境分析2019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28、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建设“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复杂多变,但中国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对标对表抓落实,沉心静气谋发展,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再上台阶。八、 发展目标吕梁市氢能产业的发展目标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近期(20222025年)试点示范阶段、中期(20262030年)产业链完善阶段和远期(20312035年)商业化应用阶段。近期目标(202
29、22025):到2025年,积极利用工业副产氢,建成以工业副产氢为主、天然气制氢等为辅的氢能保障能力和完善的供应网络;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示范,并围绕制氢、氢气瓶及压缩机、加氢站及加氢设备、动力系统集成、氢能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示范园区。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氢能供应基地和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形成相对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3;创建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5家,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5家;力争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氢能龙头企业,培育氢能上市公司3家以上,引进和培育氢能龙头企业
30、10家以上,氢能相关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突破50家,培育专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10家。供氢网络基本形成,多应用场景推广,初步建成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氢能应用先行城市。氢能供应能力20万吨年以上(含高纯氢及燃料电池用氢10万吨年以上),其中,工业副产氢产能15万吨年,天然气重整制氢产能5万吨年。氢能运输管道示范5条以上,长管拖车500台以上。在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制造方面,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50座,初步建成面向华北地区的氢能供应基地;氢燃料电池汽车电堆产能达到15000套,氢能动力系统产能达到10000套,形成辐射全国的氢能装备制造基地。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突破5000辆,其中氢燃料公交车
31、、重卡车、物流车占比达到90以上,打造1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示范线,并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氢能重卡车、环卫车、观光车、叉车、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等试点应用。中期目标(20262030):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与工业副产氢结合的供氢格局,积极开展“绿色”煤制氢、生物制氢和光解水制氢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发展成为氢能产业链完备、创新能力强劲、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场景多样,并具有国内重要影响力的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城市。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不低于5;引进和培育氢能龙头企业20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20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50万吨年,其中高纯氢不
32、低于25万吨年。管道运氢、长管拖车基本满足区域运输能力,建成液氢储运示范点5家以上。力争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100座,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突破3万辆,打造100条以上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制、储、运、加、研、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远期目标(20312035):到2035年,形成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绿色”煤制氢、生物制氢和太阳光解水制氢多元发展的供氢格局,供氢成本进一步降低,氢能供应网络全面形成,打造成华北地区重要的氢能供应基地。实现高密度高安全储氢,完成氢能管网布局。形成氢能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氢能产业成为吕梁市的重要支柱产业,推动吕梁建成中国氢能产业商业化创
33、新发展引领区。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不低于8;培育专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30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80万吨年,其中高纯氢不低于50万吨年。形成管道运输、长管拖车、液氢储运协同互补的氢气运输体系。力争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200座,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数量突破5万辆,全市90以上的工业园区、公交线路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九、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
34、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十、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5、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3、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4、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
36、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
37、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
38、、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8、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9、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
39、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40、,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
41、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
42、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董事可
43、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比例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7、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24个月内仍然有效。但属于保密内容的义务,在该内容成为公开信息前一直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
44、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8、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9、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解聘。2、本章程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
45、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3、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4、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
46、解聘;(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10)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5、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6、总裁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7、总裁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8、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1)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7、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9、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裁在任职期间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总裁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10、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
48、)监事1、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2、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5、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SWOT分析说明(一)优势分析(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