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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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10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 六、结论.75 附表.76 附 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3 生态红线区域图 附图 4 项目周边概况图 附图 5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A 地块平

2、面图 附图 6 实验方舟平面布置图(含环保设施分布)附图 7 实验方舟二层平面布局图 附图 8 绿肥实验室废气收集管网图 附图 9 1#污水处理站平面布置图 附 件 附件 1 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单 附件 2 关于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6 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农复202117 号)附件 3 关于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6 个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农复202140 号)附件 4 项目实施单位情况说明 附件 5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A 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附件 6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A 地

3、块 3#农业技术测试实验区(方舟)项目情况说明 附件 7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 8 环评委托书 附件 9 环评确认声明 附件 10 报批申请书 附件 11 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承诺书 附件 12 现场踏勘记录 附件 13 废水排放情况说明 附件 14 全本公示截图 附件 15 公示本有关删除内容的说明 附件 16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附件 17 未开工建设承诺书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105-000000-20-01-747552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丁*联系方式 025-*建设地点 江苏

4、省 南京 市 浦口 区*地理坐标(118 度*分*秒,32 度*分*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M7330 农业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部门 江苏省 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文号 苏农复202117 号 总投资(万元)1800 环保投资(万元)126 环保投资占比(%)7.0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

5、 1195.8,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纳入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甲醛,且项目边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农创中心人才配套服务中心、南京航空技工学校、熹禾涵田酒店、南京市浦口区行知中学、江畔月明府),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 表表1-1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规划环评名称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南京 江北新区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京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宁政复201866号)2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表表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

6、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规划环评名称 审批机关审批机关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 边 区 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 区 及 周 边 区 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建20191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南京江北新区、南京江北新区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NJJBe030单元位于江北新

7、区直管区西南角,NJJBe030-06规划管理单元东至浦滨路、南至绿水湾路、西至浦云路、北至行知路,用地面积约46.07公顷。NJJBe030单元土地利用规划如附图2所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NJJBe030-06-02地块内,规划用地性质为B29a科研设计用地,本项目为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与规划相符。2、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书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010、NJJBd03

8、0、NJJBd040、NJJBe030单元)规划总面积51.13km2,包含核心区33.2km2。本项目位于NJJBe030单元内,NJJBe030单元12.46km2,北接规划五桥连线、东临滨江大道、南至虎桥路、西至浦乌路,规划期为2030年。表表1-3 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内容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相符性判定判定 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1 本规划与上位规划、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环境保护

9、规划等基本协本项目符合上位规划、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 3 调一致;规划方案产业发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方案发展规模的资源能源可承载,区域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均能满足规划需求。规划方案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区域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改善。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新增用地,用水量较小,不会超出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NJJBd010、NJJBd030、NJJBd040、NJJBe030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0、宁环建201917 号)2 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中对区域功能定位要求,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和空间管控要求,落实 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清理整顿与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按计划实施关停并转和优化升级。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和空间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 NJJBe030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 3 水污

11、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确保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确保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 4 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开发建设应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根据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区域餐饮业废气污染治理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研发等产业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包含土建,无施工扬尘。本项目采用通风橱、万向排气罩等措施将废气收集至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 5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土壤法相关要求,防止造

12、成土壤污染。按照规范严格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禁止开采地下水;规划关停的工业企业,按规定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本项目按照规范严格设置防渗、防泄漏措施,将危废库、易制毒室、易制爆室、污水处理站纳为重点防渗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 4 调查及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企业拆除时应按照规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应制定、采取防止土壤污染的有效措施。拆除活动。6 固体废物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统筹考虑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强化危废运输、处置及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环境风险防控;开展企业危废贮存设施规范化整治,规范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经

13、危废库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危废的暂存、转移、台账记录全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 7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定区域污染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区域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本项目大气、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执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 8 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监管与执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

14、环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落实区域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本项目将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项目建成后,按照本报告表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1)生态保护红线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 5 通知(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

15、为“南京市绿水湾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本项目东侧约3km处。本项目与生态红线区域位置关系如附图3所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超标因子为O3,其余因子SO2、NO2、PM10、PM2.5、CO均可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7.3%,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8%。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废水经预处理后由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管,尾水达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固废均

16、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采用隔声、减振等防护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超过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内,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符合用地规划;本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市政部门供应范围。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表表 1-4 与与 NJJBe030 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序序号号 维度维度 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清单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相符性判定判定 1 空间布局禁止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临近湿地公园的建设用地,本项目不是生

17、活 垃 圾 填 埋不涉及 6 约束 不得建设污染和破坏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项目。禁止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场,不临近湿地公园,不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2 现有工业企业项目,应限制其发展,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并限期搬迁或转型。不得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本项目不是现有工业企业项目。本项目不是排放油烟的饮 食 服 务 项目。不涉及 3 现有区域内用地与本次规划不相符的工业企业(活动)限期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尚未建成,符合用地规划。

18、不涉及 4 污染物排放管控 水污染物(珠江污水处理厂现有排口搬迁前):废水排放量为 184.3 万 t/a,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 92.15t/a、9.22t/a、0.92t/a。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4.910t/a、7.365t/a、12.275t/a、1964t/a、12.275t/a。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废水接管至珠江污水处理厂。水、大气污染物最终外排环境量较小,不会造成区域污染物超 出 总 量 限值。本项目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实行现役源 2倍

19、削 减 量 替代。符合 5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粉烟尘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至浦口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水、大气污染物最终外排环境量较小。符合 6 环境风险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本项目不涉及关停搬迁和污不涉及 7 防控 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染地块。7 规划区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本项目将按照环境风险

20、防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本项目纳入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进行管理。不涉及 8 存储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本项目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1#危废库和 1#污水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不涉及直排。符合 9 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危废库为 重 点 防 渗区,危废贮存、转移过程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

21、渗漏等措施。符合 10 资源利用效率 规划区总用水量不得超过5.07 万 m3/d 本项目总用水量为 8.1m3/d,用水量较小。符合 11 禁止取用地下水。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涉及 12 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35吨标煤/万元。本项目为实验室,不涉及单位产值能耗。不涉及(5)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 8 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表表 1-5 与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与南京市江北新区重点管控单元

22、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环境环境管控管控单元单元名称名称 类类型型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空间布局空间布局 约束约束 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管排放管控控 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 资源利资源利用效率用效率要求要求 江北新区核心区及周边区域 园区(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 先 引入:NJJBd010 单元、NJJBd030 单元优先发展医疗健康服务、医疗科研教育、康养服务、总部经济、金融、商业贸易、节能环保、新材料等科技研发行业;NJJBd040 单元、NJJBe030 单元优先发展软件研发、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研发、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研发、新材料研发等行业。

23、(3)限制、禁止引入的行业和项目类型执行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严 格 实施 污 染物 总 量控 制 制度,根据区 域 环境 质 量改 善 目标,采取有 效 措施 减 少主 要 污染 物 排放总量,确 保 区域 环 境质 量 持续改善。园 区 污染 物 排放 总 量按 照 规划 和 规划 环 评及 其 审查 意 见的 要 求进 行 管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建立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构建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区之间的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

24、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若产生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1)引进项 目 的生 产 工艺、设备、能耗、污染 物 排放、资源 利 用等 均 须达 到 同行 业 先进水平。(2)按照国 家 和省 能 耗及 水 耗限 额 标准执行。(3)强化企 业 清洁 生 产改 造,推 进 节水 型 企业、节水 型 园区建设,提高 资 源

25、能 源 利用效率。9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属于NJJBd030 单元优先发展的科技研发类行业。实 行 总量 控 制制度,废水 接 管至 浦 口区 珠 江污 水 处理厂,废气 污 染物 在 江北 新 区范 围 内平衡。本项目将按照事故风险防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运营期间落实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 项 目为 科 研实验室,用水、用电 量 较小,各类 资 源利 用 效率较高。符合情况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表表 1-6 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重点区域(

26、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长江流域管控要求长江流域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相符性分析析 符合符合性判性判定定 空间布局约束 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

27、;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本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新、扩建的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以及焦化项目。不涉及 10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

28、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废水接管至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自然岸线。不涉及 综上,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

29、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如表1-7所示。表表 1-7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序号序号 内容内容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鼓励类项目。2 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不属于禁止类项目。3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 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4 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规定。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苏政办

30、发20139 号)修正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6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上述文件目录中。7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不在上述文件目录中。11 目录(2013 年本)8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3、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号)表表1-8 与宁环办与宁环办202128号文相

31、符性分析号文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文件要求 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相符性判定判定 生产流程中涉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体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况,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m/s。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原则上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详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要求。本项目涉及VOCs的

32、生产环节主要为挥发性有机试剂的使用,其使用过程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排风工作面保持负压状态,一般性实验开口断 面 平 均 风 速 为0.5m/s(有人操作),万向抽气罩平均风速0.35m/s。符合 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设置7套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合计填充量为755kg。为防止活性炭吸附穿透,活性炭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并做好台账记录。废活性炭密闭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

33、转移、处置。符合 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以及回收量;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建设单位将按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台账须记录前述内容。同时,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符合 12 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不少于三年。4、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危险

34、废物管理要求(1)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环办2020284号)号)加强源头分类。各产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源头分类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要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制定内部收集流程、分类判定方法、包装标签要求以及相应的台账记录体系;分类应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原则,满足收集、贮存和委托处置的需要。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

35、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对长期贮存的实验室废物,各产废单位应尽快摸清底数,检测理化性质,明确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置。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将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危废分类,并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危废贮存设施,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故本项目管理工作可满足苏环办2020284号文的相关要求。(2)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南京市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宁环办(宁环

36、办202025号)号)实验室单位应建立、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13 及附录A(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利用等工作,建立并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应急预案、信息公开、事故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单位将建立、健全实验室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

37、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贮存、转移管理和处置利用等工作,不随意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杜绝危废的倾倒与非法转移。故本项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可满足宁环办202025号文的相关要求。14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农创中心”)是农业农村部于 2016 年 12 月 18 日在全国范围内批复建设的首家、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创中心以“促进产研高度融合、打造农业科技产业”为主题,紧抓现代农业产业需求,突出集聚融合和机制创新。农创中心的各项工作由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

38、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创中心管办”)统一领导和管理。农创中心管办下属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集团”)。为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农业科技整体效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农创中心拟建设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5-000000-20-01-747552)、农业农村部长三角地区叶菜类作物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4-000000-20-01-262890)、农业农村部家禽 智 慧 养 殖 与 环 境 精 准 调 控 重 点 实 验 室 建

39、 设 项 目(项 目 代 码:2104-000000-20-01-511893)由农创中心管办登记立项,审批部门为农业农村部,后农业农村部将审批权下放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如附件 2 和附件 3 所示,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先后下发关于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6 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农复202117 号)和关于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等6 个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农复202140 号),原则同意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长三角地区叶菜类蔬菜遗传育种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家禽健康养殖数智化技术集成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可行

40、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绿肥实验室”)沿用登记立项的名称,15 其余两个项目分别更名为长三角地区叶菜类蔬菜遗传育种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叶菜实验室”)、家禽健康养殖数智化技术集成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家禽实验室”)。如附件 4 所示,农创中心管办负责绿肥实验室、叶菜实验室、家禽实验室的申报立项等工作,后期建设、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工作由科创集团负责。绿肥实验室、叶菜实验室、家禽实验室建设地点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A 地块 3#农业技术测试实验区(方舟)(以下简称“实验方舟”)。实验方舟分为

41、北楼和南楼,由室外连廊相连,实验方舟共计 7 层,其中地上 5 层地下 2 层。实验方舟各层布置情况如表 2-1 所示。如附件 6 所示,实验方舟由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口国资”)建设,建成后会转让给农创中心管办。表表 2-1 实验方舟各层布置情况实验方舟各层布置情况 楼层楼层 北楼北楼(每层面积(每层面积 2862m2)南楼南楼(每层面积(每层面积 3956m2)备注备注 楼顶 绿肥实验室废气治理绿肥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设施 叶菜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五层 暂未规划 暂未规划/四层 暂未规划 暂未规划/三层 暂未规划 东侧为叶菜实验室(占地 938m2);西侧为家禽实

42、验室(占地 1074m2)/二层 绿肥实验室绿肥实验室(占地(占地 914m2)西北角为绿肥实验室西北角为绿肥实验室(占地(占地 282m2),其余区域暂未规划/一层 暂未规划 暂未规划/负一层 停车场 停车场/负二层 1#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占地(占地 101m2),其余区域暂未规划 2#污水处理站(占地 119m2),其余区域暂未规划 1#污水处理站在绿肥实验室项目内建设,处理北楼内实验室废水(不含生活污水);2#污水处理站在叶菜实验室项目内建设,处理南楼内实验室废水(不含生活污水)绿肥实验室、叶菜实验室、家禽实验室同步立项、同期建设、预计同时投运。本次评价内容为绿肥实验室的环境影响。绿

43、肥实验室主体工程位于实验方舟二层,建筑面积共计 1196m2,其中北楼 914m2,南楼 282m2;废气治 16 理设施位于实验方舟北楼顶层;本项目在实验方舟北楼负二层建设 1#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及北楼未来建设的实验室废水。本实验室劳动定员 60 人,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10 小时。2、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 绿色智能肥料(Green and Smart Fertilizer)是以现代农业绿色生产需求为导向,根据作物营养特性和农业生产特点,设计出具有精准匹配土壤-作物系统养分需求、最大化生物生态互作级联放大效应的特点的肥料,重点强化根系生命共同体物理-化学-生物

44、互作过程,挖掘根-土-微生物有益互作效应,充分利用信号物质调控能力,发挥根际/根层养分精准调控潜力,最终实现肥料养分的绿色高效、智能精准供应,最小化环境排放与养分损失。如图2-1所示,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主要根据国家肥料产业需求、学科群实验室需求及本实验室自身发展的需求,开展绿色智能肥料的增效材料开发、绿色智能肥料产品研制、绿色智能有机肥料的堆肥工艺与设备开发、绿色智能肥料快速高效评价体系和肥料大数据库构建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并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基础理论、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的衔接和融合。图图 2-1 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工作流程图绿色智能肥料创新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

45、室工作流程图 除技术研发外,本实验室常年承担大量检测任务。主要检测内容为土壤指标、有机肥指标和有机肥中微生物指标。土壤样品检测量为 10000 份/年,17 有机肥检测量为 3000 份/年。检测方案如表 2-2 所示。表表 2-2 检测方案检测方案 样品样品 检测量检测量(份(份/年)年)检测指标检测指标 土壤 10000 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 值、有效态锌含量、有效态锰含量、有效态铁含量、有效态铜含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硼、有效硅、缓效钾、有效硫、干物质和水分、阳离子交换量、容重、硝态氮、全硒、全硼、有效硒、交换性钠、铅、镉、总汞、砷、水解性氮、铁、有效钼、全盐量、碳酸

46、根、重碳酸根、氯根、钙离子、镁离子、硫酸根、钠离子、钾离子、碳酸钙、交换性酸度、水解性总酸度、交换性盐基总量、颗粒组成(机械组成)、铵态氮、全磷、全钾、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全铁、全铝、全硅、全钙、全镁、全钛、铜、锌、镍、铬、碱化度、全锰、全铜、全锌 有机肥 3000 常规指标 有机质含量、总氮含量、总磷含量、总钾含量、水分含量、酸碱度、种子发芽指数(GI)、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杂草种子活性、汞含量、砷含量、镉含量、铅含量、铬含量、氯离子含量 微生物指标 有效活菌数、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霉菌、杂菌数 3、实验室平面布置、实验室平面布置 本实验室主体构筑物及仪器设备均位于实验方舟北楼二层,

47、主要功能区包括元素分析室、土壤前处理室、肥料前处理室、化学分析室、氮肥研究室、土壤研究室、植物气候生长室、天平室、高温室、洗涤室、离心室、土壤风干室、肥料风干室、粗磨室、细磨室、显微镜暗室、微生物培养室、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研究室、微生物分离室、活性物质分离制备室、新型肥料研究室、发酵室、微生物冷冻干燥室。实验室平面布置如附图 7 所示。本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位于实验方舟北楼楼顶,废气管网及治理设施布置如附图 6 和附图 8 所示。1#污水处理站位于实验方舟北楼负二层,布置如附图 9 所示。4、原辅材料、原辅材料 表表 2-3 原辅材料一览表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序号号 名称名称 年用量年用量(kg)最

48、大贮存量最大贮存量(kg)主要使用主要使用/贮存地点贮存地点 来源来源 1 氩气(钢瓶气)3500 140 惰性气瓶室 外购 2 乙炔(钢瓶气)70 14 可燃气瓶室 外购 18 3 氮气(钢瓶气)70 28 惰性气瓶室 外购 4 氧气(钢瓶气)140 28 惰性气瓶室 外购 5 氦气(钢瓶气)140 28 惰性气瓶室 外购 6 硫酸(95%)1350 112.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7 盐酸(37%)295 23.6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8 硝酸(70%)375 30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9 过氧化氢 365.75 29.26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0 重铬酸钾 50

49、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1 高锰酸钾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2 锌粉 5 0.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3 硼氢化钠 10 1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4 硝酸钠 50 4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5 硝酸钾 250 20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6 硝酸银 1 0.2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7 高氯酸 417.5 33.4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8 次氯酸钠 250 20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19 氢氟酸 295 23.6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0 丙酮 40 4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1 石油醚 32.5 3.25

50、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2 丙三醇 63 6.3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3 异戊醇 40.5 4.0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4 四氯化碳 79.75 7.97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5 硫氰化钾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6 二氯化锡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7 三氯化铁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8 环己二胺四乙酸(CDTA)25 2.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29 硫酸铝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30 二乙烯三胺五乙酸 50 5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31 抗坏血酸 5 1 土壤、肥料前处理室 外购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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