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doc20)(1)1699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doc20)(1)16991.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一条 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登记记管理条条例(以下简简称条条例)第三十十条规定定,制定定本施行行细则。登记范范围第二条条 具备备企业法法人条件件的全民民所有制制企业、集集体所有有制企业业、私营营企业、联联营企业业、在中中国境内内设立的的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包括括中外合合资经营营企业、中中外合作作经营企企业、外外资企业业)和其其他企业业,应当当根据国国家有关关规定,按按照下列列所属行行业申请请企业法法人登记记:(一)农、林林、牧、渔渔、水利利业及其其服务业业; (二)工业;(三)地质普普查和勘勘探业; (四)建筑业业;(五)交通运运输业;(六)邮电通通讯
2、业;(七)商业;(八)公共饮饮食业;(九)物资供供销业;(十)仓储业业;(十一一)房地地产经营营业;(十二二)居民民服务业业;(十三三)咨询询服务业业;(十四四)金融融、保险险业;(十五五)其他他行业。第三条条 实行行企业化化经营、国国家不再再核拨经经费的事事业单位位和从事事经营活活动的科科技性社社会团体体,具体体企业法法人条件件的,按按照第二二条所列列行业或或者下列列所属行行业申请请企业法法人登记记:(一)公用事事业;(二)卫生事事业;(三)体育事事业;(四)社会福福利事业业; (五)教育事事业;(六)文化艺艺术事业业;(七)广播电电视事业业;(八)科学研研究事业业;(九)技术服服务事业业。
3、第四条条 不具具备企业业法人条条件的下下列企业业和经营营单位,应应按第二二条或者者第三条条所列行行业申请请营业登登记:(一)联营企企业;(二)企业法法人所属属的分支支机构;(三)从事经经营活动动的事业业单位和和科技性性社会团团体;(四)事业单单位和科科技性社社会团体体设立的的经营单单位;(五)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从事经经营活动动的分支支机构;(六)其他从从事经营营活动的的单位。第五条条 外商商投资企企业设立立的办事事机构应应当申请请登记。 第六条条 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规定应应当办理理登记的的企业和和经营单单位,按按照条条例和和本细则则的有关关规定申申请登记记。登记主主管机关
4、关第七条条 工商商行政管管理机关关是企业业法人登登记和营营业登记记的主管管机关。登登记主管管机关依依法独立立行使职职权,实实行分级级登记管管理的原原则。对外商商投资企企业实行行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登记管管理和授授权登记记管理的的原则。上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有有权纠正正下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不不符合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和政策策的决定定。第八条条 国家家工商行行政管理理局负责责以下企企业的登登记管理理:(一)国务院院批准设设立的或或者行业业归口管管理部门门审查同同意由国国务院各各部门以以及科技技性社会会团体设设立的全全国性公公司和大大型企业业; (二)国务院院批准设设立的或或者国务务院授权权部门审
5、审查同意意设立的的大型企企业集团团;(三)国务院院授权部部门审查查同意由由国务院院各部门门设立的的经营进进出口业业务、劳劳务输出出业务或或者对外外承包工工程的公公司。第九条条 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负责以以下企业业的登记记管理:(一)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批准设设立的或或者行业业归口管管理部门门审查同同意由政政府各部部门以及及科技性性社会团团体设立立的公司司和企业业;(二)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批准设设立的或或者授权权部门审审查同意意设立的的企业集集团; (三)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授权部部门审查查同意由由政府各各部门设设立的经经营进出出
6、口业务务、劳务务输出业业务或者者对外承承包工程程的公司司;(四)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根据有有关规定定核转的的企业或或分支机机构。第十条条 市、县县、区 (指县县级以上上的市辖辖区,下下同)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负责第第八条、第第九条所所列企业业外的其其他企业业的登记记管理。第十一一条 公公司的审审批登记记办法按按专项规规定执行行。第十二二条 国国家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授授权的地地方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负负责以下下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的登记记管理;(一)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或政府府授权机机关批准准的及其其呈报上上级审批批机关批批准的外外商投资资企业,由由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授权的的省
7、、自自治区、直直辖市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登记管管理; (二)市人民民政府或或政府授授权机关关批准的的及其呈呈报上级级审批机机关批准准的外商商投资企企业,由由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授权的的市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登登记管理理。第十三三条 国国家工商商行政管管理局和和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应将核核准登记记的企业业的有关关资料,抄抄送企业业所在市市、县、区区工商行行政管理理局。第十四四条 各各级登记记主管机机关可以以运用登登记注册册档案、登登记统计计资料以以及有关关的基础础信息资资料,向向机关、企企事业单单位、社社会团体体等单位位和个人人提供各各种形式式的咨询询服务。 登记条条件第
8、十五五条 申申请企业业法人登登记,应应当具备备下列条条件(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另另列):(一)有符合合规定的的名称和和章程;(二)有国家家授予的的企业经经营管理理的财产产或者企企业所有有的财产产,并能能够以其其财产独独立承担担民事责责任;(三)有与生生产经营营规模相相适应的的经营管管理机构构、财务务核算机机构、劳劳动组织织以及法法律或者者章程规规定必须须建立的的其他机机构;(四)有必要要的并与与经营范范围相适适应的经经营场所所和设施施;(五)有与生生产经营营规模和和业务相相适应的的从业人人员,其其中专职职人员不不得少于于8人;(六)有健全全的财会会制度,能能够实行行独立核核算,自自负盈亏亏,独立立
9、编制资资金平衡衡或者资资产负债债表; (七)有符合合规定数数额并与与经营范范围相适适应的注注册资金金,其中中生产性性公司的的注册不不得少于于30万万元(人人民币,下下同),以以批发业业务为主主的商业业性公司司的注册册资金不不得少于于30万万元,咨咨询服务务性公司司的注册册资金不不得少于于10万万元,其其他企业业法人的的注册资资金不得得少于33万元,国国家对企企业注册册资金数数额有专专项规定定的按规规定执行行;(八)有符合合国家法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规定定的经营营范围;(九)法律、法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他条件。第十六六条 外外商投资资企业申申请企业业法人登登记,应应当具备备下列条条件:(一)有符合合
10、规定的的名称;(二)有审批批机关批批准的合合同、章章程; (三)有固定定经营场场所、必必要的设设施和从从业人员员;(四)有符合合国家规规定的注注册资本本;(五)有符合合国家法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规定定的经营营范围;(六)有健全全的财会会制度,能能够实行行独立核核算,自自负盈亏亏,独立立编制资资金平衡衡表或者者资产负负债表。第十七七条 申申请营业业登记,应应当具备备下列条条件:(一)有符合合规定的的名称;(二)有固定定的经营营场所和和设施;(三)有相应应的管理理机构和和负责人人;(四)有经营营活动所所需要的的资金和和从业人人员;(五)有符合合规定的的经营范范围;(六)有相应应的财务务核算制制度。
11、 不具备备企业法法人条件件的联营营企业,还还应有联联合签署署的协议议。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从事经经营活动动的分支支机构应应当实行行非独立立核算。第十八八条 外外商投资资企业设设立的办办事机构构申请登登记,应应当具备备下列条条件:(一)有符合合规定的的名称;(二)有固定定的办事事场所和和负责人人。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办事机机构不得得直接从从事经营营活动。第十九九条 企企业法人人章程的的内容应应当符合合国家法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的规规定,并并载明下下列事项项:(一)宗旨;(二)名称和和住所;(三)经济性性质;(四)注册资资金数额额及其来来源;(五)经营范范围和经经营方式式;(六)组织机机
12、构及其其职权;(七)法定代代表人产产生的程程序和职职权范围围;(八)财务管管理制度度和利润润分配形形式;(九)劳动用用工制度度;(十)章程修修改程序序;(十一一)终止止程序;(十二二)其他他事项。联营企企业法人人的章程程还应载载明:(一)联合各各方出资资方式、数数额和投投资期限限;(二)联合各各方成员员的权利利和义务务;(三)参加和和退出的的条件、程程序;(四)组织管管理机构构的产生生、形式式、职权权及其决决策程序序;(五)主要负负责人任任期。具备企企业法人人条件的的私营企企业,其其章程应应按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私营企企业暂行行条例的的规定制制度。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的合营营合同和和章程按按中华华
13、人民共共和国中中外合资资经营企企业法、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中外合合作经营营企业法法和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外资企企业法的的有关规规定制定定。登记注注册事项项第二十十条 企企业法人人登记注注册的主主要事项项按照条条例第第九条规规定办理理。营业业登记的的主要事事项有:名称、地地址、负负责人、经经营范围围、经营营方式、经经济性质质、隶属属关系、资资金数额额。第二十十一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登记注注册的主主要事项项有:名名称、住住所、经经营范围围、投资资总额、注注册资本本、企业业类别、董董事长、副副董事长长、总经经理、副副总经理理、经营营期限、分分支机构构。第二十十二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分支机机构
14、登记记注册的的主要事事项有:名称、地地址、负负责人、经经营范围围、经营营期限、隶隶属企业业、隶属属企业的的注册资资本、核核算形式式。 第二十十三条 外商资资企业设设立的办办事机构构登记注注册的主主要事项项有:名名称、地地址、负负责人、业业务范围围、期限限、隶属属企业。第二十十四条 企业名名称应由由以下部部分组成成:字号号(商号号)、所所属行业业(或者者经营特特点)、组组织形式式。企业名名称前应应冠以所所在地行行政区划划名称,在在冠用的的行政区区划范围围内享有有专用权权,同行行业企业业的名称称不得混混同。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名称可可不冠以以行政区区划名称称,在全全国范围围内,同同行业企企业的名名称不
15、得得混同。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可可有与中中文名称称相一致致的外文文名称。 企业名名称经登登记主管管机关核核准登记记后,受受国家法法律保护护。未经经核准登登记的名名称不准准使用。企企业公章章、银行行帐户所所使用的的名称应应核准登登记的名名称相符符。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对名称称登记实实行分级级管理,按按有关专专项规定定核定和和监督。第二十十五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应当在在合同、章章程签字字之前,向向登记主主管机关关申请名名称登记记,登记记主管机机关在受受理后330日内内作出核核准名称称登记或或者不予予核准名名称登记记的决定定。申请名名称登记记,应当当提交下下列文件件:(一)组建负负责人签签署的申申请书;(二
16、)项目建建议书及及其批准准的文件件;(三)投资者者所有国国(地区区)政府府出具的的合法开开业证明明。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名称经经核准登登记后,在在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核准企企业开业业登记之之前不得得以该名名称从事事经营活活动。第二十六条条 住所所、地址址、经营营场所按按所在市市、县、乡乡(镇)及街道道门牌号号码的详详细地址址注册。第二十十七条 经登记记主管机机关核准准登记注注册的代代表企业业行使职职权的主主要负责责人,是是企业法法人的法法定代表表人。外外商投资资企业的的董事长长是法人人代表人人。法定定代表人人是代表表企业法法人根据据章程行行使职权权的签字字人。企业的的法定代代表人必必须是完完全民事事行
17、为能能力人,并并且应当当符合国国家法律律、法规规和政策策的规定定。第二十十八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根据申申请单位位提交的的文件和和章程所所反映的的财产所所有权、资资金来源源、分配配形式,核核准企业业和经营营单位的的经济性性质。经济性性质可分分别核准准为全民民所有制制、集体体所有制制、私人人所有制制。联营营企业应应注明联联合各方方的经济济性质,并并标明“联营”字样。第二十十九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的企业业类别分分别核准准为中外外合资经经营、中中外合作作经营、外外商独资资经营。第三十十条 登登记主管管机关根根据申请请单位的的申请和和所具备备的条件件,按照照国家法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以及及规范要要求,核
18、核准经营营范围和和经营方方式。企企业必须须按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核核准登记记注册的的经营和和经营方方式从事事经营活活动。 第三十十一条 注册资资金数额额是企业业法人经经营管理理的财产产或者企企业法人人所有的的财产的的货币表表现。除除国家另另有规定定外,企企业的注注册资金金应与实实用资金金相一致致。企业业法人的的注册资资金来源源包括财财政部门门或者设设立企业业的单位位的拨款款、投资资以及社社会集资资。第三十十二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的注册册资本是是指设立立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在登记记主管机机关登记记注册的的资本总总额,是是投资者者认缴的的出资额额。注册册资本与与投资总总额的比比例,应应符合国国家有关关规
19、定。第三十十三条 经营期期限是联联营企业业、外商商投资企企业的章章程、协协议或者者合同所所确定的的经营时时限。经经营期限限自登记记主管机机关核准准登记之之日起计计算。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应应在核发发给外商商投资企企业的证证明上注注明有效效期。 开业登登记第三十十四条 申请企企业法人人登记,应应按条条例第第十五条条(一)至(七七)项规规定提交交文件、证证件。企业章程应应经主管管部门审审查同意意。资金信信用证明明是财政政部门证证明全民民所有制制企业资资金数额额的文件件。验资证证明是会会计师事事务所或或者审计计事务所所及其他他具有验验资资格格的机构构出具的的证明资资金真实实性的文文件。没有主主管部门门的
20、企业业申请登登记时应应提交资资金担保保。资金金担保是是具有法法人资格格的企业业出具的的保证被被担保人人资金真真实性的的文件。担担保的注注册资金金数额不不得超过过担保人人注册资资金数额额的500。担担保人承承担因不不真实的的保证而而产生的的责任。企业主主要负责责人的身身份证明明包括任任职文件件和附照照片的个个人简历历。个人人简历由由该负责责人的人人事关系系所在单单位或者者乡镇、街街道出具具。住所和和经营场场所使用用证明包包括产权权证明、房房屋租赁赁协议。房屋租租赁的期期限必须须在一年年以上。第三十十五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申请企企业法人人登记,应应提交下下列文件件、证件件:(一)由董事事长、副副董
21、事长长签署的的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登记申申请书;(二)合同、章章程以及及审批机机关的批批准文件件和批准准证书;(三)项目建建议书、可可行性研研究报告告及其批批准文件件;(四)投资者者合法开开业证明明; (五)投资者者的资信信证明;(六)董事会会名单以以及董事事会成员员、总经经理、副副总经理理的委派派(任职职)文件件和上述述中方人人员的身身份证明明;(七)其他有有关文件件、证件件。第三十十六条 申请营营业登记记,应根根据不同同情况,提提交下列列文件、证证件:(一)登记申申请书;(二)经营资资金数额额的证明明;(三)负责人人的任职职文件;(四)经营场场所使用用证明;(五)其他有有关文件件、证件件。第三
22、十十七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申请设设立分支支机构或或者办事事机构,应应当提交交下列文文件、证证件:(一)隶属企企业董事事长签署署的登记记申请书书;(二)原审批批机关批批准的文文件和原原登记主主管机关关的通知知函; (三)隶属企企业董事事会的决决议;(四)隶属企企业的执执照副本本;(五)负责人人的任职职文件;(六)其他有有关文件件、证件件。第三十十八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应当对对申请单单位提交交的文件件、证件件、登记记申请书书、登记记注册书书以及其其他有关关文件进进行审查查,核实实开办条条件,经经核准后后分别核核发下列列证照:(一)对具备备企业法法人条件件的企业业,核发发企业业法人营营业执照照;(二
23、)对具备备企业法法人条件件的外商商投资企企业,核核发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营业业执照;(三)对不具具备企业业法人条条件,但但具备经经营条件件的企业业和经营营单位,核核发营营业执照照; (四)对外商商投资企企业设立立的从事事经营活活动的分分支机构构,核发发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营营业执照照;(五)对外商商投资企企业设立立的办事事机构,核核发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办办事机构构注册证证。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应当分分别编定定注册号号,在颁颁发的证证照上加加以注册册,并记记入登记记档案。第三十十九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核发的的企业业法人营营业执照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营业业执照,是是企业取取得法人人
24、资格和和合法经经营权的的凭证。登登记主管管机关核核发的营营业执照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营业执执照,是是经营单单位取得得合法经经营权的的凭证。经经营单位位凭据营营业执照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营业执执照可可以刻制制公章,开开立银行行帐户,开开展核准准的经营营范围以以内的生生产经营营活动。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核发的的外商商投资企企业办事事机构注注册证是是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办事机机构从事事业务活活动的合合法凭证证。办事事机构凭凭据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办办事机构构注册证证,可可以刻制制公章,开开立银行行帐户,从从事业务务活动。变更登登记第四十十条 企企业法人人根据条条例第第十七条条规定,申申请变更更
25、登记时时,应提提交下列列文件、证证件:(一)法定代代表人签签署的变变更登记记申请书书;(二)原主管管部门审审查同意意的文件件;(三)其他有有关文件件、证件件。第四十十一条 企业法法人实有有资金比比原注册册资金数数额增加加或者减减少超过过20时,应应持资金金信用证证明或者者验资证证明,向向原登记记主管机机关申请请变更登登记。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在核准准企业法法人减少少注册资资金的申申请时,应应重新审审核经营营范围和和经营方方式。第四十十二条 企业法法人在异异地 (跨原登登记主管管机关管管辖地)增设或或者撤销销分支机机构,应应向原登登记主管管机关申申请变更更登记。经经核准后后,向分分支机构构所在地地的
26、登记记主管机机关申请请开业登登记或者者注销登登记。企业法法人在国国外开办办企业或或增设分分支机构构,应向向原登记记主管机机关备案案。第四十三条条 因分分立或者者合并而而保留的的企业应应当申请请变更登登记;因因分立或或者合并并而新办办的企业业应当申申请开业业登记;因合并并而终止止的企业业应当申申请注销销登记。 第四十十四条 企业法法人迁移移(跨原原登记主主管机关关管辖地地),应应向原登登记主管管机关申申请办理理迁移手手续;原原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根据新新址所在在地登记记主管机机关同意意迁入的的意见,收收缴企企业法人人营业执执照或或者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营业业执照,撤撤销注册册号,开开出迁移
27、移证明,并并将企业业档案移移交企业业新址所所在地登登记主管管机关。企企业凭证证迁移证证明和有有关部门门的批准准文件,在在新址所所在地登登记主管管机关申申请变更更登记,领领取企企业法人人营业执执照或或者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营业业执照。第四十十五条 企业法法人因主主管部门门改变,涉涉及原主主要登记记事项的的,应当当分别情情况,持持有关文文件申请请变更、开开业、注注销登记记。不涉涉及原主主要登记记事项变变更的,企企业法人人应当持持主管部部门改变变的有关关文件,及及时向原原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备案。第四十十六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改变登登记注册册事项,应应当申请请变更登登记。申申请变更更登记时时,
28、应提提交下列列条件、证证件:(一)董事长长签署的的变更登登记申请请书;(二)董事长长的决议议;(三)原审批批机关的的批准文文件(变变更董事事长、副副董事长长、总经经理、副副总经理理除外)。外商投资企企业变更更住所,还还应提交交住所使使用证明明;增加加注册资资本涉及及改变原原合同的的,还应应提交补补充协议议;变更更企业类类别,还还应提交交修改合合同、章章程的补补充协议议;变更更董事长长、副董董事长,还还应提交交委派方方的委派派证明和和被委派派中方人人员的身身份证明明;变更更总经理理、副总总经理,还还应提交交被聘任任中方人人员的身身份证明明;转让让注册资资本,还还应提交交转让合合同和修修改原合合同
29、、章章程的补补充协议议,以及及受让方方的合法法开业证证明和资资信证明明。 第四十十七条 经营单单位改变变营业登登记的主主要事项项,应当当申请变变更登记记。变更更登记的的程序和和应当提提交的文文件、证证件,参参照企业业法人变变更登记记的有关关规定执执行。第四十十八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设立的的分支机机构和办办事机构构改变主主要登记记事项,应应当申请请变更登登记。变变更登记记的程序序和应发发提交的的文件、证证件,参参照外商商投资企企业变更更登记的的有关规规定执行行。 第四十十九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应当在在申请变变更登记记的单位位提交的的有关文文件、证证件齐备备后300日内,作作出核准准变更登登记或者
30、者不予核核准变更更登记的的决定。注销登登记第五十十条 企企业法人人根据条条例第第二十条条规定,申申请注销销登记,应应提交下下列文件件、证件件:(一)法定代代表人签签署的注注销登记记申请书书;(二)原主管管部门审审查同意意的文件件;(三)主管部部门或者者清算组组织出具具的负责责清理债债权债务务的文件件或者清清理债务务完结的的证明。第五十十一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应当自自经营期期满之日日或者终终止营业业之日、批批准证书书自动失失效之日日、原审审批机关关批准终终止合同同之日起起三个月月内,向向原登记记主管机机关申请请注销登登记,并并提交下下列文件件、证件件: (一)由董事事长、副副董事长长签署的的注销
31、登登记申请请书;(二)董事会会的决议议;(三)清理债债权债务务完结的的报告或或者清算算组织负负责清理理债权债债务的文文件;(四)税务机机关、海海关出具具的完税税证明。法法律、法法规、规规定必须须经原审审批机关关批准的的,还应应提交的的审批机机关的批批准文件件。不能能提交董董事会决决议的以以及国家家对外商商投资企企业的注注销另有有规定的的,按国国家有关关规定执执行。第五十十二条 经营单单位终止止经营活活动,应应当申请请注销登登记。注注销登记记程序和和应当提提交的文文件、证证件,参参照企业业法人注注销登记记的有关关规定执执行。 第五十十三条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撤销其其分支机机构和办办事机构构,应当当
32、申请注注销登记记,并提提交下列列文件、证证件:(一)由隶属属企业董董事长签签署的注注销登记记申请书书;(二)隶属企企业董事事会的决决议。第五十十四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核准注注销登记记或者吊吊销执照照,应当当同时撤撤销注册册号,收收缴执照照正、副副本和公公章,并并通知开开户银行行。登记审审批程序序第五十十五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审核登登记注册册的程序序是受理理、审查查、核准准、发照照、公告告。(一)受理:申请登登记的单单位应提提交的文文件、证证件和填填报的登登记注册册书齐备备后,方方可受理理,否则则不予受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提交的文文件、证证件和填填报的登登记注册册书的真真实性、合合法性、有
33、有效性,并并核实有有关登记记事项和和开办条条件。(三)核准:经过审审查和核核实后,做做出核准准登记或或者不予予核准登登记的决决定,并并及时通通知申请请登记的的单位。(四)发照:对核准准登记的的申请:单位,应应分别颁颁发有关关证照,及及时通知知法定代代表(负负责人)领取证证照,并并办理法法定代表表人签字字备案手手续。(五)公告:对核准准登记注注册的企企业法人人,由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发发布公告告。公、年检和和证照管管理第五十十六条 企业法法人登记记公告分分为开业业登记公公告、变变更名称称登记公公告、注注销登记记公告,由由登记主主管机关关通过报报纸、期期刊或者者其他形形式发布布。 开业登登记公告告的内
34、容容包括名名称、住住所、法法定代表表人、经经济性质质或者企企业类别别、注册册资金或或者注册册资本、经经营范围围、经营营方式、注注册号。注销登登记公告告的内容容包括名名称、住住所、法法定代表表人、注注册号、注注销原因因、负责责清理债债务的单单位。第五十十七条 年度检检验制度度是登记记主管机机关对企企业法人人进行监监督管理理的重要要手段。企企业法人人应当按按照国家家工商行行政管理理局和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规定的的时间和和办法办办理年检检手续。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对年检检合格的的企业,应应当在企企业法人人营业执执照副副本上加加盖年检检戮记。 外商投投资企业业应当在在每年五五月底以
35、以前向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办办理年检检手续,交交回执照照正、副副本,经经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审核后后发还。第五十十八条 企业业法人营营业执照照、营营业执照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企业法法人营业业执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营业执执照分分为正本本和副本本,同样样具有法法律效力力。正本本应悬挂挂在主要要办事场场所或者者主要经经营场所所。登记记主管机机关根据据企业申申请和开开展经营营活动的的需要,可可以核发发执照副副本若干干份。企业根根据国家家规定应应当向有有关部门门提交执执照复印印件的,应应经原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同同意并在在执照复复印件上上加盖登登记主管管机关的的公章。 第五十十九条 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企企业
36、法人人营业执执照和和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营营业执照照的副副本有效效期为一一年。第六十十条 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对对申请筹筹建登记记的企业业,在核核准登记记后核发发筹建建许可证证。第六十十一条 执照正正本和副副本、筹筹建许可可证、外外商投资资企业办办事机构构注册证证、企企业法人人申请开开业登记记注册书书、企业业申请营营业登记记注册书书、企业业申请变变更登记记注册书书、企业业申请注注销登记记注册书书、企业业申请筹筹建登记记注册书书、年检检报告书书表式以以及其他他有关登登记管理理的重要要文书表表式,由由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统一制制定。监督管管理与罚罚则第六十十二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对企业业进行监监督管
37、理理的主要要内容是是:(一)监督企企业是否否按照条条例和和本细则则规定办办理开业业登记、变变更登记记和注销销登记;(二)监督企企业是否否按照核核准登记记的事项项以及章章程、合合同或协协议开展展经营活活动;(三)监督企企业是否否按照规规定办理理年检手手续;(四)监督企企业和法法定代表表人是否否遵守国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和政政策。第六十十三条 各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均均有权对对管辖区区域内的的企业进进行监督督检查。企企业应当当接受检检查,提提供检查查所需要要的文件件、帐册册、报表表及其他他有关资资料。第六十十四条 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对辖区区内的企企业进行行监督检检查时,有有权依照照有关规规定予以以
38、处罚。但但责令停停止整顿顿、扣缴缴或者吊吊销证照照,只能能由原发发照机关关作出决决定。 第六十十五条 上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对对下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作作出的不不适当的的处罚有有权予以以纠正。对违法法企业的的处罚权权限和程程序,由由国家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和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工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局分别作作出规定定。对外商商投资企企业的处处罚权限限和程序序按有关关专项规规定执行行。第六十十六条 对有下下列行为为的企业业和经营营单位,登登记主管管机关作作出如下下处罚,可可以单处处,也可可以并处处:(一)未经核核准登记记擅自开开业从事事经营活活动的,责责令终止止经营活活动,没没收非法法所得,处处以非法
39、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二)申请登登记时隐隐瞒真实实情况、弄弄虚作假假的,除除责令提提供真实实情况外外,视其其具体情情节,予予以警告告,没收收非法所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经经审查不不具备企企业法人人条件或或者经营营条件的的,吊销销营业执执照。伪伪造证件件骗取营营业执照照的,没没收非法法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并并吊销
40、营营业执照照。(三)擅自改改变主要要登记事事项,不不按规定定办理变变更登记记的,予予以警告告,没收收非法所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并并限期办办理变更更登记;逾期不不办理的的,责令令停止整整顿或者者扣缴营营业执照照;情节节严重的的,吊销销营业执执照。超超出经营营期限从从事经营营活动的的,视为为无照经经营,按按照本条条第一项项规定处处理。(四)超出核核准登记记的经营营范围或或者经营营方式从从事经营营活动的的,视其其情节轻轻重,予予以警告告,没收收非法所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
41、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同同时违反反国家其其他有关关规定,从从事非法法经营的的,责令令停业整整顿,没没收非法法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情节严严重的,吊吊销营业业执照。(五)侵犯企企业名称称专用权权的,依依照企业业名称登登记管理理的有关关规定处处理。(六)伪造、涂涂改、出出租、出出借、转转让、出出卖营业业执照的的,没收收非法所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情节严
42、严重的,吊吊销营业业执照。(七)擅自复复印营业业执照的的,收缴缴复印件件,予以以警告,处处以20000元元以下的的罚款。不不按规定定悬挂营营业执照照的,予予以警告告,责令令改正;拒不改改正的,处处以20000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八)抽逃、转转移资金金,隐匿匿财产逃逃避债务务的,责责令补足足抽逃、转转移的资资金,追追回隐匿匿的财产产,没收收非法所所得,处处以非法法所得额额3倍以以下的罚罚款,但但最高不不超过33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情节严严重的,责责令停业业整顿或或者吊销销营业执执照。(九)不按规规定申请请办理注注销登记记的,责责令限期期办理注注销登记记。拒不不
43、办理的的,处以以30000元以以下的罚罚款,吊吊销营业业执照,并并可追究究企业主主管部门门的责任任。(十)不按规规定报送送年检报报告书、办办理年度度检验的的,处以以非法所所得额33倍以下下的罚款款,但最最高不超超过3万万元,没没有非法法所得的的,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并并限期办办理年度度检验;拒不办办理的,吊吊销营业业执照。 (十一一)拒绝绝监督检检查或者者在接受受监督检检查过程程中弄虚虚作假的的,除责责令其接接受监督督检查和和提供真真实情况况外,予予以警告告,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登记主主管机关关对有上上述违法法行为的的企业作作出处罚罚决定后后,企业业逾期不不提出申申诉又不不缴纳
44、罚罚没款的的,可以以按照规规定程序序通知银银行予以以划拨。第六十十七条 对提供供虚假文文件、证证件的单单位和个个人,除除责令其其赔偿因因出具虚虚假文件件、证件件给他人人造成的的损失外外,处以以1万元元以下的的罚款。第六十十八条 登记管管理机关关对工作作人员不不按规定定程序办办理登记记、监督督管理和和严重失失职的,根根据情节节轻重给给予相应应的行政政处分,对对构成犯犯罪的人人员,交交由司法法机关处处理。 第七十十条 企企业根据据条例例第三三十二条条规定向向上一级级登记主主管机关关申请复复议的,上上一级登登记主管管机关应应当在规规定的期期限内作作出维持持、撤销销或者纠纠正的复复议决定定,并通通知申请请复议的的企业。附则第七十十一条 根据条条例第第三十六六条规定定应当申申请筹建建登记的的企业,按按照国务务院有关关部门或或者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人民政府府的专项项规定办办理筹建建登记。第七十十二条 港、澳澳、台企企业,华华侨、港港、澳、台台同胞投投资举办办的合资资经营企企业、合合作经营营企业、独独资经营营企业,参参照本细细则对外外商投资资企业的的有关规规定执行行。第七十十三条 对在中中国境内内从事经经营活动动的外国国(地区区)企业业的登记记管理,按按专项规规定执行行。第七十十四条 本细则则自公布布之日起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