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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文 本津南区人民政府津南区人民政府二二一一七七年年九九月月-第 I 页目录前言.1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5第一节 津南区概况.5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7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8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0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11第一节 区域发展定位与空间布局.11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4第一节 调整原则.14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15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15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17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17
2、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18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19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19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0第六节 其他用地区.21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利用.22第一节 耕地的保护与利用.22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利用.23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的保护与利用.24第七章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及空间管制.25第一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25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7-第 II 页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0第一节 生态建设目标与生态布局.30第二节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1第九章 土地综合整治.32第十章 规划期内重点项目用地保障.33第一节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33第二节 加强城
3、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33第十一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35第一节 严格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35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方向.35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7附 表.40-第 1 页前言前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天津市津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照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以下简称市级规划)要求,结合“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
4、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的基本原则,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在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规划修改,编制了 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面分析了津南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区域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战略;制定了土地利用目标;优化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划定了土地用途分区,并强化了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规则;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主要明确 2015-2020 年间土地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城乡用地布局优化,提出土地利用
5、的区域划分和分区域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第 3 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一、规划原则一、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统筹城乡,推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植树造林面积,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二、规划任务二、规划任务落实天津市市级规划调控任务,强化津南区土地用途管制,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1、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定严格管控措施;2、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在市级规划基础上补充完善城市开发边界。通过土地综合整
6、治等措施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3、建设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十三五”期间植树造林空间布局,加强基础性生态建设用地保护,加大植树造林和生态退耕力度,加大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4、引导乡镇级土地利用,保障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三、规划依据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 4 页4、天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
7、发20122 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8、天津市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管理规划;9、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2016 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发布、2011 年、2017 年修订);1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1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10);13、天津市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年;15、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6、天津市津南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 年);17、天津市土地利
8、用总体规划(2015-2020 年);18、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规2013352 号)。四、规划范围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津南区行政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 38761.1 公顷。五、规划期限五、规划期限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 2014 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 2015-2020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第 5 页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一节第一节 津南区概况津南区概况一、区域位置一、区域位置津南区地处天津市东南部,东临天津港,西连天津市中心城区,南接大港石化工业区,北依海河,处于天津市经济发展的主轴上,是承接中心城
9、区城市功能和滨海新区产业功能的重要地区,区内有津晋、唐津、津港三条高速公路,交通便利,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津南区地理坐标北纬 385002390432,东经 11714321173300。全区东西最宽处 25 公里,南北最长处 26 公里,全区土地总面积 387 平方公里。区辖咸水沽、小站、葛沽、双港、八里台、辛庄、双桥河、北闸口等 8 个镇和长青办事处,165 个行政村,其中八里台镇为区政府所在地。2014 年全区总人口为 70.89 万人,户籍总人口(不含长青办事处)42.49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4.53 万人,农业人口 27.96 万人。二、自然资源概况二、自然资源概况1、气候本区属
10、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云高气爽,冬季干冷少雪,四季分明,日光充足,年日照时数2711.2 小时,平均气温 11.9 摄氏度,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5.9 摄氏度,最冷月平均气温-4.4 摄氏度,全年无霜期平均 216 天。全区平均降雨量 556.4 毫米,平均年降水日 67.7 天,丰水年与枯水年降雨量差502.5 毫米,年降水量分配极不均匀。2、地形地貌区内均系平原,地面高程(大沽高程)一般在 2.53.7 米,西高-第 6 页东低,南部稍高于北部。3、土壤津南区土壤属 2 个土类(潮土、湿土),3 个亚类(潮土类的盐化潮土、盐化湿潮土和湿土类的盐化草甸
11、湿土),13 个土属,43 个土种,其中以盐化湿潮土为主。4、水文津南区处于海河南岸,古为退海之地,河道纵横,坑塘棋布,是闻名遐迩的北方“沽”城。境内有市管河道 4 条,分别为海河、外环河、大沽排水河和先锋排水河(外环河以内);区管河道有洪泥河、马厂减河、月牙河、双桥河等 18 条;镇管河道有小黑河、十五米河、十八米河等 6 条。5、地质构造地质构造具体表现为岩石的褶皱、断裂、纹理以及面状、线状构造。对水工建物筑地基的稳定性和渗漏性有直接影响。第五代区划图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已于 2016 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将津南区北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修订为度,因此位于津
12、南北部的咸水沽镇、葛沽镇、双港镇、莘庄镇及双桥河镇的抗震设防烈度为度。三、社会经济概况三、社会经济概况津南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村居民实际生活不断提高。2014 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 70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4.5%,其中第一产业 5.78 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 0.8%;第二产业 369 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 52.2%;第三产业 333 亿元,占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的 47.0%。地方财政收入 201 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588 元。-第 7 页第二节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天津市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13、6-2020 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实施成效显著,规划实施以来津南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和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得到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保护。上轮规划指导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对津南区实现“东进、西连、南生态、北提升”发展战略起到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上轮规划的实施还使规划的纲领性作用加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度得以提升。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的问题问题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由于经济发展地域格局存在较大变化性,对于未来较长时期的用地布局难于精确判断,上轮规划对于土地利用布局的前瞻性不够,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多
14、次布局调整。为此,本次规划修改将在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基础上,加强对于用地布局的弹性控制,通过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确定建设用地布局的最大弹性范围,并简化边界内布局调整程序,确保规划对于不确定预期的适应能力。2、耕地质量下降,保护压力大、耕地质量下降,保护压力大上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总量过高,保护压力大,耕地保护面临严峻的局面。受水资源短缺的影响,农用地质量持续下降,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大。-第 8 页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一、土地利用结构2014 年末,津南区各类用地情况如下:农用地面积 1758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
15、5.4%。其中,耕地面积为 1005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9%。建设用地面积 1983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2%。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8665.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4%,农村居民点用地8437.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27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1%。未利用地面积 133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第 9 页二、土地利用特点二、土地利用特点1、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贫乏人均耕地面积少,耕地在使用上存在短期行为,重用轻养,使用有机肥少,加之连年干旱少雨、致使耕地板结,地力下降。全区盐化潮湿土比例高,
16、宜种水稻,但因缺少水源以及现有水源不断受到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严重污染,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全区耕地后备资源贫瘠,截至到 2014 年底,未利用地中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仅有 45 公顷。2、农业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全区林地、园地面积少,只占总面积的 2.04%,起不到绿化和防护作用。水域面积虽辽阔,但农业用水资源少,利用率低,这对于农业灌溉和排涝、调蓄的影响很大,但常常因水源不能保证造成灌溉不及时。3、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津南区建设用地总面积 19839.2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1.1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 8665.0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8437.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 2
17、736.6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分别为43.68%、42.53%、13.79%。农村居民点面积占比较高,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少,建设用地性质以城乡建设用地为主,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86.21%。2014 年全区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241 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279 平方米,远高于天津市平均水平。津南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第 10 页第四节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耕地保护压力大一、耕地保护压力大津南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加大。而与此同时人均耕地面积小,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人地
18、矛盾突出。二、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逐步加大二、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压力逐步加大严重缺水是当前津南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矛盾。生态环境逐步退化,造成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压力加大。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压力凸显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压力凸显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供应不足与使用中的不节约不集约同时存在。部分企业规模小但占地面积大,容积率低,分布散、乱,利用率和产出水平不高。-第 11 页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区域发展定位与区域发展定位与空间布局空间布局一、区域发展定位一、区域发展定位津南区位于天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城市发展主轴上,是海河中游南岸的重要城市。要建设成为高端产业聚集
19、区和生态宜居区,打造功能完善、富有活力、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型辅城。二、二、城镇空间布局城镇空间布局紧紧围绕辅城的发展定位,以津南新城和海河教育园区为核心。以各镇及其科技创新园区和自然、人文景观的建设开发为支撑,构建“一主三副”空间布局,形成适应津南区未来发展需要的城市空间新格局。“一主”是指以咸水沽、双港、辛庄为核心,以双桥河、北闸口为补充,把津南主城区建设成为以居住社区、双创空间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主城区。“三副”是指以葛沽、八里台和小站三个空间发展资源有储备、发展潜力大、产业特色鲜明的城镇组团为副中心,强化功能互补,业态协调,形成主副城区之间联系紧密、职住平衡、产
20、城融合的城镇空间布局,在“一主三副”建设中,通过创新发展平台的搭建、历史文化及自然景观的结合,实现城市的协调发展、绿色发展。三三、产业空间布局产业空间布局打造“两基地两区”的产业发展格局。-第 12 页产学研用创新示范基地。发挥科教人才资源集聚优势,加快高研园建设,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形成科研成果转化示范效应,打造服务京津冀创新协同发展标杆区。京津先进制造基地。坚持高端发展,不断完善产业链,做强做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产业,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汽车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若干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一批具有国际争力的知名品牌。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在海河中游规划建设一批功能突出、规
21、模领先、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片区,大力发展总部、金融、金融、金融、会展、创意、设计等业态,提升产业综合服务功能,使津南成为面向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和滨海新区的区域性产业服务中心。特色文化旅游展示区。拓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新型业态,积极融入京津冀文化旅游体系,打造体现津沽韵味,展现稻耕、民俗、宗教文化特色的旅游示范区。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土地利用目标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至 2020 年,全区人口控制在 100 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95%。规划至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183 亿元。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二、土地利用总体目标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
22、保护,质量逐步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第 13 页用,各类用地合理配置,各业用地需求综合协调。土地整治全面推进,规划期内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1、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指标、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指标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至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8291.0 公顷(12.44 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107.0 公顷(7.66 万亩)。2、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利用指标、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利用指标推进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的综合利用规划至 2020 年,园地
23、面积为 23.6 公顷,林地面积为 5079.3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095.2公顷。3、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建设用地调控指标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障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规划至 2020 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1210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18158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 3052 公顷以内。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规划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 175.9 平方米。-第 14 页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第一节 调整原则调整原则一、一、优先保护生态用地优先保护生态用地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基础性
24、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稳定区域内河流、苇地、沼泽,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类用地,维护生态网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态屏障。本次规划修改严格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 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方案中确定的生态红线和贝壳堤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红线范围,确保本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与天津市政府批复的生态红线保持一致。二、二、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稳定和集中安排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三、三、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
25、策、行业发展规划与用地定额标准等确定。四、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应按点轴发展规律,形成城镇紧凑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优化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第 15 页第二节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一、耕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一、耕地结构与布局调整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逐步提高耕地质量;重点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适度开发后备土地;限制建设用地占用质量较高的耕地,调出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且不易管理的耕地。规划基期全区耕地面积为 1005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9%。规划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8291 公顷,
26、占土地总面积的21.4%。二、林地结构与布局调整二、林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稳步增加林业用地,优化布局,增强林地的防护隔离功能,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规划期内,稳步增加林业用地,林地面积由 2014 年 216.6 公顷,增加至 5079.3 公顷,主要是植树造林、道路绿化和生态防护用地,主要布局于津南郊野公园、外环线、津港高速、津晋高速、唐津高速公路等两侧绿化带内。第三节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规划期内积极促进形成城镇紧凑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城乡土地利用格局。城镇新增用地应在统筹利用存量土地的基础上,避让基本
27、农田,少占耕地。新建的工业园区纳入城镇用地范围,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整理缩并相挂钩。-第 16 页规划基期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1710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1%。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逐步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在总面积中的比例,规划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815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8%。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新城、开发区、高研园、中心镇等重点发展区域。城乡用地减少方向主要是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将零散、废弃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第 17 页第第五五章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措施土地用途
28、分区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按照津南区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管制措施的相对一致性,将具有相似土地利用方向的划入同一分区。全区共划分为六个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其他用地区。第一节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该区主要是为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按照确保数量、提升质量、集中布局、空间避让、利于保护的原则,将质量及生产能力高、生产条件好、集中连片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津晋高速以南的区域,其中八里台镇、小站镇为基本农田分布较多的区域,基本农田
29、保护区总面积约为5884.6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15.2%,其中基本农田 5107 公顷。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第 18 页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4、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和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
30、禽养殖。第二节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现有成片的果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以及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耕地和园地,另外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都可划入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海河中游地段以及八里台镇西部,总面积 4756.2 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12.3%。津南区规划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 143.8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0.4%。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
31、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第 19 页2、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三节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按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发展的原则合理划定林业用地区。主要包括植树造林、外环线绿化隔离带以及道路、河流两侧的绿化隔离带,总面积为 5113.3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3.2%。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建设。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者其他类型的营林设
32、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加强林地管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挖沙、采石、取土等活动。4、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第四节第四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现有的城市、建制-第 20 页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发展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发展用地都应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划入这一用途区的主要包括环内地区、津南新城和双港镇、八里台镇、
33、葛沽镇、小站镇四个中心镇以及北闸口镇的镇区用地和产业用地、开发区等,另外包括双闸、迎新两个中心村用地。津南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总面积约为 18158 公顷(含预留指标 291.8 公顷),占津南区总面积的 46.8%。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乡规划相衔接。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注重内涵挖潜,加强闲散地整合,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尽量依托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少占耕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制定区域土地利用集约水平评价体系,各项建设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
34、业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第五节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将海河、外环河、大沽排水河、先锋排水河、洪-第 21 页泥河、幸福河等二级以上河道,巨葛庄贝壳堤核心区、邓岑子贝壳堤核心区划入该区,该区土地总面积为 1056.4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2.7%。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
35、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第六六节节 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一、分区范围一、分区范围除上述分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入其他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为 3937.6 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10.2%。二、管制措施二、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交通、水利、军事、墓葬等基础设施、特殊设施。2、区内土地可用作城乡建设用地扩展区。-第 22 页第第六六章章 农用地农用地保护保护与与利用利用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的保护与利用耕地的保护与利用一、严格控制耕地占用一、严格控制耕地占用严格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各项非农建设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
36、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鼓励将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二、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二、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履行建设占用补充耕地义务,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农地整理力度,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废弃工矿整理复垦,不断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优先开垦为耕地。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并积极探索各区之间开展异地占补平衡。三、注重提高耕地质量三、注重提高耕地质量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改善耕作条件、改良土壤
37、,培肥地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鼓励对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进行剥离,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第 23 页第二节第二节 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利用2014 年,国土部、农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提出本轮规划修改基本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此要求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拟定的天津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切实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一、一、划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红线,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依据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
38、0 年)基本农田目标下达情况,结合津南区 2014 年末耕地现状、已有基本农田成果,包括数量、地类、坡度、质量等别情况,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107 公顷(7.66 万亩),其中八里台镇、小站镇为基本农田分布较多的区域。继续在全区逐步推进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按照“全面规划、应保尽保”的原则,在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将所有基本农田地块纳入保护区内实行特殊保护。对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各类农用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
39、规进行保护,严格限制各类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全区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5884.6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 15.2%,主要分布在津晋高速公路以南的区域。三、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三、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镇政府对永久基本农-第 24 页田保护指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户,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公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设立保护标志等工作,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和责任。四、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四、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按按基本基本农田严格管护农田严格管护划定基本
40、农田整备区,主要是为了以后补划一些未知的重点项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占用的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地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对于保护耕地、稳定农业生产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津南区共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128 公顷。第三节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的保护与利用其他农用地的保护与利用一、加强林地保护一、加强林地保护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加强低效林改造,加快受损林地恢复和重建,加强城镇村绿地建设和河流沿岸、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合理扩大有林地面积,发挥林地最大生态功能。二、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二、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农业发
41、展需要,适度安排设施农业用地。加大畜禽业、名优水产、花卉等附加值高的设施农业培植力度,提高农用地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第 25 页第第七七章章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及空间管制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及空间管制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坚持建设用地利用以“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扩展为辅”,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强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一、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考虑区域各级城镇发展规模和方向,避让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
42、边界,留足发展空间。引导城镇合理布局,限制城镇发展规模,避免城镇无序扩张。到规划期末津南区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 19061 公顷以内(因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冲突,与原市级确定津南区开发边界有所调整),划定开发边界主要集中在环内地区、津南新城、海河教育园,各个镇区及开发区等主要区域。二、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二、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合理确定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在 18158 公顷以内。-第 26 页三、优化配置城镇工
43、矿用地三、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为目标,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需求,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5458 公顷以内。四、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合理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引导自然村落布局优化,保障中心村、基层村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合理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 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700 公顷以内。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切实做好农村居民点整治规划工作,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优
44、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对撤并的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整理复垦,增加农用地面积;对新增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优化用地布局。五、合理统筹基础设施用地五、合理统筹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执行,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为津南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的形成提供用地保障。规划期内机场大道、海沽道、东文南路、辛柴路、博惠道、海鑫路、东小路等项目用地。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支持建设扬水站、排污站、泵站、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统筹解决水利问题。-第 27 页规划期内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 3052.0 公顷以内。第第二二节节 建
45、设用地空间管制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协调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以及其他生态用地的关系,根据管理需要,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将津南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为规划期内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范围。规模边界以内的区域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18158公顷(含预留指标 291.8 公顷),占津南区总面积的 46.8%。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环内区域、新城、开发区、中心镇、一般镇以及中心村建
46、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内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二、有条件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是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第 28 页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所包围区域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 3523.7 公顷,占津南区总面积的 9.1%
47、。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禁止建设区三、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边界包含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边界以内的区域为禁止建设区,将海河、外环河、大沽排水河、先锋排水河、洪泥河、幸福河等二级以上河道,巨葛庄贝壳堤核心区、邓岑子贝壳堤核心区划入
48、该区,禁止建设区土地面积为 1056.4 公顷,占津南区总面积的 2.7%。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用地,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加强河道的管制与治理;3、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区边界不得调整。-第 29 页四、限制建设区四、限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土地划入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总面积为 16311.9 公顷,占津南区总面积的 42.1%,主要包括津南区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等。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土地综合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
49、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 30 页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第一节第一节 生态建设目标与生态布局生态建设目标与生态布局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施“美丽天津”建设工程,落实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推进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保障生态建设的用地需求。通过生态用地建设和全面保育,使河流湿地、农业用地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土地生态环境体系。本轮土总规修改已落实市人大审议通过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我市划定的永久性保护区域和按
50、照国家规定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两个保护管理制度一并实施”。二、生态用地格局二、生态用地格局以生态优先作为发展的基本原则,满足城市发展空间的同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实施“一环、二园、九路、十一河、三城、十六村”造林绿化工程,继续推动天钢柳林公园建设,营造北部景观绿化带、中部高水平特色郊野森林公园、南部经济林产业带,构筑路河绿网和片林、园区绿化闪光点,进一步加强林网、人居环境绿化,创建多层次、多色彩、自然、原野、人文、生态相结合良性生态循环体系。-第 31 页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一、推进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一、推进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落实京津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