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精密结构件公司知识产权评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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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手机精密结构件公司知识产权评估手机精密结构件公司知识产权评估目录一、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2二、 著作权的主体7三、 知识产品生产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自主创新8四、 知识产品生产的内在规律、生产体系及生产函数15五、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22六、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23七、 知识产权资产确认27八、 知识产权资产标引与分级39九、 研发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50十、 知识产权交易的营销管理58十一、 公司概况75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76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76十二、 项目概况76十三、 发展规划79十四、 SWOT分析82十五、 法人治理结构91一、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1、

2、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概述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的总称。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属于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包括对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的保护。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是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与著作权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当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与著作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时候,条例的规定具有优先效力。但是,对于条例没有涉及的问题,仍然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

3、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计算机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这些内容既可以通过著作权保护,也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在此仅讨论计算机著作权的保护。2、计算机软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计算机软件作为著作权的一种保护客体,其同样要具有作为一般客体应当具有的独创性和合法性,并且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必须具有“固定性”,即必须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上,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之所以如此要求,一是因为固定后才便于证明软件的存在及其

4、归属,二是因为固定后才可能被他人所利用。3、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具体权利。著作权包括原始权利和派生权利两类。所谓原始权利,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作品直接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等等;所谓派生权利是指从原始权利中派生的对原始权利进行处分的权利,如转让权、许可权、质押权等。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普通的作品,发表权、修改权作为人身权的内容,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但是,对于软件著作权发表权、修改权可以转让或者继承。4、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及责任适用(1)仅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

5、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2)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实施的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共五种:(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新科技公司是多点收费软件的

6、著作权人,其原职工江志浩等离职后到金科创公司工作,后新科技公司起诉金科创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销售了含有新科技公司拥有著作权的多点收费软件。法院经查实,发现金科创公司销售的软件的源程序中有4个自定义函数、1个窗体模块、12个菜单项、1个工程文件、3个资源文件等与多点收费软件完全相同或相似,且这种完全相同或相似应可避免,据此判定金科创公司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自从P2P软件出现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软件的行为在互联网上已经是司空见惯,处处皆是,如通过迅雷、电驴、BT等点对点软件将各种计算机软件共享,供他人免费下载。(三)

7、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此规定主要限制的是针对受保护的软件著作权实施的恶意技术规避行为。著作权人为输出的数据设定特定文件格式,并对该文件格式采取加密措施,限制其他品牌的机器读取以该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保证捆绑自己计算机软件的机器的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为,不属于上述规定所指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技术措施的行为。精雕公司拥有精雕CNC雕刻系统的著作权,该系统由三大部分组成,即精雕雕刻CAD/CAM软件、精雕数控系统、机械本体三大部分。该系统的使用通过两台计算机完成,一台是加工编程计算机,另一台是数控控制计算机。两台计算机运行两个不同的程序需要相互交换

8、数据,即JDPaint软件通过加工编程计算机运行生成Eng格式的数据文件,再由运行于数控控制计算机上的控制软件接收该数据文件,将其变成加工指令。精雕公司对JDPaint软件享有著作权,该软件不公开对外销售,只配备在富日公司自主生产的数控雕刻机上使用。2006年初,精雕发现奈凯公司在开发的NC1000雕铁机数控系统全面支持精雕各种版本的Eng文件。奈凯公司的上述数控系统中的Ncstudio软件能够读取JDPaint软件输出的Eng格式数据文件。那么,奈凯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破坏精雕公司为保护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呢?法院认为,精雕公司对JDPaint输出文件采用Eng格式,旨在限定JDPain

9、t软件只能在“精雕CNC雕刻系统”中使用,其根本目的和真实意图在于建立和巩固上诉人JDPaint软件与其雕刻机床之间的捆绑关系。这种行为不属于为保护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如果将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扩展到与软件捆绑在一起的产品上,必然超出我国著作权法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对恶意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律限制旨在保护软件著作权,而不能作为滥用该权利者垄断市场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因此,奈凯公司的行为并不属于故意避开和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行为。(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对于以上五种侵犯软件著作权

10、的行为,首先是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某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行为本身对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影响较大,往往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所以,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当注意的是,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都没有明确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但软件条例却明确将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也属于侵权行为。二、 著作权的主体

11、著作权的主体就是享有著作权的人,即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进行了独创性工作的人才能成为作者,独创性工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者科学作品的智力工作。仅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等,由于其行为不具有创造性而不能成为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否成为作者呢?因为有的作品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持下创作的,体现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并由该法人或者组织承担作品的责任,如软件公司开发的ERP软件等。特别是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个人一般不能完成这项任务。而且从法律角度讲,法人作为法律拟制的人,同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12、能力,所以能够成为作者。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之分,前者指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创作作品而依法获得著作权的人,包括作者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著作权的人;后者是指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而取得著作权的人。继受著作权人只享有著作财产方面的权益。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13、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三、 知识产品生产的三种主要形式及自主创新知识的生产最终都靠自然人;而自然人的生产知识的活动一般有:注视、倾听、阅读、试验、推导、直觉感知、发现、发明或(常常伴有收到信息)解释、计算、加工、翻译、分析、判断、评价等;这些只是一些例子而非活动的全部。如果知识生产活动的后果是影响别人的意见,那么其活动一般是:谈话、写作、打字、印刷、动作、做手势、指点、发信号,或者进行描画、涂饰、雕刻、唱歌、表演或其他可以被人看到和听到的活动等。但无论如何,所有上述活动都强调运用五官感觉中的两种即视觉和听觉;知识生产很少通过触觉来进行(除非是盲人);而嗅觉和味觉只限

14、于极为专业的一些职业。本书不从具体生产知识的个体活动展开论述,而是从知识最终被生产出的几种概括形态进行说明,它们或者是个人的研究或开发,或者是由若干自然人通过特定的企业组织形态或其他法定形式构建的组织和机构的集体活动。(一)知识生产的三种主要类型知识的生产与一般商品的生产有共同之处,需要有资源的投入,需要有不同人之间的团队合作等。但与一般商品生产不同的是,其投入主要是知识和智力,它无需专门的厂房,土地、资本等更不占主要比例;虽然其生产也需要团队,但个人在知识的创造过程中,起到很大的主导作用;个人的知识积累对新知识的产生能起到积极作用,而一般商品的生产不会存在这种现象。这种生产的外在形式主要就是

15、研发,它包括三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前文提及,21世纪以来,全球研发增幅加快。例如,2015年,全球研发绩效(以支出来衡量)总计约为1.918万亿美元(当前购买力平价美元),是目前全球可获得的最新总额。2010的可比数字为1.4150万亿美元2000年为7220亿美元。可见,在15年里,全球研发投入增加了近两倍;研发费用分别投入到上述三类研发中,但具体每一类占比或增幅多少,需要进一步的数据的分析。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特点有:(1)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

16、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2)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3)一般由专门的科研人员承担,他们在确定研究专题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4)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因此,当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现象的更充分的认识,和(或)当其目的是为了发现

17、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时,即视为基础研究。它又可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前者是为了推进知识的发展不考虑长期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也不致力于应用其成果于实际问,题或把成果转移到负责应用的部门,后者是期望能产生广泛的知识基础,为已看出或预料的当前、未来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解决提供资料。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其特点有:(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具体表现为: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

18、,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所谓应用研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它与基础研究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是为了认识现象,获取关于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的知识,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而应用研究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具有特定的应用目的;后者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而前者或是发展基础研究成果确定其可能用途,或是为达到具体的、预定的目标确定应采取的新的方法

19、和途径。应用研究虽然也是为了获得科学技术知识,但是,这种新知识是在开辟新的应用途径的基础上获得的,是对现有知识的扩展,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对应用具有直接影响。基础研究获取的知识必须经过应用研究才能发展为实际运用的形式。3、技术开发技术开发是把研究所得到的发现或一般科学知识应用于产品和工艺上的技术活动,即指利用从研究和实际经验中获得的现有知识或从,外部引进技术,为生产新的产品、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而进行实质性的改进工作。目前,国内外大企业,如华为、中兴、IBM、松下、西门子、微软等公司都有自己的研发机构,主要任务是进行技术开发,以使自己在激烈竞争中,抢得先机,获得或确保企业的竞争优势

20、。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的对象主要有:产品的开发、设备与工具的开发、生产工艺的开发、能源与原材料的开发、改善环境的技术开发等。不同的企业可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技术开发的重点。(二)自主创新上述三种研究,不论何种形式,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创新联系在一起,而且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自主创新是相对于技术引进、简单模仿而言的一种研发主动权及技术核心部分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创造性活动,其外在表现形式是通过掌控某一领域核心技术而形成该拥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新产品价值、可占领更多市场的连续不断的动态的活动过程。简言之,创新所需的核心技术来源于某一组织体主动控制的、内部的技术突破,它不是对引进技术的简单模仿

21、,摆脱了对外部技术的依赖;它依靠自身力量、通过独立的研究开发活动,或是基于对引进技术进行改进、提升获得重大进展,或是基于完全的原创性开发,而获得的具有创造性的技术;其本质就是牢牢把握创新核心环节的主动权,掌握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排他权。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体现为新的科学发现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方法、品牌等,其直接效果是对市场占有额的扩大及消费者的认可。根据上述对“自主创新”的界定,可以发现其有如下特征:第一,自主创新不同于自我创新;它关心的不是由谁开发,而是谁掌握了开发的主动权及谁最终拥有研发成果的所有权、支配权和排他权。自主创新不同于“自我创新”,即一切由我进行,由我完成

22、;自主创新的本质体现在“自主”上,即积极主动组织研发,而最终结果是对研发成果掌握控制权和所有权;许多跨国公司如微软、摩托罗拉、IBM等公司在全球建立研发机构,聘用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优秀人才为其研发,这些研发人员研发出的最终成果归机构进而归设立这些机构的大公司所拥有就是一个典型的自主创新;甚至于某些公司通过资产并购收购那些有很强的研发实力但资产薄弱的企业,以将其纳入本公司的组织体系中,从而将其研发成果掌握在自己的控制之中。简言之,自主研发之关键在于调动各种可用资源为自己最终拥有研发成果之所有权、控制权之结果而服务。第二,自主创新不意味着一切从原创开始,它还可以包括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23、等;对于技术后进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比重应远大于原始创新,采取自主的“模仿加改进”方式,成本低、见效快,对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提升本国技术能力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不能将自主创新狭隘地理解成自主“原始创新”。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而言,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可能更有现实意义。第三,自主创新不同于自主创造。创新是一个系统过程,它与实际应用、产品和带来的社会价值等密切关联,能否带来社会效用甚至是其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而创造一般是一个单个的活动,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但未必以带来的实际社会效益为考量其是否成立的标准。要创新,必须要有相应的数据来支撑。美国国家科学委员会

24、发布的2018年科学和工程指数中指出,在创新系统中其未来面对的四个主要数据挑战是:(1)覆盖所有经济部门的指标,包括家庭和企业家、政府和非营利机构;(2)非专利发明的发明指标;(3)时间序列或其他相关数据追踪跨时间和地域的活动;(4)侧重于政策使用的影响和结果措施的指标。这一点对我国的自主创新也有着一定的参考意义。四、 知识产品生产的内在规律、生产体系及生产函数(一)知识生产的内在运行规律1、知识生产中的边际收益递增规律,即知识不再作为一个生产函数的外生变量而是作为生产函数的内生变量,知识在生产、分配、使用的过程中不但没有被消耗掉,而且不断累积、外溢、增加、被多次以至于无数次重复使用进而被无偿

25、传播和使用于整个社会。2、知识生产的累积效应规律,即知识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内在增长和发展(自发的、螺旋上升的、不断扩展的)的机制。累积效应的结果是知识生产领域的“好者更好、优者更优”现象,同时也是知识生产过程中分工的加深,从而形成知识生产的专业化优势、比较优势,有利于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本。3、知识生产的多元动力规律,这些动力包括:(1)社会需求,同其他产品一样,知识的生产也同样是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不断深化发展的;(2)知识本身,知识(包括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生产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即知识能够再生知识(新知识);(3)社会供给创造出的需求。有人在看到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今天的经济发展中的

26、促进作用时,可能认为经济激励机制是知识产生的主要动力。实际上我们看看历史,人类在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时代,技术及各种知识创造性活动也出现过几次非常活跃和繁盛的现象,如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等地都曾经出现过技术快速发展的阶段;中世纪的中国更是取得辉煌的技术成就。这表明,在工业革命之前,其他激励机制的作用可能比经济因素的作用更大。此外,军队部门特殊的制度,在人类史上对技术和知识生产的贡献也不应当受到忽略;尽管与经济商业领域一样,竞争都起决定作用,但军队系列的激励技术和知识生产的制度显然会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领域。这些非经济动力因素是我们研究知识生产时需要加以考虑的。知识生产的路径依赖规律:路径依赖是指在

27、事物发展过程中由于“惯性”而沿着原有的路线和途径发展前进的现象。同样,知识的生产和提供也具有路径依赖的特点,这是因为在知识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知识生产和提供主体逐步形成了有关某一知识产品的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专长,从而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对这一知识领域和某一知识的高度依赖,如果知识生产和供给者转移投资和转产其他产品,其转换成本将非常高昂。(二)知识生产体系国家的知识生产体系即为国家的创新体系。从理论上讲国家创新体系可以分为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等。但是由于知识具有的共享性、耐用性、增值性(即强扩散性)、整体效益倍增性和在创新面前人人平等这些特性,知识的生产

28、是绝不能截然分开的。上述体系构成了国家知识生产的一个完整体系,共同服务于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在生产体系中,保护生产者合法利益的机制也要建立起来。政府和企业要注重保护知识生产者的利益,保护他们生产知识的积极性。因为知识生产是一个主动意识很强的“良心”职业,知识分子的工作业绩直接决定着知识经济中知识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科研需要付出和牺牲很多,要保证知识分子在知识生产过程中的需要,也要对他们在知识生产过程以外的实际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保证他们能在任何情况下不间断地生产出先进而实用的知识。这就需要鉴于知识生产的特殊性,在生产系统中必须构建完善的知识产品生产者保护制度,此为下文所述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

29、。 (三)知识经济的生产函数在知识产品生产的特点、规律和体系的影响下,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知识经济下的生产函数。生产函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在技术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与所能生产的最大产量之间的关系。西方主流经济学家认为生产函数通常可表示为Q=F(L,K,N,E),其中Q代表生产量,L代表劳动力,K代表资本,N代表土地,E代表企业家才能。从定义可以看出,这主要是适用于工业经济的一个公式;由于技术是一个无法确定的因子,为便于研究,经济学家们便假定它是一个常量。实际上它与人类整体经济发展状况是不太符合的,因为技术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假定便于工业经济阶段的研究,但未必适用于所

30、有经济形态。我们倒倾向于以下较为简洁的有关不同阶段的生产函数的论述。基于人类社会的三种经济形态各自的特点和要素,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生产函数可以分别用简单函数表达,从简单的函数可以看出,农业经济时代,生产产出主要取决于体力劳动和以土地为主的自然资源。其中体力劳动是第一位的生产要素:由于技术较为落后,人力占有利用自然资源有限,资源相对富裕,体力越强,从自然界中获得的财富可能就越多,其重要性超过了土地。但无论如何,由于体力中知识技术含量较少,人力可以开采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对许多资源限于知识和技术无法知晓,更无法开采使用)总是有限的,加上受制于天气等自然环境,农业经济时代的产出即创造的社会

31、财富是极其有限的。在工业经济时代,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建立古典经济学到美国经济学家P.A.萨缪尔森等人创立新古典综合派以来,传统经济学生产理论(又称厂商理论)的核心就是生产函数,其产出由资本、劳动力(非技术的劳动力)和资源(随着知识技术的发展,人类可以开采利用的资源范围大大拓展,不再限于土地,含土地、水、森林、矿产和能源等一系列稀缺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所决定,产出的增长,取决于各要素投入的增加,其中资本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个生产函数是建立在人类20世纪初对技术、自然和人类自身认识及20世纪上半叶工业经济生产的基础之上,尽管它对迄今为止的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以知识经济学的眼光分析

32、,我们也很容易发现它的不足之处:该函数无法恰当地表达出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前文已述,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业革命后的劳动者应是掌握一定知识或工业技术的劳动力,或至少知识技术对他们的劳动有着一定的影响(严格说来农业经济时代的劳动力也是需掌握一定知识的,人类至今的所有劳动不可能不含有知识;不过,与工业经济相比,这种影响是无足轻重的),函数中认为的劳动力是非技术劳动力,是不准确的。其次,工业经济面对的最大的难题是对稀缺资源的依赖,资本实际上是一种道具,借助于它,在掌握一定技术的劳动力的运作下,通过对资源的利用,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因此,这一个传统函数表达应被替代。即工业经济中,处于第一

33、位的生产要素是自然资源;由于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率水平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人们可以开发多种自然资源,其重要性超过劳动力,成为社会财富的中心。如煤矿、金银矿等各种矿产资源以及石油、天然气等,成为各国争夺的对象。根据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新知识和本世纪初知识经济的发展状况,人们推定的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中,增加了智力资源(包括人才、信息、科学、技术、组织、管理和决策等无形的劳动),且成为产出的第一影响要素,它对社会财富的增加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森林、草地、海洋、矿产、能源、物种、气候和旅游资源)、资本和劳动力三个变量依然存在,但它们的顺序与工业经济的生产函数相比发生了

34、变化,资本和劳动力位于资源之后,说明资本和劳动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地位和作用不如工业经济时代的影响大。以美国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为例,当时的美国没有大量投入传统资本来开发自然资源,非技术劳动力人口大大下降,但美国的财富和实力却通过信息技术获得了连续106个月的持续增长,说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比尔盖茨创办的微软公司不依赖于传统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投入而依赖于技术投资而获得的成功是另一个经典的例子。下面简要比较一下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各自所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工业经济中,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资本及资本驱逐下的劳动力对稀缺自然资源利用而形成财富,进而推动经济

35、的发展;所以自然资源对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但随着稀缺自然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能源)的减少,利用资源的成本日渐增加,相应地资本积累也会逐渐减少,带来的结果是资本的投入越来越有限,进而工业经济的发展会受到制约。非技术劳动的增加,主要取决于劳动力的增加,劳动力的增加取决于人口的增加,在主要依赖稀缺自然资源发展生产的工业经济中稀缺自然资源对地球人口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不能创造的资源,其总量基本是个常数,围海造田、围湖垦殖的土地量不仅十分有限,还带来了极大的副作用。因此土地的投入也是限定的。对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来说,三个变量都是有限的,因此,20世纪70年代,部分学者提出了工业经济的

36、增长有限的结论。我们看知识经济生产函数与工业经济生产函数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其第一要素是智力资源,而人的智力资源是无限的。人用智力资源来集约利用稀缺自然资源的能力是近乎无限的,人用智力资源开发富有自然资源来代替现在不得不依赖的稀缺自然资源的能力更是无限的,因此,理论上,知识经济的发展是可以持续的;实践中,已经被部分科技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效果所验证,如核能、光伏能等技术拓展了人类使用资源的能力和领域。随着人类技术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许多今天看来解决不了的问题可能会被一一化解。五、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这段时期内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后,万物皆新

37、,我国开始引进对外投资。社会建设需要很多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但是发达国家不愿将技术出口到没有专利保护的国家。另一方面,我国也有一些先进技术在国外申请专利,但其他国家要求仅在中国给予对等保护的条件下才能够给予我国国民专利保护。这使得人们认识到,经济开放必然要建立知识产权制度。1980年我国成立了专利局。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4年3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90年9月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

38、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具备。1980年,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又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等一批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六、 知识产权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它包括四个含义:法律规范的创制机关、外部表现形式、效力级别和地域效力。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正式法律渊源是指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知识产

39、权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国务院相关部委的规章。具体如下:(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包括知识产权法的依据。宪法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这些规定为国家立法机关

40、、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等提供了依据和准则。(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A.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17年,我国在198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民法典。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总则已经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在第123条中,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a.作品;b.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c.商标;d.地理标志;e.商业秘密;f.集成电路布图设计;h.植物新品种;i.法律规定的

41、其他客体。目前,民法典各编的立法规划中并没有为知识产权编留下明确的空间。尽管在未来民法典各编中还可能会出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但关于知识产权的集中性规定极可能就只有民法总则第123条这唯一的一条。相比较而言,民法通则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用专节(第三节第9497条)对知识产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民法总则知识产权条款在条款设置模式上并未有太大变化,反而在条款数量上有所减少,在形式上很容易让人形成知识产权不如其他民事权利重要的印象。B.知识产权法。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单行法,如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法律渊源。C.刑法。刑法

42、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用八条规定了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的刑事责任。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人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强有力的手段。D.其他有关法律。除上述法律外,知识产权还受其他有关法律的调整,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渊源。(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作为知识产权法渊源的行

43、政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商标评审规则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4)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为指导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系列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适用知识产权法的司法解释,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渊源。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

44、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5)地方性法规、规定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规范,在本辖区范围内有法律效力,也为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如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等。(6)国务院各部委的相关规章。国务院相关部委担任着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其颁布的规章也是知识产权法律渊源。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及专利许可等颁布的各种规章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服务商标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等

45、。七、 知识产权资产确认(一)专利资产确认管理1、技术交底技术开发是一件辛苦的工作,其中蕴含了许多开发人员的经验和成果。如何把开发人员的经验累积成可用的知识,在企业内部得以扩散及传承,以避免新开发工作从零开始,甚至重走冤枉路呢?技术交底就是一个值得企业采纳的制度。通过建立技术交底书的撰写与提交,可以从制度上确保研发人员的创新点能够固定下来,成为专利挖掘的技术来源。技术交底书是技术人员将其发明创造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技术管理部门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技术文件。一份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包括八个部分:技术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及其缺陷、发明目的、发明内容、有益效果、最佳实施方式、附图及附图说明。技

46、术交底书最低程度上应当:(1)清楚描述现有技术及其缺点。(2)清楚描述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3)清楚描述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果技术交底书能提供多个相关实施例、提供产生有益效果的原因、提供附图并详细描述附图,将更有助于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全面理解、准确发现实质性发明创新点,从而形成核心与外围相互配合、层级严整、保护严密的专利保护体系。技术交底书一方面可以固化企业的技术知识,另一方面可以作为企业做出技术应用、专利申请等决策的依据和参考。即使企业研发出有质量的技术,也需要通过技术交底书这个载体记载和传递给专利工程师或专利代理人。从专利申请的角度,一份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可以提高专利申请文件的撰

47、写质量和效率,使专利代理人更容易理解发明人发明构思的创新点。因此,技术交底书是联系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的重要沟通渠道。从这个角度,高价值专利的成长路径,首先要从撰写高质量的技术交底书开始。2、专利筛选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要求“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实施”。何为高价值专利?高价值专利应当是技术价值、法律价值和商业价值都比较高的专利。从狭义上讲,高价值专利就是指具备较高商业价值的专利。高价值专利应当以高质量专利为基础,而高质量专利又离不开高质量技术的支持。从高质量技术到高质量专利,再到高价值专利,分别历经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专利运营等多个阶段,层层推进,环环相

48、扣。高质量技术关注的是专利的技术质量,高质量专利关注的是专利的法律质量,高价值专利则更关注专利的商业质量。因此,培育高价值专利的路径,应当先从高质量技术抓起,从高质量专利做起。很多大企业在经过专利数量的膨胀之后,对专利资产的评估都会由“以量取胜”进化到“以质取胜”的阶段。高质量的专利更能在关键产业的关键地位,拍住竞争者的咽喉,提升市场占有率,成为有力的竞争利器。而专利筛选就是一个提升专利质量的制度性措施。(1)专利筛选的内涵对于技术研发能力很强的企业而言,可能存在多项发明创造,并非每件发明创造都需要、都适合申请专利。此时还必须决定应该把哪些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或把哪些发明创造优先申请专利,此即所谓专利筛选制度。专利筛选制度是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对发明创造进行评估,从,而决定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或申请专利的优先顺序的制度。专利筛选制度中最为实质的部分,主要是专利申请之前的发明评估,因此,专利筛选也可以称为发明筛选。许多企业或科研机构在申请专利时,都建立有筛选专利的发明评估制度。(2)专利筛选的目标专利筛选的目的在于评价技术是否具有专利性,是否值得申请专利,并确保申请专利的品质,增加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借此淘汰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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