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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宠物食品公司质量管理总结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设计与开发的评审4二、 设计与开发的质量职能8三、 质量形成的过程12四、 质量职能15五、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19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7七、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9八、 质量监督抽查制度32九、 过程能力36十、 过程能力的计算和评价38十一、 控制图的基本原理39十二、 控制图的观察与分析43十三、 产业环境分析45十四、 我国宠物行业发展历史较短,当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期47十五、 必要性分析48十六、 项目基本情况49十七、 项目风险分析51十八、 项目风险对策54发展规划分析56(一)公司发展规划561、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56公司
2、致力于为多产业的多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产品、技术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为成为百亿级产业领军企业而努力奋斗。56一、 设计与开发的评审一个优秀的设计必须使设计出来的产品,在性能、成本、安全性、可靠性、生产性、对环境的影响、维修性、服务性、使用费用、人机工效、外观及符合法规等各方面,充分满足顾客的要求。这需要设计部门的技术能力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不仅要有完善的技术标准、设计手册,而且还要有具备全面知识和丰富经验的设计人员。但实际上一般的设计人员很难完全满足上述条件,可能在不同的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设计出来的产品多少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了弥补这一客观存在的问题,对于设计部门的产品图纸、规范和要求等
3、进行评审,以保证设计出的产品能在各方面尽量满足顾客的要求。设计与开发评审是指为了评价设计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识别问题(若有问题还要提出解决办法),对设计与开发所作的综合的、系统的并形成文件的检查。设计评审是重要的早期报警措施,也是产品设计阶段最重要的质量保证活动。因此,设计和开发评审应以满足顾客要求为前提,以贯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制约,站在组织和顾客共同利益的立场上评审产品的适用性、工艺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寿命周期、成本等内容,同时,还必须注重工艺试验,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并对特定阶段的监视和测量加以评审和规定。1、设计评审的要求设计评审应以满足用户的要求为前提,以贯
4、彻有关的标准、法令、条例为制约。要站在制造厂和用户共同利益的立场上评审产品的适用性、工艺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等内容。在评审生产制造的可行性的同时,必须注重工艺试验,提高工艺能力和水平。设计评审应根据产品的设计性质、复杂程度、技术难度和生产性质等特点,关注影响设计和规范质量目标的关键决策点,包括对与用户需要和满意有关的项目、与产品规范有关的项目、与工艺规范有关的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审(如:设计的工艺性;设计的可检验性和可试验性;材料、零件、部件规范;包装、搬运和防护)。从产品开发设计的全过程来看,通常应将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改进设计及小批试制阶段的工艺方案列为评审点组织评审
5、。2、设计评审的种类和实施时期设计评审可以在设计过程的任何阶段进行。在设计的适当阶段,应有计划地对设计结果进行正式评审,并形成文件。每次设计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被评审的设计阶段有关的所有职能部门的代表,需要时也应包括其他专家。这些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企业对于不同的产品,评审的次数不一样,一般复杂的、要求高的产品评审次数多,完全更新型的产品评审次数多,有的企业产品评审次数多达78次。而较简单的产品、部分更新的产品评审次数就要少一些,有的只有12次。在这方面没有统一的次数要求,而是从实际需要出发。总的原则是,只要需要,再多也不嫌麻烦,一丝不苟地进行评审;而不需要多次评审的,绝不走形式,一切围绕目的
6、,同时考虑经济性。构思设计评审也叫初期评审,这一阶段要求对方案作概略的分析和论证,其内容偏重于对技术理论、设计原理及技术经济效果等方面的论证和评审。中间设计评审是指从设计开始至设计定型之前的评审工作,其目的是验证产品设计的正确性,包括:理论验证,模型验证,样机验证。最终设计评审重点是全面审查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与生产成本是否符合原定的各项要求,以便为投产做好准备。终期评审的主要形式是设计定型鉴定和生产定型鉴定,必要时,还应包括对初始试验所用的样机或样品的说明及在鉴定试验中为纠正不足所进行的修改的说明,以便为投产做好准备,防止出现其他问题。构思评审的目的在于评审产品样式(构思图)与目标是否一致;试
7、制工序评审的目的在于评审图纸样式(试制图)与工序计划是否一致;工序评审的目的在于为了最后确定工序,进一步评审图纸样式(生产图)与工序计划是否一致;生产前评审的目的在于确认并评价产品质量的达成情况,以及生产准备的进展情况;生产前的综合判定评审设计目的在于确认并评价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经济性、生产体制,综合评价后,宣布批量生产开始。企业的设计评审(DR),主要是确认设计开发过程中构思图、计划图、试制图、批量生产图是否在性能、可靠性、可生产性、成本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顾客的要求),并找出其中的差错。有的企业在此基础上,在新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以工厂的生产部门为中心,还要进行可生产性的审查。重点是确认在
8、实际生产中,目标成本是否能达到目标质量,如何能实现高的生产效率,进一步落实生产准备项目等。为使设计的更改得以有效控制,必须制定设计更改程序,这些程序应对各种必要的批准手续、执行更改的指定地点和时间、从工作现场收回作废的图样和规范及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更改进行验证等方面作出规定,程序中还应包括紧急更改办法,以防止不合格品的生产和交付。当更改的数量、复杂性及随之而来的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时,应考虑再次进行正式的设计评审和确认试验。3、设计评审的组织设计评审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对于产品的设计评审工作,因为不同阶段的设计评审内容侧重不同,任命的评审组组长也各不相同。设计评审组组长的责任与权限有明确的
9、规定,主要有三条:负责设计评审的组织;指挥评审中提出问题的改进处理工作;向企业负责开发工作的领导汇报、请示工作。评审员都是各有关领域的专家,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应该有两部分人参加,即直接参与设计的各方面人员和不直接参与设计的有关专家与使用部门的代表,例如,产品开发设计工程师、质量保证部门的可靠性工程师和质量控制工程师、制造工程部门的工艺工程师及生产管理、采购、工具制造、材料、检验、包装、维修、销售等部门代表和用户代表。他们拥有各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设计工作进行评审。各部门参加评审的人员一般是部门负责人,不随意更换,负责开发的企业领导原则上要出席每次评审会,在第五次评审时,因为
10、要决定是否开始批量生产,企业有关领导(开发、生产、质量、供应、成本等)都要出席。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要向企业经营会议报告。二、 设计与开发的质量职能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例如,汽车一般4年进行一次大换型,电视机、照相机等家电产品几乎每年都在更新。但不少企业新产品开发出来投入批量生产后,很长时间生产难走上正轨,有的产品投产一年后,还在不断进行设计变更,制造现场的返修作业仍在继续,造成很大的浪费,甚至延误了时机。其原因主要是开发设计阶段的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产品设计开发是产品质量形成最关键的阶段,做好产品开发设计阶段的管理,确保开发设计质量,是企业提高自主创
11、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的重要环节。1、产品设计与开发过程的质量管理目标产品设计与开发是指对产品的外观、用途及外延功能进行的以满足和适应顾客需要为目标的设计,通过设计与开发使新产品由概念转变为实体形态。产品设计与开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质量管理的目标同时要满足来自顾客和制造两个方面的双向要求。(1)满足顾客的要求。产品开发的目标决策来自对市场调查信息的系统分析,这是一个识别和确认顾客明确或潜在需求的复杂过程。产品设计开发质量目标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满足用户需求,应清楚了解什么样的顾客需要什么样的产品。为此,正确识别顾客的明确要求和潜在要求是首要的,也是确定新产品设计与开发的依据。识别的整个过程就是大量
12、收集情报并进行系统分析的过程。准确界定产品质量特性,尽可能降低未来的市场风险。(2)要满足制造要求的符合性。顾客需求的最终实现是通过制造过程完成的,因此,设计过程的另一重要质量标志是对制造要求的符合性,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因此,企业设计的产品质量不能超过现有生产设备所能够达到的最大能力。否则,设计质量再高也没有实际意义。如产品结构的工艺性、标准化水平、消耗及成本、试制周期、生产效率等制造方面对设计工作的要求,为制造过程的质量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现代制造理论,可以委托与外包,因此,符合性也包括委托与外包的经济性。2、产品设计与开发的内容有形产品的设计是为生产过程开发出产品的技
13、术规格与参数,以满足在营销职能中所确定的顾客需求。过于简单的产品由于满足不了消费者的要求,自然会被淘汰;而过于奢华精致的产品,则有可能超出了消费者的需求范围。这都说明了设计与开发环节在获取制造业质量中的重要性。有些研究认为产品质量包括美学、性能、寿命和做工四个维度。则将这些维度进一步细化为产品质量的八个关键维度,即产品关键维度的功能、支撑基本功能的辅助特点、可靠性、符合性、寿命期、服务、美学和感觉质量等,有形产品的6个固有特性和产品创新的各种可能用途研究及并行工程的系统性思想,可以将由需要转化的产品特性指标展开成包含以下24个创新维度的产品属性要求。产品创新一般维度:可检测性、服务性、使用环境
14、、外观、重量、可制造性、制造成本、储存区、品牌与文化、使用期、原料、产品寿命期、安装、运输、包装、专利、复杂性、使用成本、安全性、功能、易操作、美学、大小。良好的设计环节将有助于预防制造环节中和服务中的缺陷,并且降低了生产系统对不产生附加值的检验环节的需求。3、产品设计与开发部门的质量职能产品设计与开发是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起点,这一阶段工作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决定该产品的质量水平与竞争能力,所以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技术经济分析及战略决策等活动。一般都要在经济、技术和管理三方面进行分析与论证,经过优化及试验之后,才能进入产品设计阶段。因此,产品开发部门的质量职能如下。(1)在分析研究用户、市场、技术等方
15、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新产品的构思方案;对新产品的原理、结构、技术和材料等方面作出论证;对新产品性能及质量指标、安全性及可靠性等提出明确的要求;进行经济合理性论证等。(2)优选方案,主要是利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对新产品总体方案进行优选。(3)绘制新产品示意总图。(4)对关键零部件或新材料进行试验和试制等。三、 质量形成的过程产品质量有一个从产生、形成到实现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产品的质量。1、朱兰质量螺旋所谓质量螺旋是一条螺旋式上升的曲线,该曲线把全过程中各质量职能按照逻辑顺序串联起来,用以表征产品质量形成的整个过程及其规律性,通常称之为“朱兰质量螺旋”。在朱兰质量螺旋
16、中,将质量的产生和形成过程分为12个阶段。作为一个产品质量系统,系统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环节质量职能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质量螺旋曲线的特点如下。(1)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包括12个环节,产品质量形成过程的这12个环节构成了一个系统,系统目标的实现取决于每个环节质量职能的落实和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因此,必须对质量形成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2)产品质量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2个环节构成一轮循环,每经过一轮循环,产品质量就有所提高。产品质量在一轮又一轮的循环中,总是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改进、有所突破,且连绵不断、永无止境。(3)质量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和外部环境有密切联系。这种
17、联系有直接的(质量螺旋中箭头所指处),也有间接的。如采购环节和物料供应商有联系,销售环节和零售批发商有联系,售后服务和用户有联系,此外,市场研究环节需要研究产品市场,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人来工作,而人力资源主要由社会来培养和提供,等等。所以,产品质量的形成和改进并不只是企业内部行为的结果,质量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4)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依靠人去完成,人的素质及对人的管理是过程质量及工作质量的基本保证。所以,人是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中最重要、最具能动性的因素。现代质量管理十分重视人的因素,强调以人为主体的管理,其理论根源正在于此。2、基于生产系统观的
18、质量形成过程实际上,由于有形产品类型的不同,质量形成过程及控制要求也不同,但有着客观的共性规律。产品的质量要同时满足来自顾客和制造两个方面的双向要求,对质量管理目标来说,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它们始于消费者的需求,终于消费者的使用,消费者是产品质量形成这个螺旋上升过程的交汇点,它也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市场,企业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设计和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要的产品。因此,从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来看,质量职能的归口,一件产品或一项服务能否成功地完成它预定的使命取决于四个主要质量职能过程的转化。(1)市场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设计人员通过市场调查等方法来判断顾客的需求,将顾客
19、需求转化成对产品的要求过程。这个过程通过设计质量职能体现出来。设计质量是指产品设计符合各项质量要求的程度,最终通过设计图和技术文件的质量体现出来,即将技术规范转化为对生产及产品的过程。(2)制造质量。生产人员将设计要求转化成产品的过程。这个过程体现出的制造质量职能。制造质量要通过对制造过程诸因素的严格控制来保证,是通过检验职能把关的。检验质量是对制造出来的产品进行检测而获得的实测质量。制造过程受所用设备的能力、工人的技能、培训和激励、设计所考虑的生产过程的范围(程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设计的监控过程及必要时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例如解决出现的问题)等因素的影响。(3)销售和售后服务质量。销售过程是
20、产品进入流通阶段,经由销售人员将产品转化到顾客手中的过程,而售后服务则是由产品保障的结果所形成的质量。销售和售后服务直接面对顾客,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往往可以通过顾客的满意度体现出来,顾客对企业提供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是否满意,将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影响,良好的服务,是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顾客是企业一项最宝贵的资产。(4)使用质量。使用质量是产品质量的最终体现,它应符合和满足用户所要求的所有质量特性。使用户使用起来感到方便并提供用户使用指南都是重要的。通过这些措施不但可以保证产品得以正确使用,同时,增加了在正确使用产品的前提下安全地持续发挥其功能的机会。随着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
21、者不仅关注产品的基本属性(功能、质量、成本、个性特征),还特别关注产品的环境属性,如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这就要求企业在提供个性化产品的同时,提供相关的环境属性信息。同时,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也要求企业综合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四、 质量职能质量职能,是对企业为保证产品质量面进行的全部技术、生产和管理活动的总称。在一个企业内部,质量职能就是对在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中各部门应发挥的作用或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的一种概括。正确认识质量职能的含义是认识并理解质量形成全过程及其规律性的必要前提。1、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质量职能所包括
22、的各项活动,既有在企业内各部门所进行的,也有在企业外部的供应商、顾客中所进行的。所有这些活动,都对产品质量有贡献或影响作用。因此,对于制造业其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如下。(1)为保证产品质量,企业业务部门、各级各类人员所应承担的质量任务、职务和权限。(2)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制定的各种标准、工作程序、规定使用的质量管理手段和方法。(3)对质量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2、各级部门的质量职能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与组织的产品特点、组织体制、规模、运作方式及市场环境有关,在各部门、各类活动中都应当存在质量职能,而这些分散在各部门中的质量职能是需要进行管理的,所以需要有质量职能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了能够向顾客提供符合
23、或超出他们需求的产品或服务,一个企业必须正确理解质量是组织的目标。站在整个组织系统的层面上,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考察质量职能。(1)组织层的质量职能。在这一层上,对应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如何符合外部顾客需求,如何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将顾客需求输入系统中。通过以下这些问题,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层次的质量职能。比如,现有的哪些产品和服务满足您的要求?哪些是不合格的?哪些是您不需要的?您还有什么样的要求?以顾客为导向的绩效标准,应该作为基础在这一层面上建立起来。(2)运作层的质量职能。在这一层上,企业的生产单元通常是按照职能划分的,比如营销、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财务及采购等。知道产品质量的形成要跨越各个职能
24、部门,那种只注重本部门利益的行为,很有可能是以整体质量的受损为代价的。以下这些问题是这些部门的管理者应该理解的。哪些产品和服务是顾客最需要的?哪些过程提供这些产品?本程序的关键输入是什么?你的内部顾客是谁并且他们的需求是什么?(3)实务层的质量职能。实务层次直接的任务便是提供合格产品的输出,而产品合格的标准是基于质量和顾客服务的要求做出来的。这些是在组织层和运作层中规定好的。这些标准可能包括产品的精确性、完整性、创新性及成本等。对于这一层次中每一个员工的输出,必须通过以下问题来检查。顾客(内部或外部)的要求是什么?如何测量产品要求?每项测量的特别要求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的回答直接推动了有效的质量
25、控制系统的发展。通过在三个层次上来考察企业各级部门的质量职能,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散布在各个质量职能部门中的质量职能通过质量职责有机地联结起来,协同一致地实现企业的质量目标。3、质量职能的主要环节对于制造业而言,其质量职能的主要环节如下。(1)市场调查研究质量职能,主要是进行市场调查,掌握用户需要;分析市场动态,掌握竞争形势;研究市场环境,进行市场预测。(2)产品设计质量职能就是把顾客的需要转化为材料、产品和过程的技术规范。(3)采购质量职能就是为产品质量提供一种“早期报警”的保证。(4)生产制造质量职能就是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者、机器设备、材料、方法、测量手段和环境
26、等过程变量的控制,稳定而经济地生产出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5)检验的质量职能是对产品质量的保证、报告、监督和预防。(6)使用过程(包括包装、运输、库存、销售、安装、使用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的质量职能主要是积极开展售前和售后服务,收集使用现场的质量信息等。五、 产品质量监督法规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也有适用于专门产品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和适用于计量器具产品的计量法等。本节主要介绍常用的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1、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我国质量领域第一部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
27、简称产品质量法),并于1993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8日第九届人大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于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产品质量法颁布的意义。产品质量立法能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法律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实施奖惩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认证制度等能显著提高全民的产品质量意识,提高我国总体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立法能明确产品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损害,将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产品质量立法能维护社会经济秩
28、序。国家鼓励企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市场竞争,而假冒伪劣产品能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在质量法中的罚则中详细规定了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措施及法律责任,对不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2)产品质量法的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共分六章七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立法宗旨和法律的调整对象;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主体并确定其责任的依据;原则规定了我国产品监督管理的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主要规定了国家为了确保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措施,提出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是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另一项是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制度。同时还规定了消费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
29、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四章损害赔偿。主要规定了因产品存在一般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及渠道。第五章罚则。主要规范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当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时,对责任人员,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储运者及企业负责人、检验机构人员、执法人员乃至违法行为的包底纵容者,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军工产品的质量管理由中央军委及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办法,以及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日期。详细内容请参考阅读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食品安全法
30、民以食为天,在2009年前,我国关于食品的主要法律是食品卫生法,随着我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如“河北三鹿奶粉事件”、“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等,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除了食品卫生法。(1)食品安全法颁布的意义。(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这是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的重大转变,第一次从法律角度确立和保证风险评估体制的建立,使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有了更可靠的科学基础。食品安全法统一了食品安全标准。长
31、期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既有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又有农业部制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质量标准,还有各相关食品行业的标准。这些标准导致了政府对企业难以监管。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调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施全过程控制,同时详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进货索证索票义务。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关于食品安全由国务院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质量监督
32、、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食品安全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四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说明立法的宗旨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这既包括食品的卫生要求,也包含食品的营养学要求。并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主要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这是基于世界上食品加工合成方法越来越复杂
33、,添加剂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因此要建立这样的风险评估制度。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说明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并对企业环境、工艺、从业人员、原辅材料、质量记录、标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该章还提出了食品召回制度。对原来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有较大改动。第五章食品检验。提出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重点是废除了原来的免检制度,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
34、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第六章说明了对进出口食品的管理。第七章规定了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有关规定。第八章监督管理。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对食品行业的监督并不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九章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略)3、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
35、001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并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药品管理法颁布的意义。药品管理立法能强化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药品管理立法能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
36、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药品管理立法能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内容中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执法机关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2)(药品管理法)的主要内容。药品管理法总计十章一百零六条内容,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宗旨、调整对象和药品管理的执法部门。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要求
37、及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许可要求及经营管理制度要求。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许可要求及采购、调配、储藏要求。第五章药品管理。规定了药品研制、临床试验、生产要求及药品的进口要求。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规定了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要求。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规定了对药品价格的管理要求和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和宣传要求。第八章药品监督。规定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规定。第九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定义了“药品”、“辅料”等术语及不适用本法的豁免对象。六
3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国务院第549号令中公布的,条例由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签署,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合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都做了具体的规定。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它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做了法规上的要求,并对其事故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主要特点如下。(1)强调安全第一。条例强调以预防为主,事先严格准入,强化政府监管和行政许可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2)企业负责。企业是特种设备安
39、全的第一责任人,条例明确了企业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3)权责一致。条例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4)统一监管。履行WTO承诺,统一进口特种设备和国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制度.做到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监管规范、监管收费“四个统一”。对七大类特种设备实行统一立法、统一监管。(5)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单靠一个部门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应当发挥全社会的力量,综合治理,严格监督。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等均有监督权、建议权、举报权
4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产品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的内容,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意义(1)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的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因此把监察制度法制化已被社会广泛认可。(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防止和减少事故。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特
41、种设备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全过程都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监察,国家特种设备监察司每月要把有关特种设备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公布,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鉴于特种设备具有危险性的特点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重要性,其安全问题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立法、采取行政手段等强制措施予以专门的监督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目的是把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的程度。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2、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七、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由于食品安全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虽然我国在生产许可证目录里包括了加工食品和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但由于国家在2009年新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免检制度,严格规范了食品企业的准入制度。1、组织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2、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
43、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
44、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3、申报程序(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规定的材料,如申请书、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场地平面图等。(2)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请的资料和生产场所进行核查。(3)许可机关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如下处理: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生产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并说明
45、理由。(4)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5)许可机关接到企业生产许可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抽取和封存样品,并告知申请企业在封样后七日内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6)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进行检验,并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予以载明。4、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八、 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
46、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除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对产品质量抽查的方法和依据也作了下列明确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
47、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主要对下面三类产品进行监督抽查。(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主要指食品、药品、化妆品、电器、医疗器械、交通工具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主要指钢铁、水泥、计量器具、建材等。(3)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这主要是指由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提出的假冒伪劣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较大缺陷的产品,这也可能是前两类的产品。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类别根据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划、管理全国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汇总、分析并通报全国监督抽查信息。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并通报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监督抽查信息。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实施从2011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中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监督抽查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由于我国对食品安全日益重视,单独对食品安全立法,同时对食品产品的监督由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