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培训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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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七节第七节 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八节 井下电池电源,国家煤矿安全检测中心,平煤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开滦煤炭集团,兖矿煤业集团,龙煤集团,神华集团,科工集团上海煤科院,原规程是440-491共52条;现435-486条,同为52条。新规程主要增加了井下电源电池部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七节 电气设备、电缆的检

2、查、维护和调整第八节 井下电池电源,从四百三十五-四百四十八共14条,从四百四十九-四百五下五条共7条,从四百五十六-四百六十条共5条,从四百六十一-四百六十八条共8条,从四百六十九条-四百七十四条共6条,从四百七十五-四百八十条共6条,从四百八十一条-四八十三条共3条,从四百八十四条-四百八十六条共3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第四百四十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

3、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三十六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

4、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不同点,可以来自不同变电站,也可来自相同变电站,定语是,只要只要上级变电站形成了至少是两回电源以上的变电站都可担负矿井供电的任务,国标:GBZ29328双电源供电模式可以是:1、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专线

5、供电;2、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环网公网供电;3、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4、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环网公网供电进线;5、双电源(不同方向变电站)两路辐射公网供电进线;6、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一路专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7、双电源(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两路辐射公网供电;三电源供电模式1、三路电源来自三个变电站。全专线进线;2、三路电源来自两个变电站,两路专线,一路环网公网供电进线;3、三路电源来自两个变电站,两路专线井线,一路辐射公网供电进线,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煤矿安全规程

6、电气,第四百三十六条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

7、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矿井电源运行方,原则上应分裂运行,但大部分企业因两台主变按一台主变运行上交基本电贴费,一路运行一路备用,这里要求是热备用,也就是断路器在分开位置,其余全在合的位置。,10KV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这主要是为了供电可靠性,当发生倒杆损坏危及供电安全,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三十七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8、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原第四百五十一条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GB/T12325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电压偏差规定GB14549(公用电网谐波规定)GB/T17626(电磁兼容性),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三十八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主要通风机、提升人

9、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第一节 一般规定,同种设备房,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各窜接变电所馈出保护必须符合规程四百五十二条和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电

10、气,第四百三十九条 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第一节 一般规定,原有没变,井下变电配电所,满足集监控;有图像监视变电所内场景,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矿井内电气设备选型,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1.高低压电机和电气设备,2.照明灯具,3.通信、自动控制的仪表、仪器,矿用防爆型(增安型除外),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矿用一般型,矿用一般型,矿用防爆型,翻车机硐室,采区进风巷,总回风巷、主要回

11、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矿用防爆型,矿用防爆型(增安型除外),设备类别,注:1.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巷道中及沿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可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控制的仪表、仪器)。2.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3.突出矿井应采用本安型矿灯。4.远距离传输的监测监控、通信信号应采用本安型,动力载波信号除外。5.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应采用EPL Ma保护级别。非煤矿专用的便携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甲烷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甲烷浓度。,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本条款与200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相

12、比,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中央变电所的规定和表中注3、注4、注5的要求。本条款表16中规定,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中央变电所可以选用矿用一般性电气设备,其标志为“KY”。但突出矿井的中央变电所应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除外)。本条款表16注3规定,突出矿井应选用本安型矿灯,其防爆标志为Ex ia I或Ex ib I。优先选用安全性更高、防爆标志为Ex ia I的本质安全型矿灯。本安型矿灯比原使用的、防爆标志为Ex s I特许型矿灯具有更高的安全等级、更优越的使用性能,在瓦斯超限情况下也能保证安全使用。本条款表16注4规定,远距离传输的监测监控、通信信号应采用本安型,即井下监测

13、监控、通信系统电缆中远距离传输的信号应是本质安全信号。为此,井下监测监控、通信系统从地面接口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应是本质安全型设备,电缆应采用蓝色的控制电缆或信号电缆;且监测监控、通信系统的实际组成,应与其安全标志证书、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的信息一致。井下就地监测监控、通信的装置,如钢丝绳芯输送带无损检测装置等不受此限,可以使用隔爆信号传输。目前井下使用的载波通讯系统(装置)等,其传输的动力载波信号不能满足本质安全型要求,暂不受此限。本条款表16注5规定,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应采用EPL Ma保护级别。爆炸性环境指其中瓦斯浓度达到或接近瓦斯爆炸界限的环境,如低浓度瓦斯抽放管路中的环境等。由于这种环

14、境中遇火源即可能发生爆炸,具有更高的爆炸危险性,因此要求在其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具备更高的安全保护等级,即应选用安全保护等级为EPL Ma防爆电气设备。低浓度瓦斯抽放管路中使用的设备,及在瓦斯超限情况仍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执行本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上级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

15、,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

16、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五条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九条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

17、出其电压额定值,第四百四十六条 井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配电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原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条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 (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第一

18、节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七条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等装设地点。(二)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等主要技术参数及其他技术性能指标。(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第四百四十八条 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三条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四十九条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四条 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电

20、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条 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一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

21、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必须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六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二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有过流

22、、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七条 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

23、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三条 矿井6000V及以上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生产矿井不超过20A,新建矿井不超过10A。井上、下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备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向移动变电站和电动机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具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必须使用具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和远距离控制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

24、试验。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取样时不受此限。,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八条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四条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五十九条 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

25、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

26、室,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六十一条 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应满足以下规定:(一)在沉陷区架设线路时,两回电源线路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二)架空线不得跨越易燃、易爆物的仓储区域,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道路、河流及其他架空线等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在多雷区的主要通风机房、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架空线路应有全线避雷设施。(四)架空线路、杆塔或线杆上应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煤矿安全规

27、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五节 井下照明和信号,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六节

28、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原规程 现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四百七十七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厚度不得小于5。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原第四百八十四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四百七十八条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

29、)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

30、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原第四百八十五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接地极S0.75;厚5mm耐腐蚀的钢板, 50mm2 Cu或 100mm2的耐腐蚀Fe或 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耐腐蚀扁钢,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者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铁线,或者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蚀扁钢。,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者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

31、于5mm的透孔,并全部垂直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1、接地母线 2、辅助接地母线 3、主接地极 4、局部接地极 5、漏电保护辅助极 6、电缆 7、电缆接地层 8、井下主变电所 9、采区变电所 10、 配电点 11、电缆接线盒 12、连接导线 13、接地导线 14、电缆连接器15、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16、采煤机 17 带式输送机,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四百七十九条 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

32、0mm2耐腐蚀的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耐腐蚀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耐腐蚀的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耐腐蚀的扁钢。,原四百八十六,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四百八十条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做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原第四百八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七节 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原规程 现规程,电气工作票、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工作票

33、专职监护人、工作的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停电、验电、接地,装设有遮栏、挂警示牌,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七节 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四百八十二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原第四百八十九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八十三条 矿井应按表17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表17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和调整,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原第四百九十条,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四百八十四条 井下用电池(包括原电池和蓄电池)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串联或并联的电池组应保持厂家、型号、规格的一致性。(二)电池或电池组应安装在独立的电池腔内。(三)电池应配置充放电安全保护装置。,第八节 井下电池电源,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第八节 井下电池电源,煤矿安全规程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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