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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新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新6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
2、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
3、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二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为_年_月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_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_元(人民币) ¥:_元(人民
5、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_,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
6、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
7、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维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
8、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XX编码: _年_月_日
9、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XX编码: _年_月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店乡中心村新农村项目 2、工程地点:高店乡中心村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设计主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质量标准。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合同。 四、承包项目及内容: 以施工范围设计外墙漆,具体包括外墙漆及外墙漆施工。 承包付款:
10、 本工程以外墙涂料空壳实算:15元/。 五、付款方式: 经方工,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清。扣除百分之十的保修金,一年内无不起皮、不脱落、无明显退色等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期 工人进场施工,24套房子工期为 天,本工程工期从进场算起。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三通。 2、甲方派驻施工工长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监督各个环节施工过程。 3、甲方有权为乙方提供整改意见。 (二)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管理而造成
11、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4、乙方施工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工期。 6、乙方必须对参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参建人员违章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7、电气设施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无关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工人施工不戴安全帽不得入场。 8、严禁无关参建人员登临脚手架,严禁参建人员搭乘载龙门架,严禁参建人员酒后施工,穿拖鞋施工,如有违反,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施工期间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任。 八、其它事项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将按照合同法等追究违约方责任。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
12、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分,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
13、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
14、: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
15、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
16、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
17、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
18、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
19、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
20、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
21、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
22、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
23、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
24、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
25、文件、相关文档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篇六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26、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2.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27、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3.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3.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3.3余款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4.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5.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
28、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5.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
29、、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8.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8.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0、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9.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