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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资料推荐食品安全检查标准一、 查验记录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二、库存管理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2、食品仓库实行专
2、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7、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三、销售卫生1、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
3、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2、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4、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5、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四、健康检查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
4、人员卫生档案。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用具清洗消毒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六、卫生检查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
5、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标准一、 配电室配电设备电气安全检查标准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应与基础型钢固定牢固,安装垂直。屏面油漆应完好,屏内应清洁、无积垢。2、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安装电气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牌。3、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6、、照明配电箱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4、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5、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用兆欧表进行摇测,主电线路必须大于0.5M,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6、柜、屏、台、箱、盘间进行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时,用2500v兆欧标摇测1分钟,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时,用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为1分钟,无击穿闪络现象。二次回路如整
7、流柜有电子元件时,该部位的检测不采用兆欧标摇测,应使用万用表测试回路通断。7、柜、屏、台、箱、盘内各种元件固定牢靠无松动,触头无氧化、无毛刺。线路布置横平竖直,连接固定可靠,线路在柜、屏内无接头,每个端子接一根导线,最多不超过两根且两根电线的截面积和线径均一致。与电气元件及端子连接的导线端部应咬紧,不得用松散、断股,防止通电后因冷热交替等时间因素而过早在检修期内发生松动。8、柜、屏、台、箱、盘内的电气元件设计容量应与负载设备的相符合,应根据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断路器的大小,总电源应安装漏电断路器。禁止用铁丝或铜线代替熔断器。9、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
8、应与重复接地线和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柜内的保护接地线、工作零线应分开设置。配电室内应采用自然通风,并采取防雨、防漏等措施,在门口及出入进部位加设防鼠板,防止动物入侵而引起短路事故。10、配电室正面的操作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应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2m。11、配电柜后面的维修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应小于2m。建筑物个别地方凸处时,其距离可减少0.2m。12、400v及以下的二次回路带电线路之间及带电导线与接地线之间,其电气间隙不小于0.4mm。13、配电室内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配电
9、室内的主回路和二次回路应在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清扫和检修,避雷器试验一次。14、配电室内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听电检维修时,应装设接地线,悬挂“停电检修,有人工作”标识牌。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15、新装和大修后的低压线路和设备,要求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16、UPS不间断电源的整流装置、逆变装置和静态开关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内部接线连接正确,紧固件齐全,牢固可靠,焊接连接无脱落现象。17、UPS不间断电源装置间连线的线间、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UPS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必须与接地装置直接引出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18、无功功率补偿柜中电容器的外壳应与配电柜
10、内的钢架做可靠连接,在停电检修或停电时,应首先断开无功功率补偿柜的开关,对柜内的电容器逐个放电,不论高压电容器还是低压电容器,都不容许在带有残留电荷的情况下合闸,电容器重新合闸前,至少应放电3min。19、无功功率功率补偿柜中的电容定期检查,电容器器身有无鼓包、漏液、膨胀现象,主接线端是否有无变色。20、配电室内柜、屏、台、箱、盘处标识防触电、工作操作标识。变电所、配电室内外要有提示要害部位带电危险的警示标志。二、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标准1、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地点,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2、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
11、面的间隙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处理。防爆设备设备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无外力损坏。3、防爆接线工艺应符合电气要求。4、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三、临时用电电器设备安全检查标准1、严格区分维修电源箱和照明箱,专箱专用,不准随意接其他用电设备。防止因接线设备负荷增大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空开跳闸或电气火灾。2、维修电源箱内临时用电设备应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保,每月试跳一次。严禁一个电源直接两台或多台电气设备,导致线路负荷增大,降低线路的绝缘,增加线路老化速度。3、工作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挂设“已送电”、“已断电”等标识牌。每次用电结束或中断应及时断电,锁好开关箱。4、临时线路
12、横穿道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或线路架空等措施,避免车辆的碾压。保护套管、盖板固定牢靠。采用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严禁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线路,禁止用铁丝、钢丝等金属物绑扎电缆,防止线路发生短路事故。5、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环境和封闭的环境中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使用的电缆应穿管、中间不得有接头,应装设单独漏电保护器,防止在潮湿及封闭环境发生触电事故。6、用电设施接地保护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柜体与柜门之间用2.5m的双色线连接,接地电阻不大于10,配电柜及用电设施放置地应做好防尘、防雨、防漏及防倾倒的措施。7、临时用电箱内
13、的断路器和熔断器,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断路器的大小,从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8、在移动或转移电源箱时应断开电源,避免在移动过程中造成触电或短路事故的发生。移动或转移后必须经电气人员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送电。9、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必要时可以采取重复接地;对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检查,保证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4,接零电阻不大于10);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应有任何断开的地方。同一电力系统中,严禁一部分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另外一部分采取保护接零,当保护接零的零线断线时,而使保护接地带电,增大触电的危险。10、严禁在熔断器上
14、接取临时电源。禁止用铜线、铝线、铁丝代替熔断器的保险丝,空气开关损坏后立即更换,保险丝和空气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否则会造成触电或电气火灾。11、生产过程中使用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和液体时,注意与电缆或导线保持距离,避免电缆或电线与其直接接触。导线受到化学药品和液体污染时,应断电对导线绝缘外皮擦拭;腐蚀较为严重时应该更换导线。12、车间内的导线以及电气设备外露的导线要注意定期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出现老化、干裂、烧焦、破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报修处理;地面上的导线小心保护,避免拖动、摩擦造成绝缘损坏;13、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作业时应做好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设备上操作和维修工作
15、。14、临时用电时间在6个月以上,应严格按照配电设施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15、在有重大危险源场所及高粉尘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16、禁止零线与接地共用:1、当零线末端断线或接触不良时,零线会转变为火线带电,同时接地线带电,与接地线相连接的设备外壳也同样带电;2、零线断开,地线将会带负载电流;3、三相电压不平衡时零线有电流且带电。17、将负载的接地线与箱体的接地进行连接且配电箱的接地应良好,防止电缆绝缘损毁时,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四、电动工器具安全检查标准电动工具按照电气保护分为三类:类电动工具 即为普通电动工具,其额定电源
16、超过50v,类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将可触及的的导电部分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使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导电体,其插头为三脚插头;类电动工具即绝缘结构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类电动工具部不容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外壳绝缘。类电动工具采用不可重接的两脚电源插头,其工具上均有“回”标志;类电动工具即绝缘结构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类电动工具部不容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外壳绝缘。类电动工具采用不可重接的两脚电源插头,其工具上均有“回”标志。1、电动工具检查周期为每周
17、一次。2、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兆欧表进行摇测。如果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绝缘值达不到规定必须进行维修。3、电动工具每年维修保养一次,电气部分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测量及耐压试验,试验的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分钟。4、连接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接地。严禁一闸多台设备,确保一机一闸一保护。电动工具的绝缘检测分类测量对象测量部位绝缘阻值兆欧标电压档设备金属外壳与接地之间的电阻电源电压是否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类电动工具砂轮机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2M500v不大于4超过50v是台钻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2M500v不大于4超过50
18、v是切割机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2M500v不大于4超过50v是台锯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2M500v不大于4超过50v是电焊机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3M501v不大于4超过50v是类电动工具手枪钻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7M500v/超过50v是角向磨光机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7M500v/超过50v是电锤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7M500v/超过50v是冲击钻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7M500v/超过50v是水钻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7M500v/超过50v是类电动工具电钻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10M500
19、v/低于50v否电动螺丝刀带电部位与外壳之间绝缘阻值不小于10M500v/低于50v否五、电力变压器安全检查标准1、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2、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3、变压器声响无异常声音;4、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水泵运转正常,电流继电器工作正常;5、水冷却器的油压应大于水压;6、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7、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迹象;8、压力释放器、安全气道及防爆膜应完好无损;9、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10、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11、各控制箱和二
20、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做好防雨措施;12、干式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13、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温度正常;14、卸油池和排油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15、变压器室内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做好定期巡检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标准一、 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安全检查标准1、罐体、管道、阀门有无腐蚀、无泄漏。2、罐体、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期内;罐区内接地线、防雷防静电线接地良好;液位计显示清晰,液位显示与罐体内实际液位一致;罐体压力、液位、温度等监控、检测元件应定期检测,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确保设备设施完好。3、 消防设施及喷淋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岗位操作人员能正常操作,在应急突发情况下,正
21、常使用。4、 罐区内检维修作业时,安全措施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由主管安全人员现场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签字,并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5、 进入罐区内的运输车辆,必须佩带合格的阻火器,并做好记录,严禁将火种、手机带入罐区。押运司机将运输车辆停靠在正确位置后,在指定的区域内监护装卸,不得远离,缷放完毕后,检查好鹤管、阀门的正常有效关闭,车辆方可驶离作业现场。严禁空车长时间在罐区滞留。6、 罐区岗位操作人员劳保护品穿戴齐全,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7、 应急预案完善,罐区内应急器材配备齐全、完好;设备设施点巡检到
22、位。8、 罐区内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执行,形成闭环。9、 罐区所有的检查记录、测试报警记录、人员出入记、卸放危险化学品记录必须保持完好、整洁并签字确认,按有关规定要求归档、整理。10、 现场安全告知牌、警示标志、设备防护罩、法兰处防喷溅装置齐全、完好;设备接地线接地良好;灭火器、洗眼器完好,能正常使用;围堤无孔洞、裂纹,放空阀、空气切断阀开启灵敏,无腐蚀、无泄漏、堵塞现象。11、 对参观、检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并在出入登记记录表上签字,严禁将火种、手机带入;参观、检查人员由专人陪同并按规定安全路径行走。12、 确保罐区内监控室内的电气监控设备、应急救援电话完好、畅通,定期对罐区内的防雷、防静电设
23、施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13、 检查罐区内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应急灯的完好,确保正常、完好;管道法兰处及阀门处的跨接线连接保持完好,电阻符合规定。14、 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防爆设备及电气设备。二、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检查标准1、 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生产除的成品分类存放。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储存。2、 生产有毒物品场所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3、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24、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按照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要求,双人管理,双锁保管,在储存危险化学品区域现场危害告知卡、安全标识牌齐全。4、 严禁直接接触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存放在一起,分离储存。5、 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6、 有毒物品场所(如:化验室、风机房、成品工段、干吸工段、转化工段等)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及应急器材。7、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严禁与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8、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区域内严禁动火作业。9、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
25、,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致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10、 输送有毒害物料的管道,应有防止泄漏的措施。11、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12、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13、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14、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进行严格的报废处理方法,不得随意乱扔、挪为他用。15、 凡拆
26、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16、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按照要求回收,不得随同垃圾运出,应妥善处理。17、 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分类、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管理、双锁管理,做到一物三台帐(发放台帐、使用流水帐、使用记录台帐)。18、 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仓库应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并在醒目处悬挂危害告知卡,配备消防器材;严禁漏水、雨雪进入,保证库房内干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检查标准一、 建筑工程监理公司检查标准1、是否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否针对方案的
27、编制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2、工程各关键节点、重点工序是否均实施了全程旁站,检查旁站记录。3、监理日志是否真实记载,施工日志及技术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比,相互日期是否吻合。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等指导全程监理的内容是否及时、真实的进行编制,以及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5、监理人员的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人员是否执证上岗,人员配备的专业覆盖是否满足要求;6、监理月报是否及时编制,记录的情况是否真实有效,内容的覆盖是否符合工程的现状;7、是否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有无书面记录,会议内容是否覆盖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内容;8、监理工作联系单有无指导性。签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
28、单,施工单位有无回复,及针对提出的问题,检查现场实际监督力度。 以上内容均是各阶段,检查监理资料的重要内容。这些是例行检查的基本内容,其中还包含合同管理、工程协调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情况,都属于检查的范围。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每次不可能检查得如此详尽,需根据工程实际,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二、安全管理资料检查标准(一)、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帐;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二)、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报
29、;2、安全监理台帐;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4、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5、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标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经主要责任人签字确认3、是否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5、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6、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7、是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是否按计划实施8、是否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9、是否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10、是否建立对安全
30、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11.是否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是否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相关责任人审批签字5、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6、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三)、检查安全技术交底1、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是否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3、交底内容是否全面或针对性是否强4、交底工作是否履行签字手续(四)、检查安全检查1、是否建立安全
31、检查制度2、是否有安全检查记录3、事故隐患的整改是否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4、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是否按期整改和复查(五)、检查安全教育1、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施工人员入场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是否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4、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5、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六)、检查应急救援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是否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3、是否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4、是否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七)、检查持证上岗1、是否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
32、种作业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八)、检查安全标志1、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是否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2、是否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3、是否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四、检查施工场地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2、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路面是否平整坚实3、施工现场是否采取防尘措施4、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积水5、是否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6、是否设置吸烟处、是否随意吸烟五、检查材料管理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按总平面布局码放2、材料码放是否整齐、是否标明名称、规格3、施工现场材料存放是否采取防火
33、、防锈蚀、防雨措施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是否使用器具或管道运输5、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六、检查现场防火1、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措施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是否合理或灭火器材是否失效5、是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指定动火监护人员七、施工用电检查标准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
34、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一)、外电防护1、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是否采取防护措施。2、 外电线路防护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3、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是否符合安全距离。(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 配电系统是否采用同一保护系统。3、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电气设备是否接
35、保护零线。5、 保护零线装设开关、熔断器或通过工作电流6、 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 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9、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是否做重复接地。(三)、配电线路1、 线路及接头是否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2、 线路是否设短路、过载保护。3、 线路截面是否能满足负荷电流。4、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电缆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
36、等敷设或敷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 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7、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是否小于2.5m。(四)、配电箱与开关箱1、 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2、 用电设备是否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3、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漏电保护器参数是否匹配或检测是否灵敏。6、 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损坏或进出线混乱。7、 箱体是否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8、 箱体是否设门、锁是否采取防雨措施。9、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10、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
37、求。(五)、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2、 是否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3、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或仪表、电器元件损坏。5、 配电室是否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6、 配电室是否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六)、现场照明1、 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混用。2、 特殊场所是否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3、 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4、 照明变压器是否使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5、 灯具金属外壳是否接保护零线。6、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7、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
38、压线路的架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8、 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七)、用电档案1、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2、 是否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或设计、方案缺乏针对性。3、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相关部门是否组织验收。4、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是否填写或填写是否真实。5、 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设施验收记录是否填写或填写是否真实。6、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是否填写或填写是否真实。7、 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设专人管理。八、施工设备检查标准(一)、物料提升机检查标准1、安全装置1) 是否安装起
39、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2) 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是否灵敏3) 安全停层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或是否达到定型化4) 是否安装上行程限位5) 上行程限位是否灵敏、安全越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 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30m是否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自动停层、语音及影像信号监控装置每项2、防护设施1) 是否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 是否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或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 停层平台两侧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4) 停层平台脚手板铺设是否严、是否牢5) 是否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是否起作用6) 平台门是否达到定型化7) 吊笼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升降机检查标准1、安全装置1)
40、是否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是否灵敏2) 是否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是否灵敏3)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4) 对重钢丝绳是否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是否灵敏5) 是否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 是否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 SC型施工升降机是否安装安全钩2、限位装置1) 是否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是否灵敏2) 是否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是否灵敏3) 是否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是否灵敏4)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6) 是否安装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或是否灵敏7)
41、是否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是否灵敏3、防护设施1) 是否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 是否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联锁保护装置或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3) 是否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停层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是否安装层门或层门是否起作用6) 层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达到定型化(三)、塔式起重机检查标准1、载荷限制装置1) 是否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是否灵敏2) 是否安装力矩限制器或是否灵敏2、行程限位装置1) 是否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是否灵敏2)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 是否安装幅度限位器或是否灵敏4) 回转是否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是
42、否安装回转限位器或是否灵敏5)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是否安装行走限位器或是否灵敏3、保护装置1)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是否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2)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是否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或是否灵敏4)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是否安装障碍指示灯4、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1) 吊钩是否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 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3) 滑轮、卷筒是否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 滑轮及卷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5)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6
43、)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是否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5、多塔作业1) 多塔作业是否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是否经审批2)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安拆、验收与使用1) 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取得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 是否制订安装、拆卸专项方案3) 方案是否经审核、审批4) 是否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是否经责任人签字5) 安装、拆除人员及司机、指挥是否持证上岗6)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是否填写检查记录7) 实行多班作业是否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7、附着装置1)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是否安装附着装置2)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是否满足说明书要求是
44、否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3)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是否进行承载力验算4) 附着装置安装是否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特种设备检查标准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检查(一)、机构及制度检查1、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2、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3、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二)、设备档案检查1、是否建立设备档案,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2、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3、所抽查的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三)、人员档案检查。1、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2、是
45、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二、锅炉等压力容器检查标准1、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2、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是否被堵塞。3、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4、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5、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6、是否按规定装有相关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7、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8、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9、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等介质泄漏的现象。10、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三、起重设备检查标准1、现场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2、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3、是否有制动、缓冲、防风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载荷、力矩、位置、幅度等相关限制器,制动器、限制器是否有效工作。4、运行警示铃、紧急制动、电源总开关是否有效。5、是否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