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业公司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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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总 工 地测科长 审 核 编 制二一七年一月一日矿井 “五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第一章 总则为切实贯彻煤矿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使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与2017年度风险辨识结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达到一旦发生事故,能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并进行迅速抢救之目的,经有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特编制2017年度矿井灾害预防措施。本措施要求2017年度把矿井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安全责

2、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切实负责,搞好业务保安,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做到安全工作严格把关,该年度的“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要在矿长和总技术管理人员的领导下,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科室、区、队领导负责带头认真学习,并监督贯彻执行,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以实现我矿安全文明生产。第一 节 矿井概况 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苇园沟村境内,距登封市16公里,是郑州嵘昌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井田东西长1650m,南北宽300-800m,井田面积0.767km2。主要开采二1煤层,平均煤厚4.2米,煤层倾

3、角8-12°,保有地质储量166.25万吨,可采储量65.28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确定生产能力13万吨/年,服务年限3.4年。矿井为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8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21m3/min,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类不易自燃煤层;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类型,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50m3/h,最大涌水量100m3/h,实际正常涌水量15m3/h,最大涌水量30m3/h。 矿井开拓方式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三立井为主井、副井、风井,其中主井井深142m,井筒直径3.8m,凝土浇筑,井筒装备有2.0t双箕斗,内设梯子间,兼做矿井安全出口;副井井

4、深138m,井筒直径3.0m,凝土浇筑,井筒装备有1.0t单罐笼;风井井深128m,井筒直径4.2m,凝土浇筑,井筒内设梯子间,兼做矿井安全出口。矿井目前有一个21091回采工作面(整体顶梁悬移支架支护)和一个掘进工作面(21071上付巷掘进工作面)。第二节 矿井事故地点及原因根据本年度采掘生产安排,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如下:1、冒顶事故:(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架设,达不到质量标准,可能发生冒顶事故。(2)采掘工作面不按作业规程施工,控顶距超过规定,空顶时间过长,可能发生冒顶事故。(3)巷道长期失修或修理巷道违犯作业规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4)采掘工作面如果遇老巷

5、或过联眼、地质变化带、由于采取措施不当可能发生冒顶事故。(5)工作面煤层倾角相对较大,且煤层赋存不太稳定,在地质变化区段,回采时因措施不当或违犯作业规程开采,可能会导致冒顶事故。(6)两个工作面在回采时因初次来压或周期来压时,集中应力增大而采取措施不得当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7)工作面使用失效支柱或劣质坑木不符合规程之规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8)端头支护无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规定违章作业时,可能发生冒顶事故。(9)采面收尾时,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应力集中,造成冒顶事故。2、瓦斯事故:(1)若风门管理不善导致风流短路或CH4监测手段程度低,可能发生瓦斯事故。(2)局部巷道风速过低造成瓦斯聚

6、积遇火时,可能发生瓦斯事故。(3)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129、条规定可能发生瓦斯事故。3、火灾事故:(1)地面设施未按有关消防制度执行而引起火灾事故。(2)井口房、通风机房附近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3)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或喷灯焊接时,由于措施不到位或工作不负责任而引起火灾事故。(4)采面掘进中如果工艺循环不合理,煤层赋存不稳定导致回收率低、空区丢煤,引起火灾事故。(5)放炮使用失效炸药,放炮后没有完全爆炸,导致火源或引起瓦斯爆炸。(6) 各机电硐室如果灭火器材配备不足,管理不当或废油等易燃品处理不及时,可能引起硐室机电火灾事故。(7)井口验身制度不严,入井

7、人员携带火种或其它易燃品,可能引起火灾。(8)井下电器设备失爆或电缆老化、主要机电设备性能不好,管理不妥引起火灾。(9)入井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操作造成火灾事故。10)由于不按放炮规定和放炮说明书放炮,如放明炮、糊泡、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放炮等不符合规定进行放炮引起火灾。4、水灾事故:(1)由于长期开采造成地面蹋陷、裂缝,在汛期来临,河水灌入老采空区后发生倒罐造成淹井事故。(2)雨季高峰,洪水从地面裂缝中流入井下时,也有可能发生淹井事故。(3)工作面掘进过程中,由于未执行先探后采,先探后掘的原则而造成突水事故。5、煤尘事故:(1)防尘设施不齐全,采掘面回风巷和煤炭各转载点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

8、尘爆炸事故。(2)防尘设施不齐全,溜煤眼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3)防尘设施不齐全,总回风巷煤尘较大,可能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第二章 矿井灾害事故预防计划第一节 预防顶板事故1、加强采、掘、修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之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结算,以提高工程质量的合格率。2、回采工作面使用的坑木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支柱设计要求值。3、回采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工艺流程作业。4、坚持回采工作面上回风巷和下机巷20米范围必须有支护质量符合要求的超前支护,防止由于采动和超前集中应力影响而造成冒顶堵塞巷道,造成回风不畅通。5、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炮眼位置、深度、倾角、装药量、封泥

9、长度、起爆方法等进行装药放炮,对不能进行放炮的作业场所坚决不准进行放炮作业。6、对顶板支护要做到及时,出现歪棚随时修好。顶板破碎时,压力过大地段,应及时打点柱、抬棚等措施后及时维修。7、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采面最大控顶距、最小控顶距、超前距、放顶煤、以及风、机巷滞后采面距离之要求。8、回采工作面通过老巷或跨巷回采时,首先对工作面进行调斜, 防止压力集中,有利于顶板管理,控制集中应力。9、底板较软时,支柱必须穿木鞋,防止支柱下沉,增加相邻支柱支撑力。10、坚持“敲邦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采掘工作面邦顶必须打紧、背牢,不准出现空漏。特殊情况要增设临时支柱,上、下安全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支护,放

10、顶前要加固工作面支架。11、准确掌握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时间,在此时间内必须有专人负责顶板管理,并严格检查工作面支护质量,确保有效控制顶板活动。12、特殊作业地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专门安全技术补充措施,特别是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工作面收尾等。13、回采工作面加强迎山管理,必要时支架之间应增加连接防倒设施或调整工作面倾角,增加支架在倾斜方向上的稳定性,防止倒架造成事故。14、跟班技术员必须对工程质量检查每班不得少于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冒顶事故发生。15、加强端头支护,严禁随意更换已用力的支柱。更换支架前必须先将新支架打紧背牢后,方准拆除已用力支架。16、在采面支护过程

11、中,应严格坚持支架的切顶线保持一条直线,以利迅速切断直接顶,减少集中应力对采面的影响。17、在初次放顶前,成立以矿长为首为“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加强对初次放顶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确保采面初次放顶工作安全顺利进行。18、工作面要坚持放顶煤回采工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操作,工作面倾角控制在25度以内,要加强支柱迎山、柱窝、初撑力和防倒措施,防止因此而造成冒顶事故。19、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应清理干净。20、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柱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21、工作面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

12、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2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8条至68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风险辨识评估与监测1、危险源评估 我矿目前处于隐患整改状态,由于煤矿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各种自然灾害较多,危险源在各个施工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一般危险源各项施工目普遍存在,重大危险源(能导致火灾、爆炸、水害、坠落、片帮等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2、 危险源的监测与管理 结合我矿2017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共辨识出重大安全风险9条,分别为21091采煤工作面过老巷,老巷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采掘工作面下隅角瓦斯积聚;21071掘进工作面未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造成老空水涌出;21091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损害、过

13、负荷、短路产生电火花有可能造成机电设备火灾事故;21091工作面正式生产后上下副巷煤尘过大,可能造成煤尘积聚;21091工作面由于长时间停工停产可能造成工作面大面积空顶、片帮,易冒顶;21071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工,支架大面积失效,易冒顶;11采区轨道巷、21采区轨道运输平台处小绞车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或刹车系统失灵;副井口防坠器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防坠器失效并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加强管控措施的监督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第三节 预防瓦斯事故1、继续坚持贯彻执行煤炭部的两个条例和主管部门的有关部门指令、文件等,树立干群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觉悟。首先健全安全、通风及专门档案机构,

14、配齐有关人员,加强安全领导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强化通风、安监、生产、技术、机电等各职能管理职责。2、加强对工人瓦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管理素质,增强工人对瓦斯事故的认识和矿井的抗灾能力。3、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合理布置通风线路,提高有效风量率,合理分配风量,保证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有足够符合规程要求的风量。4、正确合理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和各个硐室有足够的新鲜风,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风路、风速要及时调整,完善掘进工作面装备系列化。5、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凡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逐步配齐自救器,增强矿井抗灾能力。6、巷道贯通严格按照贯通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之有关规定执

15、行。7、搞好机电设备标准化,保证机电设备完好率,严禁失爆电器入井。8、严禁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情况下作业。9、巷道接近地质变化带、采空区及老巷前,必须加强有害气体检查,杜绝瓦斯超限作业。10、各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11、加强通风管理,在制定掘进巷道作业规程时,合理确定风量、断面等有关技术参数,保证掘进期间和以后的通风服务需要。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风筒严禁有漏风现象,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班挂牌管理制度。12、巷道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清理。保证通风断面,回采工作面上付巷、下付巷要架设超前支护不少于20米。13、瓦斯检查员应

16、尽职尽责,对每班的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不得少于8次,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填写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不准空班、漏检、假报数据。工作面CH4浓度检查必须执行“三对照”原则。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瓦斯日报及时报送矿长、矿总技术员审阅。14、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有损的通风设施必须及时修理,严防风流短路。15、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区域停风时,严禁在停风或在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维修等作业。1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

17、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体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以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1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19、使用局扇通风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风扇。20、局扇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

18、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且符第二十条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CO2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21、加强通风管理,使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乐超过规程规定,是防止瓦斯积聚,爆炸的一项极为重要措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做到稳定,连续的向井下所有地点供风,并保持足够的风量。(2)实行分区通风。(3)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要保证规程质量,并经常维修,以保持完好,根据需要及时调整风量

19、。(4)加强局部通风管理。(5)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6)及时处理局部地区积聚的瓦斯。22、防止引燃瓦斯对防火的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1)防止出现明火。(2)防止出现电火花。(3)防止出现炮火。(4)防止出现其他火源。(5)井下使用的电气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23、加强和搞好矿井瓦斯管理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关键环节,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配足瓦斯检查人员,还必须建立一套较完善的瓦斯与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2)强化现场瓦斯检查,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严禁超限作业。(3)建立安全监测机构,按规定安设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及时

20、检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第三节 预防火灾事故1、进行多种形式的防火知识教育,增强职工对矿井火灾的认识,提高职工抗火灾的技术素质。2、加强井口检查制度,严禁失爆设备及火种入井。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有烟火或用火取暖。4、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或喷灯等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气焊时,每次必须由从事单位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对采空区废巷及时封闭,并采用相应的防灭火措施。6、井巷和峒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放在盖

21、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纸也必须放在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峒室内。7、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峒室内进行,并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8、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9、所有地面要害地点和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清楚本工作区内灭器的存放位置。10、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99条至232条有关规定执行。12、完善采面机巷、风巷的防尘、灭火管路,管路保持每50米安装防尘、防火接头。各转载点必须备有一根长不少于20米的活动防火管路。13、必须建立专职防尘、防火组织、坚持防尘、洒水、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第四节 预防水灾事故1、雨季来

22、临之前,由安全、机电、技术等部门负责编制防洪计划和措施,同时建立防洪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2、根据制定的防洪计划,矿长在雨季临前要落实组织好防洪队伍和防洪物资、车辆等工作到位情况。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测。4、加强探放水管理工作,制订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建立探放水组织,组织探放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探放水人员的技术素质,达到安全探放水之目的。5、凡“有疑”工作面,采掘前,必须制订特殊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探放水人员负责,组织探放水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按技术要求进行探放水。6、加强水文地质研究工作,观测矿井涌水变化情况,探明涌水水源,准确掌

23、握矿井各种水文资料,为矿井排水提供可靠技术依据,杜绝水灾事故发生。7、井下排水设备及防水建筑物,要定期检查与维修,确保其可靠性。8、井下主要机电峒室安设防水闸门,增强抗水灾能力。9、汛期必须加强地面的巡查工作,保证专项物资专管专用,配足钢锨、麻袋、镢头、胶鞋等一切防汛物资。10、汛期期间,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等现象。发现异情,及时报告矿值班室,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11、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必须设专职的人员巡视水情,并作好记录。12、汛期期间,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24、13、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突出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人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14、矿井必须有两个水仓,且一用一备,水仓容量必须满足矿井8小时正常涌水量,水泵排水量,必须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涌水量,且一用一备。15、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51条至294条之有关规定。第五节 预防煤尘事故1、建立矿井综合防尘机构,健全防尘措施制度,完善防尘洒水系统,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认清粉尘危害,提高防尘意识。2、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佩戴防

25、尘口罩。3、对煤炭各转载点必须安装有效的喷雾、洒水装置,防止煤尘飞扬。4、矿井有煤仓、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5、掘进岩巷、半煤岩巷、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凿眼,冲刷壁帮等等洒水喷雾。如果采用干式凿眼必须采取捕尘措施。6、加强通风管理、合理分配风量,严格控制采面风速,减少煤尘事故发生。7、对井巷定期进行清扫,冲洗煤巷,所有运输巷、回风巷中必须洒布岩粉,防止煤尘飞扬。8、在矿井主要回风巷必须安装有固定岩粉棚、防爆水幕等防止粉尘事故扩大设施。9、煤矿要组织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定期对职工进行全面尘肺病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51条156条之

26、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第一节 处理重大事故的组织措施1、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特成立救灾领导小组:(1)、救灾领导小组成人员组 长:秦献标付组长: 袁满仓 申阳伟 赵延涛 王朝阳 成 员:调度室主任、地测科长、安全科长、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科长、采掘队队长、供应科长、保卫科长等人员。(2)、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3)、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组长、付组长及以下单位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救护队和上级煤炭主管部门。2、处理事故中,各单位有关人员职责:(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煤炭局长、付矿长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

27、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技术员的职责:矿总工是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职责:根据矿长命令和“计划”规定积极投入抢救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特殊许可证。(4)生产、安全副矿长在处理事故中是矿长的得力助手,根据矿长命令进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落实救灾方案及措施,在矿长缺席时,可代行矿长职权。(5)技术矿长在处理事故时,协助矿长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迅速处理事故,安全、生产矿长缺席时,代安全、生

28、产矿长职权。(6)机电矿长在处理事故时,根据矿命令和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动设备及救护人员。(7)矿山救护队职责:建立救护基地,侦察灾情,对救护队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和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事故处理。(8)矿各科室职责:矿调度室职责:调度室主任应根据事故管理程序和要求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有关副矿长,及时向下传矿长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入井人员的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9)矿安全科长职责:安监科长按照矿长和有关副矿长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注视通风机工作情况控制救灾期间入井人员,作好灾害事故的统

29、计分析工作。(10)矿生产技术科科长职责生产科长根据救灾指挥部决定,及时下达作战命令,组织有关人员集结待命,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区人数。(11)矿地测科长职责:地测科长负责准备救灾所需图纸技术资料,并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地质、采煤、技术工作,协助总工制订抢险救灾技术措施。(12)矿机电科长职责:机电科长协助机电矿长,根据矿长命令准确掌握灾区矿灯发放及收回情况,负责改变通风机工作制度,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准备机电方面有关图纸资料,完成与机电有关的抢险救灾任务。(13)矿有关区队长、班组长的职责:区队长、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

30、将事故现场所见到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14)矿供应科长的职责: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发运到救灾地点,满足救灾所需要。(15)矿行政科长的职责:矿行政科长保证妥善遇难人员和救灾人员食宿,对外通讯畅通等有关事宜。(16)矿保卫科科职责:保卫科长维护救灾汉安秩序,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17)充灯房负责人职责:充灯房负责人根据矿灯牌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上报救灾指挥部,对没有持矿长签发的特别入井证的所有人员,立即停止发放给矿灯。(18)其他部门负责人按“计划”规定和矿长命令

31、积极投入救灾工作。(19)其它有关人员职责和义务:A、发生重大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水灾、大冒顶等重大伤亡事故时,灾区知情人员必须立即向值班室发出事故电话、信号,并迅速汇报事故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值班室接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值班矿长应立即上报各有关矿长,并让办公室人员按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通知的人员名单,通知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到指挥部集合,在总指挥长领导下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指挥部领导下,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B、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考勤工和矿灯房需互相联系,准确统计出勤人员和井下遇难人员情况。C、救灾的方法和原则,根据灾害的

32、性质和地点确定,一般采取切断电源,直接救灾,封闭事故区域等方法进行。D、凡是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本区域的避灾线路,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的性质、地点,由最近的路线到达安全地点避难或升井。E、工农办、技术科应做好采区回采后相应地面高压杆受灾民宅影响妥善处理工作。第二节 瓦斯、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一、撤退灾区的人员,同时报告救灾指挥部:1、事故发生区的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尽快撤出灾区,灾害涉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升井。2、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3、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粉尘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从机巷撤退,

33、转入安全的进风巷道。4、避灾时,遇难人员在班组长的指挥下,按通风人员、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险区,在避灾过程中,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不准单独乱跑,进入避难地点后要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救灾人员跟踪寻找,撤退时要注意风流方向,尽快走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二、避灾措施在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应考虑 下述方法避灾。1、迅速转入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浸入。2、避灾地点如果有压风风管路,可没法打开,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3、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节约用电

34、,并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敲打管子、道轨等,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求援。4、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无其它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背向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卧倒在水沟里或巷道低处,用湿毛巾或湿衣服堵住嘴和鼻子,以防止高温火焰或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三、停电措施1、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通知地面或井下变所停止向事故地区供电。2、事故区电工应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救灾指挥部批准由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及其附近20米内有害气体浓度,当有害气体符合规程规定后再向救灾指

35、挥部汇报,指挥部下令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四、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1、井口、井底车场、大巷、主要峒室发生火灾,采取直接灭火无效时,由救灾部指挥部决定,采取停风或封闭等方法进行。2、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灭火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用直接方法扑不灭时,可采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3、对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少风量或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扇风机要保持正常运转。4、井下处理火灾(或火区)遇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要在火区的进风口一面连续观测瓦斯浓度,同时充分备料,抓紧进行封闭,建立防爆墙,若发现有爆炸危险时,要及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待

36、爆炸后 返回灾区建立防爆墙。5、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源、瓦斯、煤尘二次爆炸事故的发生。6、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果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灾人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或采取其它营救方法,抢救灾区人员。7、为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事故区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聚积的有毒、有害气体。8、抢救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员为主进行抢救。五、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抢救具体步骤及方法1、首先发现火情人员,应重视现场扑灭火,并立即通知知情人切断火源附近电源。2、当一时扑灭不了时,应及时通知矿值班室和安全部门

37、及井下安全员、技术员。3、切实解决好一旦出现灾情(火灾)维护绝大多数人员生命安全的反风措施。第三节 水灾事故处理计划一、临时处理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救灾指挥部汇报,并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支护,堵住出水点,以免事故扩大。如果情况危急,水势猛,无法抢救时,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离事故区至安全地点。2、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时,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制订救灾措施,同时向局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或有关单位抢救,同时根据发生事故地点和可能涉及的地点,通知有关人员立即撤出危险区域。3、遇水后,应尽可能使水进入水仓,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以赴排

38、水。4、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尽快、准确清查井下人员,如发现被水堵于井下,则应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5、透水事故发生后,应首先将出水原因、出水地点的水源、水量、受害范围、受害区域人员分布情况调查清楚,然后组织力量和排水设备进行排水。如水源补给量很大,用强力排水不凑效时,则去堵住涌水巷道,堵住补给水源,然后再排水,排水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二、根据本年度采掘计划,安排下列地区应特别注意水灾事故的发生,并具备有效的排水力量 及防水措施。1、在掘进和采煤过程中,要坚持“先探后采、先探后掘”的探放原则,并制定得力的探放水措施,及时清挖水沟和水仓的积於。2、汛期期间要谨防井口进水或水沿采空

39、区进入井下威胁我矿安全。水仓及主要巷道水沟应及时清挖,保证涌水时汇入水仓。第四节 顶板事故处理计划1、当采掘工作面发生重大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险区,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通知救护人员前往救护。2、处理冒顶事故有危险时,应首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区周围支架,清除进出口通道的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3、冒顶致使区段不通风时,应尽快安装局扇,以保证冒顶区有足够的风量,并派专人检查该处有害气体浓度。4、如果冒顶区域风量不足,应利用局扇、钻孔或管子向事故区送风。5、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订专门安全技术措施。6、受冒顶影响的采掘工作面及所有巷道,必须撤出事故涉及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悬挂“禁止入内

40、”牌。并派两人以上CH4检查员巡回检查有害气体。第四章 避灾线路及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第一节 避灾线路1、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的避灾线路:(一)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头或其它地区的人员在发生事故,迎着新鲜风流方向迅速撤离到安全出口,事故区回风流中的人员应就近通过风门进入进风巷道,再撤到地面,通过风门时,必须随时将风门关好,以防止风流短路造成事故扩大。2发生水灾事故时避灾路线:发生水灾事故时,只要不是掘进工作面上山,都要本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本工作面地点就近进入上山巷道,从井筒撤至地面。第二节 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1、井上下对照图2、采掘工程平面图3、通风系统图4、避

41、灾路线图5、矿井供电系统图6、井下排水管路图图中标明井口标高位置和钻孔以及其它存放可供处理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地面、井下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名称、数量登记表。第五章 计划贯彻和要求一、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贯彻实施。安全科、各队队长和技术科人员在组织职工安全活动中,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学习本计划。二、安全部门在安全技术培训时,同时将井下应急安全措施作为一课进行培训,以增强职工安全知识及应变能力,以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三、本计划贯彻后,各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职工熟悉避灾线路和安全出口。四、贯彻本计划时,有关部门要将各种灭火器材的性能与使用方法向职工进行讲解,除机电维修外,采掘班组长应熟悉受灾时,切断本区电源开关的位置和方法。五、救灾指挥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规定,由有关部门配齐有关图纸、资料。六、在贯彻此计划时,由安全科、技术科作好考勤工作。“计划”贯彻后,安全科、技术科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考评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和考评情况存入档案以备查。郑州嵘昌集团宏鑫煤业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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