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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及安全等级鉴定项目招标文件,(1)莲都区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选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86266 1竞争性磋商文件 选购编号 :ZJQSLS2020006 号项目名称:区 莲都区 0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选购人( ( 盖章): :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购代理机构( ( 盖章): : 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 .3 3其次章选购需求. .6 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8 8
2、 前附表 . 8一 总则 . 10二 磋商文件说明 . 11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 11四 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 13五 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 . 14六磋商无效的情形 . 16七 法律责任 . 17八澄清、修改发布媒体 . 19九质疑 . 19十投诉 . 20十一授予合同 . 20十二 验收 . 21十三政府选购政策 . 21十四其他事项 . 22第四章政府选购合同. .23 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26 第六章磋商方法和细则. .53 一 总则 . 53二 磋商小组 . 53三 磋商程序 . 53四磋商内容及规定 . 56五评标方法和细则 . 56六 磋商纪律和要求 .
3、58莲都区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选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20228308 3 第一章综合说明一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受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托付,对 莲都区 区 0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政府选购竞争性磋商选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一. . 选购编号: : ZJQSLS2020006 号 二. .:选购项目:莲都区 2
4、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 三. . 选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 组织类型:分散选购托付中介 五. . 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 莲都区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 1 项 100 详见其次章选购需求 六. . 投标人的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选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5、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七 .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起先计算)。八. . 磋商文件获得时间:1. 政采云平台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2.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登录 申请注册。3.磋商文件获得地址:浙江政府选购网 sdf.lkj/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九.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十. . 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15:00(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
6、.1 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2.2 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终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240818071 ),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15:00(北京时间)。十二 . 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十三. .电子投标留意事项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运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运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询问,联系方式:400- - 881- - 7190 。. 2. 供 应 商 应 在 磋 商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sdf.lkj / - 05- - 27/12945.html )。完成A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料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A CA 锁办理可联系 A CA 锁公司客服 400- - 888- - 4636 。3.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
8、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 往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下 载 并 安 装 , ( 下 载 网 址 :sdf.lkj / - 09- - 24/12975.html ),电子投 标 具 体 流 程 文 档 详 见 网 址 : - 28/2573.html。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客户端。十四. . 联系方式 1.选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13777694945地 址:莲都区解放街 590 号莲都区建设局2.选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斯琳联系电话:0578-2186266 质疑联系人:徐星莲联系
9、电话:0578-2186266 地址:丽水市欣苑街 521 号三楼 3.同级政府选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联系人:赵洪均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十五 .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选购网 sdf.lkj/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 十六. . 政采云平台注册留意事项:1. 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选购网( sdf.lkj /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2. 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询问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选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询问浙江省政府选购中心。选购人:丽水市莲都区住
10、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2020 年 9 月 4 日其次章磋商需求一、选购预算价1.选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投标人报价超出选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选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担当风险费用,应包括文本编制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二、项目概况对2020年度莲都区区域范围内发觉的低收入农户疑似危房进行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出具简要危房改造方案并供应现场技术指导、在危房
11、治理改造完成后再次进行房屋平安等级鉴定。三、项目基本要求下列要求须同时具备,缺一不行。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且应同时具备相应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ISO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质量管理证书。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以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证书应至少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
12、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证书应至少包含建设工程结构检测)。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和托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 6 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则为2020年3-8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四、 服务内容需求1. 对2020年度莲都区区域范围内发觉的低收入农户疑似危房进行前期房屋平安鉴定,要求包括运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地基基础检查、结构构件变形测量、结构体系调查等内容,其服务成果必需达到国家相关服务标准,服务过程中不得削减国家相关服
13、务规定中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五、进度要求 服务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中标单位应按选购单位的安排、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及业主认可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 项目名称 莲都区 2020 年度低收入农户房屋平安等级鉴定及简要危房改造方案项目 2 选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组织方式 分散选购托付中介 3 选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选购代理机构 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 5 资格审查
14、方式 采纳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得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7 磋商文件质疑 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4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9 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 接收人:浙
15、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5 15 日 日 15时 时 0 00 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 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终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0818071),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
16、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10 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5 15 日 日 5 15 时 时 0 00 分起先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评审方法和 细则 采纳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细则 12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评审报告经选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选购网 sdf.lkj/、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13 履约保证金 签约合同价的 2%,在签订合同前交纳。14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选购网(
17、sdf.lkj/ /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莲 都 )(sdf.lkj/16 磋商文件说明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说明权属于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 17 供 应 商 解 密硬件打算 1.电脑、网络(供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运用);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CA 锁(即原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 CA 锁)。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选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1 选购人系指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 选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求是工程询问监理有限公司。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
18、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托付代理人。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 合同系指选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全部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2.1.6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选购需求运营内部刊物以及相关附随义务。2.1.7 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 A CA 电子章。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合格的供应商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第六条的规定。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
19、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 联合体说明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5. 特殊说明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5.2 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5.3 供应商自行担当全部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 磋商文件的构成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 选购需求 6.1.3 供应商须知 6.1.4 政府选购合同 6.1.5 磋商相关
20、文件格式 6.1.6 磋商方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供应商的风险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供应商没有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 依法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 5 日前向选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选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
21、容可能影响应文件编制的,选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选购网 sdf.lkj/、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sdf.lkj/ 5 日的,选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 要求9.1 供应商应细致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担当法律责任。9.2 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选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运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会,都将由供应商担当。3 9.3 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 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
22、。9.3.2 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供应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 响应文件的组成10.1 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 资格审查文件、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 , 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 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2 11.
23、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 11.2.1 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2 11.2.2 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2.1 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2 供应商应比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选购需求所列的内容供应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 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3 11.2.3 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 磋商报价 11.3.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
24、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选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 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别说明外,应包括文本编制及整个项目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4 11.4 排版:全部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纳黑色,正文字体采纳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纳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5 11.5 封面: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的格式制作封面。12. 响应文件格式1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25、天内有效。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晰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 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纳 A CA 签章。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5. 响应文件的加密15.1 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5.2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选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 28/2573.html )进行加密;将最终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
26、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6. 响应文件的提交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6.2 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 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胜利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 1 )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 2 )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选购代理机构。17.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
27、编制、标记和提交。17.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 17.4 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18 磋商会议1 18.1 优先采纳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纳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8.2 选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建议供应商支配授权代表前往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若担心排人员到场的须准时在线参与,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担当。 18.3磋商会议由选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状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28、通道,解密时间为开启解密后 60 分钟内。18.4 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样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供应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8.5 解密胜利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选购。18.6 供应商填写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政府选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递交时间为询标函发出后 20 分钟内,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18.7 供应商认为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邮件向选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8 选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进行查看。
29、18.9 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选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240818071)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8.10 磋商会议结束。19. 资格审查19.1 选购人或选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依次为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依次。19.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选购。20. 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1. 响应文件澄清21.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样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
30、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纳 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2 磋商过程中,实行性变动的内容,经选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依据磋商文件和磋商状况实质性变动选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依据磋商变动状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1.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
3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样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样的,按上述依次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
32、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 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状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根据同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 评审报告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举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 选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允、公正和平安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
33、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觉严峻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急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允、公正和平安的状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选购公允、公正性的,选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退后接着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选购公允、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选购。25. 选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行抗力(不行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断电、传播疫病等)缘由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实行以下措施:短时间内能消退不行抗力因素的,选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退不行抗力因素后接着组织电子交易活动。长时间内无法消退不行抗力
34、因素的,选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选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选购活动。26. 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6.1 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6.2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确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7.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7.1 电报
35、、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 27.2 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27.3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7.4 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5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7.6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 经选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 27.7 响应文件含有选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7.8 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 27.9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赐予赠品、回扣或与选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7.10 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选购要求的; 27.11 报价明
36、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7.12 供应商已明知选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供应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需有偿运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选购人可能影响选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选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殊说明的; 27.13 供应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14 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选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7.15 磋
37、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七法律责任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选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选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峻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 供应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8.2 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8.3 与选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选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8.4 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的; 28.5 在选购过程中与选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8.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供
38、应虚假状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 28.1 至 28.5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9.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选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供应其他不正值利益; 29.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值理由拒不与选购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29.3 未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选购合同; 29.4 将政府选购合同转包; 29.5 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9.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选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改变,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实施条例其次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选购人和选购代理机构
39、的,处以选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0. 供应商捏造事实、供应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与政府选购活动。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选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选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 供应商干脆或者间接从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状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根据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1.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根据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政府选购活动;31.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1.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31.7 供应商与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1.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9 不同供应商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