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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铜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庆市铜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概 况2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势8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及目标13第五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规划16第六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18第七章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21第八章 采矿权市场建设26第九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7第十章 附则28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满足铜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特编制铜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是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产资源管理的
2、重要手段,是指导铜梁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是铜梁县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三条 规划任务(一)对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统一规划;(二)确定全县矿业经济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与目标,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三)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目标与措施;(四)制定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第四条 规划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
3、于印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关于印发“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等编制本规划。第五条 规划对象县内矿产资源。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03年,规划到2010年,展望到2020年。第二章 概 况第七条 自然概况(一)地理位置铜梁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重庆市西北部。介于东经105°4622106°1604,北纬29°311030°0555之间。西南靠大足县,东北连合川市,南接永川市,西北邻潼南县,东南
4、毗邻璧山县。全县南北长62公里,东西宽约48公里,幅员面积1334平方公里,县城为巴川镇。铜梁县为重庆市近郊,是重庆市文明公路达标县之一,水陆交通方便。境内涪江、琼江、小安溪河流经全县26个乡镇,通航里程222公里;公路运输四通八达,319国道纵贯南北,在建的遂渝高速公路横贯县境西北和东南;铜梁与重庆及相邻各县均有公路相通。县内公路82条,实现98.6%的村、82.4%的社通公路,初步形成了一个沟通城乡、内外的交通网络。(二)气候特征辖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9。无霜期年平均为325天。冬暖春早,霜雪极少。年均降水量为1063.8毫米
5、,集中于夏、秋两季。(三)河流水系县内主要有涪江、琼江(又名大安溪)、小安溪、平滩河、久远河和淮远河六条主要河流,简称“一江两溪三河”,以及大小支流245条,属嘉陵江流域,总属长江流域。全县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4.8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5925万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为197.12亿立方米。县境内地表水贫乏、过境水资源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困难。第八条 地质概况(一)地形地貌铜梁县地处渝西丘陵与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低山、丘陵、浅丘、平坝、中丘、中谷、阶地河坝分明,地形以丘陵为主。东南部都是狭长的低山,有毓青山(俗称东山)和巴岳山(俗称西山)东西对峙。地势总的趋势是东南高,西南次
6、之,东北部较低。从东南向西北逐步演变为开阔的方山丘陵。境内海拔最高点886米,最低185米。(二)地质构造铜梁县地质构造属新华夏系四川沉降带,介于盆中旋转构造带与盆东弧形构造带之间的过渡带,华蓥山断裂带纵向穿越县境中部,将县境地质构造分为两部分,东部为川东平行褶皱带,西部为川中台向斜褶皱带。全县出露地层除白垩系、第三系外,从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到第四系新、老冲积物均有分布,以侏罗系砂页岩分布广泛,占全县幅员面积的87.1%,三叠系地层占12%,其余为零星分布的第四系。第九条 社会经济铜梁县现辖25镇8乡,共计571个村,48个居民委员会。2003年末,全县总人口80.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9.
7、17万人,非农业人口11.67万人。幅员面积1334平方公里,人口密度602人/平方公里。2003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03132万元,第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20.3:42.5:37.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67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02元。铜梁县资源丰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发展迅速。工农业生产形成以粮食、水果、生猪、蚕桑等综合农业和化工、原煤、电力、丝绸等地方工业为主体的格局,先后被国家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瘦肉型猪生产基地县、优质柑橘基地县、蚕桑基地县和能源建设试点县。近年来,工业蓬勃发展,尤以加工业、化工和建材见长,成为全县工业经济的主导产业。矿业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8、中起着重要作用。矿业经济是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为全县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大量工业原材料和建材矿产资源,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队伍。其中,锶矿的开发利用在重庆市乃至全国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优质水泥用灰岩具很大的开发潜力。未来510年,是全县地质工作和矿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将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的整体经济实力提供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人才牵动战略的实施,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促进矿业优化升级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第十条 矿产资源赋存及分布特点铜梁县境内地层在不同的成矿期均有矿产产出,因此境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产种类较多,主要有锶、煤、石灰岩、建筑用砂岩、页岩、石英砂岩、陶瓷土、耐火粘
9、土、天然气、矿泉水和地热等十余种。大多矿产皆属外生作用形成的沉积矿床;锶矿是低温热液条件下形成的层控型矿床。地质工作较详细的矿产绝大部分都分布于沥鼻峡(东山)和巴岳山(西山)两大背斜。境内的矿产有5个含矿层位,其中主要有:(一)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产煤、砂岩和矿泉水等矿种。(二)三叠系中统雷口坡组产白云岩和含钾岩石。(三)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和飞仙关组产天然气、锶矿、岩盐、石膏及水泥用灰岩等矿种。(四)侏罗系珍珠冲组产石英砂岩、页岩、耐火粘土等矿种。(五)侏罗系自流井组产石灰岩、页岩、耐火粘土等矿种。第十一条 主要矿产资源概况(一)锶矿铜梁县锶矿资源主要分布于巴岳山背斜。锶矿床的成因类型为同生成岩
10、热卤水溶液沉淀及后生热卤水充填交代矿床。含矿层位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2003年锶矿的保有基础储量55.079万吨,资源量68.18万吨。(二)煤铜梁县煤矿分布于巴岳山背斜的东翼与沥鼻峡背斜的西翼。地质构造属西山背斜北段和中段东翼、沥鼻峡背斜中南段西翼。含煤地层地表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一、三、五段,又称下、中、上煤组。西山背斜北段上煤组发育较好,中煤组次之,下煤组较差,南段下煤组和中煤组发育较好,上煤组次之。沥鼻峡背斜南段外煤组发育较好,中煤组次之,内煤组较差,中段上煤组和下煤组发育较好,中煤组较差,北段下煤组发育较好,中煤组次之,上煤组较差。全县探明煤炭资源量为3000多万吨。深部资源有待进
11、一步探查。(三)石灰岩铜梁县石灰岩主要分布在西山背斜及沥鼻峡背斜轴部并形成槽谷地形。该矿产资源量十分丰富,氧化钙含量50%左右,纯度较高,是生产水泥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的主要原料。全县探明资源量超过2.2亿吨。(四)砖瓦用页岩侏罗系页岩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是用来生产页岩砖和矸石机砖的主要原料。(五)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岩主要产自三叠系须家河组和侏罗系地层,在全县分布较广,是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用石材的主要来源。(六)矿泉水全县已发现的饮用矿泉水为含锌或含锶的偏硅酸矿泉水,主要含水层为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厚层岩屑石英砂岩,矿泉水出露形式以自溢为主。目前开发利用的巴岳山天然饮用矿泉水水源地位于巴岳山东麓围龙
12、镇民生村,水质为含锶的偏硅酸饮用天然矿泉水,可采水量为465立方米/日。(七)地热铜梁县地热资源的主要类型为地热水,分布于华莹山大断裂以东,主要含水层为嘉陵江组石灰岩与白云岩。已开发利用的有西温泉和巴岳山铜梁中华龙温泉。其中西温泉已接近枯竭,巴岳山铜梁中华龙温泉可采地热水量为93万立方米/年,现实际开采量为42万立方米/年。(八)陶瓷土陶瓷用粘土在沥鼻峡背斜和巴岳山背斜东翼坡前地带均有零星出露。该矿产自侏罗系珍珠冲组砂岩层位之下,为浅灰、灰白色,致密、细腻、硬度小,遇水软化,具粘塑性,能揉成细小泥条,用作陶瓷原料。该矿的品位、厚度、储量等尚待进一步的勘查。第十二条 矿产资源综合评价(一)沥鼻峡
13、背斜和巴岳山背斜矿产种类较多。煤矿在两大背斜有一定储量;锶矿主要分布在巴岳山背斜;石灰岩主要分布在东、西山槽谷地带,为综合开发利用矿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二)建筑材料矿产十分丰富,石灰岩、建筑用砂岩、玻璃用石英砂岩等建材矿产分布稳定,厚度大,质量好,储量丰富,完全能满足铜梁基本建设的需要。(三)地下水资源丰富、种类齐全。主要分布在东、西山的低山地区,总储量为5925万立方米,它们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将促进铜梁县旅游业的发展。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势第十三条 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现状(一)根据重庆市基础地质调查成果,全县境内完成了1:20万的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玉峡黄沙
14、槽和围龙镇六一村2.5平方公里1:5000地质填图。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有:四川省永川西山煤田和沥鼻峡煤田南段地质概查报告及普查勘探设计书(1957年),司马、西泉等9个小块区段普查勘探报告(1981年),玉峡黄沙槽围龙六一锶矿区1:5000地质填图(1985年)。初步查明了境内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发现1处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产地,矿点55个。(二)发现并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锶矿、煤、砖瓦用页岩、耐火粘土、石灰岩、建筑用砂岩、玻璃用石英砂岩、矿泉水、地热等。境内地质矿产工作和研究程度不一致,东、西山背斜的资料较多,其余大部分的资料较少。地质工作程度仅局部地段有过详查工作,全县探明的矿产资源量有限。(
15、三)境内具有优势的矿产有:锶矿、石灰岩、建筑用砂岩、石英砂岩、矿泉水和地热等。(四)具有一定开发潜力的矿产有:石膏和陶瓷用粘土等。第十四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全县现有矿山企业189个,开发利用矿产13种(详见附表2、3)。矿山中股份制企业2个,有限责任公司7个,集体企业27个,私营企业91个,其他矿山企业62个。全县矿山企业从业人数4845人,年产矿石量400万吨,地热42万立方米,矿泉水0.5万立方米;矿业产值15895.6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单矿种超过千万元的有锶、煤、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页岩,这4种矿产总值达14880.8万元,占全县矿业总产值的94%。第十五条 矿产资源
16、开发利用特点(一)锶矿是铜梁县优势矿产,主要生产区在西山背斜的玉峡矿区和六一矿区,均为地下开采。2002年生产锶矿18万吨左右,之后,随着保有储量的下降和转入深部开采,生产能力逐年下降。铜梁县锶矿具有品位高、杂质少等特点。锶化工产品畅销国内和国际市场,经济效益显著。(二)煤炭赋存条件差,煤层多,厚度多在0.10.6米之间,开采难度大,开采规模小;煤质以低硫高灰煤为主,主要供应农村及工业窑炉和砖厂内燃煤,所产煤三分之一外销周边市县。(三)其他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种类较多,主要有石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玻璃用石英砂岩、陶瓷土等。均属集体或个体小矿山,露天开采,点多面广,生产规模小。(四)
17、开发利用的水气矿产资源主要有矿泉水和地热。境内矿泉水多为含锌或含锶的矿泉水,储量可观,水质优良。目前开发利用的只有一处巴岳山矿泉水,实际年生产矿泉水5000立方米,还具有一定的开发潜力。境内地热资源丰富,目前开发利用的有西温泉和巴岳山中华龙温泉,其中西温泉已面临枯竭,中华龙温泉年开采地热42万立方米,其核定开采能力为93万立方米/年,还具相当的开发前景。(五)开采回收率:煤矿在85%左右;锶矿75%左右;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在90%以上。采矿贫化率:不高于5%。第十六条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薄弱,早期的调查成果尚需修测、修编及更新。锶矿资源由于缺乏深部勘查,保有储量逐年下
18、降,转入深部开采后,开采难度加大,勘查与开发矛盾十分突出,缺乏可供接替的后备资源基地,将面临枯竭的危险;煤矿开采逐年向深部推进,缺乏深部地质勘查资料,停留在边采边探的局面;县内广泛开采利用的石灰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缺乏系统的勘查评价。(二)石灰岩、砖瓦用页岩和建筑用砂岩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式粗放、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大部分矿山企业年产量为0.21.0万吨;页岩砖供大于求且规模小,造成市场恶性竞争,降低了企业效益;部分矿山生产工艺落后,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对环境和生态也造成了污染和破坏。(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矿山生态恢复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露天矿
19、山开采技术不合理,易触发、诱发次生地质灾害,造成局部地区水源受到污染和土地流失。(四)矿产资源的总体深加工利用水平低。在规模开发的几种矿中,锶矿、石灰岩、砖瓦用页岩、陶瓷用粘土等,深加工利用程度较高;而煤大多以低硫高灰分的烟煤为主,均为燃料用煤,产业链较短,绝大部分作为初级产品加以利用。(五)管理手段落后,矿产资源资产化、信息化管理刚刚起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较弱,违法采矿时有发生。矿产资源管理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六)矿业权市场尚未形成。矿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滞后,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不健全。第十七条 矿产资源供需分析铜梁县锶矿、石灰岩、砂岩等矿产储量丰富,砖瓦用页岩在全县
20、有广泛分布;煤炭资源有一定储量,但赋存条件差,为极薄煤层,在东西山均有分布,对这些矿产本县均能自我满足,且有较大富余。周边区市县的永川、合川、荣昌都将建或在建火电厂或炼焦厂,所需原煤量较大;潼南为煤炭稀缺县,这些因素对铜梁煤的生产有一定的拉动作用。(一)煤炭全县现有煤矿44个,设计年产原煤80万吨,实际生产原煤56万吨左右。县境内煤炭资源探明储量3000多万吨,由于煤层均属极薄煤层和开采逐渐转入深部,在规划期内应当对煤炭生产实行总量控制、产销基本平衡的原则,在满足城乡工业用煤和农村用煤的情况下,把煤的生产量控制在50万吨左右,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采和可持续利用。(二)锶矿作为铜梁县的优势矿产,锶
21、矿开发在县矿业开发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近几年来,随着保有储量下降,开采转入深部后,开采难度增大,锶矿产量逐年下降。根据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锶矿实行限制性开采,年产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并加强在矿区周边及深部的勘探,增加资源的后备资源量。(三)石灰岩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和遂渝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大量兴建,未来一段时间对于建材类矿产资源将保持旺盛的需求。县境内优质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于巴岳山背斜岩溶槽谷地段和沥鼻峡背斜的岩溶槽谷地段,具有厚度大,碳酸钙含量高,分布广,层位、岩性稳定的特点。根据全县石灰岩分布的特点,在全县建成三个石灰岩生产基地,规模开采以满足水泥生产企业原料需求和基础设
22、施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需求。(四)砖瓦用页岩全县页岩砖瓦厂数量多,生产能力约2亿匹,基本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够满足规划期内增长的需要。(五)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岩在未来几年的需求量将大幅度增加。产品结构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用石材和工艺石材。铜梁县砂岩分布广,并将在福果镇和围龙镇砂岩矿床较大的地区建成福果围龙砂岩开采区,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六)矿泉水和地热境内开发利用的巴岳山饮用天然矿泉水位于巴岳山东麓的围龙镇民生村,可采水量为465立方米/日,现年产矿泉水约5千立方米,能够满足市场进一步的需求。境内开发利用的地热主要有西温泉和铜梁中华龙温泉,西温泉已面临枯竭。中华龙地热设计年采水量为9
23、3万立方米,实际年采水量约42万立方米,能够满足旅游业开发的需要。第四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及目标第十八条 总体方向(一)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要求,充分发挥本县矿产资源优势。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与开发利用的调控,保持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调查,查清核实已探明资源储量的资源状况,基本摸清优势矿产资源潜力,积极开展有找矿前景矿产的资源调查;新增探明资源储量,为重点矿山企业提供资源保障;完成全县区域内的1:5万的综合地质调查;初步建立本县矿产资源储备体系
24、和公益性地学信息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三)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根本出发点,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结构与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一致。(四)利用企业自筹、政府专项资金及吸引外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锶矿、石灰岩等优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建筑用砂岩、玻璃用石英砂岩等矿种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五)控制矿山数量,扩大矿山规模。实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完成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矿山的关、停、并、转。(六)依照矿产资源管理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基本建立以矿业权市场、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业市场体系,发
25、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七)贯彻国家关于“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方针,建立开放的、充分利用县内外两种资源的资源供应体系,促进矿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八)根据全县2003年主要矿产品生产与消费情况,结合铜梁县国民经济“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综合预测规划目标期矿产品的需求量(详见附表10)。(九)矿山环境污染及生态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矿山所有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重庆市规定的排放标准。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率达到80%以上;“三废”治理率达到85%以上;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60%以上;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矿山闭坑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第十九条 锶矿的开发利用(一)根
26、据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锶矿实行限制性开采,年产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二)加强西山背斜、沥鼻峡背斜的锶矿资源普查,寻找锶矿后备资源。(三)鼓励现有矿山企业在矿山深部及周边进行锶矿资源的勘查。(四)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洗选工艺,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和洗选回收率。(五)对于暂时无法利用的低品位锶矿,锶矿企业应在开发利用方案中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以备将来的开发利用。第二十条 石灰岩的开发利用(一)加强境内石灰岩矿床的勘查,合理开发利用优质水泥用灰岩,确保水泥生产企业对原料用灰岩的需求。(二)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发应当满足城镇、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禁止将优质水泥用灰岩用于铺路等初级产品利用。第
27、二十一条 煤的开发利用(一)根据铜梁县的实际情况,按照渐进的原则,在2010年以前逐步关停禁采区内所有的煤矿企业。(二)加强境内深部煤炭资源的勘查,限制高硫煤的勘查和开发。(三)加强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措施的煤炭企业一律关停,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四)根据“总量控制,供需平衡”的原则,煤炭生产主要应满足县内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五)2010年,全县煤矿数控制在44个以内;2020年,全县煤矿数控制在35个以内。第二十二条 砖瓦用页岩和建筑用砂岩的开发利用(一)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优质建筑用砂岩,限制开发普通建筑用砂岩、
28、页岩;逐步限制实心页岩砖的生产。(二)在规划期内不再新办页岩开采制砖企业;逐步淘汰18门以下轮窑和地坑窑,关闭布局不合理的页岩砖厂。鼓励现有制砖企业的技术改造,以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三)砂岩和页岩的开发利用布局应当考虑满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避免矿业市场恶性竞争;转变粗放型的开发模式,提倡集约高效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式。第五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规划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一)按照重庆市的总体规划,开展区域内东山、西山构造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1:5万红层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和1:5万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二)加强区域内重要矿产资源锶、煤的
29、潜力调查与评价,加大区域内石灰岩、玻璃和陶瓷用原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调查与分析;(三)开展境内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开展境内旅游和农业地质调查。第二十四条 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社会和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在规划允许的勘查区内,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区周边允许范围和深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第二十五条 勘查区(一)鼓励勘查区开展过系统的区域地质调查,成矿条件优越,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开发的矿产分布区;国家或本地区紧缺矿产和优势矿产分布区;现有生产矿山深部及外围地区。铜梁县矿产资源划定6个鼓励勘查区(详见附表6):1、巴岳山背斜围龙永嘉
30、西河地段锶矿勘查区;2、沥鼻峡背斜旧县岚峰蒲吕地段锶、煤勘查区;3、巴岳山背斜深部煤矿勘查区;4、巴岳山背斜围龙永嘉西河地段石灰岩勘查区;5、沥鼻峡背斜安溪华兴地段石灰岩勘查区;6、沥鼻峡背斜蒲吕岚峰旧县地段石灰岩勘查区。(二)限制勘查区经系统的地质调查,矿产资源量规模不大的地区;勘查开发受国家产业政策制约的地区;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通过治理可达标的地区。铜梁县矿产资源划定3类限制勘查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2、境内主要溪河两岸500米内;3、工业园区、重要基础设施地带。(三)禁止勘查区禁止勘查区主要是城镇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军事禁区等重要设施构筑区。铜梁县矿产资源
31、划定2个禁止勘查区(详见附表6):1、西温泉核心风景区;2、巴岳山核心风景区。规划共设立6个鼓励勘查区,3个限制勘查区,2个禁止勘查区。第二十六条 勘查矿种(一)鼓励勘查矿种:锶、石灰岩、煤、玻璃用石英砂岩、建筑用砂岩、陶瓷用粘土、矿泉水和地热等重庆市内所需短缺的矿产和综合开发利用、后续加工工艺成熟的矿产。(二)限制勘查矿种: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坚持价值规律和环境优先原则,限制勘查高硫煤、重晶石等后续深加工利用技术落后的矿产。第六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七条 规划分区原则(一)开源与节流并举,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三)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开发与矿山生
32、态环境保护并重;(四)开发利用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第二十八条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根据矿产资源法及有关地方法规和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国家和全县经济发展需求、矿产的赋存规律、产业结构调整及区域经济布局对重点规划矿种的主要矿区和矿产资源集中区划分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一)限制开采区矿产品供过于求、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小、后续深加工技术落后、共伴生矿不能有效利用,或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开采后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但通过治理可以达到环保要求的矿区或矿产集中区。铜梁县矿产资源划定8个限制开采区(详见附表7):1、巴岳山背斜煤炭限制开采区;2、沥鼻峡背斜煤炭限制开采区;3、玉峡锶矿限制开采区;4、
33、六一锶矿限制开采区;5、福果围龙建筑用砂岩限制开采区;6、蒲吕旧县岚峰石灰岩限制开采区;7、安溪华兴石灰岩限制开采区;8、围龙永嘉西河石灰岩限制开采区。(二)禁止开采区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开采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不能恢复或可能导致严重的次生地质灾害的矿区或矿产集中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地质遗迹、重要文物古迹、县城区和其余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城镇区、重要建筑和构筑物(水库、水坝、河堤、桥梁、隧道等)、军事禁区,主要交通沿线等区域。铜梁县矿产资源划定7类禁止开采区(详见附表7):1、西温泉森林公园核心风景区;2、巴岳山核心风景区;3、基本农田保护区;4、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及其周
34、边的保护范围;5、重要建筑和构筑物(水库、水坝、河堤、桥梁、隧道等)及其周边安全保护区及城镇饮用水源上游保护区;6、主要公路(省道、国道)可视范围(或500米范围)等区域;7、军事禁区和通讯、输电设备等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内区域。第二十九条 矿山开采规模、结构与技术要求(一)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的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现有生产矿山应当通过技术改造、兼并等措施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要求。(二)矿山开发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开采,规模生产的原则,以形成成片开发、加工利用的合理布局。(三)完善矿山开发的资本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依靠市场手段,整合资源,推动矿产资
35、源向资本转化,规范和完善两个市场建设,促进商业地质发展,引导企业通过重组并购等形式,整合优势资源。(四)采用科学的矿山开采系统、合理的开采方法、回采工艺以及有效的选矿手段,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矿山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指标要求达到科学合理的程度。各矿种的最低限制性指标为:开采回采率,煤矿为85%以上,水泥用灰岩矿山为90%以上,锶矿75%以上;采矿贫化率,所有矿山均为5%以下;选矿回收率80%以上。锶矿的最低开采品位:SrSO4>40% ,SrCO3>20%。(五)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
36、安全设施和防护手段,改善作业环境,为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创造条件。第三十条 矿产资源开采准入条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审批登记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新建矿山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依法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源储量(含共、伴生矿产储量);(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符合林业、水土保持等相关规划;(三)矿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设立的最低开采限制;(四)具有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部门提供的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
37、;(五)具有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方案;(六)具有与矿井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技术人员,禁止采用国家已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七)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规定的要求;具有现实经济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的矿山必须有矿产综合利用方案,综合利用率指标应达到相应水平,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应有具体有效的处理和保护措施。第七章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第三十一条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一)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坚持“矿产资源开发
38、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片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促进矿山生态系统健康、有序发展。(二)严格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持有县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领取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并与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承诺书,缴纳治理履约金。(三)对历史遗留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采用土地整治、植树造林等方式予以治理。
39、(四)露天开采涉及耕地和林地的,开采必须与恢复治理相协调,开采区域与治理区域相协调,使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不欠新帐。第三十二条 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一)加强新建矿山审批管理,防止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二)新建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合格后,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的勘查、设计工作。(三)加强矿山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确保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必须达到100%。(四)对新建矿山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40、例相关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五)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监督力度,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金制度。新建矿山和延续开采矿山,采矿权人必须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并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金,治理履约金不得低于治理费用。第三十三条 现有生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对现有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专项规划整治,实行矿山开采全过程监控,严格执法,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不欠新帐。(二)严格控制矿山“三废”排放,排放“三废”的矿山必须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放“三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环境保
41、护的基本适应和协调。排放的废水、废渣、废气达到规定标准。完善废水治理制度,提高废水处理技术水平,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废渣处理的重点是废石、煤矸石、尾矿等的综合利用。(三)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防止诱发次生地质灾害。矿山企业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立矿山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防治系统。加强对采矿活动诱发的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水土流失、地表水疏干、地下水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使矿山地质灾害得到基本控制和综合整治。(四)对现有矿山要逐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对已造成环境污染而又无力治理的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第三十四条
42、 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一)严格矿山闭坑工作的审查和管理。矿山闭坑应向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闭坑报告。(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做好闭坑阶段矿坑废水、废渣等污染源的根治,并做好以“复垦还绿”为主的矿山土地复垦综合治理,恢复和增加耕地,努力实现矿山开发中复垦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基本平衡。第三十五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一)采矿权人有责任和义务按照所提交的、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闭坑报告的要求,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闭坑工作。(二)矿山闭坑或停办、关闭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必须达到如下验收标准:1、地下井巷采空区矿柱按设计保存完好,
43、或者进行了必要的充填,矿区内无塌陷或塌陷隐患,或者塌陷得到有效治理。2、露天采矿各类岩土体边坡小于允许坡度值,处于稳定状态;危岩体和不稳定边坡得到有效防治。3、废石、尾矿、废渣、剥离表土等固体废弃物堆放场选择合理,有安全可靠的栏护坝,无滥占耕地、破坏土壤、危害生物、污染环境、形成地方病源等现象。4、矿坑水、选矿污水、固体废弃物淋滤溶解废液、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处理,未造成环境污染。5、废弃井巷未形成污染地下水的通道,没有突水并危及相邻矿井的隐患。6、井巷妥善封闭,废水井等及时回填。7、恢复治理应按照耕地还耕,林地还林的原则,把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8、其他相
44、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第三十六条 划定治理区的基本条件(一)矿产开发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的区域;(二)矿产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三)在居民集中饮用水源附近进行的采矿活动区域;(四)在风景区外围进行的采矿活动区域;(五)禁采区内的采矿活动区域。第三十七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区(一)玉峡锶矿区恢复治理工程。破坏土地面积0.9平方公里,规划治理面积0.9平方公里。治理采空区,修建水库,解决由于地下开采而导致的地表水疏干、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当地居民饮用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困难。(二)巴岳山风景区和西温泉风景区内的生态环境与恢复治理工程。2010年以前,逐步关停禁采区内的矿山,同时推进关停矿山的生
45、态环境与恢复治理工作,至2020年全面完成治理整治工作。治理工作主要包括:采空区的充填,地表植被的恢复,矸石山的处置等。(二)蒲吕岚峰旧县露天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按照开发与治理相协调,开发面积与治理区域相协调的原则进行该开采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包括:开采场平整复垦、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等。(三)华兴安溪露天矿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按照开发与治理相协调,开发面积与治理区域相协调的原则进行开采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包括:开采场平整复垦、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四)围龙永嘉西河露天矿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按照开发与治理相协调,开发面积与治理区域相协调的原则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治
46、理工作。治理工作包括:开采场平整复垦、绿化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第八章 采矿权市场建设第三十八条 采矿权市场建设目标(一)国家垄断采矿权一级市场,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各矿种总量调控目标和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确定采矿权投放总量,保持区域内矿产资源供需总量的基本平衡;(二)推动一级出让市场的根本性转变,按照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实行采矿权的有偿出让,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三)规范采矿权二级市场和中介机构,加强对二级市场的监管力度。第三十九条 采矿权的设置和投放量的确定采矿权主要是根据矿产资源的赋存条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而设置,严禁在禁采区设置采矿权。采矿权的投放量应根据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发展对各
47、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并考虑各矿种的最低开采限制而确定。第四十条 采矿权的出让(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设置条件的新办采矿权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有偿出让。(二)对原有矿山企业,采矿权到期后,若还有资源可供开采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但出让价格不得低于经确定的采矿权出让基准价。第四十一条 规范采矿权二级市场(一)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的矿业权评估、信息服务、代理、法律咨询、经纪等中介机构。(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一个高效畅通的现代化信息网络,为采矿权市场交易提供一个快速、便捷的信息平台;(三)加强对采矿权二级市场的监管;建立采矿权转让的保障机制;规范采矿权转让市场,采矿权的转让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查处非法转让行为。第九章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四十二条 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第四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体系,全面搞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第四十四条 发挥科技主导作用,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纳入铜梁县科技发展规划;推广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技术、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