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吨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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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30万吨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占地面积(平方米)26666.67(40亩)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0环保投资占投资比例(%)1.1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2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详见第2、3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

2、/年)3280燃油(吨/年)-电(万千瓦时/年)400燃气(标立方米/年)72万燃煤(吨/年)-其它-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生活污水62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标后,由管道输送至排淡闸外入海。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备的使用情况:无。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1、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表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原辅材料用量(t/a)备注1长石(湿料半成品)6万一线长石(块石)12万二线7万、三线5万2白云石2万一线3石灰石5万一线2万、二线3万4石英砂5万三线主要成分及用途如下:长石:是钾、钠、钙及钡等碱金属和碱土

3、金属的铝硅酸岩矿物,其主要化学成分为SiO2、Al2O3、K2O、Fe2O3、Na2O、CaO,是重要的造岩矿物。主要用于制造陶瓷、玻璃原料、磨粒等,此外还可以制造钾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外购块状长石,或湿性半成品长石(含水率约10%)。白云石:成分为CaMg(CO3)2,可用于建材、陶瓷、和、化工以及农业、环保、节能等领域。主要用作和的;生产和制取;以及生产玻璃和陶瓷的配料。石灰石:主要成分(CaCO3),可用于建筑材料、工业的原料。石英砂:石英砂是经破碎加工而成的石英颗粒。石英砂是一种非金属矿物质,是一种坚硬、耐磨、化学性能稳定的,其主要矿物成分是SiO2。石英砂的颜色为乳白色、或无色半透明

4、状。石英砂是重要的工业矿物原料,非化学危险品,广泛用于玻璃、铸造、陶瓷及防火材料、冶炼硅铁、冶金熔剂、冶金、建筑、化工、塑料、橡胶、磨料,等工业。2、主要设备本项目设备见表1-2。表1-2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物料粗破生产线1套生产一线造粒机8000120020002台提升机NE503台筛分机1套筛分精选系统1套烘干筒1600150001台除尘器HX-64-43台热风炉1台立式磨机1500H30001套生产二线超细磨机183060001台辊磨机15006001台筛选5套收尘器HX-64-43台棒磨机150030001台生产三线转筛120020004台水分离系统1套水循环系统1

5、套电磁选机17506002台压滤机1100110080002台*注:各设备自带存储设施。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简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对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的开发利用也越来越广泛、深入,产品主要用于陶瓷、环保材料、建材等领域。在此背景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在经济开发区云港路西、人和路南,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惠通物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破产,土地被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收)现有厂房,建设年产30万吨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该项目已获得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号为连区开审备20192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正版),本

6、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类别中的“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江苏拓孚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编制要求(试行)(2005年5月),编制了年产30万吨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2、工程内容本项目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形成年产各种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30万吨的产能,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3。

7、表1-3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t/年)年运行时间(h)生产一线白云石、石灰石矿物材料4万7200长石矿物材料6万7200生产二线石灰石矿物材料3万7200精细长石矿物材料1万7200长石矿物材料6万7200生产三线长石、石英矿物材料10万7200合计-30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4。表1-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单位数值备注总用地面积m226666.67-生产一线(原料预处理车间、造粒车间、烘干车间)m21900密闭厂房内划分区域生产二线m21500生产三线m21200成品仓库m23000原料仓库m23000生

8、活办公区m27203、公用及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1-5。表1-5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贮运工程原料仓库3000m2汽车运输成品仓库3000m2汽车运输公用工程给水3280m3/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排水624m3/a达接管要求后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供电400万kWh/a来自当地电网环保工程废气工艺废气,6套布袋除尘器风量为20000m3/h达标排放热风炉废气风量为2000m3/h废水雨污分流管网依托租赁方满足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化粪池达接管要求固废一般固废堆场100m2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废物5m2防腐防渗漏,委托资质单

9、位处理噪声厂房隔声、设备减振降噪量1525dB(A)厂界噪声达标4、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建设项目职工定员50人,工作制度为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5、厂区平面布置情况建设项目办公区位于厂区南侧,生产一线、生产二线加工区位于东北侧、生产三线位于西南侧,厂区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三。6、周边环境概况建设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北侧为远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远通公司北侧为人和路;东侧为云港路,隔云港路为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厂房;南侧为中石化加油站和江苏科盛富邦饲料有限公司;西侧为亿鑫源矿产品公司(现已停产)。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二。7、相关规划相符性(1)

10、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2)选址相符性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云港路西、人和路南,租赁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与徐圩新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苏环审201191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 本项目与徐圩新区规划环评相符性对比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新区发展应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分类进行产业聚集开发建设,项目引进应严格按功能定

11、位入区,以确保区内产业协调发展。本项目位于板桥工业园云港路西、人和路南,为园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产品为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加工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相符2应对照核电站选址、安全防护以及核应急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区内功能布局。部分位于核电站5km、8km范围内的区域建设须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和江苏省政府关于依照国家规定保护核电站周围环境的函(苏政函1997104号)的有关要求。处于核电厂规划限制区内的区域要限制人口机械增长,不得新建扩建大型企事业单位、生活居住区、大型医院和疗养院、旅游胜地等;不得建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生产或贮存设施。在新

12、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新的核电厂安全防护和核应急法规要求,对功能区划及时进行调整。田湾核电周边环境及应急计划区现已调整为厂址半径10km范围。本项目不与集中居民区毗邻,用地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与田湾核电站距离约5.5km,本项目严格控制规模及人口数量,符合控制项目规模及人口的要求。相符3规划的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应先行建设。其中,新区内各企业生产污水须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率均应达100%。凡入区建设项目环保配套设施未完成并投运的,项目不得进行试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

13、到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处理率达100%,本项目可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相符4进一步优化新区产业发展定位,合理确定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构建主导产业链和静脉产业链。工艺废气、含金属废水和危险固废排放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相符5建立健全新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政策、监测和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可行的监测计划

14、,风险防范体系可与园区衔接,各项防范措施可得到有效落实。相符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布局和环保要求,选址是合理可行的。8、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9、“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路西、人和路南,经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

15、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烧香河洪水调蓄区,距离边界约为850m(北侧),本项目建设用地不位于其禁止、限制开发区内(详见附图4),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要求。烧香河洪水调蓄区红线区域范围见表1-7、附图四。表1-7 本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范围一览表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烧香河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烧香河(盐河入海

16、口)河道及两侧堤脚内范围,长度31公里4.084.08(2)环境质量底线本环评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8。表1-8 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区域达标规划正在实施中,市的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企业废气和汽车尾气,按照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17、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市进行企业废气和汽车尾气治理以使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另外,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园区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符合2、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水

18、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烧香河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驳盐河、排淡河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另外,根据估算,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符合3、土壤环境质量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资源利用

19、上线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9所示。表1-9 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能源消耗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确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燃煤,主要热风炉烘干为天然气燃烧加热。相符2、水资源消耗依据水资源禀赋、生态用水需求、经济

20、社会发展合理需要等因素,确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严重缺水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1、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着“循环用水、节约用水”原则,控制用水量,本项目用水量在企业给水系统设计能力范围内,不超出园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本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相符3、土地资源消耗依据粮食和生态安全、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城乡人口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等因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项目

21、选址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为40亩,无用地供需矛盾。相符根据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10所示。表1-10 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源总量红线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载能力相协调。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所需新鲜用水量

22、为3280m3/a相符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本项目所用水量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相符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计算,本项目新鲜用水指标为3280m3/a,项目投产后年利润可达1500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2立方,小于12立方。相符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能源总量红线江苏省小康社会及基本现代化建设中,提出到2020年各地级市实现小康社会,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到2030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单位GDP能耗和

23、碳排放分别控制在0.5吨标准/万元和1.2吨/万元。考虑到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万吨标准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能源消耗为600.28吨标准煤/a(电耗、水耗等折算),项目年利润为1500万元/a,经计算,单位GDP能耗为0.4吨/万元,能够满足2020年、2030年控制的单位GDP能耗要求。相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

24、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11。表1-11 与连政办发201837号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

25、保障力度。1、本项目所用水量约为3280 m3/a,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本着“循环用水、节约用水”原则,控制用水量,本项目用水量在企业给水系统设计能力范围内,不超出园区用水总量控制要求。2、本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符合2、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

26、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项目占地约40亩,总投资额为12000万元,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符合要求,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符合3、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

27、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同时,本项目能耗较小。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其分析见表1-12。表1-12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有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

28、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本项目产品为非金属精细矿物材料加工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相符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也不属于有限准入区域,本项目的建设不损坏主导生态功能。相符3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

29、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区,本项目不属于表中所列水污染重的项目,不排放含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相符4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燃区,也不属于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相符5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属

30、于人居安全保障区。相符6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相符7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8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

31、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符9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板桥街道三个控制单元1、埒子口湿地;2烧香河洪水调蓄区;3水环境生活源重点治理区,本项目选址不在上述区域内,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相符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10、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苏大气办20184号相符性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3039,项目运行过程会产生粉尘,本项目拟通过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密闭生产、喷淋洒水降尘

32、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报告按照关于组织实施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4 号)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逐条分析相符情况。表1-13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文件相符性分析相关文件名称“整治方案”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关于组织实施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4 号)物料运输(1)运输散装粉状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罐车。(2)运输袋装粉状物料,以及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3)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

33、清洁。车辆在驶离煤场、料场、储库、堆棚前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本项目原料为块状,采用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规范卸料。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相符物料装卸装卸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密闭操作。(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装卸。(3)在装卸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装卸物料采取密闭和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车辆进入入仓库后关闭大门再进行卸料。每次卸料过程启动喷淋装置进行洒水抑尘。相符物料储存(1)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2)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储库、堆棚应至

34、少三面有围墙(或围挡)及屋顶,敞开侧应避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3)露天储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堆置区四周应以挡风墙、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围挡(出入口除外),围挡高度应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 倍,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等控制措施。(4)临时露天堆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本项目原料库三面和顶部密闭,车辆留一面进出口,并在进出口上方设置喷淋装置。相符物料转移和输送厂内转移和输送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采用密闭输送系统。(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转移和输送。(3)在上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

35、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本项目使用的传送带均密闭,配备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相符物料加工与处理(1)物料加工与处理过程中易散发粉尘的工艺环节(如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包装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2)密闭式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等应密封良好,无粉尘外逸。项目破碎、粉磨、筛分等工段设在封闭的车间内,配备脉冲滤筒除尘器,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养或更换。相符运行与记录(1)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除尘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

36、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2)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3)应记录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洒水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的作业周期、用量等。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相符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1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

37、相符性一览表序号行动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各市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可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项目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相符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本项目不属于

38、“两高行业”。相符3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工作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相符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颁发。本项目建成后应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中的相

39、关规定,在排污许可申请平台注册、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并向核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做到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设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相符5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本项目生产车间生产过程基本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处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相符与环大气201956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956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15 与环大气201956号的相符性一览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

40、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新上热风炉,热风炉燃烧燃烧天然气。相符2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重点区域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2020年年底前,重

41、点区域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本项目新上热风炉,热风炉燃烧燃烧天然气相符3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

42、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热风炉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项目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相符与苏环办201936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16 与苏环办201936号的相符性一览表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

43、、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1)本项目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厂区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符合徐圩新区规划要求。(2)所在区域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区域已制定相应限期达标规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且本项目废气、废水经配套有效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3)本项目废水

44、、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相符2(1)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1)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2)目前项目所在区域无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的情形。(3)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区域已制定相应限期达标规划,且本项目废气、废水经配套有效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相符3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租用江苏云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不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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