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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5)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水路交通突发事
2、件应急预案(10)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
3、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根据对已收集到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推测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本级交通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本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分工负责。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
5、体系。 二、组织体系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办、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总结评估组等。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副 组 长:分管领导成 员: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负责审查局属各单位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
6、和协调局属各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以及应急运输运力资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二)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联系电话:。 副主任: 局属单位分管应急工作领导 成 员: 由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人员及局属单位负责应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职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局应急总体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本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
7、件预警信息披露以及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调、指导应急工作。(三)应急工作组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类型,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处置相应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组 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由局办公室、局安全办、及局属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 2.后勤保
8、障组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组 员:局办公室和局属单位办公室抽调人员职 责:抢险物资购置、保管、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3.道路运输应急组组长: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成员:道路运输管理所全体人员应急保障装备:大客车5辆,各类货车、工程车共20辆职责:除完成本单位应急抢险工作外,负责调征和安排运力完成上级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4. 农村公路应急组组长:县公路管理所所长成员:公路管理所全体人员应急保障装备:公路施工机械工程车3辆、大货车5辆(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调配)职责:除完成本单位应急抢险工作外,负责辖区所管养道路的抢修保通工作和上级下达的保障任务。5.水路运输应急组组 长:县航管所所长 成 员:
9、航管所全体人员应急保障装备:1艘防洪应急船舶职责:除完成本单位应急抢险工作外,负责调征和安排运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水路运输应急保障任务。组织成立抢险小组,负责码头船舶及旅客的安全抢险工作。6.勤务保障组组长: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成员: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全体人员职责:除完成本单位应急抢险工作外,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期间码头、车站的秩序维护、保卫工作以及上级下达的保障任务。 (四)现场工作组 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指派人员、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职责:按照县政府的统
10、一部署,参与县人民政府或县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作业安全。 (五)总结评估组组长由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类别指定,成员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局下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职责: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组织机构图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工作领导机构 总结评估组 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 局应急办
11、 勤务保障组水路运输应急组农村公路应急组应急救援队伍道路运输应急组 后勤保障组 综合协调(宣传报道)组三、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涉及单位和部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报告、处置。 局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收听和反馈信息,以免影响事件处置工作的开展。 四、应急经费、
12、物资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 局财务股向县财政局申请筹备应急保障资金,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性局属各单位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确保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五、应急响应 基本响应程序 (一) 先期处置 县交通运输局和事发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突发事件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应依据职责分工,派员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
13、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启动人员、车辆、工程机具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要互相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二)分级响应 各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14、各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各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各交通行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上县交通运输局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负责级、级类别的突发事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县政府负责级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局属单位负责级类别的突发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请求上级应急机构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三)应急指挥与协调 1.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发布启动局相关应急预
15、案的指令; (3)协调各单位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挥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4)局应急办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 (5)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 (6)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和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 (7)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8)必要时请示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相关应急预案; (9)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等。 2.各类别应急工作小组受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
16、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4)安排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工作; (5)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情。 六、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局应急领导小组或者上一级应急机构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后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或组织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17、 (二)调查和总结 各类别应急工作小组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总结评估组。重大事项由局向上一级应急机构专题报告。 八、监督管理(一)预案演练 局应急领导小组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预案进行演练。 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应急演练。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演练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书面总结报告。新组建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半年演习一次,已有应急工作经验的应急队伍一般每年演练一次。(二)宣传和培训 通过宣传栏、
18、图书、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
19、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行业管理机构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局。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更新。(二)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解释及组织实施。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总体预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流程图 2.县交通运输局应急信息报送规程 附件1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并做好记录记录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业务分管领
20、导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局长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值班负责人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总结并向县政府、县应急办、县安委办报告64 / 64附件2县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程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1.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办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立即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30分钟内必须向局长报告;局长作出指令,视情向县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紧急情况可先进行电话报告。2.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县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的,应
21、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报告。3.原则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采用逐级上报方式,事件紧急或其他必要情况下可越级上报。4.信息报告方式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应先以电话等形式报告,待条件许可时再补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的,在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5.续报(终报):通常每天报告一次,如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应急响应结束时的续报为终报。6.处理结果报告:通常应急响应结束后一周内上报。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如:xx发生了xxx事件(事故),事件(事故)原因及伤亡情况正在核实,具体情况随后续报。紧急情况下
22、,可以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局应急办和局分管领导、局长、县政府应急办;局应急办要在1小时内(局属单位要在30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超过1小时的,报送时间以第一次书面报告时间为准。三、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格式1.信息报告。格式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内容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格式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工作建议等要素。值班人员要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
23、监测预警信息,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初次报送样式发生一起事件(事故)(标题为小2号宋体)值班室: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工作建议等要素。(例如):xxxxx发生了xxx事件(事故),事件(事故)原因及伤亡情况正在核实,具体情况随后续报。(正文内容为3号仿宋体) 上报单位:上报时间:年月日时分2、 信息续报。突发事件信息续报的内容,主要是在初报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的确切数据及初报情况的补充修正,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人员伤亡及抢救情况
2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目前采取的措施、需上级哪些帮助等信息。报告应当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续报也采用此格式。突发事件信息续报样式发生一起事件(事故)(续报一)(标题为小2号宋体)值班室: (填报要求):主要是在初报的基础上对突发事件的确切数据及初报情况的补充修正,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人员伤亡及抢救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目前采取的措施、需上级哪些帮助等信息。(正文内容为3号仿宋体) 上报单位:上报时间:年月日时分3、信息终报。突发事件信息终报是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理结果的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
25、上,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报告内容应全面总结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受伤人员的救治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等情况。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终报内容要全面报告预警信息产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危害性已得到全面控制、预警全面解除等内容。突发事件信息终报样式 发生一起事件(事故)(终报)(标题为小2号宋体)值班室:(填报要求):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报告内容应全面总结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受伤人员的救治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等情况。(正文内容为3
26、号仿宋体) 上报单位:上报时间:年月日时分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图信息接收、级、级四小时内报告 县安委办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1)事件基本情况(2)已采取的措施(3)下一步工作(4)现场处置过程中随时补充动态信息 初报先期处置阶段二小时内报告 县安委办和市交通运输局续报、级、级现场处置阶段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和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1)事件最新进展(2)人员、环境影响情况(3)事情重大变化情况(4)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5)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书面报告采用传真、网络(应急平台)等方式。紧急情况可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采用传真、网络(应急平台)当面呈递等方式根据现场情况制作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27、县安委办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县安委办,并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级、级终报(调查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处理完毕1周内完成上报书面报告采用传真、网络(应急平台)当面呈递等方式(1)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2)处置情况(3)应对经验(4)发生事件应吸取的教训(5)调查处理情况等如调查处理情况需较长时间,不影响对事件的终报后期处置阶段县政府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县政府,并同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县渡口渡船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根据省西江黄金水道通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1】10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保障水上渡运安全,
28、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渡口水域和陆域范围内一次发生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与渡运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渡运过程中,出现危及3人及以上人员生命安全的险情;因恶劣天气或人为因素发生渡船碰撞、沉没、失控等险情,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事故或重大责任死人事故。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按照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坚持以国家专业救助力量、社会救助力量相结合,自救
29、与他救并举,保证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实施。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人民政府政府成立县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分管交通工作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交通局、渡口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渔牧兽医局、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及渡口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成。县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发生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本预案,并负责全面部署、指挥决策和督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
30、局航务管理所。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急装备和人员的日常准备情况;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具体落实、协调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负责指挥部有关信息收集、汇总、公布和联络工作。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渡口渡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负责第一时间应急救援;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搜救的运输资源组织工作;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系统船舶参加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提供肇事渡船和航道信息技
31、术数据。3.县安监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职能;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5.县监察局:负责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以及事故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查处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6.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7.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8.县渔牧兽医局:负责组织
32、事故现场附近的渔船参加水上搜救行动;参与水上搜救工作。9.县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通信保障工作。 10.县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三、应急准备 (一)县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事故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预案中各项原则,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三)各成员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有关成员开展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
33、练。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渡口渡船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有效通讯(联络)方法向村委会(经营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村委会(经营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在迅速组织力量投入救援的同时,应快速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桂林市海事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险情上报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事故事件发生现场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桂林市海事局经营单位(村委会)所在街道(乡镇)(二)报告时限乡(镇
34、)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事发现场或村委会(经营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桂林市海事局电话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具体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6小时内要进行续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第一次电话简要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应急指挥部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分别将2小时和6小时内的书面报告情况报送指挥部有关领导;同时,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险情上报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三)应急救援县应急指挥部和渡口渡船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应分别立即启动县和乡(镇)两级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渡口渡船所在乡(镇)政府
35、、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要下设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送组、现场保卫组和事故处理组,各组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装备、组织现场救治和伤员转移、收集和报告信息,做好现场秩序维护,防止事态扩大。县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帮助指导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救援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县指挥部可以根据势态发展情
36、况和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抽调公安人员实行现场治安保卫和交通管制,也可视情况向相邻水域县(市)有关部门寻求协助和支援。 (四)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人民政府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五、善后处理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须按有关政策,对事故伤亡人员或家属给予安抚、补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安全事故
37、发生后,社会、个人和有关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资金和物质,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接受,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理赔工作。六、事件调查和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取证工作由海事部门负责,其他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由具有管理职权的部门或县交通部门(由县政府指定)负责,其他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工作。调查部门应查明事件原因,对事件性质和责任做出认定。调查工作要在国家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天内,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作出相应处理。调查工作结束后,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
38、、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事故整改“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汲取教训,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指挥部要认真做好督查整改工作。七、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
39、不听从指挥的。5.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理的工
40、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八、附则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县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县渡口渡船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名单指 挥 长:赵家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张文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兰正翔(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廖先梅(龙江乡乡长) 黄喜安(镇镇长) 廖义华(广福乡乡长) 秦昭瑜(苏桥镇镇长) 唐健鑫(水利局局长) 李 钢(堡里乡乡长) 成 员:赖红艺(宣传部) 江彩文(交通局航管所) 李世兴(公安局
41、) 黄胜利(安监局) 韦荣恒(卫生局) 蒋玉林(财政局) 张 楷(监察局) 邓肖任(气象局) 徐玉琪(民政局) 黄 源(畜牧兽医局) 韦培富(移动公司) 杨崇全(联通公司) 苏方桂(电信公司) 邓光付(板峡水库) 廖新如(广福乡大石村) 王菊生(镇四合村) 周基文(镇泡口村) 林田生(镇塘堡村) 陈世权(镇樟峡村) 叶成林(镇湾里村) 梁在全(龙江乡双江村) 林会元(广福乡广福村) 县交通运输局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 为严密防范和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袭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按照各级政府反恐指示精神及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
42、反恐怖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关于反恐怖决策指示为依据,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预案,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交通运输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县反恐怖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反恐怖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我局成立反恐怖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局反恐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县交通行业的反恐怖应急工作: 组 长:张文军 局长 副组长:林元华 副局长 成 员: 何新华 局办公室主任 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