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38910.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38910.docx(1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苏州工业园园区投资决策委委员会实施施细则(送审稿)二五年年四月十五五日苏州工业园园区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实施细则则(送审稿)第一一章总则则第一条为了进一一步加强苏苏州工业园园区(以下下称“园区”)国有资资产管理,优优化资源配配置,提高高园区国有有企业效益益,增强园园区国有企企业的核心心竞争力,有效控制国有企业经营风险,确定园区国有企业的发展规划,完善园区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园区工委、管
2、委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决定园区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及行业布局方案,对园区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进行指导,对园区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决策和监督,审查园区国有企业投资策略和规范程序。第二章人人员组成第三条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委委员暂定五五人,由园园区工委、管管委会任命命,条件成成熟时,聘聘请2名外外部专业人人士作为独独立委员参参加委员会会。第四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设设主任委员员一名,由由委员会选选举产生。第三章职责权限限第五条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的的主要职责责和权限:(一)审议议确定园区区国有企业业发展战略略;(二)审议议批准苏苏州工业园园区国有企企业投资管管理暂行办办法等管管理办法;(三)对园
3、园区国有企企业须经投投资决策委委员会批准准的重大投投资融资方方案进行研研究并提出出决策意见见;(四)对苏苏州工业园园区国有资资产控股发发展有限公公司(以下下称“园区国控控公司”)及出资监监管其所属属企业和受苏州工工业园区管管理委员会会委托管理理的企业(以以下称“受托监管企业”)(“所属企业业”是指园区国国控公司所所属全资、控控股、参股股企业和受受苏州工业业园区管理理委员会委委托管理的的企业)须经投资资决策委员员会批准的的重大资本本运作、资资产重组、分分立或合并并、资产经经营项目等等进行研究究并提出决决策意见;(五)对国国有企业发发展中其他他重大的投投资事项进进行研究并并提出决策策意见;(六)对
4、以以上事项的的实施进行行检查;(七)园区区工委、管管委会授权权的其他事事宜。第四四章 决策程序序第六条条企业战略略决策程序序如下:(一)所属属企业出资监监管企业和和受托监管管企业园区区国控公司司所属企业业的负责人人向园区国国控公司提提交董事会会通过的公公司发展战战略、编制制及修改依依据(每年年一次);(二)园区区国控公司司经初审后提提交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审议并签签发书面决决议;(三)园区区国控公司司以股东身身份将此项项决议提交交所属企业出资监监管企业和和受托监管管企业其所属企业业股东会或或董事会讨讨论并通过过。 第第七条 投资投融资等重重大项目决决策程序如如下:(一)所属属企业出资监监管企业和
5、和受托监管管企业园区区国控公司司所属企业业的负责人人向园区国国控公司报报其董事会会管理层关于于本项目的的决议、项项目基本情情况,包括括重大投资资融资、资资本运作、资资产经营项项目的意向向、相关的的协议、合合同、章程程及可行性性研究报告告、合作方方情况等资资料;(二)园区区国控公司司审核并提提出意见后后上报投资资决策委员员会;(三)由投投资决策委委员会审查查并签发书书面决议;(四)园区区国控公司司以股东身身份将此项项决议提交交所属企业出资监监管企业和和受托监管管企业其所属企业业董事会讨讨论并通过过。第五章章 议事规规则第八条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会会议应由全全体委员出出席方可举举行。会议议可分为普普
6、通会议和和临时会议议两种形式式。每一名名委员有一一票的表决决权。会议议做出的决决议,必须须经全体委委员四分之之三以上通通过方为有有效。第九条条如有必要要,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可以聘请请中介机构构为其决策策提供专业业意见,费费用由园区区国控公司司或出资监监管企业出出资监管企企业和受托托监管企业业其所属企业业支付。 第第十条 投资决策策委员会普普通会议的的表决方式式为举手表表决或投票票表决;临临时会议可可以采取会会签方式作作出决议。第十一条 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委员,应应在收到园园区国控公公司上报呈报材料后的的十个工作作日内作出出决议;如如有特殊原原因,可延延迟至十五五个工作日日;。否则,视视同该委员
7、员同意该呈呈报的事项项。第十二条 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首次否决决的项目,投投资单位在在对以相关问题题作出充分分的说明后后,还可提提请复审一一次。第十三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会会议的召开开程序、表表决方式和和会议通过过的议案必必须遵循有有关法律、法法规、公司司章程及本本办法的规规定。第十四条条投资决策策委员会会会议须做书书面应当有有记录,出出席会议的的委员应当当在会议记记录上签名名。会议记记录由园区区国控公司司保存。第十五五条 投资决决策委员会会会议通过过的议案及及表决结果果,可以书书面形式及及时反馈有有关单位。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委员均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
8、附附则第十七条条本实施细细则发布之之日起试行行。第十八八条本实施细细则由投资资决策委员员会负责解解释。第十九条 本实施施细则未尽尽事宜,按按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执行;本本细则如与与国家日后后颁布的法法律、法规规相抵触时时,按国家家有关法律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行。苏州工业园园区审计委员会会实施细则则(送审稿)二五年年四月十五五日苏州工业园园区审计委委员会实施施细则 (送审稿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条为了了进一步加加强苏州工工业园区(以以下称“园区”)国有资资产管理,优优化资源配配置,提高高园区国有有企业效益益,增强园园区国有企企业的核心心竞争力,有效控制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
9、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园区国有企业实施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审计委员员会是园区区工委、管管委会设立立的专门工工作机构,听听取并审议议园区国有有企业财经经纪律、会会计政策执执行情况的的报告和园区区国有企业业的财务状状况和财务务报告的汇报报;督促检检查园区国国有企业建建立、健全全内部控制制制度;对对园区国有有企业出现现的重要情情况和重大大违规事项项及相关人人员提出处处理意见。第二章章人员组组成第第三条审计委员员会委员暂暂定五名,由由园区工委委
10、、管委会会任命。审计委员员会委员设设主任委员员一名,由由委员会选选举产生。第三章职责权限限第五五条审审计委员会会的主要职职责权限:(一)审议议批准苏苏州工业园园区国有企企业内部审审计暂行办办法;(二)审议议并批准园园区国有企企业年度经经营计划,年年度预算、决决算;(三)审议议并批准园园区国有企企业年度内内部审计计计划;(四)审议议并批准园园区国有企企业提交的的内部审计计报告并对对报告中所所涉及的出出现的重要要情况和重重大违规事事项及相关关人员提出出处理意见见;(五)审议议园区国有有企业财务务总监年度度述职报告告,提出考考核意见和和任免建议议;(六) 监监督苏州工工业园区国国有资产控控股发展有有
11、限公司(以以下称“园区国控控公司”)及出资资监管企业业的内部审审计制度建建设及其实实施;(七) 园园区工委、管管委会授权权的其他事事宜。第四章 决决策程序第六条条审计计委员会依依据以下程程序,履行行职责:(一)园区区国控初审审相关报告告并提出意意见后,提提交审计委委员会;(二)审计计委员会根根据相关报报告和园区区国控公司司初步意见见,就下列列内容进行行评议并发发表决策意意见:1、年度经营计划,年度预、决算;2、相关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3、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遵守,审计计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4、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5、内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
12、价;6、 其他相关事宜。第五章 议议事规则第七条条审计计委员会会会议分为例例会和临时时会议,例例会每年至至少召开二二次,原则则上每半年年召开一次次,临时会会议由审计计委员会委委员提议召召开。会议议由主任委委员主持。第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一致通过。第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会签方式作出决议。第十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园区国控或出资监管企业支付。第十一条审计委委员会会议议的召开程程序、表决决方式和会会议通过的的议案必须须遵循有关关法律
13、、法法规、公司司章程及本本办法的规规定。第十二条条审计计委员会会会议应当有有记录,出出席会议的的委员应当当在会议记记录上签名名。会议记记录由园区区国控公司司保存。第十三三条 审计委员员会会议通通过的议案案及表决结结果,可以以书面形式式及时反馈馈相关单位位。第第十四条审计委委员会全体体委员均对对会议所议议事项有保保密义务,不不得擅自披披露有关信信息。第六章附则第十五五条本本实施细则则自发布之之日起试行行。第第十六条本实施施细则由审审计委员会会负责解释释。第十七条本实施施细则未尽尽事宜,按按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执行;本本细则如与与国家日后后颁布的法法律、法规规相抵触时时,按国家家有关法律
14、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行。苏州工业园园区薪酬委员会会实施细则则(送审稿)二五年年四月十五五日苏州工业园园区薪酬委委员会实施施细则(送送审稿)第一章总总则第第一条为了进一一步加强苏苏州工业园园区(以下下称“园区”)国有资资产管理,优优化资源配配置,提高高园区国有有企业效益益,增强园园区国有企企业的核心心竞争力,完善园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园区国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薪酬委员会是由园区工委、管委会成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园区国有企业人才和薪酬战略,督促企业
15、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制度和薪酬制度,制定园区国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第二章人员组成成第三三条薪薪酬委员会会委员暂定定五名,由由园区工委委、管委会会任命。第四条条薪酬酬委员会委委员设主任任委员一名名,根据工工委、管委委会推荐,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三章职责权限限第五五条薪薪酬委员会会的主要职职责权限:(一)审议议批准苏苏州工业园园区国有资资产控股发发展有限公公司企业负负责人经营营业绩考核核暂行办法法;(二)审议议批准苏州州工业园区区国有资产产控股发展展有限公司司(以下称称“园区国控控公司”)提出的的所属企业管管理人员的的薪酬计划划或方案;(三)审议议
16、并批准园园区国控公公司提交的的所属企业高高级管理人人员的年度度绩效考评评结果和薪薪酬建议方方案;(四)园区区工委、管管委会授权权的其他事事宜。第六条 薪酬酬委员会负负责对园区区国有企业业主要管理理岗位的人人事任免和和后备人才才培养事项项作出决议议或提出意意见。第第四章决决策程序第七条条国区区国控公司司负责做好好薪酬委员员会决策的的前期准备备工作,提提供包括但但不限于以以下有关方方面的资料料:(一)提供供园区国有有企业主要要财务指标标和经营目目标完成情情况;(二)提供供园区国有有企业管理理人员岗位位工作业绩绩考评系统统中涉及指指标的完成成情况;(三)提供供园区国有有企业管理理人员的业业务创新能能
17、力和创利利能力的经经营绩效情情况;(四)提供供按园区国国有企业业业绩拟订的的薪酬分配配规划和分分配方式的的有关测算算依据。第八条 薪薪酬委员会会对园区国国有企业管管理人员考考评按照下下列程序进进行:(一)园区区国控公司司出资监管管企业管理理人员向园园区国控公公司述职和和自我评价价;(二)园区区国控公司司会商园区区有关业务务局、办,根根据相关资资料和意见见,按绩效效评价标准准和程序,对对园区国控控公司出资资监管企业业管理人员员进行绩效效进行初评评;(三)园区区国控公司司向薪酬委委员会提交交出资监管管企业管理理人员的初初步考评结结果及薪酬酬预案和奖奖惩方式;(四)薪酬酬委员会根根据上述资资料进行审
18、审议并形成成决议。第第五章议议事规则第九条条薪酬酬委员会每每年至少召召开两次会会议,会议议由主任委委员主持。第十条薪酬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一致通过。第十一条薪酬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会签的方式作出决议。第十二条薪酬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园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三条如有必要,薪酬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园区国控公司或出资监管企业支付。第十四条薪酬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第十五条薪酬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
19、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第十六条薪酬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园区国控公司保存。第十七条薪酬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园区国控公司或出资监管企业。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附则第十九九条 本实施细细则自发布布之日起试试行。第二十条本实施施细则由薪薪酬委员会会负责解释释。第第二十一条条本实实施细则未未尽事宜,按按国家有关关法律、法法规的规定定执行;本本细则如与与国家日后后颁布的法法律、法规规相抵触时时,按国家家有关法律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