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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大学医学部 苏大医201817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双导师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各临床学院、研究院(所):苏州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双导师制实施细则业经2018年10月22日部务会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医学部2018年10月23日苏州大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双导师制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医教协同,加强“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努力培养高质量的医学拔尖创新人才,现决定在临床医学“5+3”一
2、体化专业实施“基础+临床”双导师制,实施细则如下:一、导师的聘任条件1、基础导师从医学部所属学院(除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相关研究院所中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中选拔聘任。2、临床导师从医学部所属临床医学院中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中选拔聘任。3、导师必须由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注重教书育人的教师担任。4、每位导师指导同年级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超过3名。二、导师的职责:(一)基础导师职责:1、充分了解学生的志向、兴趣、生活等情况,对于学生遇到的困惑与问题能及时给予关心与帮助,通过言传身教,引导他们身心发展,培养健全人格。2、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
3、助学生更好地认识、热爱自己的专业,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学院、学部反馈。3、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进行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和专业外语的学习,要求每月至少安排2次科研指导,包括晤谈、讲座、讨论、实验等形式。4、指导学生申报各类大学生课外科研课题,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与能力。5、第六学期末,指导学生完成1篇文献综述和一篇专业外文的翻译。(二)临床导师职责:1、充分了解学生的志向、兴趣、生活等情况,对于学生遇到的困惑与问题能及时给予关心与帮助,通过言传身教,努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及严谨的科学态度。2、充分了
4、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热爱自己的专业,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学院、学部反馈。3、指导学生及早接触临床环境,安排学生跟随上门诊、查房、病案讨论等临床活动,每月至少安排2次,加强对学生临床基本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及解决临床问题的基本能力。4、指导学生阅读专业经典著作、英文文献,进行临床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临床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5、第八学期末,指导学生完成1篇病案分析报告。三、导师管理与考核1、每学期末,导师须将指导记录本送交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检查。学生毕业后,指导记录本需交学部教学办公室存档。2、每年末,导师须提交一份指导报告,包括该年度指导活动总结、学生的学习表现、生活状况等。3、在具有招生资质的前提下,经过相关程序临床导师可转为“5+3”一体化医学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导师。若学生确有学科兴趣、发展规划等特殊原因,在前五年本科教育阶段有1次机会申请更换导师。4、导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苏州大学医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核算。导师指导学生情况,作为考核、晋升、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