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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成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公示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完成了成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修编,现面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至3月13日。联系人:黄强,联系电话:028-61882817。附件:成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2月13日成都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试行)(2020年)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020年2月 目 录1. 总则51.1 编制目的51.2 编制依据51.3 适用范围51.4 指导思想61.5 工作原则62. 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82.1 组织体系82.2 工作职责82.3 应急联动机制8
2、3. 预防和预警163.1 预防163.2 预报预警174. 应急响应234.1 总体要求234.2 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234.2.1 级应急响应234.2.2 级应急响应254.2.3 级应急响应274.2.4 级应急响应294.3 不同洪涝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304.4 信息报送和发布314.5舆情应对314.6 社会力量动员345 应急保障356 后期处置356.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386.2防汛抗旱工作总结评估386.3责任追究7 附则397.1 名词术语定义397.1 洪水流量对应表397.3 预案解释397.4 实施时间3940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主动预防,有效应对水
3、旱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急行为,做好各类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快速、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实
4、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灾害、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堰塞体堵塞河道、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灾害。1.4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汛抗旱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
5、全社会抵御洪涝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责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防汛抗旱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水平。1.5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以确保防洪安全和生产生活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坚持属地为主。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坚持多措并举。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遵从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4.坚持科学调度。防汛抗旱调度工作坚持电
6、调服从水调、水调服从洪调的原则,以确保工程自身安全为前提,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需求。5.坚持统筹兼顾。抗旱工作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综合统筹,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6.坚持专群结合。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专业救援与群众自救相结合。2. 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2.1 组织体系.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市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设指挥长1名(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
7、任)、副指挥长7名(副指挥长由成都警备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区(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区(市) 县人民政府及天府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等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 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置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相适应
8、的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村组防汛抗旱工作各行政村、城镇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防汛抗旱相关职责,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工作职责.市防指职责(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市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3)在应急委的指导
9、下开展水旱灾害事件应对处置工作。(4)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市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5)督促指导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调度,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6)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7)完成国家防总、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市防汛办职责成都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
10、室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防汛办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具体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其主要职责:(1)按照市防指的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2)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督促有关部门、区(市)县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和培训工作。(3)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区(市)县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4)负责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及时沟通、传递相关信息,向市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5)建立健全市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信息联络机制,及时掌握、收集和整理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做好信
11、息分析、上报和传递,供领导决策;汇总编写本地区较大及以上防汛防旱突发事件报告。(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省都江堰管理局:负责都江堰渠首水利工程防汛安全,在省防办指导下统筹协调灌区洪水调度,并具体做好都江堰渠首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水源调度工作。(2)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舆论引导及相关防汛抗旱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根据市防汛办和市防指成员单位提供的灾情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3)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防汛工程建设、防汛应急抢险以及抗旱工程、水源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并积极争取所需资金;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
12、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按程序组织调拨。(4)市经信局:负责指导各区(市)县经信部门做好工业企业、水电站防汛抗旱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及通讯保障。(5)市教育局:负责监督部署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汛安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工作。(6)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应急机动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工作,依法打击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行为;保障汛期“天网”正常运行,确保汛期防汛对“天网”的优先调用权。(7)市民政局:负责会同相关单
13、位做好水旱灾害后的社会救助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防汛抗旱工作所需资金,并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9)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排查和监测预警,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10)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地等的防汛排涝及抢险救援工作,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同步实施排涝设施,在城镇建设中严格执行防汛排涝相关规定;负责市住建局直管的公房防汛排涝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物管小区及地下车库的安全度汛工作。(11)市城管委:负责城市道路(含下沉式道路)、桥梁、垃圾场及城市户外广告牌的安全度汛;负责城市道路路面不平整导致积水的处置
14、;负责洪涝灾害发生后城市(镇) 环境卫生保障工作。(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全市公路、桥梁、运输船舶的安全度汛;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安全度汛;负责指导营运地铁的度汛安全;负责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13)市水务局:负责市防汛办日常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市江河、水库、湖泊、城乡供水水厂、下穿隧道、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站) 的安全度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库调度方案并与水利厅的调度方案相衔接;负责全市在建水务工程安全度汛和抢救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群测群防、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山洪沟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
15、保障工作;负责统计全市水旱灾情损失。(1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的水旱灾害防抗救工作,监测农业生产灾情,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市农业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统计全市农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15)市公园城市局:负责全市园林、林业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及时排除汛期因树木倒伏造成的不便和危害。(16)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水旱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和市场供应工作。(17)市文广旅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防汛减灾工作,负责A级旅游景区防汛减灾工作行业监管和指导。(18)市卫健委:负责水旱灾害区疾病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19)市应急局:负责协
16、助做好市防汛办日常工作;负责协助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达到相应响应级别后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市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市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20)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减灾工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21)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22)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防汛抗旱所需气象信息;负责实施人工增雨抗旱作业。(23
17、)成都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民兵担负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运物资、稳定秩序及其它相关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任务。(24)武警成都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属地武警系统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运物资、稳定秩序及其它相关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任务。(25)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运物资、稳定秩序及其它相关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任务。(26)成都水文局:负责全市雨水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和洪水预报,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水情和墒情信息。(27)电信成都分公司: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通讯保障,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通信需要。(28) 移动成都分公司: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通讯
18、保障,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通信需要。(29) 联通成都分公司:负责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通讯保障,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通信需要。.2.4市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都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自身水旱灾害预防工作,并按“自救” 先行的原则,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有社会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水旱灾害,保证能够及时响应、有效施救,保障全市生产生活安全,减少灾害损失。.3应急联动机制当发生水旱灾害时,市防指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由市防指统一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相关工作。3
19、. 预防和预警3.1 预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水旱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在城乡建设、工程选址、各种规划中要提前考虑规避灾害风险,充分做到灾前预防,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水旱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每年汛前要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20、抗旱条例四川省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等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水旱灾害防御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管理。3.工程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及时编制和修订各类预案,综合类防汛抗旱预案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编制,专项类防汛抗旱预案由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按规定报批或备案。5.物资储备。明确防汛抗旱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急
21、需时可调可用。6.通信准备。分级检查和维护防汛抗旱通信专网和监测预警设施,保障其正常使用。7.隐患排查。加强对江、河、湖、库和山洪、干旱等灾害风险区域的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评估和整改,及时消除和控制风险。8.汛前检查。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9.培训和演练。防汛抗旱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保证培训质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进行应急抢险演练,排查出的山洪危险区(地灾隐患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3.2 预报
22、预警防汛抗旱预警工作包括监测、预报和预警发布。3.2.1 监测1.雨水情防汛抗旱信息的监测、收集和预警应按规范渠道,分级、分区域、分专业实施。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和分工,分别对我市各类防汛信息进行及时监测、收集、核实、上报和管理。气象和水文部门为防汛抗旱气象、水文信息主要提供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合理布设雨、水、墒情站点,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测,实时掌握天气和江河水势变化,及时向市防指(市防汛办)提供准确全面的监测信息。市防汛办和各区(市) 县防汛办负责通过防汛指挥信息化系统监测站点及时采集雨情水情信息,并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会商研判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分析水旱灾害风险,为防汛指挥决策
23、提供科学依据。2.工程信息(1)堤防工程当江河上游及当地出现较大降雨或河水上涨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适时将堤防、涵洞、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办。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洪水淹没风险区预警,同时向同级防汛办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值班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以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岷江、沱江干流及支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相关区(市) 县防汛办应在事发分钟内将相关险情报市防汛办和市水务局对口业务
24、部门。(2)水库工程根据管理权限,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向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及时下达报汛报旱任务书,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要根据报汛报旱任务书要求,上报库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等监测信息。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密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监测,并按照有调度管辖权限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同级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
25、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值班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属地管理部门应在险情发生分钟内上报市防汛办和市水务局对口业务部门。3.山洪灾害信息发生山洪灾害的区(市) 县防汛办应在灾害发生分钟内,向市防汛办和市水务局对口业务部门报送灾害情况,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种类(山丘区洪水、泥石流或滑坡)、规模、影响程度、范围、预警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伤亡原因分类、人员围困情况、主要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重要基础设施损毁和财产损失情况,同时报送受灾地人员避险转移安置情况。4.内涝积水信息锦江、青羊、武侯、成华、金牛区政府及天府新区、高新区
26、管委会发生城市内涝积水后,属地防汛办应在分钟内向市防汛办报告,包括积水位置、影响范围、最大积水深度和受影响人员情况;同时按照行业对口原则,及时将内涝相关信息报告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自身负责的防汛重点区域内涝情况及时跟进了解,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区(市)县发生较大内涝积水后,按照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应在30分钟内报市防汛办,并按照行业对口原则,及时将内涝相关信息报告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3.2.2预报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雨情、水情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做好重大气象、水文灾害评估,并及时报告本级防指(防汛办)。气象部门应在提供本区域中期预报的同时
27、,加强影响区域短时临近预报;水文部门应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预报的同时,加强中小河流站点测报工作。3.2.3预警1.预警体系各级防指应加强预防预警体系建设,在必要区域建立完善防汛抗旱预防预警的设备、设施,加强与水文、气象、水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水旱灾害预防预警的联动机制,形成市、县、乡(街道)、村(社区) 上下一体、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水旱灾害预警体系。2.会商机制市防指(市防汛办)应加强组织会商,定期和不定期召集气象、水文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综合会商,分析研判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重要天气过程,实行滚动会商机制,根据会商结果,形成预警意见后,及时报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批准后执行。预警会商
28、形式可采用远程异地会商和集中会商等多种形式。3、预警发布江河洪水水文部门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山洪灾害各县(市、区)水务局应充分利用已成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系统,根据监测预警规程,及时向山洪灾害危险区发布预警。 工程险情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并向受威胁区域和下游预警,同时迅速处置险情。当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决时,应提早向洪水淹没的区域发布预警,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干旱灾害针对当地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由区(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根据不同干旱等级,发布预警,
29、市防指指导相关区(市)县做好抗旱减灾相关工作;当干旱范围、受灾程度达到市级抗旱预警响应时,市防指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指导开展抗旱减灾相关工作。4. 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市级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按照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为红色(级) 预警、橙色(级) 预警、黄色(级)预警、蓝色(级) 预警。市防指适时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4.2 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4.2.1 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1.级(红色)防汛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金马河或沱江干流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100年
30、一遇的洪水;(2)3条市管以上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小于等于100年一遇的洪水或5条市管以上河道超过保证水位;(3)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发生垮坝险情;(4)全市8个以上区(市)县24小时普降25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且未来24小时仍有区域性大暴雨(100毫米以上)天气过程;(5)主城区(5+2)区域24小时普降25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6)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2.级(红色)抗旱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抗旱应急响应。(1)当发生符合抗旱预警响应启动条件表中级响应条件之一的事件时;(2)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抗旱预警响应启动条件表干旱类型
31、出现时段出现区域轻度干旱(级响应)中度干旱(级响应)重度干旱(级响应)特大干旱(级响应)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毫米)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毫米)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毫米)旱期连续天数旱期日平均降水量(毫米)春旱3月4月5个及以上区(市)县30390.740490.750590.7600.7夏旱5月6月20291.530391.540491.5501.5伏旱7月8月20291.830391.840491.8501.8秋旱9月11月30390.640490.650590.6600.6冬干12月2月30390.240490.250590.2600.2 3.响应行动(1)指挥
32、长在指挥中心主持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紧急动员部署;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防指,市委、市政府。(2)市委或市政府一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指挥。(3)全市进入特急工作状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市气象局、成都水文局加强天气趋势、河道水情监测,滚动提供实时雨、水情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到指挥中心参与值班,并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抗灾救灾工作。(4)市防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5)按照相关规定,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6)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
33、,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4.响应终止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2.2 级(橙色)应急响应1. 级(橙色)防汛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沱江或金马河干流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小于等于100年一遇的洪水;(2)2条市管以上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小于等于100年一遇的洪水或3条市管以上河道超保证水位;(3)5条市管以上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等于20年、小于等于50年一遇的洪水
34、;(4)重点小(1)型水库垮坝或大型水库、中型水库出现可能导致垮坝险情;(5)全市8个以上区(市)县24小时普降25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且未来24小时仍有区域性暴雨(50毫米)天气过程;(6)主城区(5+2)区域普降24小时150毫米以上大暴雨;(7)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2. 级(橙色)抗旱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抗旱应急响应。(1)当发生符合抗旱预警响应启动条件表中级响应条件之一的事件时;(2)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3.响应行动(1)指挥长在指挥中心主持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紧急动员部署;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防指,市委、市政府。(2)市
35、委或市政府一名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中心指挥。(3)全市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市气象局、成都水文局对天气趋势、河道水情进行全天候监测,滚动提供实时雨、水情相关信息;各成员单位到指挥中心参与值班,并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抗灾救灾工作。(4)市防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5)按照相关规定,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6)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4.响应终止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响
36、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2.3 级(黄色)应急响应1. 级(黄色)防汛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沱江或金马河干流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20年、小于等于50年一遇的洪水;(2)2条市管以上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等于20年、小于等于50年一遇的洪水或5条市管以上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3)5条以上市管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洪量重现期大于10年、小于等于20年一遇的洪水;(4)全市8个以上区(市)县24小时普降100毫米以上大暴雨,且未来24小时仍有区域性暴雨(50
37、毫米以上)天气过程;(5)主城区(5+2)区域24小时普降100毫米以上大暴雨或主城区24小时普降50毫米以上暴雨且未来6小时仍有暴雨天气过程;(6)小(1)型水库、较大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险情或一般中型、重点小(1)型水库出现可能导致垮坝险情;(7)其它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况。2. 级(黄色)抗旱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抗旱应急响应。(1)当发生符合抗旱预警响应启动条件表中级响应条件之一的事件时; (2)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3.响应行动(1)指挥长在指挥中心主持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紧急动员部署;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省防指,市委、市政府。
38、(2)指挥长坐镇指挥中心指挥。(3)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市气象局、成都水文局加密天气趋势、河道水情监测,及时提供雨、水情监测信息;其余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到指挥中心参与值班。(4)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5)按照相关规定,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6)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4.响应终止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副指挥长、市防汛办主任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
39、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2.4 级(蓝色)应急响应1. 级(蓝色)防汛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沱江或金马河干流发生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年、小于等于20年一遇的洪水;(2)2条以上市管河道同时发生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年、小于等于20年一遇的洪水或3条市管以上河道超警戒水位;(3)一般小(1)型、较大小(2)型水库出现可能导致垮坝险情;(4)全市8个以上区(市)县24小时普降50毫米以上暴雨,且未来12小时仍有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或预计未来24小时区全市普遍出现暴雨天气过程;(5)主城区(5+2)区域2
40、4小雨时普降50毫米以上暴雨且降雨仍在持续或未来3小时主城区(5+2)区域将出现普遍暴雨天气过程;(6)其它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情况。2. 级(蓝色)抗旱预警启动条件和程序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市防指启动级抗旱应急响应。(1)当发生符合抗旱预警响应启动条件表中响应条件之一的事件时; (2)其它需要启动级响应的情况。3.响应行动(1)市防指副指挥长、市防汛办主任在指挥中心主持会商,研判防汛抗旱形势,紧急动员部署;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报指挥长。(2)市防指副指挥长、市防汛办主任在指挥中心指挥防汛抗旱相关工作。(3)全市进行预警工作状态,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市气象
41、局、成都水文局加密天气趋势、河道水情监测,及时提供雨、水情监测信息;其余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到指挥中心参与值班。(4)市防指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报道。(5)按照相关规定,市防指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6)市防指加强会商调度,加强协调、督导事关全局的防汛抗旱调度,并与相关区域加强视频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的安排布置。 4.响应终止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由市防汛办提出建议,市防指副指挥长、市防汛办主任批准。响应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4.3不同洪涝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3.江河洪水(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响应。由区(市)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响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密切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分析当前汛情趋势,实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重要汛情信息。组织人员加强巡堤排查,及时发现险情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堤防安全;抢险队伍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3)超保证洪水响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密切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分析当前汛情趋势,实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汇报重要汛情信息。指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变化,通知沿江镇(乡) 组织好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重点堤防抢险队伍上堤防守;开
43、展小时不间断巡堤排查,做好重要险工段防汛物资调运和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旦出险立即投入防汛抢险。.3.城市洪涝(5+2区域)(1)城市外洪响应。严格按照江河洪水响应程序执行,河道管理部门做好城市河道洪水调度管理工作,其余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能职责及时做好防止洪水倒灌等相关工作。(2)城市内涝响应。主城区(5+2区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内涝工作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提前组织易涝地区各单位、居民做好防涝准备,及时做好转移人员物资。水务、住建等内涝防治职能积极做好城区排涝(污) 泵站、水闸及相关设施的运行监护;公安、交通、经信等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做好城市治安、交通指挥和疏导、电气能源保障
44、、通信保障等相关工作,全力保证城市运行正常。.3.突发性洪水(1)水库洪水响应。水库工程发生险情后,水库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根据工程险情确定是否启动水库防汛应急预案,一旦启动预案,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堤防工程失事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淹没区人员转移,采取工程措施处置失事堤段,调动抢险物资、人员,采取一切办法,全力确保重要城镇、工矿区、重要交通干线、军事设施等重要目标安全。4.4 信息报送和发布4.4.1 报送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和处理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
45、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遇突发险情、灾情,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掌握,做好首报和续报工作,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在向上一级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市防汛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突发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并做好续报。4.4.2 发布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其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的稿件,水务局负责审核汛情、旱情、工情、灾情以及防汛抗旱动态等整体情况,应急局负责审核抢险救援等情况。各区(市)县党委政府防汛抗旱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
46、情及其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4.5舆情应对加强舆情管理,正确引导、强化应对。积极报道决策部署和工作进展,大力宣传防汛抗洪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造谣传谣、恶意炒作者坚决依法打击。4.6社会力量动员出现水旱灾害后,属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调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5 应急保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5.1通信与信息保障经信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