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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推荐通用稿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推荐通用稿 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镇辖区20*年整治 “两违”工作,将“两违”危害、整治工作精神、整治成果、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深入宣传到位,确保年度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原则,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结合辖区的人文社风、区域功能、违建形成特点开展既有统一导向、又有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及时普及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镇“两违”整治工
2、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宣传“两违”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曝光反面典型,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力,有效促进矛盾的依法合理化解及降低维稳事件发生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镇“两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时间 20*年1月至20*年12月 三、宣传内容 (一)围绕城区“两违”整治工作中“一个抓紧、两个拓宽、四个理顺”主要工作任务的重点内容,把准重点打击区域和对象,抓住存量“两违”的分类处置与新生“两违”的严密查控,整治工作的疏堵结合,各类重点案件的处置及全城区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等内容,大力宣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及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我镇在“两违
3、”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力度、成果、方式、重要意义、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宣传。 (二)突出宣传有关土地管理、城镇规划和建设、房产的合法售买程序、建房与住房的消防与质量安全、“两违”整治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宪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及建设意识。 四、领导机构 (一)成立坛洛镇整治“两违”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以及各村、坡日常普法教育宣传专员。 (二)各部门分工职责 1、由镇宣委办负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定期向各级媒体报送宣传稿件,跟进发布情况,并与各类媒体保持对接联系,
4、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扩大宣传面与宣传效果; 在镇政务信息网建立宣传专栏,同时通过城区信息手机报、城区官方 实时发布镇的相关措施和整治成果,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曝光反面典型及表彰先进工作。 2、由镇整治“两违”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工作,督促宣传专员、信息报送专员等履职到位,及时向镇宣委办提供信息材料,定期向城区整治“两违”办报送简报信息宣传稿件材料,并完善镇宣传工作台账,编印镇宣传资料、编制镇工作简报。 3、由国土所及规划建设站负责将日常巡查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将相关政策法规及宣传资料实地发放,并将巡查情况、案件处置及宣传效果等及时汇总与撰写信息稿件报送。 4、由党政办、各村队负责日常村民等思想
5、动员与普法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城区开展各类宣传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总与撰写信息稿件报送。 5、由镇组委办、综治办、司法所等予以工作指导,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适时举办法制教育等内容的讲座。 6、由镇财政所予以做好整治“两违”宣传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20日前) 根据城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20*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围绕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内容制定与完善镇工作方案、计划及网格责任制度,并召开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专项会议,将宣传工作的各项方面开展情况及实效作为镇的考评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发挥引导力。 (二)集中宣传阶段:
6、(20*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1、第一季度: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计划,并召集各村、坡宣传工作专员进行培训与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村、坡开展宣传工作动员,落实基层宣传工作制度及宣传工作考评制度。以整治“小产权房”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的以高压态势控新生、对存在消防与质量安全隐患的“两违”进行前期摸排工作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2、第二季度:以整治“小产权房”的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居民小区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的常态化控新生、整治“两违”消除消防与质量安全、“一户一宅”审批政策法规、严厉打击村民大面积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普法
7、宣传思想动员工作。 3、第三季度:以整治居民小区违建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镇区超高超大经营牟利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存量“两违”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内容铺开进行普法宣传思想动员工作。 4、第四季度:以镇区超高超大经营牟利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仓储类及小型加工厂类“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分类处置试点工作进度、法治化与人性化执法等城区实际开展的工作。 5、其他工作事项:一是每半年举办至少1次大规模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以普法宣传为导向,以主题式宣传为举办形式,以城区部署开展及镇实时开展的各项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以人为本的思想教
8、育为主要内容,以视觉宣传与听觉宣传相结合、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政策法规宣传与实际案例宣传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相结合为工作办法,引导群众依法报建、规范建房,自觉抵制违建行为。二是结合我镇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邀请专家、领导适时举办法制讲座以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及其亲属法制教育,增强责任感,提高执法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三是定期编印镇级“两违”整治工作简报。四是积极配合城区计划开展的专项宣传工作集中展示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年12月31日前) 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结合考评情况,深入总结镇全年的宣传工作情况,对年
9、度宣传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信息等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汇编成册,认真梳理镇宣传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20*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宏观统筹,高度重视。要提高“两违”整治宣传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协同镇宣委办,完善宣传方案,落实工作计划,将整治“两违”的责任及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融入镇网格一体化管理体系,各村及各站所要积极配合城区、镇党委领导的“两违”整治宣传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既有统一导向、又有各具特色的“两违”整治宣传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形式,抓出重点。主动发
10、掘镇在“两违”整治工作方面中的特色,抓紧普法宣传引导工作的重点,围绕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将整治“两违”工作和项目进驻、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卫片执法等重点工作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将整治“两违”工作和镇规划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内容,抓出宣传特色。 (三)提高质量,讲求时效。要不断提高宣传内容的质量,宣传效果的质量,宣传反馈的质量,同时将质量与时效高度结合,加强各信息报送员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两违”整治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城区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收集典型案例等宣传素材。实现“又好又快”的宣传工作。
11、扩展阅读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河间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违法用地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11月13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年以来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切实摸清违法用地底数,落实整治措施,做到应拆尽拆、复耕到位、手续齐全。 二、职责分工 1、镇土地所:负责配合镇政府做好整治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列出违法用地清单;二是搞好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对应当申请和移送的案件及时办理。 2、镇纪检监察室:依法查处在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中不作为、乱作
12、为和渎职、失职行为,对参与违法用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3、工商所:责令违法用地企业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供电所:积极配合全镇专项行动,对违法用地企业采取断电措施。 5、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拆除违法建设现场秩序,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6、司法所:做好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负责案件查处中的调解工作,参与督查追责等相关工作。 7、城建办:负责对整治对象是否违反镇、村规划的认定,提出处罚意见,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拆除,补办相关手续。 8、各村委会:按照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
13、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3日15日)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并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整治行动。 2、调查摸底阶段:(16 日17日)由土地所组织力量,对*年以来6家企业违法用地情况进行集中摸底、核查,将调查摸底情况整理汇总报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集中整治阶段:(18日30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年以来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退回非法占用
14、的土地。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日)镇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违法用地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迎接好市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违法用地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2、严格执法,确保成效。要严格执法执纪,对依法应当拆除或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坚决予以拆除没收,确保行政处罚落实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要处理到位。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用地的进展情况,保持
15、舆论的高压态势。 4、查找原因,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项行动,深入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违法用地行为的再次发生,切实规范工作措施,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的良好秩序。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顿国土管理和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
16、内容 1未经许可或未经批准改建、扩建、新建的建(构)筑物,以及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 2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的建(构)筑物; 3农村居民移地新建房屋后,逾期未复垦且拒不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使用的原有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整治目标 通过进一步清查治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意识;完善查处和制止“两违”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有效遏制“两违”行为。 三、整治任务 (一)对所有“两违”行为进一步集中清理。 (二)切实加强巡查、监管、查处工作。对2021
17、年7月15日以后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新建一处拆除一处。 (三)制定规范我镇用地和建设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建立治理“两违”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长效管理。坚持依法查处,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有序推进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镇、村(社区)、村(社)居民小组三级组织网络体系。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两违”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明确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以及村(社区)主要领导为“两违”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
18、任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派出所、交通办、农林站、水管站等部门要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配合各村(社区)开展治违工作。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单位、企业和群众,自觉担负起建设、管护城镇义务,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两违”行为,动员“两违”主体自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整合执法力量,强力开展“两违”治理行动,切实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及时有效打击新出现的“两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惩戒一方。 (五)坚持严肃纪律,惩防并举。结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整治“两违”
19、行为的督查督办力度,狠抓典型,开展预防教育,强化干部履职的责任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工作。 (六)坚持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后顶风乱占乱建的,一律依法查处,坚决杜绝出现新的“两违”行为;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危及公共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现有违法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拆除;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已有的乱搭乱建,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处理。具体的分类整治办法,由镇国土、住建部门拟制,镇“两违”整治领导组研究确定。 (七)坚持自行整改和强制整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作用和依法强制整
20、改的教育震慑作用,专项整治工作以“两违”主体自行整改为主、执法部门依法整治为辅。 五、工作步骤 整治“两违”行为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清理调查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1广泛宣传发动。发布*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准备工作;镇纪委、派出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国土所和各村(社区)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
21、会议动员、印制宣传册(单)、设置固定宣传标语、“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村(社区)、进校园开展宣传,使“两违”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清理调查核实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两违”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进行清理审核,并分清类别、界定性质、认定身份、核定面积、逐户建立档案后汇总再交给主管部门。 4加强常态巡查。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两违”整治常态化工作,坚决杜绝新增“两违”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 各村(社区)、镇治违办、镇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开展日
22、常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2021年7月15日后新发生“两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对2021年7月15日以前动工,现仍在施工,不听劝阻的,视为新发生的“两违”行为从严查处。对存量的“两违”建(构)筑物实行自行整改与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宣传政策,动员“两违”违法主体自行整改。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有“两违”行为的,应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整改;其他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整改。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拆除前应向所在的村(社区)申请安全指导;无能力自拆的,可向镇申请助拆。各村(社区)建立拆违指导组,对于自拆住户,指导组派员到场指导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对限期
23、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两违”违法主体,依法实施整治。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阻挠公务或执法的,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重点整治,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先行拆除: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的; (3)占用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 (4)存在安全隐患的; (5)群众反映强烈的; (6)已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还未拆除的; (7)正在进行违法建设的; (8)其他应拆除的情形。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1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完善
24、土地、规划、建设管理措施,规范建房行为,加大土地和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无新增“两违”现象。 2结合整治活动,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总结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设长效机制,使我镇用地建设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六、责任分工 (一)镇治违办:负责组织实施全镇集体土地上“两违”行为整治工作,查处率达100%;农村治违办对全镇集体土地上发现的“两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场镇治违办负责对场镇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及时制止和查处,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负责统计全镇有关
25、“两违”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治理“两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二)各村(社区):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整治职责,控制“两违”行为的主体责任,负责“两违”动态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发现“两违”行为,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为止。对“两违”行为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承担巡查、控管责任,确保不出现新增“两违”行为。配合镇治违办开展“两违”查处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动中涉及群众劝导及维稳工作。负责对“两违”行为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以(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进村入户,对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调查,
26、登记造册,摸清情况,并汇总报送镇治违办备案。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时向镇治违办报告“两违”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将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本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两违”行为安全监督管理。 (三)镇党政办: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起草或审定镇党委、镇政府与相关村(社区)、机关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四)镇纪委:负责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的处理办法;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参与“两违”行为;做好整治“两违”工作监督检查,严格追究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
27、为”的单位及个人责任;派纪检监察人员对镇治违办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镇治违办已建立的工作责任机制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予以督查。 (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进一步整治“两违”工作宣传报道,对“两违”典型案例跟踪曝光,开辟集中整治“两违”宣传专栏;督促广电网络公司等单位停止“两违”建房户使用网络审批。 (六)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积极配合治违办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七)镇群工办:负责与市、县信访部门衔接,做好上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 (八)派出所:负责抽调人员充实“两违”整治公安专案组警力;负责治违办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动的治安保障;负责侦办整治“两违”行为中妨碍公务、妨碍社
28、会管理和非法经营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 (九)镇国土所:负责全镇土地违法用地执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镇集体土地和国有存量土地上出现新增违法用地;指导城镇建成区外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十一)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的规划建设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上出现新增违法建筑,指导城镇规划区外村(社区)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公用设施、城市公共通道和违法搭建影响市容市貌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十二)镇水管站:负责实施河道整治和水务执法工作,查处河道两边行洪保护范围内的“两违”行为;指导相关村(社区)河道管理工作。 (十三)镇财政所:负责经费保
29、障及经费使用、检查工作。 (十四)镇安办、交通办:负责“两违”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建“两违”的建筑设备予以依法查封(扣押)。负责查处公路两侧控制区及道路桥梁下的“两违”行为。 (十五)工商所:负责查处利用“两违”建设项目进行经营的行动。 (十六)镇农林站:负责制止和处罚违法占用林地建设行为和违法进行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行为。 (十七)消防四中队:负责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影响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建设行为。 (十八)镇社事办: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做好涉及“两违”行为特困家庭审核、认定和救济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九)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
30、办202172号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两违”行为整治工作,不得为“两违”项目提供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服务;查处违法占地建设中涉及违规使用水、电、气、通讯等行为。 (二十)金融机构:严把贷款发放关,杜绝向“两违”项目发放贷款。 七、保障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镇治理“两违”工作。领导组下设“两违”工作办公室(简称镇治违办)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镇抽(选)调干部职工和聘用协管人员充实镇治违办。镇治违办下设执法队、内勤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监督组、司法专案和治安保障组、综合执法办案组。在镇“两违
31、”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两违”治理工作经费由镇财政预算安排。 八、加强监督检查 (一)实行目标管理。从2021年7月15日起,镇政府将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目标考核。凡抽调人员中有不认真履职,不遵守纪律、不能完成“两违”治理工作任务等情况的,由镇治违办进行全镇通报。 (二)严格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对家属区乱搭乱建处理不力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两违”和妨碍执法的,违建户家属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不配合查处工作的,各村(社区)和机关有关部门不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的,镇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
32、处理。 (三)责任追究。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综合办公室、镇纪委、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两违”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对弄虚作假、谎报事实的予以全镇通报;对查处“两违”行为不作为、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且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性质和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对涉及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和办案人员严格责任追究。 某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3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实施意见(委发
33、2021103号)有关精神,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开展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1文章- 找文章,到第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三最”奋斗目标,加快构建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处,坚决制止、查处一处。 (二)全面清理已有违法建设。对已有违法建设,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34、。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市区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指挥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治违办)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市整治违法建设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我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各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各镇、街办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区治
35、违办统一些协调、监督各镇、街办的拆违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其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国土、建设、规划、公安、房管
36、、工商、卫生、环保、市政公用、供电等部门要根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有关镇、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各镇、街办及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区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区政府法制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区治违办、违法建
37、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建设、违法建设拆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五、2021年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主要任务 1、组建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伍,制止城市重要区域、特殊区域及主干道两侧新增违法建设,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完成上级下达的违法建设拆除目标任务。 3、区级相关部门完成违法建设整治配套保障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4日3月15日):制定违法建设巡查方案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目标分解方案;向市治违办上报违法建
38、设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防违治违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2021年3月某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某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6日11月20日):实行严格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组建违法建设整治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工作;集中整治、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严重违反“三个集中”要求及危害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建设。 第三阶段(2021年11月21日12月底):迎接市治违办对我区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行的验收考评,并拟定2021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形成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违法建
39、设列入各部门和各镇街办重要工作,各部门和各镇街办要成立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及职能职责范围内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确保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得到落实。 (二)疏堵结合,发挥各级力量防违治违。要区别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引导违法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建。区级各机关、事业、群团单位及各镇、街办及党员干部要个人带头自拆,切实做到不实施、支持、参与、包庇、放任违法建设、 (三)调查研究,提出有效对策及办法。各镇、街办及有关部门在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行
40、之有效的对策和办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防违治违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报道,努力形成遵守规划管理、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社会氛围。某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
41、水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治活动由金水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拆除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城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
42、点拆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 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部门职责 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 2、区规划
43、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则。 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划分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年第6号)进行纠正,恢复原使用性质。 6、区房屋征收办及区国土资源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
44、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xx】127号文)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xx】31号),负责制定建筑物拆迁的奖补标准。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觉拆除的违法建筑予以奖励。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开始,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按照“依靠群众、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原则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阶段:专项清查及认定阶段(5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