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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林业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区林业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2021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逐步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过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
2、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善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局各执法机构对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各执法机构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政府网站公开
3、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 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统一公示平台 将政府网站林业局窗口确定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各执法机构要主动提报,实现执法信息互
4、联互通。 5、应当对社会公示的事项: (1)执法机构的职责。编制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审核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2)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证件编号等,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动态管理,并在相关场所公开,接受监督和投诉; (3)与各执法机构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他规定; (4)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
5、、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经审核后在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与公众重大利益相关的工作会议及政务信息,包括重大决策、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等; (6)实施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风评议、政务公开的运行、监督制度和机构; (7)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公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6、公示的方式 (1)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在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2)开辟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发布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向公众发布。 (二)行政执法全过
6、程记录制度本制度所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完成执法案卷制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各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1、记录的形式、范围和载体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包括文字记录和动态记录两种形式。 文字记录即通过文书、案卷制作记录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动态记录即通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文书送达、行政听证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即录像、录音、照片等影像资料。
7、2、记录设备使用和管理 建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按照执法机构名称、执法记录设备编号、执法人员信息、案由及案件当事人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全程录音录像的,应当对重要环节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记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执法文书记录。 各执法机构要定期做好执法记录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整洁、性能良好。在进行执法记录时,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设备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设备正常使用。 3、记录的保存及归档 各执法机构负责本
8、单位执法记录设备的影像资料和行政执法案卷日常存储、保管。 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等方式,长期保存记录的影像资料: (1)当事人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 (2)当事人逃避、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谩骂、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的; (3)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4)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情况。 4、检查和考评 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执法机构执法记录设备反映的行政执法人员队容风纪、文明执法情况进行抽检,对记录的案卷、影像资料进行回放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记录时,严禁下列行为: (1)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不进行执法全过程
9、记录; (2)删减、修改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原始影像资料; (3)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的影像资料和案卷资料; (4)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与执勤执法无关的活动; (5)故意毁坏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执法记录设备或者影像资料存储设备; (6)其他违反执法记录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对局各执法机构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在做出正式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
10、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许可、处罚等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林业重大执法决定,包括重大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许可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强制是指:查封经营场所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2、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拟作出行政决定后,未告知管理相对人前进行法制审核。法制科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
11、。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3、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具有管辖权; (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3)程序是否合法;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5)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6)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7)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4、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提出同意的意见; (2)对适用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严格依照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提出处理意见; (3)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
12、(4)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 (5)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 (6)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7)对重大、复杂案件,建议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的; (8)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 (9)其他依法处理的意见。 5、法制科审核完毕,应当及时将审核意见连同案卷材料退回局相关执法单位。 6、局执法机构收到法制科的审核意见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对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局长办公会复核。 7、局执法机构或者其人员不按本规定报送案件进行审核,审批人未经局法制审核程序予以审批,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
13、办案人和审批人共同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资源管理科、法规科、种苗站、森防站等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每季度听取和通报一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要把建立和实施“三项制度”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工作责任 局各行政执法机构要按照目标化、项目化、指标化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
14、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有载体、有方法、有步骤、有时间表、有路线图。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具体抓,负全责;相关人员要分头抓,负具体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共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到位。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规定定期及时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等。 (三)强化统筹衔接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全局上下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的舆论正面导向作用,采取开设宣传专栏、专题报道、专家解读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改革成效,总结推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