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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市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有效提升我市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海西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省委编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编办2021201号,以下简称“方案”)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闽交人202143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
2、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合职能、调整机构、理顺关系、精简人员、提高效能、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精简、高效执法队伍,确保改革平稳、规范,及时完成任务。二、主要内容(一)整合职能将全市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二)机构设置市、县(区、管委会)二级分别组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事业单位。其中:1.市成立“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2.成立“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作为市交通综合行政
3、执法支队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3.县(区、管委会)成立“_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业务上受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导。4.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道324线莆田江口石亭、省道201线莆田北岸笏石、省道306线仙游金沙3个超限运输检测站,职责交由所在辖区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管理。撤销江口交通公路稽查站,将原江口交通公路稽查站的职责交由涵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三)主要职责1、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综合执法方面的政策研究,组织指导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和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并开展相关工作。2、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全市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可直接或参与全市重大和跨区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承担支队交办的其它事项。3、县(区、管委会)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根据有关规定,本着精简、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商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北岸、湄洲岛管委会按权限确定各自辖区内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4.职责划分(1)与运输管理(地方海事)部门的职责划分。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含由市交通运输局许可的事项)、汽车维修、技术鉴定、从业人员
5、培训管理和制定行业规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职责,承担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政监督处罚、打击非法营运和与之对应的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监管职责。(2)与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公路行政许可、养护等职责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路政监督处罚、公路巡查、治理超限运输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等职责。(四)人员编制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编制控制数264名。其中一线执法人员228名、超限检测站人员36名。在省下达的控制编制数
6、内,根据省委编办闽编19934号、闽编199566号、闽委编办20_1242号文件精神,核销福建省公路稽征局莆田稽征处人员编制130名,核减莆田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编制22名,核减仙游县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34名,核减荔城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0名,核减城厢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17名,核减涵江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3名,核减秀屿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18名。1.核定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4名(含工勤人员3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莆田稽征处划转29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5名)。核定支队长1名(为副处级);副支队长(含纪委书记)4名(为正科级);内设机构正科级
7、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7名、监察审计科3名、政策法规科3名、财务装备科3名、水陆路稽查科5名、路政稽查科5名、人事教育科3名。2.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事业编制40名(含工勤人员4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莆田稽征处划转37名,从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中划转3名)。作为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属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3.核定荔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9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莆田稽征所划转7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2名,从荔城区运输管理所划转20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
8、大队长1名)。4.核定城厢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9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莆田稽征所划转6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6名,从城厢区运输管理所划转17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5.核定涵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8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中划转4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1名,从涵江区运输管理所划转23名。含莆田江口石亭超限运输检测站12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6.核定秀屿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8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中
9、划转8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2名,从秀屿区运输管理所划转18名。含莆田北岸笏石超限运输检测站12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7.核定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50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仙游稽征所划转12名,从濑榜通行费所划转3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1名,从仙游县运输管理所划转34名。含仙游金沙超限运输检测站12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8.核定湄洲岛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8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中划转8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9.核定北岸管委会交
10、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8名(所需编制从整合单位现有编制中划转,即从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中划转13名,从莆田市公路局公路路政机构划转5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大队长1名)。10.撤销莆田市公路路政分局。市公路局内增设行政许可科,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长1名(正科)、副科长1名(副科)。各公路分局撤销公路路政所增设行政许可所,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定编5人,其中所长1名(副科)。增设机构的编制先在路政编制随职能相应划转后剩余的编制数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市公路局现有编制内调整解决。三、保障措施(一)人员划转1将莆田稽征处机关在编人员,莆田稽征处机关、莆田稽征所、涵江稽征所、江口通行费所的离退休
11、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成建制划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莆田稽征所在编人员划入荔城区、城厢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划入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北岸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支队直属大队。将仙游稽征所、濑榜通行费所(除资产外)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成建制划入仙游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机构在编的稽查人员,按划转的人员编制数相应划转到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上述划转人员的原职级待遇保持不变,执行经同级财政核定的工资制度和津补贴标准。2.划转主要方式。一是原在执法岗位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单
12、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干部,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直接选调划转;二是原执法机构未进行参公登记的执法岗位在编干部,可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公务员登记中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闽人发20_615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_7186号)精神,经考核择优选调;三是执法机构的执法岗位在编工勤人员,须经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的统一考试后择优录用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工勤人员。3.公开招考。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到位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直属大队拿出20个职位,面向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人员公开遴选。其他因工作
13、需要新增人员,按照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莆田公路稽征处负责按照附表一的编制划转数,于2021年11月底完成公路稽征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划转交接手续。其中:涵江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36名(干部17名,工人19名),划转交接到涵江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支队直属大队。5.莆田市公路局负责按照附表一的编制划转数,于2021年11月底完成公路路政在编的稽查人员划转交接手续,分别移交给划入县(区、管委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6.县(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附表一的编制划转数,于2021年11月底完成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
14、海事机构在编的稽查人员划转交接手续。(二)参公工作根据方案有关规定,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后,应按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的报批和人员登记工作。(三)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接续。市、县(区)公路稽征、公路路政、运输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人员划入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应按照属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金转移等工作。2.养老金标准。县(区)公路稽征机构离退休人员划转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后,执行属地标准。离退休补贴标准高于所在地的,高出部分暂予保留,今后该
15、项补贴随当地津贴标准的调整逐步冲销。3.提前退休。符合省政府闽政办2021?50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市、县(区)公路稽征机构人员,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立前,根据本人意愿,由市、县(区)公路稽征机构向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经费来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经费为财政核拨。经费来。一是省级财政下划的2021年省级交通部门预算支出基数;二是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资金中下达地市基数及增量;由市财政按公路稽征、路政、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划转人数切块下达县(区、管委会)财政,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其他资金。(五)资产管理市、县(区、管委会
16、)两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由市交通运输局对接省公路管理局,各县(区、管委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接收公路稽征机构国有资产,并保持国有资产安全整体移交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原市、县(区)公路稽征机构的办公场所作为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办公场所。由于国道324线莆田江口石亭超限运输检测站(莆田市公路局石亭公路站)资产隶属于莆田市公路局,为了便于工作开展,将莆田稽征处江口通行费所的资产划归莆田市公路局,国道324线莆田江口石亭超限运输检测站(莆田市公路局石亭公路站)资产划归涵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鉴于莆田稽征所和江口通行费所无法成建制划入同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17、将莆田稽征所和濑榜通行费所的资产上缴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臵,处臵所得用于补助城厢区、荔城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五个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省道201线莆田北岸笏石、省道306线仙游金沙2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办公场所。(六)执收管理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执收收入,上缴同级财政,支出由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安排。市公路局管养的公路路政赔补偿费由公路部门执收,用于公路损坏修复和综合执法机构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罚没收入由市、县(区、管委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收,专项用于路政管理(含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支出由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商财政部门安排。(七)划转时点以202
18、1年10月30日止,公路稽征、路政、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在编人员正式移交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八)工作交接改革过渡期,市、县(区)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监督处罚职责,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职责,直至与新成立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完成工作交接。市、县(区、管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主持各自辖区交接工作。四、工作要求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波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改革,政策性强,波及面
19、广,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各级编办、组织人事、财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二)正确引导,平稳过渡。改革实施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正确引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按照“机构一步到位、人员分步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的基本思路,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力争2021年11月上旬前完成县(市、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批复和机构组建工作,11月底前完成人员划转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
20、改革任务。(三)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业务协作制度等,及时理顺各级执法机构与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和地方海事等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业务交叉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工作形成合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政策和纪律,严肃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机构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禁扩大实施范围、严禁超编划转人员,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构调整归并之机,突
21、击增编、提干、进人、分钱分物和转移国有资产。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控制数一览表2.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职责附件一: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控制数一览表附件二: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职责1、办公室:协助支队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档案、宣传、后勤、新闻宣传、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编制执法工作计划;组织承办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起草支队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件、综合材料;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2、政府信息公开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支队机关的接待、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房产、车辆管理及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在(非)编人员、司机的考勤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上级领导和支队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拟订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交通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并监督支队内的信息技术、通信信息、科技情报、标准、计量和节能等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做好支队系统内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运用各种科技手段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服务;做好科技信息和新执法技术手段的收集、研究、开发和利用工
23、作; 2、监察审计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省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支队陆路、水路和路政稽查所有案卷的处罚、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和维护健康、有序、规范、公平、公正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负责做好各种案卷的处罚处理各阶段中的规范管理、信息统计、案卷公布、内业归档等工作;负责支队受理案卷相对人的纠正违章行为处罚,取缔非法经营的法律裁定,保护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车属单位的合法权益。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支队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进行审计;组织实施对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政策法规科:指导全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
24、。组织和指导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起草研究报告,行业政策性文件;归口管理交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归口负责管理和指导交通执法监督检查、行业的“普法”工作;参于交通运输企业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内河安全监督管理和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综合执法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推动重大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检查,参加新建设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工程项目中涉及安全和防污染部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做好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和危险品水上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对在水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行为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4、财务装备科:负责组织拟订支队机关和下属单位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预决算工作;负责支
25、队机关的各项财务活动和资金分配使用;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款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资料的综合统计、经济信息、经济指标等的统计分析p 工作;固守资产投资(增值、保值)、维修(维护)、改(扩)建项目的计划编制、评审及效益评价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5、水陆路稽查科。贯彻执行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对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行业的监督和检查,维护良好的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
26、市场秩序;负责对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紧急运输、交战保障的秩序维护,春运等重要节假日临时运输管理、站点检查服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好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行业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行业管理,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宣传、贯彻执法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督促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基层开展水路运政稽查工作,纠正处理违章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受理对群众举报或水路运输市场的违章案件的立案、调查、
27、处理及反馈工作;负责干部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查处内河“三无”船舶,对未持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等行为的处罚;负责内河水上交通秩序、安全作业和水上“三乱”行为的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港航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调处理港航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纠正查处水上运输违法行为。6、路政稽查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法负责对全市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协调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涵江、笏石、金沙三个二级超限运输检测站的业务指
28、导工作。7、人事教育科:负责承办党、团、工会和妇女组织事务性工作,及党组织的文秘、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行政奖惩,以及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和内保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支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政治学习和行业管理法规、业务规章制度的学习;负责做好干部考察、职务调任、奖惩、培训、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落实知识分子、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的技术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协调和组织工作,并做好检查、落实、总结、统计和汇报工作;负责输和审核出国(境)人员、船舶海员证的政审及报批手续。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社会团体和管理工作。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