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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答案解析另外, 在一些特 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她社会组织 ,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 错误, 不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 即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就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 能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 行为、智力成果 , 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C 就是正确的 , 为本题答案。2、答案 :B解析: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 , 不仅享有权利 , 而且还要负担义务。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就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 , 而不就是以设立人
2、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 责任。本题中 , 德胜公司就是一家法人企业 , 虽然其总部、分支机构以及主营业机构所在的地方 不同, 但就是这不影响德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因此, 只要就是德胜公司的财产 , 都要用来清偿公司债务 , 而德胜公司的财产包括深圳主营机构与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本 题 B 选项正确。3、答案: C解析:合同法第 403 条第 2 款规定 ,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 受托人 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 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 但第 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由此本题 C选项正确。4、答案 :A解析: 根
3、据合同法 的规定 , 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 , 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 义务。不能适用合同法第 143条的规定 , 因为甲有过失 , 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因此 ,A 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甲乙就是个人合伙,因此,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因此,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 A、5、答案: C解析: 合同法第 186条规定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 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不适用前款规定。所 以对于神牛公司尚未支付的 50 万, 受赠人有权利请求其支付。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 , 本题中赠与 合同双方当
4、事人就是S省红十字会与神牛公司,所以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的 50万元,答案C就是正确的。6、答案 : C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就是C,但就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 B首先, 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 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 , 但就是, 甲还没有实施行 为的时候, 她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 , 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 ,因此,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 同成立了, 但就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另外 ,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 当事人订立合同 ,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与其她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 十条规
5、定,房地产转让 ,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根据此 规定可知, 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就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效 来瞧,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就是正确选项。7、答案: 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 法律只就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 , “假一罚十”就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 没有对方 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 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 且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就是正确的,当选。8、答案 :B解析: 物权法第 30
6、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 ,自 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 , 中州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 , 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 权,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B、9、答案 :A解析: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与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 但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本题中 , 因为该名画尚未交付给乙 , 也未交付给丙 , 所以乙与丙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该画 最后被甲的儿子取出给了乙 , 乙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 因为乙受让的时候不就是善意 的, 而且甲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 , 其行为无效。因此 ,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 A、10、答案 :A解析: 所有权的
7、取得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就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就是 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的取得,例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 ;继受取得就是指由她人的转移 (基 于民事行为 )而取得, 包括继承与转让。本题中 ,A 选项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 , 就是继受取 得,当选,B、C、D都就是原始取得。11、答案 : C解析: 物权法第 194条规定,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 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 但抵押权的变更 , 未经其她抵押 权人书面同意 , 不得对其她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 , 甲银行与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 顺位,未经
8、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 ,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 人丙银行有 500万的债权, 但就是其中只有 100万可以先于乙银行受偿 , 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 不利影响 , 这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丙银行的其余 20_万债权, 只有乙银行受偿 300万之后, 才可以受偿 , 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 : 丙银行的 100万债权乙银行的 300万债权丙银行 的 20_万债权甲银行的 100万债权。因为黄河公司的房产只有 600万, 所以最终实际上甲银 行的100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答案C就是正确的。12、答案 :C解析:物权法第 189条第 1 款规定,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
9、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 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 , 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 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本题中C的说法就是正确的,A与B的 说法错误; 第189条第 2款的规定 ,依照本法第 181 条规定抵押的 , 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 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由于丙就是以合理价格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 乙无权对 现在已经归丙所有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所以D错误。13、答案 :B解析: 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 有:( 一) 工资、奖金 ;( 二) 生产、
10、经营的收益 ;(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其她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本题中 , 因为房屋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 , 虽然只就是登记在甲的名 义下 , 但就是实际上也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 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时候 , 根据物权法第 97 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 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的规定 , 应当经过其妻子同意 , 未经其妻子同意 , 本题买卖
11、合同无效 ; 但就是买卖合同就是债权行为 , 不完 全决定物权行为的效力 , 根据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 , 甲与丙之间的行为完全符合善 意取得的条件,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所以本题中B的说法就是正确的。14、答案 :A解析: 继承法第 20 条规定 ,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 , 内 容相抵触的 ,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 , 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 此可知 , 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 :(1) 再次公证 ;(2) 对财产 ( 非遗嘱 ) 法律上的处分 ;(3) 对 财产 ( 非遗嘱 ) 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
12、效力 , 所以本题中 , 虽然甲将公证遗嘱 烧毁 , 但就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 , 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A 的说 法就是正确的 , 当选。15、答案: D解析: 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 : 公民享有肖像权 , 未经本人同意 , 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 , 张某无论就是整容与表演都就是使用的就是自己的肖像 , 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 , 因此, 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 , 因此 ,AB 项错误 , 不选 ; 名誉 , 从字义上解释 , 就就是指公民、 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就是说 , 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 才干、信誉等在社
13、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就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 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 , 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 , 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 告时 , 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 , 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 成侵害 , 因此, 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 ,C 项错误 , 不选。因此 ,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 D。16、答案 :C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6 条规定 , 建筑物或者其她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 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她人损害的 , 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但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题中 , 因为广告牌的
14、安装存在质量问题 , 大华商场就是广告牌的所有者 , 因此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但就是根据合同法第 406 条的规定 , 有偿的委托合同 , 因受托人的 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 , 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 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 大华商场承担责任之后 , 有权向飞 达公司追偿,本题C的说法正确。17、答案: D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与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二) 第 23 条规 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
15、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 , 虽然王某婚前以个人名义向飞跃公司 借款 , 但就是因为该婚前负债主要用于婚后家庭的共同生活 , 此时 , 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债 权人可以向王某与李某请求偿还 ; 另外 , 由于飞跃公司实际上就是一人公司 , 其本身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 也就是独立完全的民事主体 ,因此应该直接以飞跃公司的名义向王某与李某请求偿还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D。18、答案: D解析:收养法第 7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 项(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第五条第三项 (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第九条(无配偶的
16、男性收养女性的 ,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与被收养 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由此本题中 D就是正确的。19、答案 :B解析:中华人民共与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9 条规定,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 ,其著 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不能协商一致 ,又无正当理由的 ,任何一方不得 阻止她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她权利 , 但就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所以本题 中因为甲乙行使的不就是转让权 ,而就是许可使用权 ,丙无正当理由 ,不得阻止甲乙行使 ,答案 B 就是正确的 , 当选。20、答案 :A解析: 中华人民共与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6条规定
17、,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 生。因此,在本题中李某于 20_年 8月 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 ,其著作权从 20_年 8 月4日就产生了 ,A的说法错误,当选。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 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 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 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 品的著作权,因此B的说法正确,不当选。著作权法15条规定,电影作品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 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 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本题C的说法正确,不当选;第45条规定,电视台播放她人的电影作品与以类似摄
18、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 ,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她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所以D的 说法正确 , 不当选。21、答案 :B解析: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 ,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 , 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上合法购入乙的摄影作品鸟巢 的所有权,因此,甲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因此,A项错误,不选;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 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的行为构成剽窃,因此,B项正确,当选;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 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就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 而
19、且乙已经将作品发表并出 售, 因此,丙不可能再侵犯乙的发表权了 ,C 项错误, 不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规定 , 出版者、 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 制作有合法授 权承担举证责任 , 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承担举证责任。举 证不能的 , 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的相应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 规定可知 , 丁应该对其出版、 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 , 如果举证不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而非就是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D 项错误,不选。22、答案: C解析:商标法第 41 条第 2款规
20、定,已经注册的商标 , 违反本法第 13条、第 15条、第 16 条、第 31 条规定的 ,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 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 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第 31 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她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 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她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就是C。23、答案 :A解析:专利法第 29 条规定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 又在中国就相同主 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 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
21、国际条约 , 或者依照相互承认 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 20_4年12月1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第 42 条规定,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 实用新型专利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 均 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24、答案: D解析:专利法第 56 条规定 ,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 准,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若干规定第 17条规定 ,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 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
22、利要求” , 就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 , 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 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就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 , 实现基本 相同的功能 , 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 , 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 到的特征。由此 , 乙公司的技术要达到侵犯甲公司专利的程序 , 必须具备 a、b、c、d 四个必要技 术特征, 本题中正确答案就是 D、25、答案 :B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9条规定,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第 84 条规定,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23、的 , 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本题中 , 甲虽然从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 但就是对于其作为 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答案B就是正确的。26、答案 : C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50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 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从继 承开始之日起 , 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由此 ,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C。27、答案 :A解析:保险法第 44 条规定 , 保险事故发生后 , 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 , 并且保
24、险金 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 , 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 , 保险人 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本题中 , 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 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就是正确的。28、答案 :A解析: 票据法第 36条规定 ,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不得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的 , 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本题中 , 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 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就是正确的。29、答案 : D解析: 凡就是为公司成立事宜而发生的费用 , 都就是由成
25、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本题中 , 蒋 某、李某与钟某为公司设立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验资费用或者调研费用 , 都就是为了公司的设立 而承担的 , 因此应该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 而对于缪某扔烟头的行为 , 因为就是她个人的行为造 成的损失 , 跟公司无关 , 因此应该由其个人承担。本题正确答案就是D。30、答案 : D解析: 公司法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 ,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 必须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即, 只有股东会有权决定就是否可以由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经理没有这项职权。本题正确答案就是D。31、答案 :C解析:公司法 第 20
26、 条第 2 款规定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她股东造成损失 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 , 甲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 , 滥用股东权利给丙公司造成损失 其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就是正确的。32、答案 :B解析:公司法 第 条规定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 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大损失 , 通过其她途径不能解决的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 , 本题中 , 只有甲与乙所持的股东表决权为百分之十以上 , 只有甲与乙可以 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 正确答案就是 B、33、答案 :A解析: 在环境污染致人损
27、害的案件中 , 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的举证责任 , 就是由加害人来承担的 , 而对于排污的事实与受损的事实 , 则应该由受害人承担 举证责任 , 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A、34、答案 : D解析:民诉意见第 193 条规定 , 在诉讼中 , 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 , 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 请, 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 , 原诉讼中止。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D。35、答案 :C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211 条规定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 人民法院发现原一、
28、 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 , 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 , 调解不成的 , 裁定 撤销一、二审判决 ,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 ,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 C。36、答案 : D解析:民诉意见 第 148 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 人民法 院受理后 , 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 , 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仲裁法第 26 条 当事人达 成仲裁协议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受理后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 交仲裁协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 法院受理该案提出
29、异议的 ,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由此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D。37、答案 : C解析: 本题中 , 张某与孙某之间的欠款纠纷与孙某因盗窃被拘留没有关系 , 所以二者分别审 理,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C。38、答案 : B解析:民事诉讼法 第 13 条规定 ,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 诉讼权利。即 , 人民法院只能就当事人请求裁判的事项进行裁判 , 对于当事人没有请求的事项 , 不能作出裁判 , 这就是司法被动性、当事人处分权的体现。本题中 , 法院就当事人未提出的事项 利息问题进行裁判 , 实际上就是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 正确答案就是 B。3
30、9、答案 :A解析: 仲裁法第 49条规定 ,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 , 可以自行与解。达成与解协议的 , 可以请 求仲裁庭根据与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 50 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与解协议 , 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 , 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就是A。40、答案: D解析: 根据民诉第 140 条, 诉讼中止 , 应该就是用“裁定” , 而不就是“决定” , 所以 A 错误。根据民诉第132条,B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就是法院应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 就是“裁定”延期审理 ,B 错误; 对于合并问题 , 民诉意见第 50 条规定 , 企业法人合并的 , 因
31、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C就是错误的;D就是正确的,当 选。41、答案 : D解析: 仲裁法第 58条规定 ,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向仲裁委 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 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由此 ,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D、42、答案:C解析: 本题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答案。第一 , 张某对李某及其父亲的人身侵害不就是 同一个诉讼标的 , 虽然侵权主体都就是一样的 , 但就是被害人就是不同的 , 实际上客体就是两个
32、 行为, 因此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 , 只能就是普通的共同诉讼; 第二, 题干中已经明确“法院在征 得当事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 , 因此一定就是普通共同诉讼 , 因为必要的 共同诉讼不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 , 法院就可以自行合并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C。43、答案 : C解析: 民诉意见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 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由此本题答案就是 C。44、答案 : D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 被告、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其中不包括检察院等国 家机关,因此本题错误的就是D,当选。45、答
33、案 : C解析: 民诉 第七十条规定 , 凡就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与个人 ,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 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 , 经人民法院许可 , 可以提交书面证 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由此A、D就是错误的;证据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 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由此,B就是错误的, 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就是C,这就是因为证人的身份与其她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发生冲突 的时候 , 证人身份优先。46、答案 : D解析: 简易程序规定第 2 条规定 ,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 当事人各方
34、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 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题 中, 因为法院只就是准备适用普通程序 , 而不就是已经适用了普通程序 , 所以当事人仍然可以协 商选择简易程序 , 但就是要由法院审查同意 , 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D。47、答案 :B解析: 民诉意见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委托执行中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 ,受委 托人民法院应当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由委托人民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 在此期 间, 暂缓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B。48、答案 :B解析:A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错误不选;民诉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与第五
35、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 , 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 理人。由此B答案就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 讼, 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与解 ,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CD项错误,不选。49、答案 :B解析: 民诉意见第 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 , 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 ,而 向其她人民法院起诉的 , 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 B。50、答案 :B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49条规定, 当事
36、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此,A本身的说法就是正确的,不符合题意,不选;第25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 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这里并没 有规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由此,B的说法错误,符合本题题意,当选。第264条第2 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与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 , 如 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 , 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 申请承认与执行。由此
37、 ,C 的说法本身就是正确的 , 不符合本题题意 ,不当选; 第 264条第 1款规 定,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与国 领域内,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 , 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也可以 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或者按照互惠原则 , 请求外国 法院承认与执行。由此 ,D 的说法本身就是正确的 ,不符合本题的题意 , 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就 是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 , 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本部分含 51-90 题, 每题 2 分
38、, 共 80 分。51、答案 :ABCD解析: 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 , 可以分为: 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所谓的支配权 就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 , 而具有的排她性的权利 , 物权就是典型的支配权 , 知识 产权、人格权也就是支配权 ; 请求权就是指权利人要求她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就是典型的 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她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 的权利就是地役权 ,就是物权的一种 , 具有支配性 ,说法正确, 当选;抗辩权就是指对抗她人行使 权利的权利 , 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与延期性抗辩权 ,C 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
39、务人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 ,行使的就就是先诉抗辩权 ,C 正确, 当选; 形成权就是指权利 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 ,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D 中撤销权即就是形成权 , 对 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就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ABCD。52、答案 :AB解析: 民法通则第 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 ,A 选项正确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第 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 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就是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 人民
40、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 ,C 错误; 第 139 条规定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她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 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 140 条规定 ,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 B 选项正确。第 138 条规定 ,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 ,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由此 ,D 选项就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AB。53、答案 :ABC解析: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 , 本法所称保证
41、, 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 , 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 ,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与 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2 条规定 ,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 , 债权人 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 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 , 但就是 , 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 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C项中丙、丁、戊的行为 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方式,因此,构成保证,应选;D项属于抵押而非保证,因此D项错误,不选。54、答案 :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42、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与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 但就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 关设施所作的说明与允诺具体确定 , 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 响的 , 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与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 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 当事人违 反的 ,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55、答案 :BCD解析: 民法通则第 93 条规定 ,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 为避免她人利益受损失进行 管理或者服务的 , 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的要件有如下三个 第一 , 管理她人事务; 第二, 为她人利益的意思; 第三 , 无定的或者约
43、定的义务。A 中 , 因为甲没有 为她人管理或者服务的意思 , 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 ,B 、 C、 D 均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当选 , 正确答案就是 BCD。56、答案 :ACD解析:合同法 第 251 条规定 , 承揽合同就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 , 交付工作 成果 , 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 , 婷婷的父母将某影楼摄影师请到家中为其拍摄纪念照 , 实际上就是由摄影师按照婷婷父母的要求完成摄影工作 , 交付摄影作品 , 由婷婷父母支付一定报 酬的合同 , 属于承揽 ,A 的说法正确 , 当选; 婷婷父母要求影楼不得保留底片用作她途 , 而影楼却 违反约定将婷婷相片制成
44、挂历出售 , 获利颇丰 , 这实际上已经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她人肖像 , 构成了对婷婷的肖像权的侵犯 ,C 的说法正确 , 当选; 所谓不当得利就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 利益 , 致使她人受损失的事实。本题中影楼通过侵犯婷婷肖像权而获得利益 , 就是没有法律上的 依据的,因此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由此D的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ACD57、答案 :ABD解析: 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 , 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 应的履行请求。本题中 , 煤矿就是先履行的一方 , 煤
45、矿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质量要求 , 致使热电厂 被政府责令不能再燃烧 , 因此 , 热电厂可以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A 的说法正确 ,C 的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 107 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 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此 ,B 的说法正确; 合同法第 94 条 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三) 当事人一 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6、 ;(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五) 法律规定的其她情形。本题中 , 因为煤矿提供的煤根据 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 , 热电厂订立购煤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 热电厂有权解除合同 ,D 的 说法正确。58、答案 :ABCD解析:物权法第 70条规定 ,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 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 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与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 本题中王某与张某形成了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的关系,二人对楼顶享有共有与共同管理的权利,B与C的说法正确,当选;第76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7、;决定前款第五项与第 六项规定的事项 ,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 上的业主同意由此 , 本题中张某无权要求王某拆除广告牌 ,A 的说法也正确 , 当选; 第 80条规 定,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 有约定的 , 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由此,D的说法也就是正确的,张某有权要求与王某分享收益。本题正确答案就是 ABCD。59、答案 :ACD解析: 担保法解释第 84条规定 , 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 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 , 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 , 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 任。本题中 , 甲将电动车出质于丙的时候 , 实际上甲就就是出质人 , 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就是合法占 有动产, 因此丙基于善意取得享有质权 ,A 的说法正确 , 当选; 物权法第 217条规定 , 质权人在 质权存续期间 , 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 , 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 , 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C的说法正确,当选;因此,丙就是该电动车的实际占有人,在丙的手里电动车毁损、灭失的, 丙就是实际侵权人,因此,乙可以向丙索赔。D项说法正确。60、答案 :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继承法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