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包目录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教学设计+思维导图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思维导图.pdf--点击预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学设计.docx--点击预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pptx--点击预览
文件预览区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思维导图.pdf--点击预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教学设计.docx--点击预览 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pptx--点击预览
资源描述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秦汉魏晋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西周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东周背景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影响最大儒家德治思想法家法治思想表现法治德治渊源早期国家可能有了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中国最早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叔向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公开刊布法律反对公布法律恐起百姓争端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表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法家人性善主张德治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孔子孟子代表人物商鞅韩非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变法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仪主张以法、术、势驾驭天下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以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儒家思想不适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认为儒家的德治与仁政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秦国在法家思想指引下一统六国隋唐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云梦秦简与二年律令丰富了人们对秦汉律令的认识律令儒家化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删繁就简目的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唐高宗在贞观律基础上修改颁布永徽律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攥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制定法律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孝”有关的律文有数十条723年大唐开元礼礼仪法典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唐朝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法律教化宋朝元朝明朝清朝宋朝宋朝以后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表现宋刑统 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天圣令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对唐朝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多次重修问刑条例律为正文,例为附注开创律例合编先例沿袭大明律非常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理学开始北宋周敦颐集大成南宋朱熹程朱理学程颗、程顾、朱熹为代表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兄弟是多约的创造者吕大钧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乡约开创发展明朝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变化有约束力,与法律合流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周朝有九刑刑罚适用于乱世不过度消耗民力1第 8 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教化一、教科书内容分析法律与教化是古今中外国家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而“礼法结合”则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模式。所谓礼法结合,就是把伦理道德与法律制度相结合,实行“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方式。它区别于其它国家宗教与法律相结合的模式,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重要贡献。本课分“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个子目,以时间为顺序,阐述了“礼法结合”模式的起源、确立和发展的基本发展历程。二、学情分析本课内容涉及很多中国古代思想史内容,学生在初中以及高一阶段有一定的知识积累,这为本课学习提供了一定的知识基础。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孝道、德治,现代政治中平等、法治的理念等都可以成为本课学生学习的有效资源。但由于本课涉及的历史概念较多,很多知识对学生来说几乎是一片空白,且比较抽象,因此需要教师充分调动学生已有知识,并借助具体的史实案例,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堂的有效性。三、教学目标(一)教学目标: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并分析“礼法结合”形成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3体会中华民族在探索国家和社会治理方法中所体现的智慧和精神,感悟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家国责任意识。四、教学重难点重点:历代王朝在法律和教化方面的主要举措。难点:“礼法结合”治理模式形成的原因及影响。五、教学设计思路本课将教材内容重新进行整合处理,基于“礼法结合”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这一论断,将本课教学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礼”与“法”的探索,主要讲述西周至秦朝时期古人对“礼治”与“法治”的探索与实践,并思考其失败的原因,为第二部分的学习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礼”与“法”的合流,其中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西汉的“以经决狱”、魏晋时期的“引经注律”以及唐代最终完成了“礼法合一”。第三部分为“礼”与“法”的新发展,主要讲述的是宋代至明清时期地方社会治理方面的发展。这种新发展主要体现在用“乡约”加强对地方的教化和治理,而乡约的发展历程也是“礼”与“法”相融合的过程。教学过程中引用古代法律案例、家训及乡约内容等素材,一方面加深学生对本课2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树立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六、教学过程 课堂导入(展示故事:梁悦复仇杀人案)史载,唐宪宗年间,京畿地区富平人梁悦为报父仇而杀人,然后到县衙投案自首。该案判决引起朝廷司法争议,唐宪宗为此事专门下诏让尚书省集议讨论,诏称:“在礼父仇不同天,而法杀人必死。礼、法,王教之大端也,二说异焉。下尚书省议。”朝臣们的讨论各执己端,宪宗最终采纳了韩愈等人的意见,决定对梁悦加以宽免,“特减死,宜决杖一百,配流循州”。提问:唐宪宗为什么最终选择对梁悦加以宽免?【设计意图】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让学生认识到“礼”与“法”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主要工具,而“礼法结合”是中国古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模式。课堂讲解环节一 “礼治”与“法治”的探索 1、西周:“礼治”的探索什么是“礼”?说文解字认为:“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也就是说,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确定等级的标志。随着阶级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左传中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不过,西周与夏商两朝的统治思想有所不同。夏商两朝主张“天命”“天罚”,即宣扬自己的统治是来源于“天命”,对不服从统治的人判处刑罚,被称为“天罚”,商朝最后连定罪量刑也要诉诸鬼神。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对人民过于残暴而被推翻的教训,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认为“天”或“上帝”并不是哪一族的祖先神,而是天下共有之神,谁有“德”,天下就归谁。而这里的“德”主要指的是“保民”,因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周公也因此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德”除了指“保民”之外,还包括“亲亲”“尊尊”等内涵。“亲亲父为首”,指的是“孝”;“尊尊君为首”,指的是“忠”。这两者又引申为宗法原则和等级原则,成为周礼的基本原则。相传,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整理补充,厘订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也开启了“礼治”的探索。2、春秋战国至秦:“法治”的探索(1)德治与法治之争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这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血缘关系的疏淡,导致宗法分封制逐渐解体,另一方面也因为战乱频繁、社会剧烈动荡,人们对于3“天”的公正性产生严重怀疑。正如郑国子产所言:“天道远,人道弥,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子产是春秋时期的一位政治家,他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子产)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摘自左传昭公六年叔向反对子产“铸刑书”的理由有哪些?其根本目的是什么?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根本目的是维护贵族的特权统治地位。随后晋国大夫赵鞅“铸刑鼎”,郑国邓析做“竹刑”,成文法纷纷出现。【设计意图】引导学生结合已学知识,分析这一争论背后的实质。春秋战国时期,德治和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和法家之争。他们中的一些代表人物都曾游历各国,面见国君,希望能够将自己的政治主张付诸实施。结合所学,思考:(1)孟子和商鞅分别会提出怎样的治国主张?(2)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设计意图】创设历史情境,让学生根据教材并运用已学的知识回答以上两个问题,学生通过思考和讨论,就能够理解两家学派主张的不同,以及法家思想普遍得到认可和实践的原因。(2)秦:“法治”的实践公元前 356 年,秦孝公令商鞅变法,国力逐渐增强。秦始皇继承了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以法治国”的传统,“尊任法治”,终使秦跃居“七雄之首”,并最终于公元前 221 年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法治”思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然而,仅仅十四年之后,秦朝便“二世而亡”。材料一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材料二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材料三 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也。”材料四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以上材料均选自韩非子秦朝的灭亡,标志着单纯“法治”治国模式的失败。请结合以上材料,分析其失败的原因。4对绝对君权的推崇、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忽视、轻罪重罚的思想、人性本恶以及愚民思想等等,都说明单纯的“法治”治国模式不可能取得成功。至此,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的“礼治”或者“法治”,虽然都曾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要,但却无法适应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需要。理想的社会治理模式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设计意图】引导学生思考“法治”模式最终失败的原因,有利于学生认识到随着历史环境的变化,国家和社会治理模式也要随之改变。任何模式都有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环节二 “礼治”与“法治”的合流秦亡汉兴,汉朝成为中国第二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王朝。西汉初年,由于民生凋敝,西汉政府曾以黄老思想作为统治思想。汉武帝时,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正统思想,从此也开启了“礼治”与“法治”合流的历程。这一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西汉:引经决狱所谓“引经决狱”,指的是引据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义,作为司法审判当中分析案情、认定罪责和适用刑罚的依据。其中以春秋为主,故又称“春秋决狱”。当时,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官员,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旗帜下,每当参与朝廷政议或处理疑狱时,都以“古法义”作为决断的根据。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赢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而不当坐。董仲舒春秋决狱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说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什么特色?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并用儒家伦理道德作为最终决断的依据。董仲舒的这种思想对以后封建时代官吏审判案件起了指导作用,一般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基层官吏审判时都是按照动机以及伦理道德来定罪量刑的,不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定罪。【设计意图】使学生认识到,西汉时期儒家思想已经影响到了法律的实践层面。2、魏晋:引经注律引经注律即依据儒家经典,注释和解说律令。这一现象起自东汉,魏晋尤其兴盛。魏明帝还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到了西晋,律学家张斐、杜预注解晋律,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引入了律典。晋律 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曾宪义中国法制史5“准五服以制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其目的是什么?原则是亲属之间的尊卑亲属关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伦理关系。“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进一步发展,自西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晋律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3、唐代:礼法合一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当属唐朝的唐律疏议。唐朝初年,唐太宗吸取隋亡的教训,对法律进行删繁就简,其制订的贞观律体现了“仁义为本、刑罚为末”的原则。唐高宗在此基础上修订颁布了永徽律,后来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疏律,后人称之为唐律疏议。(1)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唐律疏议名例序这句话糅合了儒法道三家思想,是整部法典的立法准则。“德礼”为儒家思想,“刑罚”为法家思想,“昏晓阳秋”为道家思想。其内部逻辑可以用下图加以理解:从上述图示可见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或者说法理依据是阴阳合一、阳主阴从的中华文化之道。(2)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四种:律(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行政制度与规则)、格(相对律令而言的补充意义的法典)、式(关于实施律令的细则法规)。(3)主要内容唐律疏议共三十卷,全书按照唐律的篇目分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十二篇,几乎把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囊括其中。材料:唐代婚姻小知识(一)结婚户婚律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两年。”(二)离婚户婚律规定:“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泆,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从以上唐代的婚姻规定中,可以看出唐律疏议的内容具有哪些特点?【设计意图】选取唐律中关于婚姻的法律法规,一方面容易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从中归纳唐律疏议的特点,从而理解“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这一论断。(4)影响请根据教材 46-47 页的内容填充表格6朝代法律实践活动宋朝元朝明朝清朝日本文武天皇制定的大宝律令,其篇目、顺序与唐律一致,只是在内容上稍作删减,如“八议”改为“六议”,“十恶”改为“八虐”;朝鲜在高丽王朝统治时期制定的高丽律其实是在唐律的五百条里摘录了六十九条,从唐狱官令中摘录二条合并而成;越南先后颁布的刑法、国朝刑律、鸿德刑律大体都尊用唐律。何平中华法系与唐律关系探究根据上述材料,简述唐律疏议的历史影响。唐律疏议不仅成为后世各朝法律的蓝本,也对东亚地区很多国家的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唐律疏议也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唐朝除了编撰礼法合一的法律之外,还注重礼仪法典的编写。唐玄宗时期颁行的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作品。魏晋南北朝时期,家训兴起,颜之推所著的颜氏家训即是其代表作之一。唐朝政府也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不过,由于汉魏以来士族集团垄断了儒家经典知识,他们一直将礼义文化建设的重点放在庙堂政治和士族社会。唐宋变革以后,原本是由士族垄断的思想文化逐渐下移,儒家士大夫开始致力于向民间社会、庶民家族推广文化教育,使得宋代以后的社会生活、家族制度发生了许多引人瞩目的新变化。(朱汉国宋代儒家经典与民间教化)环节三 “礼法结合”的新发展1、宋朝:理学兴起与乡约出现魏晋以来,儒学受到佛道思想的冲击,正统地位受到挑战。宋朝时期,以周敦颐、二程和朱熹为代表的一批儒家学者在抨击佛道的同时,又吸收了部分佛道思想,创立了“新儒学”,又称“理学”。这批儒学士人还积极投身基层教化,如书院讲学、编写教化作品等。比如,朱熹就曾在白鹿洞书院授徒讲学,他所编写的家礼,使“孝”从理念的、抽象的孝转化为世俗的“孝”,使之平民化。他所编写的小学是幼童启蒙读本,对中国传统启蒙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和学术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以前,大学未有书,自孔子作之,而入德之门在是矣。朱子以前,小学未有书,自朱子述之,而做人样子在是矣。”清代理学家 张伯行朱熹还推动了乡约的传播与发展。吕氏乡约中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其编写者吕大钧兄弟是北宋理学家张载的学生。但由于北宋灭亡,吕氏乡约在关中推行没有多久,便昙花一现被人遗忘了。到了南宋,朱熹重新发现了这个乡约,并据此编写了增损吕氏乡约,使吕氏乡约在出世后的一百年,重又声名远播。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犯义之过,其罚五百,轻者或损至四百、三百。不修之过,及犯约之过,其罚一百,重者或增至二百、三百。凡轻过,规之而听,及能自举者,止书于籍,皆免罚。若再犯者,不免。其规之不听,听而复为,及过之大者,皆即罚之。吕氏乡约概括吕氏乡约内容的特点。7是民间自发订立的规条;体现了儒家的仁爱互助思想;有一定的惩罚措施。2、明清:乡约与法律的合流明朝初年,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六谕”,并命每乡里挑选一位老人每月六次巡回宣讲。到了明朝后期,“六谕”成为乡约的主要内容。到了清代初期,乡约的内容变成了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但“圣谕十六条”共十六句话,每句仅七字,宣讲可能因文句的简约而难以明白。因此,雍正对其进行阐释,写成万余言的圣谕广训,结集刊刻印行,并要求各地必须认真宣讲。材料一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吕氏乡约材料二 孝敬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材料三 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匪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康熙帝“圣谕十六条”根据以上材料,指出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宋代,乡约由民间自行订,内容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时期,乡约逐渐发展为朝廷统一颁布的条规,其内也转变为皇帝的圣谕,并逐渐带有强制力。材料一 万历十五年,知县俞士章申明约训为约书,先圣谕,次条律,次六歌。义乌县志材料二 康熙年间陈秉直编写的上谕合律注解,在康熙朝被推广使用,亦为以后诸帝沿袭。如乾隆元年(1736 年)覆准“直省督抚,严饬各地方官”选择约正宣讲 圣谕广训,“并摘所犯律例刊布晓谕”。材料三 圣谕广训中“敦孝弟以重人伦”条语言比较表根据以上材料,指出明清时期乡约宣讲的特点,并分析其积极意义。明清时期,乡约的宣讲常常由政府组织,且与法律相结合。但由于宣讲对象大部分是社会下层民众,因此在宣讲时也会进行通俗化处理。除了编撰方言版宣讲内容外,还运用“看图说事”来吸引民众,如康熙年间的圣谕像解就是典型代表。乡约制度的推行,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设计意图】乡约对学生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历史名词。通过对乡约发展历程、内容特征和积极影响的分析,可以深化学生对这一历史现象的理解。课堂总结原句方言摘句宁波话弗晓得,也弗忖忖;若是笑兑大人就欢喜;到拉成人长大又替其娶一房家小笑则为之喜;至于成人,复为授家室苏州话弗晓得、也弗想想;若是笑末大人就欢喜;伊后来长大成人又替伊攀一家亲8鸦片战争之后,伴随着西方的侵略,中国的民族危机日益加深。清朝末年,推行新政,修律既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在修律的过程中,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以来的第二次“礼法之争”,自此之后,“法治”与“德治”日渐分离,中国开启了法律近代化的历程。近代以来,我国法律的发展,基本上是与传统中华法系渐行渐远的过程,清末法律改革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全盘西化的途径。即经由日本、吸收了欧陆法律文明。但是随着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外来法律与本国生活实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适应性,曾经被推崇备至的西方法律文化,其实也并不是最完备最理想的。一位富有中国文化涵养又久居海外的学者余英时观察到:“但是西方的基本文化内涵并不限于这两项(指民主与科学),其中如过度发展的个人主义、漫无限制的利得精神、日益繁复的诉讼制度、轻老溺幼的社会风气、紧张冲突的心理状态之类,则不但未能一一适合于其他非西方的社会,而且已引起西方人自己的深切反省。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个具体的西方现代生活十全十美、足供借镜的(例子)。”可见,即使是西方本土,也发现自己文化中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弊端。因此,在我们睁眼看世界,借鉴吸收外来法律文化的同时,也需要回头看,检索中华民族宝库中的具有超越时空的法律文明要素。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张晋藩解读中华法系的本土性结合本课所学,你认为中国古代的社会治理模式对当今社会具有怎样的借鉴价值?2016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大会上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治与法治并举,已经成为我国当代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模式。这在立法方面也有所体现。2011 年刑诉法修正案中规定: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这一规定可以看做是对古代“亲亲得相首匿”的复原。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孝”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国家与社会治理模式,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七、教学评价设计(略)八、板书设计 9高高中中历史史选择性必修性必修1RJ精精 品品 教教 学学 课课 件件第第8 8课课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目录思考:材料中的思考:材料中的“”分别指的是?分别指的是?材料:(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材料:(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宽服民,服民,其次莫如其次莫如猛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左传左传昭公二十年昭公二十年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在什么时候出现?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在什么时候出现?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1 1)夏商:)夏商:君主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君主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2 2)西周:)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同时提出“敬天保民敬天保民”的思想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有一定进步性。(1 1)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能已经有了法律。(2 2)春秋郑国的)春秋郑国的子产子产“铸刑书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此事引发了一场辩论(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此事引发了一场辩论(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这些都是习惯法这些都是习惯法)材料材料1 1:子曰: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摘自摘自论语论语为政第为政第材料材料2 2:“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子韩子有度有度思考:思考:结合所学分析材料分别反映了结合所学分析材料分别反映了何种治国思想。何种治国思想。诸侯国君会采诸侯国君会采用哪种思想,为什么?用哪种思想,为什么?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1 1、德治思想的渊源:、德治思想的渊源:2 2、法治思想的渊源:、法治思想的渊源:3 3、德治与法治之争:、德治与法治之争: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学派学派代表代表 主张或措施主张或措施评价或结果评价或结果认为认为人性人性善,善,主张主张德治德治孔子孔子 统治者要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为政以德”不不要过度消耗民力要过度消耗民力并不适用于兼并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战争激烈的战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们看来,儒家的主们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仁政与德治的思想,难以落到实处。的思想,难以落到实处。孟子孟子 统治者要统治者要“施仁政于民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赋税省刑罚,薄赋税”认为认为人性人性恶,恶,主张主张法治法治商鞅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君主专制的愿望。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最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的封建国家。封建国家。韩非韩非 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要以法法、术术、势势驾驭臣下;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能守法奉令。主张。主张“以法以法为教为教”“”“以吏为师以吏为师”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1 1、秦汉时期、秦汉时期(1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推动了律的编纂。(2 2)汉朝沿袭秦律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制成九章律。(3 3)发布法律文告称)发布法律文告称“令令”。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律、令都具有法律效力。案例一: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把他当作自己的儿案例一: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抚养长大。乙长大后,犯了杀人罪,把杀人的事情告诉了甲,甲把乙藏起来不子抚养长大。乙长大后,犯了杀人罪,把杀人的事情告诉了甲,甲把乙藏起来不告诉别人下落。甲应该怎么判?告诉别人下落。甲应该怎么判?:根据:根据诗经诗经:“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证明养父子关系等同于生。证明养父子关系等同于生父子关系。又根据父子关系。又根据春秋春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证明藏匿罪犯不适用于父子证明藏匿罪犯不适用于父子之间之间。该案例先用该案例先用诗经诗经来证明父子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再用来证明父子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再用春秋春秋来证明来证明父子之间不适用藏匿罪。因此甲被判无罪。父子之间不适用藏匿罪。因此甲被判无罪。据史料整理:赵复强,杨金元著据史料整理:赵复强,杨金元著古代判案评析古代判案评析 :“甲甲父父乙乙与与丙丙争争言言相相斗斗。丙丙以以佩佩刀刀刺刺乙乙,甲甲即即以以杖杖击击丙丙,误误伤伤乙乙。甲甲当何论当何论?或曰或曰:殴父也殴父也,当枭首。当枭首。判判决决:(仲仲舒舒)论论曰曰:臣臣愚愚以以父父子子至至亲亲也也,闻闻其其斗斗,莫莫不不有有怵怵怅怅之之心心。扶扶杖杖而而救救之之,非非所所以以欲欲诟诟父父也也。春春秋秋之之义义,许许止止父父病病,进进药药于于其其父父而而卒卒。君君子子原原心心,赦赦而而不不诛。诛。甲非律所谓殴父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不当坐。”宋李芳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宋李芳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案例两则案例两则案例两则案例两则以儒家思想、儒家经典春秋解释法律以儒家思想、儒家经典春秋解释法律。根据原心定罪的思想进行判决即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和根据原心定罪的思想进行判决即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和法官的道德伦理认知,体现法官的道德伦理认知,体现德主刑辅、外儒内法的特德主刑辅、外儒内法的特点点 。通过两则案例,你认为判决的主要依据通过两则案例,你认为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表明当时法律有何特点?是什么?表明当时法律有何特点?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1 1、秦汉时期、秦汉时期2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令的儒家化)。(3 3)量刑原则之一:)量刑原则之一: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4 4)目的:)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3 3、唐朝、唐朝(1 1)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删繁就简: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a.a.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2 2)唐律唐律是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礼法结合的典范。(3 3)唐朝提倡礼治:)唐朝提倡礼治:732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评价: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评价: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4 4)在社会层面,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1 1、法律、法律(1 1)宋朝)宋朝特征:特征:沿袭唐律,法律制定多以唐律为蓝本;沿袭唐律,法律制定多以唐律为蓝本;表现:表现:963963年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年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天一阁天圣令以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天一阁天圣令以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2 2)元朝)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1 1、法律、法律(1 1)宋朝)宋朝(2 2)元朝)元朝(3 3)明朝)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采取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最后一次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的形式,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4 4)清朝)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1 1、法律、法律2 2、教化、教化(1 1)宋朝)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并发展出理学;发展出理学;理学理学开始:周敦颐开始:周敦颐集大成者:南宋朱熹集大成者:南宋朱熹程朱理学:程颐、程颢和朱熹程朱理学:程颐、程颢和朱熹传播途径:控制教育和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传播途径:控制教育和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童的行为规范。材料:材料:一、一、德业德业相劝相劝;二、过失二、过失相规相规;三、三、礼俗礼俗相交相交;四、患难相恤。四、患难相恤。吕氏乡约吕氏乡约 孝顺孝顺父母父母,尊敬,尊敬长上长上,和睦,和睦乡里乡里,教训,教训子孙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明太祖“六谕六谕”敦敦孝弟孝弟以重人伦,笃以重人伦,笃宗族宗族以昭雍睦,和以昭雍睦,和乡党乡党以息争讼,重以息争讼,重农桑农桑以足衣食,以足衣食,尚尚节俭节俭以惜财用,隆以惜财用,隆学校学校以端士习,黜以端士习,黜异端异端以崇正学,讲以崇正学,讲法律法律以儆愚顽,明以儆愚顽,明礼让礼让以厚风俗,务以厚风俗,务本业本业以定民志,训以定民志,训子弟子弟以禁非为,息以禁非为,息诬告诬告以全良善,诚以全良善,诚匿匿逃逃以免株连,完以免株连,完钱粮钱粮以省催科,联以省催科,联保甲保甲以弭盗贼,解以弭盗贼,解仇忿仇忿以重身命。以重身命。康熙帝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圣谕十六条”根根据据材材料料及及所所学学知知识识,想想一一想想从从宋宋朝朝到到明明清清,所所讲讲内内容容和和形形式式上上有有何变化何变化?宋宋代代以以道道德德教教化化为为主主;明明清清增增加加了了宣宣讲讲“圣圣谕谕”的的内内容容,经经政政府府利利用用和和推推广广而而具具有有约约束束力力,并并与与法法律律合合流流;乡乡约约从从民民间间自自发发到到地地方方官官吏吏推推动动设设立。立。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礼用来用来维护贵族族特特权,规范范等等级秩序秩序。1 1、法律、法律2 2、教化、教化(1 1)宋朝)宋朝(2 2)宋朝以后)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兄弟,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北宋吕大钧兄弟,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乡约的发展乡约的发展:A A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也有禁约成分,主劝谕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B B清朝基本延续明朝模式清朝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圣谕广训,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变化: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变化: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束力,并与法律合流。思维导图思维导图中中国国古古代代的的法法治治与与教教化化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法律与教化宋元至明清时期的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法律与教化先秦时期的治理先秦时期的治理成文法的诞生成文法的诞生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秦汉的法律秦汉的法律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隋唐的
展开 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