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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九 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本章主要内容有: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订立程序;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的抗辩权;代位权与撤销权;担保的概念和特征;担保合同的效力与担保责任概述;保证方式;保证责任;定金;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种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重点与难点讲解 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一、合同与与合同法(一)合同同我国合合同法中所指指的合同,是是平等主体的的自然人、法法人、其他组组织之间设立立、变更、终终止民事权利利义务关系的的协议。(二)合同同法合同同法是调整平平等主体之间间商品交换关
2、关系的法律规规范的总称。合合同法具有以以下特征:1.合同同法是私法。合合同法强调主主体平等、意意思自治。2.合同同法是自治法法。合同法主主要是通过任任意性法律规规范而不是强强制性法律规规范调整合同同关系。3.合同法法是财产交易易法。合同法法与物权法均均属财产法范范畴,其中物物权法主要调调整财产归属属及利用的财财产关系,而而合同法则调调整财产的流流转关系。(三)合合同法的适适用范围1.平等主主体之间有关关民事权利义义务关系设立立、变更、终终止的协议均均在合同法的的调整范围,但但婚姻、收养养、监护等有有关身份关系系的协议,不不适用合同同法的调整整。【例例题多选题题】下列合同同中,不适用用我国合同同
3、法的有()。AA.甲收养乙乙的协议B.农贸市市场上的买卖卖协议CC.甲赠与乙乙一台计算机机的协议D.甲与乙乙签订的婚姻姻协议【答疑编编号91100901011】【答答案】AD【解析】本本题考核点是是合同法的的调整范围。合合同法主要要调整法人、其其他组织之间间的财产关系系,同时还包包括自然人之之间的买卖、租租赁、借贷、赠赠与等合同关关系。有关婚婚姻、收养、监监护等身份关关系的协议,不不适用合同同法的规定定,由其他法法律调整。2.在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境内履行行的涉外合同同,只能适用用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法律。(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守法
4、、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二、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无名合同。(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权利义务要互相支付对价,且强调的是对等性)。(三)诺成合同(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实际交付标的物)。另外,合同还可以分为:(1)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需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支付相应对价)。(2)要式合同(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不要式合同。(3)主合同;从合同(不能独立存在)。三、合同的相对性【举例】AA方与B方签签订了一份110万元的买买卖合同,AA是买受人,BB是出卖人,则则A方有向BB方付款的义义务,B方有有向A方交付付货物的义务务,A方与BB方就是买卖卖合同的相对对人,如果BB方不交
5、货,AA方只能向BB方提出履行行义务的请求求权。合合同法律关系系是特定当事事人之间的法法律关系,与与物权法律关关系中物权的的绝对性相对对应,合同法法律关系具有有相对性特征征。主体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能发生在特定定的主体之间间,只有合同同当事人一方方能够向合同同的另一方当当事人基于合合同提出请求求或提起诉讼讼。内容的相对性除法律、合同另另有规定以外外,只有合同同当事人才能能享有某个合合同所规定的的权利,并承承担该合同规规定的义务,任任何第三人不不能主张合同同上的权利。责任的相对性指合同责任只能能在特定的当当事人之间即即合同关系的的当事人之间间发生,合同同关系以外的的人不负违约约责任。合同的相对
6、对性有例外情情形,例如:债的保全(本本章第四节);所有权让与与不破租赁(分分则)。第二节合同的的订立 一、合同订订立程序要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立合同应当具具备相应的资资格,即具有有相应的民事事权利能力和和民事行为能能力。除依据据合同性质不不能代理的以以外,当事人人可以委托代代理人订立合合同。当事人人订立合同可可以采取书面面形式、口头头形式和其他他形式。当事人订立立合同的一般般程序包括要要约、承诺两两个阶段。(一)要要约要约约是指希望和和他人订立合合同的意思表表示。(是单单方法律行为为,赋予受要要约人承诺权权。)要约可可以向特定人人发出,也可可以向非特定定人发出。根根据合同法法的规定,该该意思表
7、示应应当符合下列列规定:(1)内容容具体确定;(2)表表明经受要约约人承诺,要要约人即受该该意思表示约约束。1.要约邀邀请要约约邀请是希望望他人向自己己发出要约的的意思表示。(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如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如悬赏广告,则视为要约。(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要约的
8、生效时间(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考题判断题】(2003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答疑编号911090201】【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到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
9、时间,视为到达时间。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生效,则属于要约的撤销。(实践中,对于电子合同订立而言,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通常是不可能撤回的。因为网络文件的传输速度非常快,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指令几秒钟之内就会到达对方的系统,所以撤回要约的通知只能“迟到”。因此,撤回只能使用于其他非直接对话的订约方式,如信函方式。)(2)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
10、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做出之前实施。但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表现在:撤回发生在要约并未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做出承诺的期限内。【考题多选题】(200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答疑编号911090202】【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撤销。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11、:(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1.承诺的的期限要要约确定的期期限称为承诺诺期限。(1)要约约以信件或者者电报作出的的,承诺期限限自信件载明明的日期或者者电报交发之之日开始计算算。信件未载载明日期的,自自投寄
12、该信件件的邮戳日期期开始计算。(2)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2.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3.承诺的撤回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回承诺,其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迟延与迟到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
13、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应视为新要约。5.承诺的内容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2)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考题单选题】(2003年)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
14、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疑编号91109020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订立程序。甲公司的广告内容具体确定,表达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包括一经承诺合同即足以成立的各项基本条款,
15、属于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且符合要约的要求,构成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一成套设备,向包括乙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其制作的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A.甲向乙发出招标书B.乙向甲发出投标书C.甲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答疑编号911090204】【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订立程序。本题中,A选
16、项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B选项属于合同要约,是希望和甲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C选项属于甲的内部事务;D选项属于承诺,是甲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成成立的时间与与地点11.合同成立立的时间(1)承诺诺生效时合同同成立。这是是大部分合同同成立的时间间标准。(2)当事事人采用合同同书形式订立立合同的,自自双方当事人人签字或者盖盖章时合同成成立。(例如如合同法规规定,建设工工程合同应当当采用书面形形式。)如双双方当事人未未同时在合同同书上签字或或盖章,则以以当事人中最最后一方签字字或盖章的时时间为合同的的成立时间。(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
17、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对于第(2)、(3)种情况要注意一点: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举例】甲乙双方就一项建设工程合同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由于工期紧张,在双方书面合同形成之前,施工方已经派施工队伍开始挖地基,建设方也为施工方提供了场地。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虽然合同的成立在形式要件上不够完备,但当事人已通过为对方所接受的对合同的实际履行行为,表明合同关系已经存在并成立。【考题单选题】(2007年)2007年4月
18、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07年4月30日B.2007年5月3日C.2007年5月8日D.2007年5月9日【答疑编号91109020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本题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诺短信,此时合同成立。【例题
19、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订立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在承诺时提出:“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成立”。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甲乙两公司口头协商一致时B.甲公司承诺时C.甲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答疑编号911090206】【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2.合同成立的地点(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2)采用数
20、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例题单选题】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
21、,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答疑编号911090207】 (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土 如果您您不是在 网站站下载此资料料的, 不要随意意相信. 请访问cnsshu, 加入 n必要时可将将此文件解密密成可编辑的的doc或pppt格式【答案】DD【解析析】本题考核核点是合同的的成立时间。当当事人采用合合同书形式订订立合同的,自自双方当事人人签字或者盖盖章时合同成成立,在签字字或者盖章之之前,当事人人一方已经履履行主要义务务并且对方接接受的,该合合同成立。三、格式式条款(11)采用格式式条款订立合合同的,提供供格式条款的的一方应当遵遵循公
22、平原则则确定当事人人之间的权利利和义务,并并采取合理的的方式提请对对方注意免除除或者限制其其责任的条款款,按照对方方的要求,对对该条款予以以说明。(2)格式式条款具有合合同法规定定的合同无效效和免责条款款无效的情形形,或者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免除其责责任、加重对对方责任、排排除对方主要要权利的,该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题判判断题】(22006年)对对合同格式条条款的理解发发生争议的,应应当按照通常常理解予以解解释。对格式式条
23、款有两种种以上解释的的,应当作出出不利于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的解释。()【答疑编编号91100903011】【答答案】【解析】本本题考核点是是格式条款的的规定。【例题单单选题】甲洗洗衣店将乙送送来干洗的西西服丢失,乙乙要求甲洗衣衣店照价赔偿偿,甲洗衣店店以取衣单背背面印有“如如将顾客衣服服丢失,只按按洗染费的22倍赔偿”的的条款为由拒拒绝照价赔偿偿。下述关于于该条款效力力的表述,正正确的是()。AA.该条款有有效B.该条款无效效C.该该条款属于效效力待定的条条款D.该条款属于于可撤销的条条款【答疑编编号91100903022】【答答案】B【解析】本本题考核点是是格式条款的的规定。洗衣衣店的条款
24、为为格式条款,提提供格式条款款一方免除其其责任、加重重对方责任、排排除对方主要要权利的,该该条款无效。四、免责条款1.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免责条款,尤其是事后订立的免责条款,法律原则上不加干涉。2.合同中约定对下列情况免责的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五、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亦称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
25、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存在区别:产生的时间不同同缔约过失责任发发生在合同成成立之前;而而违约责任产产生于合同生生效之后适用的范围不同同缔约过失责任适适用于合同未未成立、合同同未生效、合合同无效等情情况;违约责责任适用于生生效合同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赔偿的的是信赖利益益的损失;而而违约责任赔赔偿的是可期期待利益的损损失。可期待待利益的损失失要大于或者者等于信赖利利益的损失 第三节合同的的效力一、合合同的生效1.合同同的生效,是是指已依法
26、成成立的合同,发发生相应的法法律效力。合合同的生效不不同于合同的的成立。成立立考察是否有有要约和承诺诺;生效考察察是否合法。2.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一般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同,自成立时时生效。国家有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政法规规定办办理批准、登登记等手续后后生效。附条件附生效(或解除除)条件的合合同,自条件件成就时生效效(或失效)。当当事人为自己己的利益不正正当地阻止(或或促成)条件件成就的,视视为条件已成成就(或不成成就)。附期限附生效(或终止止)期限的合合同,自期限限届至时生效效(或失效)。【相关考点点】附条件的的法律行为是是指在法律行行为中指定一一定的条件,把把该条件的成成就
27、(或发生生)或不成就就(或不发生生)作为法律律行为效力的的发生或终止止的根据。附附期限的法律律行为是指在在法律行为中中指明一定的的期限,把期期限的到来作作为法律行为为生效或终止止的依据。期期限是必然到到来的事实。【例题单选题】王某交付胡某人民币1万元,约定当甲股票价格低于10元时,则委托胡某买进该股票,该约定属于()。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附失效条件的合同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答疑编号911090303】【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生效。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
28、件成就时生效。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行为人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应导致合同撤销,其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或代订合同的资格或处分能力所造成的。对于这类合同,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补救。 效力待定合合同主要有以以下几种类型型:(一一)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签订的与其其年龄、智力力、精神状况况不相适应的的合同11.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订立的合同同,经法定代代理人追认后后,该合同有有效,但纯获获利益的合同同或者与其年年龄、智力、精精神健康状况况相适应而订订立的合同,不不必
29、经法定代代理人追认。所谓“纯获利益”,例如某小学生无附加条件的获得邻居赠与的学习文具。因为纯获利益的行为对未成年人并无损害,因此不应使该行为无效。所谓“与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和智力发育情况能够为该未成年人完全理解的行为,如购买零食、文具等;所谓“与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是指精神病人在其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订立某些其能够辨认行为后果的合同。2.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仅凭其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得效力待定的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3.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
30、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例题单选题】小张15岁上高中时,其父为他买了一辆价值1万元的高级山地车。后张某因迷上网络游戏,私自将山地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某与刘某之间的山地车买卖合同效力是()。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答疑编号911090304】【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因此,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1、。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关考点】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二是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三是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考题多选题】(2007年)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
32、“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答疑编号911090305】【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不直接归为无效,因此选项A不正确;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因此选项C不正确。(三)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
33、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无处分权订订立的合同与与无权代理订订立的合同是是有区别的,主主要表现在无无权代理是指指无权代理人人以被代理人人的名义实施施民事行为,而而无权处分则则是无权处分分人以自己的的名义实施民民事行为。例如,甲甲因出国留学学,将自家一一幅名人字画画委托好友乙乙保管。在此此期间,乙一一直将该字画画挂在自己家家中欣赏,来来他家的人也也以为这幅字字画是乙的,后后来乙因做生生意急需钱,便便将该幅字画画卖给丙。如如果乙是以甲甲的名义出卖卖的,构成无无权代理的合合同;如果乙乙是以自己的的名义出卖的的,则构成无无处分权的合合同。【相相关考点】共共有人未经
34、其其他共同共有有人同意,擅擅自处分共有有财产的,其其处分行为应应当作为效力力待定的民事事行为处理。【考题判断题】(2000年)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答疑编号911090306】【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时,尚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无处分权,但在合同订立后,甲购买了丙的房屋
35、,取得了处分权,据此,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有效。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能转化为有效效合同是有效合同,可可以通过撤销销转化为无效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同,可转化为为有效合同的的合同原因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有瑕疵疵权利有瑕疵时效自始无效自知道或应当知知道的1年内内提出撤销追认有效第四节合同的的履行 一、合同的的履行原则(一)约约定不明时合合同内容的确确定规则1.合同生生效后(三个个层次),(11)当事人就就质量、价款款或者报酬、履履行地点等内内容没有约定定或者约定不不明确的,可可以协议补充充;(2)不不能达成补充充协议的,按按照合同有关关条款或者
36、交交易习惯确定定。(3)依依照上述履行行原则仍不能能确定的,适适用合同法法的下列规规定:(解决决方法)质量要求不明确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行业标准履行行;没有国家家标准、行业业标准的,按按照通常标准准或者符合合合同目的的特特定标准履行行。价款或者报酬不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时履行地的市市场价格履行行;依法应当当执行政府定定价或者政府府指导价的,按按照规定履行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在接受货币一一方所在地履履行;交付不不动产的,在在不动产所在在地履行;其其他标的在履履行义务一方方所在地履行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时履行,债权权人也可以随随时要求履行行,但应当给给对方必要的的准备时间。方
37、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现合同目的的的方式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方负担。2.合同生生效后,当事事人不得因姓姓名、名称的的变更或者法法定代表人、负负责人、承办办人的变动而而不履行合同同义务。【例题多多选题】X市市甲厂因购买买Y市乙公司司的一批木材材与乙公司签签订了一份买买卖合同,但但合同中未约约定交货地与与付款地,双双方就此未达达成补充协议议,按照合同同有关条款或或者交易习惯惯也不能确定定。根据合同同法律制度的的规定,下列列关于交货地地及付款地的的表述中,正正确的有()。AA.X市为交交货地BB.Y市为交交货地CC.X市为付付款地DD.Y市为付付款地【答疑编编号911009040
38、11】【答答案】BD【解析】本本题考核点是是合同履行的的规则。合同同履行地点不不明确,且按按照法律规定定或是约定不不能够确定的的,给付货币币的,在接受受货币一方所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产的,在不动动产所在地履履行;其他标标的在履行义义务一方所在在地履行。(二)向向第三人履行行和由第三人人履行(体现现合同的相对对性)11.当事人约约定由债务人人向第三人履履行债务的,债债务人未向第第三人履行债债务或者履行行债务不符合合约定的,应应当向债权人人承担违约责责任。(为第第三人设定“债债权”的合同同) 【举例】债债权人与债务务人签订了一一份100万万元买卖合同同,约定由债债务人直接向向第三人丙履履行交货义
39、务务,债务人未未向第三人丙丙履行债务或或者履行债务务不符合约定定的,应当向向债权人承担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为第三人设定“债务”的合同) 【举例】债债权人与债务务人签订了一一份100万万元买卖合同同,约定由第第三人丙向债债权人履行交交货义务,丙丙不履行债务务或者履行债债务不符合约约定的,债务务人应当向债债权人承担违违约责任。【相关考考点】物权权法规定了了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设立和转让前前,第三人依依法占有该动动产的,负有有交付义务的的人可以通过过转让请求第第三人返还原原物的权利代代替交付
40、。【考题判断题】(22001年)当当事人约定由由债务人向第第三人履行债债务的,债务务人未向第三三人履行债务务,应当向第第三人承担违违约责任。()【答疑编号号9110990402】【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考题判断题】(2004年)合同约定由债务人甲向第三人乙履行交货义务,甲在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答疑编号911090403】【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履行原则。甲应当向甲的原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三)中止履
41、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例如,甲方从乙处购买货物,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在某日将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库房内。如果乙提前送货导致甲多方付了库房租金,多付的租金即为这种“增加的费用”。3.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
42、行期限之前履行则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则为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标的物是可分的,例如一批钢材。一辆汽车不能部分履行。)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为双务合同的债务人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抗辩权,是指指双务合同的的当事人应同同时履行义务务的(没有先先后顺序),一一方在对方未未履行前(或或履行不符合合约定),有有拒绝对方请请求自己履行行合同的权利利。(“一手手交钱,一手手交货”。)三、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这里的“应先履行义务”是根据合同的约定)四
43、、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
44、约责任。 注意:行行使上述三种种抗辩权的前前提都是基于于同一双务合合同;上述三种抗抗辩权都不是是立即解除合合同,而是暂暂时中止合同同。五、代位位权代位位权,是指债债务人怠于行行使其对第三三人(次债务务人)享有的的到期债权,危危及债权人债债权实现时,债债权人为保障障自己的债权权,可以自己己的名义代位位行使债务人人对次债务人人的债权的权权利。代代位权与撤销销权共同构成成合同的保全全制度。 【举例】债债权人和债务务人之间有1100万元的的债权债务关关系,债务人人到期不清偿偿债务,同时时第三人丙欠欠债务人到期期债务1000万元不清偿偿,此时债权权人可以向丙丙行使代位权权的。债债权人和债务务人之间有880万元的债债权债务关系系,债务人到到期不清偿债债务,同时债债务人把自己己的财产无偿偿转让给第三三人丙,此时时债权人可以以行使撤销权权。【相相关考点】合合伙人发生与与合伙企业无无关的债务,相相关债权人不不得代位行使使合伙人在合合伙企业中的的权利。(一)代位位权行使的条条件1.债权权人对债务人人的债权合法法。2.债务务人怠于行使使其到期债权权,对债权人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