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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诈骗罪论文: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探析摘要: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本文旨在阐明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如何界定合同的含义,如何对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认定,以及如何区分本罪与相关民事纠纷。关键词:合同 诈骗 犯罪数额 民事合同欺诈一合同诈骗罪之之合同的的认定。刑法第二百百二十四条之之合同诈骗罪罪与其他诈骗骗罪,尤其是是刑法第第二百六十六六条之诈骗罪罪的关键区别别就在于行为为人是否利用用了合同这种形式,因因此,如何理理解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四条之合同同对于认定定合同诈骗罪罪至关重要。(一)、合同诈诈骗罪之合合同的性
2、质质。目前我国刑法学学界对合同诈诈骗罪之合合同的界定定主要有两种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为,合同诈骗骗罪的合同应应当是指经济济合同。这与与刑法中中合同诈骗罪罪的结构安排排,即第三章章第八节,扰扰乱市场秩序序罪规定的合合同诈骗罪的的发生领域、主主体及属性都都是一致的。1第二种观点认为为,从微观角角度而言,合合同诈骗罪之之合同范范围应当包含含:1.合同同法所规定115种有名合合同中的买卖卖合同;供用用电、水、气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指指非金融机构构借款合同,因因为利用金融融机构借款合合同进行诈骗骗的应定为贷贷款诈骗罪而而非合同诈骗骗罪。);租租赁合同;融融资租赁合同同;建设工程程合同;运输输合同;技
3、术术合同;保管管合同及仓储储合同(注:保管合同及及仓储合同成成为合同诈骗骗罪之合同同是指行为为人具有刑法法第224条条第一项及第第四项所规定定行为人收受受对方当事人人给付的预付付款或订金后后逃匿行为时时,才能成为为合同诈骗罪罪之合同。其他行为为有可能构成成侵占罪);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22.其他法律律法规所调整整的平等主体体之间所签订订的某些民事事合同。22结合刑法典对于于合同诈骗罪罪的规定,笔笔者认为,合合同诈骗罪中中的合同应当当具有以下几几个特征,能能够满足以下下特征的合同同,都能成为为合同诈骗罪罪中的合同。1、经济性。合合同诈骗罪是是目的犯,行行为人的犯罪罪目的是骗取取他人的财
4、物物,行为人的的犯罪手段是是通过与他人人签订与财产产有关的合同同,在签订、履履行这种以财财产为内容的的合同过程中中骗取合同约约定的由对方方当事人交付付的货物、货货款、预付款款、或者定金金以及其他担担保财物。行行为人签订的的合同必须具具有财产关系系,如果行为为人签订的合合同不具有财财产关系内容容,即使行为为人骗取了他他人的财物,该该合同也不是是合同诈骗罪罪中的合同,其其行为也不能能定为合同诈诈骗罪,而应应当定性为普普通诈骗罪。2、市场性。合合同诈骗罪发发生在经济领领域的市场主主体之间,往往往借助交易易关系等来实实现。我国刑刑法分则将合合同诈骗罪规规定于第三章章破坏市场经经济秩序罪第第八节扰乱乱市
5、场秩序罪罪之中,因因此,合同诈诈骗罪的合同同必须是存在在于市场活动动中,从而被被犯罪分子利利用扰乱市场场秩序的合同同。首先,该该合同必须确确认商品交换换关系,没有有约定商品交交换内容的合合同不是合同同诈骗罪的合合同。如单纯纯确认身份关关系的收养协协议就不是合合同诈骗罪的的合同。其次次,该合同必必须在市场交交易的过程中中签订、履行行。如果该合合同与市场交交易无关,则则不是合同诈诈骗罪的合同同。再次,该该合同必须是是双务、有偿偿合同,能够够体现市场的的交换特征。3、应受刑法保保护性。不是是所有具有法法律意义的合合同都受刑法法保护,比如如劳动合同、行行政合同等。合合同诈骗罪的的合同是被犯犯罪行为人利
6、利用以骗取他他人财物的手手段。也就是是说,犯罪行行为人通过与与他人签订、履履行合同这一一表面上合法法的形式,来来达到骗取他他人财物的目目的,合同在在此是犯罪方方法或犯罪手手段,而且这这种犯罪方式式或犯罪手段段是构成合同同诈骗罪的必必要要件,不不是构成该罪罪的选择要件件。因此,从从刑法意义上上讲,合同诈诈骗罪中的行行为人利用合合同的情节轻轻重应该是能能够体现其社社会危害性的的。(二)、合同诈诈骗罪之合合同的形式式。对于合同诈骗罪罪中的合同有有无形式要件件,是否涵盖盖口头合同,我我国刑法学界界大致有三种种观点六种意意见,概述如如下:第一种意见,认认为无论什么么形式,只要要符合合同同法规定的的合同要
7、件的的,其中包括括口头合同在在内的任何合合同,都可以以成为合同诈诈骗罪客观方方面的形式要要件。其理论论是根据我国国合同法规规定,合同的的订立可以采采用书面合同同、口头合同同和其他形式式。第二种意见,认认为根据刑刑法第2224条之规定定,合同诈骗骗罪的诈骗行行为发生在签签订、履行合合同过程中,虽虽然签订一词意指书书面合同,但但签订、履行属并并列关系,在在法律并未对对履行行为所所依据的合同同的形式作出出规定的情况况下,被履行行的合同可以以是口头合同同,也可以是是书面合同。第三种意见,认认为口头合同同一般不应成成为合同诈骗骗罪中的合合同,但口口头合同也是是合同法确确认的一种合合法形式,如如果被告人的
8、的诈骗行为发发生在经济往往来过程中,所所利用的口头头合同又符合合合同诈骗罪罪之合同要素素,且通过签签订、履行口口头合同过程程而骗取财物物的,亦应以以合同诈骗罪罪论处,但应应从严把握。第四种意见,认认为合同诈骗骗罪中的合合同,一般般应限于书面面合同,利用用口头合同达达成协议骗取取财物一般不不构成合同诈诈骗罪,而应应按照普通诈诈骗罪定罪处处罚。3第五种意见,从从合同诈骗罪罪的客体性质质、证据的客客观可见性、惩惩治犯罪最大大需要的角度度,认为口头头合同不应成成为合同诈骗骗罪之合同同,书面形形式的合同理理所当然属于于合同诈骗罪罪的合同。笔者认为,从法法律解释学和和逻辑学上讲讲,我国刑法法典并未对第第2
9、24条之之合同做做另外的解释释,故应依据据合同一一词所属的部部门法领域-民法法领域来理解解,又根据特特别法条优于于普通法条的的法理学,应应该依照合合同法第111条之规定定来理解刑刑法第2224条,即口口头和书面都都能成为合同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形式,只要满满足上文所述述合同诈骗罪罪的合同之性质即可可。二合同诈骗罪之之犯罪数额的的认定。财产犯罪中的犯犯罪数额往往往直接反应行行为人犯罪情情节的其中,从从而反应其行行为的社会危危害性以及人人身危险性,成成为定罪量刑刑的依据。笔笔者认为,宜宜将合同诈骗骗罪的犯罪数数额从三个角角度综合分析析,即合同标标的额、犯罪罪所得额和损损失额。合同标的额是指指合同诈骗
10、行行为所指向或或直接涉及并并赖以实施的的金钱或物的的数额,是行行为人所追求求的目标数额额,出现在合合同诈骗行为为的实施过程程中,与特定定的犯罪行为为密不可分,客客观地反映着着犯罪行为的的规模、社会会危害性的程程度以及行为为人主观恶性性的大小。4笔者认认为,合同诈诈骗罪的犯罪罪数额不宜以以此为准,成成为定罪量刑刑的依据。因因为在合同诈诈骗罪中,行行为人意欲骗骗取的可能只只是合同的预预付款、部分分货款或者担担保财产,若若直接以合同同标的额作为为行为人的犯犯罪数额,有有主观归罪的的嫌疑,不符符合主客观相相统一的定罪罪原则。犯罪所得额即实实骗数额,是是行为人通过过诈骗行为实实际得到的财财物数额。其其实
11、质是表现现为行为人所所实现的财产产利益或经济济利益。55笔者认为为,合同诈骗骗罪的犯罪数数额应以此为为准,因为客客观危害是法法益受到侵害害的具体表现现,客观危害害没有发生,主主观恶性的刑刑法意义将大大为削减。坚坚持从客观到到主观认定犯犯罪,是人类类经过长期实实践才形成的的科学经验,也也是司法机关关办案实践具具体样态的基基本反映。6因此,犯犯罪实际所得得额才是定罪罪量刑的基本本依据。另外外,20011年全国法法院审理金融融犯罪案件工工作座谈会纪纪要也规定定,在具体体认定金融诈诈骗犯罪数额额时,应当以以行为人实际际骗取的数额额计算。该该文件也为合合同诈骗罪应应该以犯罪所所得额作为犯犯罪数额这一一观
12、点提供了了有力的支持持。损失额即受骗损损失数额,是是指行为人通通过实施合同同诈骗行为给给对方实际造造成的经济损损失数额,它它包括直接损损失数额和间间接损失数额额。直接损失失数额,是指指由合同诈骗骗行为直接造造成的损失,它它与合同诈骗骗行为之间不不存在独立的的另一现象作作为中介。间间接损失数额额,是指由合合同诈骗行为为间接造成的的损失,它与与合同诈骗行行为之间存在在着独立的另另一现象作为为联系的中介介。很显然,损损失额不宜作作为合同诈骗骗罪的犯罪数数额,否则有有轻纵犯罪的的之嫌。三合同诈骗罪与与合同欺诈的的区别。我国民法通则则意见第6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人故意告知对对方虚假情况况,或者故意意隐
13、瞒真实情情况,诱使对对方当事人作作出错误意思思表示的,可可以认定为欺欺诈行为。中中华人名共和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四条规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之一,以非法法占有为目的的,在签订、履履行合同过程程中,骗取对对方当事人财财物,数额较较大的,处三三年以下有期期徒刑或者拘拘役,并处或或者单处罚金金;数额巨大大或者有其他他严重情节的的,处三年以以上十年以下下有期徒刑,并并处罚金;数数额特别巨大大或者有其他他特别严重情情节的,处十十年以上有期期徒刑或者无无期徒刑,并并处罚金或者者没收财产:(一)以虚虚构的单位或或者冒用他人人名义签订合合同的;(二二)以伪造、变变造、作废的的票据或者其其他虚假的产产权证明作担担
14、保的;(三三)没有实际际履行能力,以以先履行小额额合同或者部部分履行合同同的方法,诱诱骗对方当事事人继续签订订和履行合同同的;(四)收收受对方当事事人给付的货货物、货款、预预付款或者担担保财产后逃逃匿的;(五五)以其他方方法骗取对方方当事人财物物的。合同欺欺诈与合同诈诈骗罪在客观观方面的共同同点是:都是是为实现某种种目的,在签签定、履行合合同过程中,实实施了虚构事事实、隐瞒真真相的行为。7首先,侵害的法法益不同。合合同欺诈侵害害的是民法保保护的法益,即即违反合同订订立的原则,不不公平、不自自愿、欠缺真真实的意思表表示,或者说说造成合同相相对人作出了了违背其缔约约真实意图的的意思表示。而而合同诈
15、骗罪罪侵害的是刑刑法保护的法法益,而且是是复杂客体。既既扰乱了社会会主义市场经经济的秩序,又又侵害了国家家或他人的公公私所有权,其其中扰乱市场场经济秩序是是该罪侵犯的的主要客体。其次,行为内容容不同。合同同欺诈的行为为人常常采取取欺诈方法,夸夸大自己的履履行能力、夸夸大合同标的的物的质量或或数量等虚构构事实的手段段,或者不告告知标的物的的瑕疵、不告告知自己履行行能力的缺陷陷或者单纯沉沉默等隐瞒真真相的手段,即即俗语所称借鸡下蛋,利用合同同相对人的不不真实、不公公平的意思表表示为自己赚赚取非法的利利益。而合同同诈骗罪的行行为人往往不不具备所签订订合同的主体体资格,常用用虚构主体、冒冒用他人之名名
16、、伪造证明明文件、无产产担保等冒用用合法身份的的欺骗手段签签订合同,并并没有履行合合同的能力和和实际行为,最最终达到骗取取钱财的目的的。当然,在在合同诈骗的的场合,诈骗骗人并非都没没有相应的履履约能力,不不能绝对以是是否有实际履履行能力来评评价合同欺诈诈与合同诈骗骗罪的界限。有有履行能力而而不付诸实际际履行行为,或或虽有履行行行为但与应依依约履行的给给付义务相比比,存在极大大的差异,仍仍构成合同诈诈骗罪的行为为表现。相应应的,虽无履履行能力,但但有证据证明明当事人尽了了必要的努力力去追求或取取得相应履行行能力,但确确为客观因素素所阻而未达达到能力标准准,不能按诈诈骗罪论处;有证据证明明当事人虽
17、无无履行资格,但但确实履行了了主要给付义义务的,也不不能按诈骗罪罪论处。88再次,数额要求求不同。合同同欺诈并无明明确的数额要要求,哪怕数数额再小,只只要行为人故故意事实欺诈诈行为,违反反了合同订立立的原则,就就构成合同欺欺诈,合同相相对人就有权权要求变更或或者撤销合同同。而合同诈诈骗罪依法有有数额较大大的要求,关关于数额较大大,刑法没有有规定具体标标准,但参照照1996年年2月最高人人民法院关关于审理诈骗骗案件具体应应用法律的若若干问题的解解释,是能能够确定相应应的界限的。该该解释第1条条规定:个人人诈骗公私财财物20000元以上的,属属于数额较大大:个人诈骗骗公私财物33万元以上的的,属数
18、额巨巨大;个人诈诈骗公私财物物20万元以以上的,属数数额特别巨大大。单位直接接负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其他他直接责任人人员以单位名名义实施诈骗骗行为,诈骗骗所得归单位位所有,数额额较大的标准准为5万元至至10万元以以上,数额巨巨大为20万万元至30万万元以上。各各省、自治区区、直辖市高高级人民法院院可根据本地地区经济发展展状况并考虑虑到社会治安安状况分别确确定执行的数数额。笔者认认为,合同欺欺诈与合同诈诈骗罪在数额额上具有包含含关系,当合合同欺诈达到到数额较大的的标准时,应应以合同诈骗骗罪追究行为为人的刑事责责任。理由在在于:在刑法法规定的财产产犯罪中,犯犯罪数额是表表明行为人的的主观恶性、人人身危
19、险性、及及其行为的社社会危害性程程度的风向标标。当然,也也不能仅从绝绝对的价额大大小去衡量罪罪与非罪,在在特定案件中中,即使价额额不大,但严严重扰乱了市市场秩序的,仍仍属于社会危危害程度较大大。所以,判判断是属于合合同欺诈还是是合同诈骗罪罪的决定性因因素还是社会会危害程度。最后,后果不同同。对于合同同欺诈引起的的后果,我国国民法通则则及合同同法都有明明确的规定,应应属于可撤销销、可变更的的合同,相对对人可以向法法院请求撤销销,使该欺诈诈性合同成为为自始无效的的合同,行为为人只需承担担相应的民事事责任。而合合同诈骗罪引引起的后果则则是刑罚,行行为人要承担担与其罪行相相适应的刑事事责任,还有有可能
20、承担附附带的民事责责任。注释:1徐武生.经济犯罪与与经济纠纷,M北京:法律出版社社,19988.175.2王志辉、孟孟繁英:略论论合同诈骗罪罪之合同,载学术术交流,J20007年第122期。3韩晋萍季季某票据诈骗骗、合同诈骗骗案,载南英英、张军主编编:刑事审审判参考M,20001年第44辑。4田鹏辉合合同诈骗罪的的数额认定问问题,载当当代法学理论论与实践,J,20004年第11期。5张成法论论合同诈骗罪罪的犯罪数额额,载法学学,J,20055年第5期。6牛克乾关关于犯罪数额额认定中若干干实践问题的的理论思考,载载法律适用用,J,20088年第11期期。7肖力浅论论合同欺诈行行为,载贵贵州民族学院院学报,J,20004年第四四期。8许立鲲合合同诈骗罪与与合同欺诈的的界限,吉林林大学硕士学学位论文。参考文献:高明暄、马克克昌主编刑刑法学第三三版高等教育育出版社刑法与刑事事诉讼法22007年版版中国法制出出版社赵秉志主编合合同诈骗罪专专题整理22008年版版中国人民公公安大学出版版社赵秉志主编中中国疑难刑事事名案法理研研究20008年版北京京大学出版社社